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公证处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概况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变化情况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及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五、政府采购情况
六、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九、专业名词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单位全称: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公证处,党支部书记:吕建东,办公室电话:37621550。眉山市彭山区司法局是主管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公证处的工作部门,担负着监督等工作。
(二)、2021年工作重点
1、为方便老百姓办理民事内业务,包括:委托书公证、继承公证、亲属关系证明公证、赠与公证、聘用合同公证、师承公证等业务。
2、为彭山区旧城改造拆迁安置房办理摇号抽签选房现场监督公证。
3、为招商引资拆迁保驾护航办理证据保据公证。
二、部门概况
眉山市彭山公证处2021年纳入部门预算汇编的独立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2020年末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公证处在职职工6人,其中:行政人员0人,行政工勤0人,事业人员5人,其中1个已于2021年3月调离。退休职工0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变化情况
2021年眉山市彭山区公证单位收入预算总额为107625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76250元。2021年眉山市彭山区公证处预算收支与2020年持平,其中:公共安全支出878647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3992元,卫生健康支出38819元,住房保障支出74793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及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眉山市彭山区公证处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日常经费开支等。
基本支出716250元,是用于公证处日常支出、人员工资及保险等。
项目支出360000元,主要用于公证业务开展。
包括机关运行经费165925元,办公费39800元,差旅费79200元,公务接待费1000元,工会经费26913元,福利费7099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11913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40元,奖励金240元。;办公设备购置5000元。
项目经费360000元,用于公证事务开展。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公共安全支出878647元,主要用于机关日常开支。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3992元,主要用于缴纳养老保险。
(三)卫生健康支出38819元,主要用于缴纳医疗保险。
(四)住房保障支出74793元,主要用于缴纳住房公积金。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支出金额5000元,其中:办公室电脑购置5000元。
六、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公证事务开拓经费:
1.该经费专门用于公证事务开拓工作,为方便老百姓办理民事内业务,包括:委托书公证、继承公证、亲属关系证明公证、赠与公证、聘用合同公证、师承公证等业务。
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截止2020年底,眉山市彭山区公证处单位及所属事业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1年眉山市彭山区公证处无出国(境)计划,与2020年预算相比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21年眉山市彭山区公证处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000元,较2020年预算下降2000元,主要原因是接待对象减少和我局加强内部财务管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制度,压减公务接待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1年眉山市彭山区公证处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车运行维护费0元,较2020年预算持平。
附件:
眉山市彭山区公证处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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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公证处(事业) |
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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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编码 |
单位名称 |
当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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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待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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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
合计 |
1,000 |
1,000 |
|||||
222 |
公证处 |
1,000 |
1,000 |
九、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未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演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眉山市彭山区公证处
2021年4月25日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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