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彭山区工商质监局关于做好眉山市彭山区迎接2017年省级卫生城市复审工作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7-07-14     发文机构:

为确保2017年彭山区顺利通过省级卫生城市复审,并于2020年前建成国家卫生城市,根据《眉山市彭山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眉山市彭山区迎接2017年省级卫生城市复审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查漏补缺、重点整治,在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健康教育、生活饮用水卫生、食品卫生、传染病防治、病媒生物防制和单位卫生等方面全部达标,并按时完成区创卫办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建成区(即中心城区,病媒生物防制区域)2017年10月底前顺利通过“省级卫生城市”复查评审。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省级卫生城市复审工作有序推进,区局成立以曾进同志任组长,其他局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和凤鸣工商质监所长为成员的省级卫生城市复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并督促各相关股室做好资料收集报送。局纪检监察负责监督和责任追究。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7年6月底前)。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迅速启动迎审工作。同时,利用QQ、微信、LED,以及设置宣传栏等形式广泛宣传,营造全局上下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 

(二)实施阶段(2017年7月1日-9月30日)。各相关中层机构要对照《眉山市彭山区迎接省级卫生城市复审工作任务分解表》(附件)要求,按照各自分工,认真开展自查,逐项对号落实,力求各项指标达到标准;分年度做好2015年-2017年资料的收集、汇总、归档工作;对区督查组在各项准备工作中指出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抓好整改落实,确保符合标准和要求。 

(三)迎检阶段(2017年10月中旬)。按照“省卫”复审各项标准,结合工商质监工作实际查漏补缺,做好迎检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10月顺利通过省市复审和病媒生物专项考核。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指挥协调 

区局省级卫生城市复审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复审工作的指导和协调落实。各相关中层机构要高度重视省卫复审工作,并对照责任分工,结合具体工作实际,逐条逐项抓好落实。 

(二)突出重点难点,切实解决问题 

重点是完成任务分解表上的工作。并按要求解决机关卫生、除“四害”等方面的问题,以及与干部职工生活密切相关的住宅区管理。同时,结合工商质监职责,协助区级相关部门做好市容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公共卫生等方面的工作。 

(三)广泛开展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在复审工作中,要积极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报道,让广大干部职工充分理解创建工作的目的、意义和具体任务,明确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增强责任收和紧迫感。要利用办公区、住宅区的LED、标语、宣传栏等,开展多种形式的公共卫生、个人卫生和预防疾病等相关知识的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卫生意识、健康意识、环境意识和参与意识,努力营造人人关心创卫、人人参与创卫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监督检查,切实推进省卫复审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督查省卫复审准备工作的进展情况,对未按期完成和报送相关资料的中层机构进行通报,局纪检将追究相关中层机构负责人的责任。 

附:1、彭山区迎接省级卫生城市复审工作任务分解表 

2、彭山区迎接省级卫生城市复审资料收集建档目录

 

 

 

 

 

2017年7月12日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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