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彭山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商场和超市卫生防护指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2-19     发文机构:彭山区人民政府

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相关部门,各园区管委会:

为针对性指导商场和超市等人群密集场所做好卫生防护,经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商场和超市卫生防护指南》转发你们,请各镇(街道)、区级相关部

门(单位)认真遵照执行,加大宣传力度。

眉山市彭山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16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附件【眉彭疫防办〔2020〕42号附件.pdf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网站维护技术联系电话:028-3760355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8-37603556

网站标识码5114220003  蜀ICP备19026839号-1  川公网安备51142202000001

本页面执行时间为0.06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