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彭山区农村产权价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农村产权价值评审专家抽取情况的
公 示
根据眉山市彭山区深化农村改革领导小组《关于调整完善眉山市彭山区农村产权价值评审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眉彭农改组发〔2016〕14号)和《关于调整完善眉山市彭山区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价值评审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眉彭农改组发〔2016〕16号)以及眉山市彭山区黄稼桩姐弟家庭农场等12家家庭农场场主、农业业主的申请,眉山市彭山区农村产权价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于2021年3月17日采取公开方式进行了评审组专家抽取,拟定A类专家3名,B类专家2名,村干部1名,现进行公示。名单如下:
A 类: 彭必冬 刘长君 刘先朝
B 类: 袁明贵 张雄
村干部:王东
如对公示人员持有异议或其他意见,请于3日内(2021年3月17-19日)向眉山市彭山区农村产权价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反映,所反映的问题须真实、准确。
联系人:陈永莉,联系电话:13990315815
此示。
区评审办
2021年3月17日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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