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眉山市彭山区黄丰镇决算
发布时间:2022-10-24     发文机构:彭山区人民政府

2021年度

眉山市彭山区黄丰镇部门决算

目录

公开时间:2022年10月24日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4

二、机构设置……………………………………………………………………10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11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1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1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3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3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6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6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8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8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8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20

第四部分附件……………………………………………………………………25

第五部分附表……………………………………………………………………40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推进区域发展。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优化产业发展布局,推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经营管理,营造良好振兴环境,促进农民持续增收。负责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及管理、耕地保护、村镇建设管理、农村住房建设管理等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优化营商环境,推进项目发展。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经济社会统计工作。

(3)实施公共管理。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健康、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等行政工作。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相关工作。统筹推进自然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负责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推进社区治理和社区建设。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工作。组织城乡社区协商。管理相关社区社会组织。承接依法下放的审批服务相关权力事项。

(4)强化公共服务。推动政府职能由“管理型”向“公共服务型”转变,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服务,负责基本公共教育、基本医疗卫生、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公共文化体育、公共基础设施等基本公共服务。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负责政务服务平台建设。

(5)维护公共安全。维护社会秩序,保障群众合法财产及其他相关权益,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负责社会治理、平安建设、信访维稳、矛盾纠纷多元调处化解、应急管理、食品药品安全、消防安全、安全生产和森林防火、地质灾害防治、抗旱救灾、防洪抢险等防灾减灾工作,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承接依法下放的行政执法权力事项,统筹指挥调度综合行政执法和派驻机构力量。协助负责兵役和民兵工作。

(6)加强民生保障。落实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制度和优抚安置政策,为保障对象提供基本养老服务、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维护特殊群体和困难群体权益等基本社会服务,提供农民基本经济权益保护、扶贫济困、未成年人保护、农村危房改造等民生服务保障工作。

(7)承担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能和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融合引领促共进,综合实力稳步提升

据统计,2021年,全镇GDP总额达4.62亿元,较2020年增幅9.4%;农业总产值达到3.9亿元,较2020年增幅5.9%;全镇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2.5万元,较2020年增幅16.2%,农村社会总产值、农业增加值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均保持高速增长态势。多项工作位列省、市、区前列,先后接待中央、省、市级考察学习团10余批次,镇、辖区村(社区)先后获得四川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先进镇、四川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示范村、四川省首批乡村治理示范村、市“七无”平安村等省、市级多项荣誉。

2.凝心聚力抓党建,组织建设坚强有力

一是党内生活有形有效。通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坚持政治理论学习和意识形态建设,并将其作为贯穿基层党建工作的主题主线,定期开展“三会一课”、中心组学习和民主生活会等基本活动,坚持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党员联系服务群众制度和统一战线策略原则,进一步强化思想统领、行为带动、服务为民,完成乡村振兴的新探索,平稳应对新冠疫情和洪涝汛情冲击,号召力和领导力提升显著,进一步建强战斗堡垒。

二是组织建设提能升级。新建村(居)民小组党支部31个、“两新”党支部12个,关工委、团委、妇联等群团组织同步全覆盖,理顺“镇村组”组织架构的同时,有效实现党建带团建、党建带群建。

三是人才队伍充实优化。依托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和村(社区)换届,村(社区)两委成员总数减少10人(由53人减至43人),平均年龄下降6岁(由47岁降至41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11人(占25%),实现了“一降一提二减少”(平均年龄降低、文化程度提高、行政单位减少、干部数量减少),并动态储备优秀农民工后备干部45名,新发展党员41名,35岁以下党员占86%,实现党员队伍结构优化、能力提升。

3.克难奋进促振兴,红色引领显担当

一是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完成0.6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节水灌溉1500余亩,新建田间生产道路23km、蓄水池15处、提灌站9处,硬化改造沟渠10余公里,整治山坪塘10余口,改造危旧房45户,提升改造运动场地1处,4村2社区均配备文化器材,打造景观休憩点位3处,大力开展全镇“六网”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截至目前,全镇天然气开通率达67%,自来水开通率达86%,公路、电力、互联网实现100%覆盖,丰华社区、团结村天然气和自来水管道年底有望全线接通。

二是城乡颜值显著提升。对沿线154余户“彩钢棚”进行同步拆除,面积1.8万㎡,风貌提升改造370余户,面积达3.78万㎡,对辖区18km道路沿线道路进行绿化补植,彩化道路26km,实现农业废弃物回收处理率80%以上,建成团结村、合力村停车场,提升改造橘花广场及岷东大道共和村入口节点形象。

三是特色产业做优做强。大力推广“高接换种”“留树保鲜”等新技术,引进明日见、甘平、沃柑等优质新品种5个;全镇柑橘种植面积突破3.7万余亩,已建成“柑橘标准化生产示范园”3万亩,年产柑橘8000万公斤以上,年产值3.5亿元;引入品牌物流快递14家,培育完善新型农业主体247个,其中国家级2个、省级4个,绿色食品认证合作社2个,注册商标5个,其中,双塘村三交界股份合作经验全省推广;高质量完成团结村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建成丰华社区阵地和产业服务中心,探索建立柑橘种植、加工和销售产业链;鼓励引导40名党员干部发展水果种植、畜禽养殖产业,选拔85名党员作为产业带头人、土专家和返乡大学生融入组织建设,共助产业提质提效。

四是基层治理探索推进。以团结村为基层治理示范点,打造邻里中心,完善“一约五会”运行机制,进一步优化乡村自治;全覆盖设立新时代文明实践站,通过开展村娃造梦营、冬令营、元宵节等志愿活动20余场次;创建“德润团结·幸福家园”村民自治平台,强化村级农户“红黑榜”和“积分制”管理,创新德治聚民心。

4.竭尽全力惠民生,扎实推动共同富裕

一是民生保障有效落实。深化农村“三留守”关爱服务体系和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创新,建成并投入使用合力村和团结村日间照料中心,初步实现家门口养老服务目标。完成6村(社区)三级便民服务体系建设,深化“放管服”改革,镇、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站)全部承接并纳入政务服务网站,公布乡镇群众“一件事一次办”目录25项、高频服务事项63项、政务服务事项192项、便民服务事项指导目录91项。全年累计受理办结各类项目8000余件,完成证件采集录入140余件,办结率达100%;累计接待服务群众1万余人次,好评率100%,民生工作得到进一步保障和改善。

二是脱贫攻坚战后评估工作全面取胜。聚焦“两不愁三保障”和“四个好”目标,全镇380户1045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均达到“一超六有”标准,2020年贫困户人均收入达到10151.70元,比2016年翻了三番。帮助品改柑橘100多亩,建立党员干部联系帮扶贫困户机制,解决实际问题20余个,确保辖区贫困人口人均收入达到6000元以上,无1例返贫。

三是社会治安和谐稳定。积极开展安全生产“严排查、严整治、严监管”专项行动,整改安全隐患30处,强化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建设和宣传教育,发放资料5000余份。每季度定期组织安全知识讲座。依法开展信访维稳工作,按照“三到位一处理”原则,实行镇、村、组三级矛盾纠纷调解机制,落实“一村(社区)一警务助理”和“一村一法律顾问”,邀请法律顾问参与问题化解咨询200余件。深入49处易制毒窝点排查100余次,全覆盖毛发检测无1例阳性,开展禁毒教育4次,集中宣传4次,发放宣传资料8000余份,“一人一策”强化吸毒人员“平安关爱”行动,实现“应帮尽帮”。加快推进“雪亮工程”和“慧眼工程”双工程建设,在场镇及重要节点上新增“慧眼工程”1586户,实现了安全生产无事故、重要节点“零非访”、禁毒工作“五不发生”的良好局面。

四是疫情防控精准得力。全力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立足黄丰本地实际,创新“三定四包”疫情防控机制,建立健全镇、村、组三级联动防疫体系,及时关注更新全国疫情形势。利用村村响、宣传单等20余种形式广泛宣传防疫知识,安排镇、村两级工作人员动态巡查场镇超市、药店、银行等重点场所,发现并整改问题110余个,按照“应接尽接”原则,全覆盖通知黄丰镇户籍群众接种新冠疫苗,截至目前已接种15063人,接种率达95.8%。

5.正风肃纪保清廉,作风建设在路上

坚持从严管党治党,每半年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工作至少1次,完成双塘村阵地和廉政文化广场建设,强化项目和资金监管,严格执行项目实施前中后“三公示”,每年开展“三资”审计至少1次,纠正作风问题10个,责令整改工作问题25个,接待上访群众90批150人次,办理省、市、区转办信访件10个,党务政务服务热线(12345工单)123件,办结率达100%,党员队伍作风得到明显转变。

二、机构设置

黄丰镇人民政府为正科级行政单位,内设党政综合办事机构7个,分别为: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社会治理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城乡建设管理和自然资源办公室、财政所,直属事业机构4个,分别为:眉山市彭山区黄丰镇便民服务中心、眉山市彭山区黄丰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眉山市彭山区黄丰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中心、眉山市彭山区黄丰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变动情况:2021年,根据《中共眉山市彭山区委办公室 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共眉山市彭山区黄丰镇委员会 眉山市彭山区黄丰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方案>的同志》(眉彭委办〔2021〕61号)精神,将我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社会治理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分别更名为:社会治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平衡,为:3048.86万万元。与2020年收支1855.89万元相比增加了1192.97万元,增长了64.28%。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3048.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62.33万元,占97.1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6.53万元,占2.86%。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3048.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32.37万元,占37.14%;项目支出1916.49万元,占62.86%。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048.86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1192.97万元,增长39.13%。支出总计增加1192.97万元,增长39.13%。主要变动原因是2021年农林水项目追加经费938万,卫生健康追加经费27.42万元,节能支出追加经费34.53万元。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46.5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4%。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09.16万元,增长44%。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48.8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646.52万元,占54%;农林水(类)支出988.70万元,占32.43%,公共安全支出(类)16.56万元,占0.54%,节能环保(类)支出64.52万元,占2.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6万元,占2.8%;卫生健康(类)支出54.58万元,占1.8%;住房保障(类)支出59.26万元,占1.9%;其他(类)支出132.72万元,占4.43%。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3048.86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决算为1646.52万元,完成预算100%

2.公共安全(类):支出决算为16.56万元,完成预算100%

3.农林水(类):支出决算为988.70万元,完成预算100%

4.节能环保(类):支出决算为64.52万元,完成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决算为86万元,完成预算100%

6.卫生健康(类):支出决算为54.58万元,完成预算100%

7.住房保障(类):支出决算为59.26万元,完成预算100%

8.其他(类):支出决算为132.72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32.3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73.0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359.3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13万元,完成预算75.5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全镇压缩了三公经费的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5万元,占87.1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68万元,占12.81%。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45万元,完成预算87.1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减少0.46万元,下降13.57%。主要原因是2021年减少了公务用车的出行频率。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45万元。主要用于因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68万元,完成预算12.8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减少1.32万元,下降66%。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公务接待的次数。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68万元,主要用于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123人次,共计支出0.68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6.53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黄丰镇人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4.8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5.0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9.7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04.8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04.8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04.84%。

(二)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1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场镇群团及党建项目、人大项目、城乡环境及整治项目、共和村3组道路悬空安全隐患整治工程项目、团结村胡家湾节点打造工程、团结村裤裆堰安全隐患整治工程项目、新丰社区(原金鱼村二组、原花龙村五组)道路悬空安全隐患整治工程项目等7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7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7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7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同时,本部门对2021年部门整体开展绩效自评,《2021年黄丰镇整体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第四部分)。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其他人大事务(项):指人大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指各级政府 用于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方面的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项):指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15.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统计事务(项):指各级统计机关在日常业务之外开展专项统计工作的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指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方面的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指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组织部门的事务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9.公共安全(类)公安(款)其他公安(项):指其他用于公安方面的支出。

2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项):指其他用于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拥军优属(项):指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项):指其他用于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方面的支出。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项):指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6.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指重大疾病、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2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为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8.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9.卫生健康(类)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款)老龄卫生健康事务(项):指反映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方面的支出。

30.节能环保(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指其他用于污染防治方面的支出。

31.节能环保(类)自然生态环保(款)农村环境保护(项):指用于农村环境保护方面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小城镇环境保护;农用化学品、畜禽养殖、土壤等污染防治。

32.城乡社区(类)其他城乡社区(款)其他城乡社区(项):指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33.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农村社会事务(项):指用于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的支出。

34.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35.农林水(类)其他农林水(项):指除化解债务支出以外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36.交通运输(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养护(项):指公路养护支出。

3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其他应急管理(项):指其他应急管理方面的支出。

3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42.“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

眉山市彭山区黄丰镇人民政府

2021年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宅基地管理办公室、统计办公室)、社会治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城乡建设管理和自然资源办公室(生态环境办公室)、财政所。直属事业机构:眉山市彭山区黄丰镇便民服务中心(眉山市彭山区黄丰镇农民工服务中心、眉山市彭山区黄丰镇退役军人服务站)、眉山市彭山区黄丰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眉山市彭山区黄丰镇宣传文化旅游服务中心)、眉山市彭山区黄丰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中心、眉山市彭山区黄丰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二)机构职能。

单位全称:眉山市彭山区黄丰镇人民政府,镇长:李旭斌,办公室电话:028-37683019。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推进区域发展。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优化产业发展布局,推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经营管理,营造良好振兴环境,促进农民持续增收。负责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及管理、耕地保护、村镇建设管理、农村住房建设管理等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优化营商环境,推进项目发展。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经济社会统计工作。

3.实施公共管理。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健康、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等行政工作。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相关工作。统筹推进自然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负责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推进社区治理和社区建设。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工作。组织城乡社区协商。管理相关社区社会组织。承接依法下放的审批服务相关权力事项。

4.强化公共服务。推动政府职能由“管理型”向“公共服务型”转变,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服务,负责基本公共教育、基本医疗卫生、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公共文化体育、公共基础设施等基本公共服务。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负责政务服务平台建设。

5.维护公共安全。维护社会秩序,保障群众合法财产及其他相关权益,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负责社会治理、平安建设、信访维稳、矛盾纠纷多元调处化解、应急管理、食品药品安全、消防安全、安全生产和森林防火、地质灾害防治、抗旱救灾、防洪抢险等防灾减灾工作,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承接依法下放的行政执法权力事项,统筹指挥调度综合行政执法和派驻机构力量。协助负责兵役和民兵工作。

6.加强民生保障。落实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制度和优抚安置政策,为保障对象提供基本养老服务、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维护特殊群体和困难群体权益等基本社会服务,提供农民基本经济权益保护、扶贫济困、未成年人保护、农村危房改造等民生服务保障工作。

7.承担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能和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概况。

核定行政编制25人,在编24人;核定事业编制15人,在编14人;编外聘用人员27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2年眉山市彭山区黄丰镇人民政府收入预算总额为13614720.1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614720.14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3614720.14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422898.48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050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4150.41元,卫生健康支出318490.31元,农林水支出3564236.9元,住房保障支出559944.04元。2022年眉山市彭山区黄丰镇人民政府预算收支较2021年增加1273496.14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2379.43元,原因是年内新增职工1名;项目支出增加1342953.71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减少乡村旅游大环线道路项目拆迁工作经费77100元,新增“村志镇志”编撰经费200000元,黄丰司法所整改项目经费161792元,2021年结转项目经费1037224.71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眉山市彭山区黄丰镇人民政府2022年预算安排基本支出8821566.43元,其中6015164.93元为人员经费,2806401.50元为公用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如下:办公费976948.7元,会议费56000元,培训费5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000元,公务接待费28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655452.8元。

眉山市彭山区黄丰镇人民政府2022年预算安排项目支出4793153.71元,包含场镇运行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经费960000元;村(社区)第一书记补贴31200元;村廉情经费120000元;党建及群团经费170000元;龚家堰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租地经费102937元;人大经费40000元;乡村振兴专项经费680000元;乡镇事务及应急处置专项经费1030000元;“村志镇志”编撰经费200000元,黄丰司法所整改项目经费161792元,生态环保整治(河长制、秸秆禁烧)经费260000元,以及2021年结转项目经费1037224.71元,主要用于乡村振兴项目支出。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管理。

2021年年底,我镇按照财政局文件要求,贯彻“党和政府带头过紧日子”重要指示精神,从严从紧管好财政支出,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严格报账乡村振兴、场镇治理等重点项目经费支出,推动资金使用提质增效。截止2022年6月底,我镇部门预算项目正有条不紊地实施中,除龚家堰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租地经费102937元为每年12月一次性结算外,其余项目执行进度均在50%左右,无低效资金结余,无违规记录等情况发生。

(二)结果应用情况。

部门整体预算绩效应用良好。

(三)自评质量

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自评质量较高。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2022年黄丰镇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自评结果为良好,预算编制均已统筹做好收支安排,未产生低效或无效资金,未产生闲置沉淀资金,做到预算精细化。

附件

2021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共和村新堰桥公共安全隐患整治工程项目)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共和村新堰桥公共安全隐患整治工程项目以乡镇为单位,经区政府批准后实施,整治完成后以实际审计价拨付整治经费。

(二)项目实施情况

共和村新堰桥公共安全隐患整治工程项目由区应急管理局牵头,相关职能部门配合,整治完成后按以审计拨付整治经费。

(三)资金投入使用情况

该项目是2021年预算申报项目,预算资金129094元,预算批复129094元,实际支付129094元,于2021年5月8日全部完成支付。财政预算资金使用率为100%。

(四)项目绩效目标

共和村新堰桥公共安全隐患整治工程项目主要是整治共和村道路安全隐患,方便群众同行,解决村民后顾之忧。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为了做好绩效评价工作,规范和加强预算项目资金管理,切实提高预算项目资金的使用绩效和管理水平,我镇对2021年预算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根据年初申报的项目绩效目标,确评价内容。评价指标有三项,分别是投入、产出、效益

三、综合评价结论

我镇对该项目绩效评价情况进行了综合评定,认为该项目支出资金的管理使用规范、资金使用效益明显,成效显著,根据自评分,得出该项目支出专项资金综合评价自评分数为100分,绩效评价等次为优秀。

四、绩效评价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该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程序规范性,绩效目标合理,指标明确性,项目预算编制科学性,资金分配合理。

(二)项目管理情况

该项目由镇安办全面负责,现已圆满完成。

(三)项目产出情况

共和村新堰桥公共安全隐患整治工程项目的完成,方便了群众出行,为周边群众解决了后顾之忧。

(四)项目效益情况

1.方便村民出行;2.得到群众一致好评。

五、存在主要问题

绩效目标设定有待更科学更合理。

六、相关措施建议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进一步科学设定绩效目标,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一是改进预算收支编制,提高项目预算质量;二是认真研究政策,结合本镇实际,加强项目绩效目标审核;三是认真研究重点项目的执行,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2021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双塘村村道临水临崖无防护公共安全隐患整治工程项目)

二、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双塘村村道临水临崖无防护公共安全隐患整治工程项目以乡镇为单位,经区政府批准后实施,整治完成后以实际审计价拨付整治经费。

(二)项目实施情况

双塘村村道临水临崖无防护公共安全隐患整治工程项目由区应急管理局牵头,相关职能部门配合,整治完成后按以审计拨付经费。

(三)资金投入使用情况

该项目是2021年预算申报项目,预算资金121394元,预算批复121394元,实际支付121394元,于2021年4月3日全部完成支付。财政预算资金使用率为100%。

(四)项目绩效目标

双塘村村道临水临崖无防护公共安全隐患整治工程项目是以整治双塘村道路无防护安全隐患为主要目标,以确保项目完成后该路段无安全隐患。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为了做好绩效评价工作,规范和加强预算项目资金管理,切实提高预算项目资金的使用绩效和管理水平,我镇对2021年预算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根据年初申报的项目绩效目标,确评价内容。评价指标有三项,分别是投入、产出、效益

三、综合评价结论

我镇对该项目绩效评价情况进行了综合评定,认为该项目支出资金的管理使用规范、资金使用效益明显,成效显著,根据自评分,得出该项目支出专项资金综合评价自评分数为100分,绩效评价等次为优秀。

四、绩效评价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该项目立项依据充分, 程序规范性, 绩效目标合理, 指标明确性,项目预算编制科学性, 资金分配合理。

(二)项目管理情况

该项目由镇安办全面负责,现已圆满完成。

(三)项目产出情况

双塘村村道临水临崖无防护公共安全隐患整治使周边群众生活、出行更加安全。

(四)项目效益情况

双塘村道路安全情况得到了进一步的提升。

存在主要问题

绩效目标设定有待更科学更合理

六、相关措施建议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进一步科学设定绩效目标,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一是改进预算收支编制,提高项目预算质量;二是认真研究政策,结合本镇实际,加强项目绩效目标审核;三是认真研究重点项目的执行,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2021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团结村道路公共安全隐患整治工程项目)

三、基本情况

(二)项目概况

团结村道路公共安全隐患整治工程项目以乡镇为单位,经区政府批准后实施,整治完成后以实际审计价拨付整治经费。

(二)项目实施情况

团结村道路公共安全隐患整治工程项目由区应急管理局牵头,相关职能部门配合,整治完成后按以审计拨付整治经费。

(三)资金投入使用情况

该项目是2021年预算申报项目,预算资金105265元,预算批复105265元,实际支付105265元,于2021年5月2日全部完成支付。财政预算资金使用率为100%。

(四)项目绩效目标

团结村道路公共安全隐患整治工程项目主要是整治团结村道路无防护安全隐患,方便群众同行,解决村民后顾之忧。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为了做好绩效评价工作,规范和加强预算项目资金管理,切实提高预算项目资金的使用绩效和管理水平,我镇对2021年预算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根据年初申报的项目绩效目标,确评价内容。评价指标有三项,分别是投入、产出、效益

三、综合评价结论

我镇对该项目绩效评价情况进行了综合评定,认为该项目支出资金的管理使用规范、资金使用效益明显,成效显著,根据自评分,得出该项目支出专项资金综合评价自评分数为100分,绩效评价等次为优秀。

四、绩效评价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该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程序规范性,绩效目标合理,指标明确性,项目预算编制科学性,资金分配合理。

(二)项目管理情况

该项目由镇安办全面负责,现已圆满完成。

(三)项目产出情况

团结村道路公共安全隐患整治工程项目的完成,方便了群众出行,为周边群众解决了后顾之忧。

(四)项目效益情况

1.方便团结村村民出行;2.得到群众一致好评。

五、存在主要问题

绩效目标设定有待更科学更合理。

六、相关措施建议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进一步科学设定绩效目标,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一是改进预算收支编制,提高项目预算质量;二是认真研究政策,结合本镇实际,加强项目绩效目标审核;三是认真研究重点项目的执行,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附表:

2021年100万元以上(含)特定目标类

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


主管部门及代码

601611

实施单位

黄丰镇人民政府


项目预算

执行情况

(万元)

预算数:

103万

执行数:

103万


其中:

财政拨款

103万

其中:

财政拨款

103万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乡镇事务及应急处置专项经费用于乡镇各项事务支出,保障各项工作正常运行。

乡镇事务及应急处置专项经费用于乡镇各项事务支出,保障各项工作正常运行。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完成

指标

数量指标

数量指标高

93%

94%


质量指标

质量指标高

97%

98%


时效指标

时效指标高

100%

100%


成本指标

成本指标高

100%

100%


效益

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高

100%

100%


社会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高

100%

100%


生态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指标高

94%

96%


可持续影响指标

可持续指标高

91%

92%


满意

度指标

满意度

指标

群众满意度高

92%

95%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附件【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黄丰镇人民政府.xls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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