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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5年10月24日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4
二、机构设置 10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1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1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1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3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4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2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2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23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24
第四部分附件 32
第五部分附表 47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一)主要职能。
江口街道党工委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
2、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负责辖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 律建设,负责宣传思想、意识形态、精神文明、政法维稳、法 治建设、对外宣传、统一战线、民族宗教、保密、党管武装等 工作。领导本辖区工作,支持和保证人大工委、街道办事处、纪工委、总工会、团工委、妇联、残联等组织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协调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在街道的活动。
3、讨论决定加强党的建设、统筹区域发展、组织公共服务、
实施公共管理、维护公共安全、动员社会参与、指导社区自治 等方面的重大事项、重点工作和重大问题。对涉及街道辖区内事关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和重大决策提出建议。
4、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负责机关党建、区域化党建、
“两新”组织党建、村(社区)党建等基层党建工作,承担党 员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和发展党员等工作。
5、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教育、
培训、任免、考核和监督。指挥调度和管理考核区级职能部门派驻机构和工作人员。负责辖区内人才工作。
6、领导基层社会治理,负责基层治理的牵头统筹、组织协
调、督导落实等职责,推动形成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格局。动员辖区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居民等社会力量参与基层治理工作,统筹辖区资源,实现共建共治共享。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江口街道办事处的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决策部署。
2、统筹辖区发展。组织实施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推进区域
经济发展,优化产业发展布局和营商环境,稳定居民收入。统筹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和农业农村相关工作。负责辖区内经济社会统计工作。
3、实施公共管理。参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并组织实施,促
进城市有机更新,提升城镇化发展水平,统筹推进自然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相关工作。负责城乡环境综合治理。
4、组织公共服务。依权限履行教育和体育、民政、人力资
源和社会保障、文化、卫生健康、人口和计划生育、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险等方面职责。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负责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协助负责兵役和民兵工作。
5、维护公共安全。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信
访维稳、矛盾纠纷多元调处化解、应急管理、食品药品安全、
消防安全、安全生产、森林防火等工作,维护辖区社会稳定,
协助负责抗旱救灾、动物防疫等工作。统筹协调综合行政执法力量。负责网格化服务管理和信息平台建设。
指导社区自治。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组织城乡社区协商。推进社区建设与社区治理。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4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聚焦重点领域,抓好工作开展
持续加强“天府粮仓”建设。全面落实田长制,全年开展巡田6000余人次,完成疑似非农化43.18亩图斑调查核实。重点抓好耕地保护,截至目前已完成复耕88%,618.91亩;已上图85.3%,597.12亩,预计年底全面完成复耕任务并上图。全面排查治理土地撂荒92个432.26亩,已全部复耕。着力抓好粮食安全,鼓励大春水稻种植,宣传发放宣传告知书5000余份,惠农政策清单10000余份。全面完成粮食扩面任务,水稻种植面积2877.74亩,玉米大豆带状种植720亩,果园套种3200亩。
服务推动重点项目建设。完成中日康养城110KV电力迁改项目主体施工1450米;完成天眉乐连接线项目188.54亩征地协议的签订和征地款的支付,签订拆迁安置协议15户49人,协调解决因考古工作占地问题15个;完成太和大道至省道S103线(经尖子山航电大坝)新建项目188.54亩征地协议的签订和征地款的支付,签订拆迁协议22户63人。
着力抓好“五经普”工作。高质量完成全国第五次经济普查工作,街道企业单位487户、个体1623户,GDP预估13.8亿元。
2.巩固脱贫成果,推动乡村振兴
真抓实干守住防返贫底线。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对86位网格员开展防返贫监测帮扶培训;做好防返贫监测帮扶集中大排查,建章立制,明确要求,做到精准指导,全覆盖集中排查,精准排查核实风险信息582条,累计识别纳入监测对象6户11人。
多措并举促进农民增收致富。构建“集体主导+企业主体+农户参与”利益联结联农带农机制,带动就近务工800人,群众务工人均增收7500元。落实产业扶持政策,累计为141名已脱贫户(监测户)提供公益性岗位,人均增收近4000元;通过家庭养殖、农业种植,实现40户户均增收近2000元。经收入预估核算,辖区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增速同比达17.25%。
3.提升治理水平,增进民生福祉
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居住“舒适性”。全年开展环境卫生集中整治20余次,收集转运生活垃圾120余吨,清理沟渠河道70余公里、材草粪堆100多处、农田林地100余亩。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改造提升3座地库,修建20座垃圾分类收集亭,配置4台垃圾转运车,160个分类垃圾桶。定期开展无证经营、占道摆摊设点情况清理,规范泉水环天桥下临时摊点。完善改建大塘村、江口社区污水管网6.8公里,依托厕所革命“回头看”,整改问题厕所43个,确保生活污水应纳尽纳。
推进和美乡村建设,提升群众“幸福感”。全力推进农村亮化工程,2024年新建130盏太阳能路灯项目,已全面投入使用。落实和美乡村建设要求,在大塘村开展和美乡村试点工作。结合新时代文明实践站、街道综合文化站打造宜居、宜旅的和美乡村,江口街道武阳综合文化站获四川省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评估定级工作评估等级为一级。
持续优化便民服务,提升办事“便捷度”。2024年,江口街道率先推行了网上申请、网上审批建房,按程序审批农村建房91户,解决了以往申请难、建房难的弊端,未出现违规建设情况。持续推进“川善治”,倡导开展院落环境卫生积分制管理、最美庭院评选等进一步提升村容村貌,打造乡村振兴示范点。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创建四川省规范化建设及省级验收。
4.强化污染防治,助推绿色发展
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一是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整治,划定秸秆集中堆放点,全面完成辖区内秸秆转运。二是开展工业企业综合整治,完成金桥饲料厂燃煤锅炉改造;会同观音街道、锦江镇开展区域联防联控;参与南方家私园区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布局工作,推进落后产能淘汰和“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综合整治。三是持续开展河湖“四乱”整治,对38个入河排污口开展排查整治;加强巡查宣传,发放宣传资料1000份,打击违法捕鱼68人次,全面开展污染源摸底排查,形成台账,强化河道治理与管护。
加大自然资源保护力度。全年开展自然资源巡查103人次,发放整改通知2份,查处整改侵占国有储备地1处,查处整改改变土地用途1处,未发现开挖矿产、砂石、鱼塘等破坏自然资源现象。严格落实林长制,辖区划分3个林长制工作联防联控片区,开展病虫害防治、野生动物保护、名木古树保护、森林防灭火等专业性培训17次,做到片区人员联训、装备联用、隐患联查、警情联通,会商协调,形成联动管林护林合力。
5.守牢安全底线,维护和谐稳定
压实安全生产责任。一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签订各类安全责任书315份,发现并整改大小问题1880个,关停非法生产企业1个、停业整顿3个。二是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共排查九小场所301 家,发现并整改完成90个消防隐患问题;开展道路日常巡查及检查38次,整治农村道路隐患12处,完成5条通组路(共计5.395公里)的修建;开展燃气安全排查,其中发现安全隐患问题813户,已全部整改。三是加大防汛减灾力度,发放应知应会单、安全避险明白卡4000余份,开展防汛演练、地灾演练22余次,设立危险地段警示牌175余个,张贴灾害明白卡120余份,主汛期签订固定避险安置协议6户14人,共计组织受威胁群众避险转移安置220户580人次,有效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及时调处矛盾纠纷。2024年共接待群众来访咨询 180余人次,共计排查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63件。通过村(社区)每周、街道每半月定期排查与专项排查相结合模式,对辖区内矛盾纠纷隐患进行拉网式排查,针对容易引发民转刑案件的矛盾纠纷,做好预判,及时化解,防止矛盾激化,建立回访台账,做好回访记录,全年无民转刑群体性事件发生。
持续推进社会综合治理。动态管理帮教人员,共列管社区矫正对象共14名,解除矫正5名,目前在册9名;共计开展走访谈话90余人次,组织集中点验、集中学习10次。新增安置帮教对象25人,现在册安置帮教对象133名。大力开展法治宣传,今年以来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15次,派发宣传资料一万余份;完成街道机关工作人员全覆盖学法,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江口街道办事处下设4个直属事业机构,分别是:江口街道办事处、江口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江口街道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江口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江口街道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中心。
2024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8,515.71 万元。与2023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388.08万元,增加28.04%。主要变动原因是增加项目资金,包括天眉乐连接线、蜀郡东岸、岷江东岸生态建设及储备林、中日康养城电力迁改工程款等项目。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2024年本年收入合计8,515.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363.11万元,占39.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151.71万元,占60.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与2023年相比,收入增加2388.08万元,增加28.04%主要变动原因是减少项目资金,包括天眉乐连接线、蜀郡东岸、岷江东岸生态建设及储备林、中日康养城电力迁改工程款等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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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2024年本年支出合计8,515.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63.11万元,占39.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51.71万元,占60.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88万元,占0.01%;与2023年相比,支出增加2388.08万元,增加28.04%。主要变动原因是增加项目资金,包括天眉乐连接线、蜀郡东岸、岷江东岸生态建设及储备林、中日康养城电力迁改工程款等项目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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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8,515.71 万元。与2023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388.08万元,增加28.04%。主要变动原因是增加项目资金,包括天眉乐连接线、蜀郡东岸、岷江东岸生态建设及储备林、中日康养城电力迁改工程款等项目。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63.1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9.5%。与2023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6.38万元,减少0.08%。主要变动原因是部分项目已完成,包括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安全隐患整治等项目。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63.1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827.49万元,占84.07%;公共安全(类)支出36.94万元,占1.0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7.52万元,占0.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0.59万元,占3.28%;卫生健康(类)支出19.2万元,占0.57%;城乡社区(类)支出24.92万元,占0.74%;农林水(类)支出201.78万元,占6%;交通运输(类)支出16.28万元,占0.48%;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类)支出6.47 万元,占0.19 %;住房保障支出(类)111.92万元,占3.32%;占7.2%;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3363.11,完成预算100%。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70万元,完成预算100%;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35万元,完成预算100%;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397.16万元,完成预算100%;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627.66万元,完成预算100%;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525.14万元,完成预算100%;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项):支出决算为149.55万元,完成预算100%;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普查活动(项):支出决算为6.06万元,完成预算100%;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1.1万元,完成预算100%;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2万元,完成预算100%;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1.27万元,完成预算100%;
公共安全(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15.94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共安全(类)公安(款)其他公安(项):支出决算为21万元,完成预算100%;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宣传文化发展专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万元,完成预算10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支出决算为6.52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支出决算为20.48万元,完成预算10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决算为21.02万元,完成预算10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4.9万元,完成预算10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 养老服务(项):支出决算为20万元,完成预算10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拥军优属(项):支出决算为12.49万元,完成预算10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1.7 万元,完成预算100%。
5.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6.5万元,完成预算100%;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支出决算为7.7万元,完成预算100%;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服务(项):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预算100%;
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7.73万元,完成预算10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支出决算4.54万元,完成预算100%。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2.65万元,完成预算100%。
7、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项):支出决算为0.66万元,完成预算100%;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1.43万元,完成预算100%;农林水(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10万元,完成预算100%;农林水(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支出决算为69.69万元,完成预算100%;
8、交通运输(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养护(项):支出决算为5.98万元,完成预算100%;交通运输(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支出决算为9.93万元,完成预算100%;交通运输(类)其他交通运输(款)其他交通运输支出(项):支出决算为0.37万元,完成预算100%;
9、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6.47万元,完成预算100%。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11.92万元,完成预算100%。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54.8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40.5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414.2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较上年减少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23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2023年持平。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余0万元,与2023年持平。国内公务接待支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51.71万元。
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2024年,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江口街道办事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14.22万元,比2023年决算数减少177.26万元。下降29%。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9.9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9.9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江口街道办事处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中: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4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水郡未来城项目等9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9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9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同时,本部门对2024年部门整体开展绩效自评,《2024年江口街道整体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第四部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其他人大事务(项):指人大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指各级政府 用于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方面的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项):指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15.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统计事务(项):指各级统计机关在日常业务之外开展专项统计工作的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统计抽样调查(项):指统计抽样调查队开展各类统计调查工作的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指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指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组织部门的事务支出。
21.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2.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3.公共安全(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4.公共安全(类)公安(款)其他公安(项):指其他用于公安方面的支出。
2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项):指其他用于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
2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项):指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2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拥军优属(项):指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支出。
3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项):指其他用于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方面的支出。
3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项):指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33.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指重大疾病、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3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为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3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36.卫生健康(类)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款)老龄卫生健康事务(项):指反映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方面的支出。
37.节能环保(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指其他用于污染防治方面的支出。
38.节能环保(类)自然生态环保(款)农村环境保护(项):指用于农村环境保护方面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小城镇环境保护;农用化学品、畜禽养殖、土壤等污染防治。
39.节能环保(类)其他节能环保(款)其他节能环保(项):指其他用于节能环保方面的支出。
40.城乡社区(类)其他城乡社区(款)其他城乡社区(项):指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41.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42.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病虫害控制(项):指用于病虫鼠害及疫情监测、防疫等方面的支出。
43.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农村社会事务(项):指用于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的支出。
44.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类)水利(款)水利工程建设(项):指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水利工程建设支出,包括堤防、河道、水库等水利工程建设支出。
农林水(类)水利(款)水质监测(项):指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质监测事业单位的支出。
农林水(类)水利(款)水质监测(项):指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质监测事业单位的支出。
农林水(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的支出。
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项):指农村税费改革后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支出。
农林水(类)其他农林水(款)其他农林水(项):指除化解债务支出以外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交通运输(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养护(项):指公路养护支出。
交通运输(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项):指其他用于公路水路运费方面的支出。
5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督(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其他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方面的支出。
5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其他自然资源事务(项):指其他用于自然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5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5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其他应急管理(项):指其他应急管理方面的支出。
5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自然灾害防治(款)地质灾害防治(项):指防治地质灾害方面的支出。
5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自然灾害防治(款)地质灾害防治(项):指防治地质灾害方面的支出。
60.其他支出(类)其他支行(款)其他支出(项):指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
6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6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 件
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江口街道办事处
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
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江口街道办事处(后文简称“我部门”)下设4个直属事业机构,分别是:江口街道办事处、江口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江口街道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江口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江口街道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中心;内设机构7个机构,分别是: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理和综合执法应急消防办公室、然资源和城建生态办公室、财政所。
(二)机构职能
我部门主要承担以下职责和功能:
1.江口街道办事处
(1)政策研究、督促检查、党务政务公开、机要保密、国家安全、文秘信调、对外宣传、档案管理、绩效考核、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管理、机关事务、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重要事项的综合协调和重要文稿的起草审核。协调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在街道的活动牵头负责区级派驻机构和执法下沉人员管理考核。承担党政综合等其他相关工作。
(2)负责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思想、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精神文明、社会工作、政法工作、法治建设、统一战线、民族宗教、党管武装等工作。制定并实施基层组织建设规划,指导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领导基层社会治理,负责基层治理的谋划推进、统筹协调和督导考核,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基层治理工作。组织城乡社区协商,管理相关社区社会组织。协助负责社区建设与社区治理相关职责。统筹推进社区工作者和志愿者队伍建设。指导社区自治,负责指导居民委员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负责指导村民委员会工作。支持辖区内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残联等群团组织开展工作。承担党建等其他相关工作。
(3)组织实施区域经济发展规划。负责区域经济发展的协调服务,优化产业发展布局和营商环境,稳定居民收入。统筹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永久基本农田管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等农业农村相关工作,依涉农工作实际协助承担农村经营管理、农村宅基地管理和改革相关工作。协助负责植物、动物(含水生动物)疫病防控相关工作。负责辖区内经济社会统计工作。负责对辖区基层供销合作社工作的指导。承担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等其他相关工作。
(4)负责卫生健康管理、人口与计划生育、全民健身、老年人权益保障、困境儿童关爱保障、残疾人保障、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城乡特困人员供养管理、退役军人管理服务保障、农民工服务等工作。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协助负责传染病防治、精神卫生、社会救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就业创业、劳动争议调解、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管理、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监督管理、文物安全监管、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日常监管等工作。协助负责兵役和民兵工作。承担社会事务等其他相关工作。
(5)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信访维稳、矛盾纠纷多元调处化解、禁毒宣传教育、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扫黄打非”网格化管理、家庭暴力预防、网格化服务管理和信息平台建设等工作,协助负责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建设、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乡村建设、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等工作。依权限负责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牵头负责“一支队伍管执法”相关工作,建立统一指挥管理体系,统筹协调综合行政执法力量。负责食品药品安全、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渡口管理、农村公路运输及客运站安全监管、安全生产等工作,协助负责食品“三小”监督管理、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幼儿园安全监管等工作。负责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和报告,负责地震、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协助负责抗旱救灾工作。负责消防安全工作,负责辖区日常消防工作,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建强消防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开展消防工作。承担社会治理、综合执法、应急管理和消防等其他相关工作。
(6)参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统筹推进城市有机更新、自然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负责测量标志保护,参与土地调查等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协调辖区内物业管理活动。依权限承担农村宅基地规划和建设管理等相关工作。依涉农工作实际协助承担耕地保护相关工作。负责环境保护法治宣传和隐患排查、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网格化环境监管排查、发现、制止、上报等生态环境保护和防治相关工作,协助负责大气污染防治、污染源普查,统筹推进水、土壤等污染防治相关工作。负责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推进落实“河长制”相关工作。负责森林防火工作。协助负责河道采砂管理、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等相关工作。承担自然资源、城乡建设管理和生态环境等其他相关工作。
(7)贯彻执行财政法律、法规,负责财政预决算编制及执行、财务审计、财政性资金的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政府采购、国有资产和债权债务管理、政府财务年报等工作。指导村(社区)财务监督管理、财务审计工作。承担财政资金管理等其他相关工作。
2.眉山市彭山区江口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眉山市彭山区江口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公益一类,机构级别另行发文明确保持原有事业编制12名不变,其中,主任1名(级别另行发文明确)、副主任1名(股级)保持不变。主要职责为:负责辖区内企业和群众综合便民服务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集中受理、便民服务和平台维护。协助党建工作办公室联系服务辖区党员和群众,协助承担党群志愿者服务活动,负责党群服务活动场所的维护,为党员和群众提供综合性服务支撑平台,承担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优抚帮扶、走访慰问等服务保障工作。依涉农工作实际协助承担农民工相关服务保障工作。承担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3.眉山市彭山区江口街道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眉山市彭山区江口街道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公益一类,机构级别另行发文明确。保持原有事业编制16名不变,其中,主任1名(级别另行发文明确)、副主任1名(股级)保持不变。主要职责为:承担农业综合开发、农田建设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技推广农机、农村能源、水利保障事务等有关农业农村、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协助植物、动物(含水生动物)疫病防控相关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宣传文化、旅游开发等服务保障和平台建设工作。负责新时代文明实践相关服务保障工作。承担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4.眉山市彭山区江口街道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中心,公益一类,不确定级别。保持原有事业编制7名不变,其中,主任1名(股级)。主要职责为:负责辖区内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服务工作承担城乡容貌秩序、环境卫生、绿化生态、设施维护等有关环境综合治理、生态环保、人居环境整治的服务保障工作。协助负责环境保护法治宣传、隐患排查等生态环境保护及污染防治综合服务保障工作。承担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5.眉山市彭山区江口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公益一类,不确定级别。保持原有事业编制6名不变,其中,主任1名(股级)保持不变。主要职责为: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服务工作,整合社会治理资源、推进综合治理服务平台建设。协助承担排查调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法治宣传教育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服务保障工作。承担网格化综合管理相关服务保障工作,为网格化管理的指挥、调度等工作提供服务保障。承担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人员概况
截至2024年末,我部门全部在职职工83人,其中:公务员31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33人、机关和事业工人8人、其他人员11人。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
我部门2024年年初收入预算数为2421.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21.76万元,占总预算的100%;
我部门2024年收入决算数为8515.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515.71万元,占总决算的100%。
(二)支出情况
我部门2024年年初支出预算数为2421.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26.44万元,占支出总额的83.68%;项目支出395.32万元,占支出总额的16.32%。
我部门2024年支出决算数为8515.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54.81万元,占支出总额的25.30%;项目支出6360.89万元,占支出总额的74.60%。
(三)结余分配和结转结余情况
我部门2024年决算报表无结转结余。
三、部门预算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总体绩效分析
1.履职效能
为充分反映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职能履行成效,本次绩效自评根据要求,结合部门职能职责和2024年度重点工作任务,选取了“聚焦重点领域,抓好工作开展、巩固脱贫成果,推动乡村振兴、提升治理水平,增进民生福祉、守牢安全底线,维护和谐稳定”4个绩效指标作为核心职能目标,各职能目标具体完成情况如下:
(1)聚焦重点领域,抓好工作开展
“天府粮仓”建设:全面落实田长制,全年巡田6000余人次,完成43.18亩疑似“非农化”图斑核查。推进耕地保护,复耕完成率88%(618.91亩)、上图完成率85.3%(597.12亩),预计年底收官;92处432.26亩撂荒地全部复耕。发放宣传告知书5000余份、惠农政策清单10000余份,完成粮食扩面任务,水稻种植2877.74亩,玉米大豆带状种植720亩,果园套种3200亩;重点项目推进:完成中日康养城110KV电力迁改1450米;天眉乐连接线、太和大道至省道 S103 线新建项目均完成188.54亩征地协议签订与款项支付,分别签订拆迁安置协议15户49人、22户63人,解决15个考古占地问题;“五经普”成果:高质量完成全国第五次经济普查,辖区企业487户、个体1623户,GDP预估13.8亿元。
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不扣分,得5分。
(2)巩固脱贫成果,推动乡村振兴
筑牢防返贫防线:落实网格化管理,培训86名网格员;开展集中大排查,精准核实风险信息582条,新纳入监测对象6户11人;多渠道促农增收:推行“集体+企业+农户”联农机制,带动800人就近务工,人均增收7500元。落实产业扶持,为141名脱贫户(监测户)设公益性岗位,人均年增收近4000元;40户通过种养殖户均增收近2000元。辖区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同比增长17.25%。
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不扣分,得5分。
(3)提升治理水平,增进民生福祉
人居环境整治:全年开展20余次集中整治,清运生活垃圾120余吨,清理沟渠河道70公里、杂物堆100余处;改造3座地库,新建20座垃圾分类亭,配置4台转运车及160个垃圾桶;清理违规摊点,改建6.8公里污水管网,整改43个问题厕所;和美乡村建设:建成130盏太阳能路灯;在大塘村开展试点,依托文化站点打造宜居乡村,武阳综合文化站获评省级一级;便民服务升级:推行建房“网上办”,审批91户零违规;推进“川善治”,开展积分制管理与最美庭院评选;街道便民服务中心通过省级规范化建设验收。
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不扣分,得5分。
综上,根据评分标准,我部门履职效能指标不扣分,得15分。
(4)守牢安全底线,维护和谐稳定
压实安全生产责任:签订315份安全责任书,整改1880个问题,关停1家非法企业、整顿3家。排查301家九小场所,整改90处消防隐患;开展38次道路巡查,整治12处农村道路隐患,修建5.395公里通组路;完成813户燃气安全隐患整改。发放4000余份防汛资料,开展22余次演练,设立175余个警示牌,转移安置220户580人次;及时调处矛盾纠纷:2024年接待群众来访180余人次,化解63件矛盾纠纷。通过定期与专项排查结合,建立回访台账,实现全年无民转刑群体性事件;持续推进社会综合治理:动态管理社区矫正对象,在册9人,开展90余次走访谈话;安置帮教对象在册133人。开展15次法治宣传,发放万余份资料,实现街道机关人员全覆盖学法。
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不扣分,得4分。
综上,根据评分标准,我部门履职效能指标不扣分,得19分。
2.预算管理
(1)预算编制质量
2024年我部门严格按照相关要求编制年初部门预算,根据2024年度预算执行情况,部门预算偏离程度如下:
①财政拨款预算偏离度=|预算执行数-年初预算数|÷年初预算数=|8515.71-2421.76|÷2421.76×100%=251.63%。
②资产配置预算偏离度=|预算执行数-年初预算数|÷年初预算数=|0.00-0.00|÷0.00×100%=0%。
③政府采购预算偏离度=|预算执行数-年初预算数|÷年初预算数=|31.18-53.50|÷53.50×100%=41.72%。
综上,该项指标得分=(1-251.63%)×100%×4+(1-0)×100%×2+(1-41.72%)×100%×2=3.17。
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扣4.83分,得3.17分。
(2)支出执行进度
根据可执行情况表2024年我部门全年预算数为8515.71万元,1至6月预算执行数为3771.70万元,支出预警金额为0万元,支出预警金额占比为0%,支出违规金额为0万元,支出违规金额占比为0%。
1至10月预算执行数为7181.77万元,支出预警金额为0万元,支出预警金额占比为0%,支出违规金额为0万元,支出违规金额占比为0%。
该项得分为该项指标得分=(1至6月预算执行数÷(部门预算数×50%)×4)+(1-1至6月支出预警金额占比×0.8-1至6月支出违规金额占比×0.2)+(1至10月预算执行数÷(部门预算数×83.33%)×2)+(1-1至10月支出预警金额占比×0.8-1至10月支出违规金额占比×0.2)=(3771.70÷8515.71×50%×4)+(1-0×0.8-0×0.2)+(7181.77÷8515.71×83.33%×2)+(1-0×0.8-0×0.2)=4.29。
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扣1.71分,得4.29分。
(3)预算年终结余
2024年我部门全年预算数为8515.71万元,预算执行数为8515.71万元,注销金额为0万元。结转结余金额为0万元。该项指标得分=(1-部门整体预算结余率)×100%×2=(1-0.00)*100%*2=2
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不扣分,得2分。
(4)严控一般性支出
我部门2024年度“三公”经费、会议、培训、差旅、办节办展、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课题经费等8项一般性支出情况详见下表3-1。
表3-1 2024年度一般性支出情况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2023年年初预算数 |
2024年年初预算数 |
2023年预算执行数 |
2024年预算执行数 |
1 |
“三公”经费 |
2.8 |
2.1 |
0 |
0 |
2 |
会议费 |
0 |
0 |
0 |
0 |
3 |
培训费 |
0 |
0 |
0 |
0 |
4 |
差旅费 |
115.00 |
70.00 |
119.40 |
74.50 |
5 |
办节办展 |
0 |
0 |
0 |
0 |
6 |
办公设备购置 |
10.10 |
3.5 |
10.10 |
3.50 |
7 |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经费 |
0 |
0 |
0 |
0 |
8 |
课题经费 |
0 |
0 |
0 |
0 |
合计 |
127.9 |
75.6 |
129.5 |
78 |
|
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年初预算较上年减少,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数较上年减少。
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不扣分,得分。
3.财务管理
(1)财务管理制度
为加强和规范我部门内部控制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健全规范内部控制机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我部门2024年在对预算、收支、政府采购、资产、建设项目、合同等各类经济业务活动流程梳理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015〕24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指引〉的通知》(川财会〔2019〕37号)等文件编制了《眉山市彭山区江口街道办事处财务内部控制制度》,部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等制度机制建立健全,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不扣分,得4分。
(2)财务岗位设置
我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相关法律,合理设置了单位财务岗位,明确了各岗位职责权限确保工作有序进行,同时,我部门制定的《眉山市彭山区江口街道办事处财务内部控制制度》明确表示了财务收支统一核算管理,会计和出纳岗位分设,出纳人员不得兼管审核、会计档案保管,在财务实际设置过程中,做到了将会计与出纳、审核与执行等岗位分离,形成了相互制约、监督的机制,进而增强了财务数据的准确性,提升了内部控制效能,确保了财务工作的高效与透明。
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不扣分,得2分。
(3)资金使用规范
我部门严格按照已制定的内部控制制度文件和国家财经法规要求使用资金,资金使用符合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对项目的重大开支进行了评估论证,资金使用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不扣分,得4分。
4.资产管理
(1)人均资产变化率
我部门2023年末实有在编在职人数为77人,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期末账面值净值合计414.06万元;2024年末实有在职在编人数为83人,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净值合计452.38万元。人均占有资产及人均资产变化率计算公式分别为“(固定资产净值+无形资产净值)/在职人数、(当年人均资产-上年人均资产)/上年人均资产”。故我部门2023、2024年人均占有资产分别为5.38万元/人、5.45万元/人。
综上,2024年我部门人均资产变化率为1.3%,小于市直行政事业单位人均资产变化率3.75%。
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不扣分,得3分。
(2)资产利用率
我部门2024年办公家具账面价值为66.53万元,超最低使用年限的办公家具账面价值为2万元,故办公家具超最低使用年限资产利用率=超最低使用年限的办公家具账面价值÷办公家具账面价值×100%=3%;2024年办公设备账面价值为150.98万元,超最低使用年限的办公设备账面价值为41.45万元,故办公设备超最低使用年限资产利用率=超最低使用年限的办公设备账面价值÷办公设备账面价值×100%=27.45%。
综上,我部门在资产利用率方面,办公家具和用具超最低使用年限资产利用率小于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平均值13.79%,且3%<8.27(0.6*13.79%);办公设备超最低使用年限资产利用率小于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平均值39.34%,且(0.6*39.34%)23.42<27.45%<31.23(0.8*39.34%。).
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扣2.1分,得0.9分。
(3)资产盘活率
我部门2023年、2024年均无闲置资产。自评年度我部门闲置资产占比变化率为0%。
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不扣分,得3分。
5.采购管理
(1)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我部门严格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管理办法,对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项目和采购包,预留了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并在采购预算中单独列示。
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不扣分,得3分。
(2)采购执行率
我部门2024年度的政府采购总预算数为31.83万元,当年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数31.18万元,已完成采购项目节约金额为0万元。
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扣0.6分,得2.94分。
(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常年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52个,涉及预算总金额6612.38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92.42%,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13个。
阶段(含一次性)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15个,涉及预算总金额301.85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83.16%,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5个。
1.项目决策
(1)决策程序
根据事前绩效评估相关要求,2024年我部门67个预算阶段项目(含一次性项目)均严格履行事前评估程序,项目立项依据充分,决策程序规范。
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不扣分,得4分。
(2)目标设置
2024年我部门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部门预算阶段项目(含一次性项目)共有67个,为充分发挥绩效目标引领作用,我部门贯彻落实《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通知》(川委厅〔2021〕5号)文件精神,67个项目均设置了相应的绩效目标表。
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不扣分,得4分。
(3)项目入库
2024年我部门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入库的项目共有67个,均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了项目入库。
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不扣分,得4分。
2.项目执行
(1)执行同向
我部门严格按照部门预算项目批复内容实施项目,项目资金使用符合预算批复用途,与项目总体绩效目标设置方向相符,没有相悖或不合理之处。
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不扣分,得4分。
(2)项目调整
2024年我部门年初设置的部门项目预算较为合理,项目总体绩效目标设置较为科学合理,预算调整及时,与实际情况基本相符,不存在应采取但未采取收回预算、调整目标等处置措施的部门预算阶段项目,故不涉及收回预算、调整目标等处置措施。
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不扣分,得4分。
(3)执行结果
2024年我部门常年项目共计52个,预算结余率小于10%的常年项目数量为39个;阶段(一次性)项目共计15个,预算结余率小于10%的一次性项目和阶段项目数量为10个。
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扣1.17分,得2.83分。
3.目标实现
(1)目标完成
2024年部门预算阶段项目(含一次性项目)共有67个,结合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我部门所涉及的部门预算阶段项目(含一次性项目)各数量指标全部完成的数量为64个。
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扣0.18分,得3.82分。
(2)目标偏离
2024年我部门预算项目(含常年项目和阶段项目及一次性项目)共有67个,各项目数量指标的完成值与设定预期指标值的偏离度在30%以内的个数为60个。
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扣0.30分,得3.70分。
(3)实现效果
2024年我部门需进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部门预算阶段项目共有67个,预期效益指标均已完成的项目个数为67个。
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不扣分,得3分。
(三)绩效结果应用情况。
我部门为进一步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规范内部控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我部门在对预算、收支、政府采购、资产、建设项目、合同等各类经济业务活动流程梳理的基础上,明确业务环节,系统分析经济活动风险,确定风险点,选择应对策略,形成了内部控制制度手册,我部门严格按照内控制度进行预算绩效管理,并按照相关要求将绩效信息随同预决算公开。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我部门针对本次财政预算绩效自评工作,严格按照《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及相关财务管理规定,结合我部门2024年度工作开展情况及履职情况,对2024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深入的分析和评价。经过自评,我们得出以下结论:2024年度,我部门切实履行了部门职责,部门预算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和采购管理等规范有序,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年度任务,部门预算支出使用效益达到预期,但我部门在年度预算项目绩效指标编制方面,其个别指标设置质量相对不高,按照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中指标评分标准要求,2024年我部门预算绩效评价综合得分89.65分。
(二)存在问题。
1.年初预算编制不精确。
2024年年初预算数为2421.76万元,年末决算数为8515.71万元,财政拨款预算偏离度达到251.63%,财政拨款预算偏离度太高会影响资金使用效率和财政管理的科学性,需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应对。
2.预算执行进度不均衡
我部门全年预算数为8515.71万元,1至6月预算执行数为3771.70万元,但1至6月预算执行率未达到时间进度要求。
3.资产利用率相对较低
我部门在资产利用率方面,办公家具和用具超最低使用年限资产利用率小于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平均值13.79%,且3%<8.27(0.6*13.79%);办公设备超最低使用年限资产利用率小于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平均值39.34%,且(0.6*39.34%)23.42<27.45%<31.23(0.8*39.34%。)。
(三)改进建议。
1.提高预算编制准确性。一是精准预测收支,充分收集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变动等相关数据,采用科学的预测方法,如时间序列分析、回归分析等,提高对财政拨款收入的预测准确性;同时,依据历史支出数据和业务实际,合理估算各项支出需求,避免高估或低估。二是加强部门沟通,财政部门与预算单位、预算单位内部各部门之间要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财政部门及时向预算单位传达政策导向和财政状况,预算单位各部门共同参与预算编制,确保预算内容符合实际业务需求,避免因信息不对称导致预算编制偏差。
2.建立动态监控机制
每月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对比实际支出与计划进度,对执行率低于时间进度80%的项目发出预警,并要求责任部门提交原因说明和整改计划。
3.完善维护制度、建立动态数据库
根据资产特性制定维护保养计划,定期对设备进行巡检、维修和升级,降低故障率,延长使用寿命。例如对精密仪器实行专人负责、定期校准。运用资产管理系统实时更新资产数据,通过扫描二维码快速定位资产位置与使用情况,避免资产闲置或重复购置。
附表:1.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附表1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
|||||||||
(2024年度) |
|||||||||
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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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名称 |
眉山市彭山区江口街道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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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执行数 |
资金总额 |
财政拨款 |
其他资金 |
||||||
2421.76 |
2421.76 |
0 |
|||||||
年度总体目标 |
保障街道日常工作及正常运转,保障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生态环保整治、乡村振兴工作、党建活动、宣传教育等工作开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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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主要任务 |
任务名称 |
主要内容 |
|||||||
区委区政府安排其他工作 |
区委区政府安排其他工作 |
||||||||
街道日常工作 |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生态环保整治、乡村振兴工作、党建活动、宣传教育等 |
||||||||
年度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绩效指标性质 |
绩效指标值 |
绩效度量单位 |
权重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足额支付率 |
≥ |
95 |
% |
20 |
|||
质量指标 |
质量达标率 |
≥ |
95 |
% |
10 |
||||
时效指标 |
完成及时率 |
≥ |
95 |
% |
20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可持续影响度 |
≥ |
95 |
% |
10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 |
95 |
% |
10 |
|||
成本指标 |
社会成本指标 |
按计划成本执行率 |
≥ |
95 |
% |
20 |
|||
第五部分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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