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彭山区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6-02-26     发文机构:彭山区人民政府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以及全区各行政机关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报告共分概述、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六个部分。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通过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网站(www.scps.gov.cn)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眉山市彭山区电子政务办公室联系(地址:眉山市彭山区委大楼6楼;邮编:620860;联系电话:028-37613365)。  

一、概述  

2015年,眉山市彭山区按照国务院、省、市文件要求,认真贯彻执行《条例》,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健全完善组织机构,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推进行政权力运行平台建设,努力提高政府工作质效,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2015年,我区积极配合全国政府网站普查,紧紧围绕普查评比“五大综合指标”,关停了部分部门网站,对保留下来的部门网站进行整改。同时,重新改版区政府门户网站,不断规范栏目建设,不断充实相关内容,进一步优化了全区网站集群,提高了门户网站信息采集、发布的频率和时效。  

(二)依法规范行权网上运行。全区先后完成了6162项行政权力专项清理工作;完成了平台行权事项基础数据录入,并对这些事项的廉政风险防范点和监察点进行了设置和审核;完成了新版电子政务大厅的安装、初始数据调用、运行测试工作,将八大行权事项全在网上公开展示,并着力推进行权事项网上办理工作。截至目前,全区各级各部门已通过电子政务大厅办理行权事项51363件,办结51363件,办结率100%。  

(三)突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按照省市要求,我区紧紧围绕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重点领域,督促区级有关单位扎实推进行政审批、保障性住房、“三公”经费、食品安全、环境保护、招投标、生产安全事故、征地拆迁、重点公共企事业单位、价格和收费等10大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在区政府网站开设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专题,分类及时公开相关信息,累计公开相关信息464条。  

依申请公开上,按照区政府办《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操作规程》,对于申请人提出的申请,15个工作日内给予书面答复。信息安全上,按照“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指定专人,对拟公开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  

(四)坚持搞好政民互动工作。今年以来,区长信箱共办理群众来信600余件,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答复,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同时,继续通过现场直播的形式,在门户网站开展了4次在线访谈,让参与访谈的区领导、部门负责人与网民互动交流,现场解答网友提问,增强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网站的互动性能。  

(五)严格进行督促考核。坚持实行每月检查、每季督查。坚持每天读网,对保留下来的政府部门网站实行平时随机巡查和每周一次定期巡查相结合,建立巡查工作日志,对网络信息更新缓慢、数量不足、质量不高的部门和单位,随时指导,限期整改。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全区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公共企事业单位2015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459条,其中,概况类信息180条、计划总结类信息106条、规范性文件类信息20条、工作动态类信息8186条、人事类信息30条、财政类信息426条、行政执法类信息6848条、其它信息数量663条。  

公开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重点公开了行政权力、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公共服务、国有企业、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就业创业、财政审计、价格和收费、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信用信息、科技管理和项目经费等信息。  

2.政务活动情况。重点公开了全县重要政务活动和重要专题会议议定的主要事项,各乡镇、县级部门贯彻执行上级政策、依法行政等方面的情况。  

3.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情况。重点公开了重大项目招投标、政府集中采购情况,乡镇和部门年度“三公”经费及财政预决算,以及全县财政年度预决算、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等情况。  

4.政府机构和人事管理情况。重点公开了政府机关的管理职能及其调整、变动情况,包括政府机关管理职能、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人事任免等信息。公开了公务员、事业人员招考和录用以及公开选任干部的条件、程序、结果等信息。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5年,全区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其中,现场书面申请0件;网络申请0件;信函申请2件,占100 %;其他形式申请0件。申请公开的内容主要有土地征用和房屋拆迁、财政资金和行政执法等。全年共办理答复2件,占100%。其中,同意公开2件,占100 %;同意部分公开0件;不予公开0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没有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区市共收到关于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申请2件,受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申请1件,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诉讼1件。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5年,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条例》的要求和公众的需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部分领域信息公开还不够全面及时,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  

2016年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  

(一)进一步加大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结合我区政府网站集群建设,继续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提高信息公开时效性。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坚持以公开促进服务,把公开透明的要求贯穿于各个环节,抓好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公开。  

(二)进一步提升政府网站信息公开质量。严把上网信息质量关,保证发布信息的权威性、准确性、时效性,认真落实保密规定,做到“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重点落实动态信息、重点信息、人事信息等栏目的信息发布工作,进一步完善本单位信息公开栏目设置。按照“三张清单”要求,对公布的办事服务事项再整理、再完善,明确政策法规、细化办事流程、规范填报表格,方便群众查询办理。  

(三)进一步提升“公开问政”办理效能。明确职能职责,加强办理力度,提升服务意识。选准配强各单位承办队伍,定期登录,及时处理;对所有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查,特别是对信件中群众普遍关注、反映较多的问题,加大协调、督办力度,确保在5个工作日内全面办结。加大培训力度,强化《条例》学习,重点学习依申请公开相关条款,确保办理流程合规合法。  

眉山市彭山区电子政务办公室  

2015年2月17日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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