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单位全称:眉山市彭山区黄丰镇人民政府,镇长:刘婷婷,办公室电话:37633019。眉山市彭山区黄丰镇人民政府是基层人民政府,担负着振兴黄丰的工作任务,包括:一是宣传、落实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稳定农村基本经济制度;二是科学制定发展规划,营造农村经济发展环境,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三是维护社会稳定,突出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四是加强民政、教育、科技、文化、卫生、计划生育、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和乡村规划等社会管理;五是协助区级各项目部门做好工作。
(二)2021年工作重点
1、着力推进水利兴修和田间水利配套设施及污水管网建设。
2、努力再争取实施一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着力解决灌溉排水沟渠等水利设施配套问题以及农田平整、田间道路问题,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和农田利用率。
3、加强黄丰镇“橘花节”的宣传推广,深入挖掘辖区内柑橘文化资源,大力发展黄丰生态农旅产业,将观光农业、生态农业、体验农业融入乡村旅游全产业链。
4、助力乡村振兴工作,改善人居环境。
5、加强创新社会管理,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障体系,贫困人口实现脱贫不返贫。
6、深化拆建并行,加大禁违拆违力度,重拳整治违章搭建行为,妥善解决民生利益相关问题。
7、启动新丰场镇基础设施补旧和提升项目,扩建升级新丰社区至岷东大道连接段道路,加快黄丰镇乡村旅游大环线等农村道路的建设和改造。
二、部门概况
眉山市彭山区黄丰镇人民政府2021年纳入部门预算汇编的独立预算单位1个。20120年末黄丰镇在职职工34人,其中:行政人员25人,事业人员13人。退休职工19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变化情况
2021年眉山市彭山区黄丰镇人民政府收入预算总额为1234122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341224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2341224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647411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1291元,卫生健康支出307867元,住房保障支出592618元,节能环保支出260000元,农林水支出2112037。2021年黄丰镇预算收支较2020年增加1305359元,原因增加乡镇事务及应急处置专项经费。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及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一)眉山市彭山区黄丰镇人民政府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二)基本支出8799187元,是用于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如下:办公费150000元,差旅费506000元,会议费40000元,培训费40000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671692元等。
(四)项目支出3450200元,包括:场镇运行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经费960000元;村(社区)第一书记补贴10200元;村廉情经费120000元;党建及群团经费170000元;龚家堰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租地经费102900元;人大经费40000元;脱贫攻坚及乡村振兴经费680000元;乡镇事务及应急处置专项经费1030000元;生态环保整治(河长制、秸秆禁烧)经费260000元;乡村旅游大环线道路项目拆迁工作经费77100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647411元,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421291元,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三)卫生健康支出307867元,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592618元,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四)节能环保支出260000元,用于河长制和秸秆禁烧支出。
(五)农林水支出2112037元,用于乡镇事物及应急处置、乡村振兴及脱贫攻坚等支出。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支出金额260000元,其中:货物类设备购置140000元,服务类服务购置120000元。
六、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场镇运行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经费:
1.年度目标:保证黄丰镇场镇运行和环境治理。
2.绩效目标:公路营业性客运周转量达标;农村客运基本能满足本镇村民的需求;高风险路段、路口,风险率有所下降。
脱贫攻坚及乡村振兴经费:
1.年度目标:全镇全面开展乡村振兴工作。
2.绩效目标:乡村振兴带动农民增收致富;厕所革命改善环境卫生;人居环境改善提高百姓生活幸福感。
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截止2020年底,眉山市彭山区黄丰镇及所属事业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1辆。
八、 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基本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眉山市彭山区黄丰镇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8日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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