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相关部门,各园区管委会:
经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将《关于印发眉山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分类救治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转发你们,请各镇(街道)、区级相关部
门(单位)认真遵照执行。
眉山市彭山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17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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