眉山市彭山区2021年度财政资金直达基层情况
一、分配情况
2021年,我区收到直达资金总计30520.84万元,从资金类别来看,包括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27197.95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3236万元、专项转移支付86.89万元。直达资金主要用于就业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困难群众救助、城乡义务教育、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等方面。
二、执行情况
(一)直达资金已全部分配。上级下达我区直达资金指标30520.84万元,实际安排30520.84万元,安排率100%。
(二)及时拨付直达资金。截止12月31日,我区直达资金已支出30069.09万元,支出进度98.5%。
三、主要工作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直达资金管理工作,层层压实责任,确保直达资金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同时要紧扣直达资金有关要求,抓好落实与执行。
(二)及时分配。紧紧围绕区委、政府重大决策,聚焦“六稳”“六保”和三保支出保障,加强与项目主管部门沟通协调,考虑项目成熟度以及实施进度安排,确保资金下达快、投向准、用得好。
(三)强化预算执行。加强直达资金预算源头管理,及时规范分配下达资金。按照财政部有关资金管理监督办法,对直达资金下达、分类打上标识,做好预算分配下达、指标登记和数据导入等工作,把好预算“关口”。
(四)严格国库集中支付。直达资金严格按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办理清算支付,严格库款管理,直达资金通过直达专户、民生专户进行清算畅通无阻。
(五)加强监控系统数据质量。组织专人对监控系统导入的数据及时进行分配,并按照实际支付情况进行支付关联,及时上传惠企利民补贴补助发放表,保障数据的及时性、完整性、准确性。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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