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彭山区城市行政执法局保护环境整治大气污染“百日攻坚”行动方案
发布时间:2017-08-02     发文机构:彭山区人民政府

 

   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切实查找环境污染风险点,整治环保突出问题,我局决定从2017年7月1日起至9月30日,集中全局力量开展保护环境整治大气污染 “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标

   一是按照“明责任、严执法、全覆盖、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对照环境突出问题分解任务和要求,全面深入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二是以排查的问题为导向,结合工作职能职责,联合相关部门开展集中专项整治,确保成效;三是加强日常监管和执法,防止整治后的环保问题“死灰复燃”,切实提高群众对环保工作的满意度;四是按照“痕迹管理”原则,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工作方案、工作台帐及文字和图片等环境保护资料,迎接国家、省市、区环保工作检查。

   二、整治范围及责任分工

   (一)工作范围

   主要是整治城市建成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存放、使用、销售高污染燃料、建筑工地、道路扬尘(渣土运输,抛、洒、滴、漏)治理、烟花爆竹、餐饮油烟、露天烧烤、垃圾焚烧、秸秆禁烧,城南市场有毒、恶臭气体排放、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和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等环保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责任分工

   1、整治建筑工地出入口、工程运输车辆、渣土运输(抛、洒、滴、漏)扬尘治理、餐饮油烟、市政施工打围。

   责任领导:陆晓辉;

   大队责任人:谢文武;

   中队责任人:余志敬;

   责任部门:执法中队。

   2、整治店面装璜施工。

   责任领导:陆晓辉;

   大队责任人:谢文武;

   中队责任人:沈清、干少忠、张林;

   责任部门:一、二、三、四中队。

   3、整治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存放、使用、销售高污染燃料和小餐饮业使用高污染燃料,广场舞噪音扰民。

   责任领导:陆晓辉;

   大队责任人:宋杰;

   中队责任人:沈清、干少忠、张林;

   责任部门:一、二、三、四中队。

   4、整治露天烧烤,焚烧垃圾、秸秆。

   责任领导:陆晓辉;

   大队责任人:向进;

   中队责任人:沈清、干少忠、张林;

   责任部门:一、二、三、四中队。

   5、整治燃放烟花爆竹,群众反映热点难点环保问题。

   责任领导:陆晓辉;

   大队责任人:谢智;

   中队责任人:沈清、干少忠、张林、余志敬;

   责任部门:一、二、三、四中队,执法中队。

   6、整治有毒、恶臭气体排放。

   责任领导:陆晓辉;

   责任人:彭勇;

   责任部门:市场股。

7、城区环境卫生清扫、保洁、道路喷雾降尘、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等环保有关的排查和整治工作。

   责任领导:邹兵;

   环卫所责任人:王静;

   中队责任人:见网格化管理分解表(详见附件1)

   三、实施步骤

   保护环境整治大气污染“百日攻坚”行动,从2017年7月1日起到2017年9月30日,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6月28日--6月30日)

   分别组织中层干部和全局职工召开“百日攻坚”行动动员会议,明确本次工作的重要意义、工作重点,措施步骤,切实在全局形成一个人人知晓、人人重视、人人参与,齐头并进的工作氛围。

(二)集中排查阶段(7月1日-7月10日)

   7月1日—7月10日,我局抽派专人组成保护环境整治大气污染“百日攻坚”行动小组,集中对城区环境污染风险点开展排查,同时,开展数据统计和宣传资料或通告送达工作,全面掌握第一手数据信息资料。

(三)集中整治阶段(7月11日-7月30日)

   结合我局制定的《环保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关于对划定城市建成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集中整治的工作方案》等多个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已经按照工作方案推进工作。从7月11日开始,我局将对照排查情况,联合食药监局、工商质监局、街道办事处等相关部门,有的放矢的启动集中专项整治工作,分组、分片区深入开展保护环境整治大气污染“百日攻坚”行动,对我局涉及的高污染燃料禁燃、餐饮油烟整治、噪音管理、建筑工地、抛洒滴漏、道路开挖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全面进行整治。 

(四)巩固阶段(7月30日—9月30日)

   对集中整治活动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总结梳理,分析问题原因症结,建立环境综合管理长效工作机制,对整治完成了的,要加强日常巡查和监管工作,切实防止问题反弹。对短时间无法完成的,要继续强力推进,同时列出清单,制定工作规划。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

成立由局长罗海波为组长,副局长陆晓辉、邹兵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保护环境整治大气污染“百日攻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三个整治工作组和一个督查组,负责指导和组织相关部门落实排查和整改工作。

   (二)广泛宣传,发动群众。

   由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利用电视、网络、报刊、工作简报,大张旗鼓地宣传环境保护行动的重要意义,营造全社会积极配合、共同参与集中整治行动的良好氛围。

(三)排查整治,防治反弹。

   各部门要结合分工,形成一个“齐动手、沉到底”点面结合的网格化机制,要开展“地毯式”排查,完善整治前期数据收集工作。为加强“源头治理”,本次专项行动要联合工商、药食监、住建等职能部门,对症下药抓整治,同时要强化日常巡查和监管工作,防治问题反弹。

   (四)落实责任,注重实效。

   各工作组要组织专门力量,按照责任分工进行全面排查摸底,建立工作台账。对排查后要整治的问题,各责任人要具体将责任落实到人,各责任部门要加强协调,做到不走过场、不搞花架子、不做表面文章,切实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五)强化督导,逗硬追责。

   督查组要强化督导措施,根据环保整治问题,对每一个阶段的工作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督促检查。对阶段性任务完成好的予以通报表扬,对群众长期反映得不到解决的,出现媒体负面曝光的,对重点部位、突出问题未采取行动、不作为的,整治效果不明显等问题的责任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对在整治工作中推诿、敷衍了事、措施不到位、整改不力部门或者个人,单位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追责;情节严重影响全区工作的,由区纪委按相关规定追责。

   (六)总结经验建立长效。

   各责任部门要认真总结整治行动的成效与不足,在全面控制扬尘、禁止焚烧垃圾和整治餐饮油烟和露天烧烤等基础上,积极探索建立长效管理措施。

   附件:彭山区环卫所环境保护工作网格化管理分解表

眉山市彭山区城市行政执法局

2017年6月28日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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