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彭山区城市行政执法局城区户外广告(灯杆、道旗)治理方案
发布时间:2016-11-08     发文机构:

为积极推进彭山四城建设,提升城市品味,针对目前城区户外广告设置标准不一、档次低下,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全面开展城区户外广告专项治理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1、分批拆除城区主次干道的灯杆、道旗广告,拆除后原则上不再审批灯杆、道旗商业广告。第一批拆除范围为:迎宾大道高铁路口红绿灯至一桥段、锦绣大道全段、长寿大道全段、五湖四海全段、岷江一桥二桥全段、滨江路全段、103线凤鸣路口至古城北路路口、古城南路路口至兴隆路路口,拆除时间为10月20日前。第二批拆除范围:蔡山东路、蔡山西路、寂照街、翰林路、圣寿路,拆除时间为10月20日前。  

2、建设路、紫薇路灯杆广告及时更换,在2017年2月10日前拆除。  

3、龙湾大道灯杆、道旗在10月20日前拆除,同意恒辰房产按程序报审后在龙湾大道设立灯杆灯箱广告,时间为1年。  

4、李密路、柏桦路、龙潭路、武阳西路灯杆广告于2019年到期后拆除。  

5、设立公益宣传灯杆广告位。具体迎宾路高速路出口至高铁外红绿灯路口、103线古城北路至古城南路路口、彭祖大道主要路口广场灯灯杆以及路口灯杆。  

6、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加强对城区户外广告的审批和监管,审批包括设置审批和内容审查,不得出现虚假广告内容。对陈旧破损的户外广告督促业主及时更新。  

眉山市彭山区城市行政执法局  

2016年9月28日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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