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单位全称: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黄丰镇人民政府,镇长:李沁阳,办公室电话:028-37683019。
(二)2025年工作重点
1.聚焦党建统领,筑牢思想根基。全面推进镇村组、小区、产业等重点领域党建工作,争取对共和村阵地进行亲民化打造。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开展纪律监督检查,杜绝违纪违规事件的发生。
2.聚焦产业发展,推动乡村振兴。锚定一三产融合发展新途径,建设集休闲观光和农耕体验于一体的现代特色农业。持续推动柑橘产业智慧机械化、绿色高效化发展,不断提升农业种植现代化水平。
3.聚焦民生福祉,厚植幸福根基。结合“千万工程”,扎实开展“五美乡村”建设。持续优化场镇功能,积极推进农贸市场达标提升,加快乡村路灯安装、完成污水管网建设,扩充农村基础性民生保障功能。
4.聚焦安全防线,加强社会治理。学习借鉴“枫桥经验”,探索创新“三聚焦”社会治理工作模式和“化组为格”调解模式,发动威望人士和乡贤参与社会治理,争创省级平安建设乡镇。
5.严守耕地保护红线。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耕地保护工作部署,持续推进流出耕地恢复及进出地平衡任务,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坚决防止乱占耕地及耕地“非粮化”现象,全面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守牢粮食安全底线。
6.强化交通项目建设。持续加快推进天眉乐高速征地拆迁工作,配合完成杆管线的迁改工作,完成剩余房屋签约及附作物签约工作,按节点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指标。
二、部门概况
眉山市彭山区黄丰镇人民政府2025年纳入部门预算汇编的独立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包括:事业单位3个,包括:2024年末黄丰镇人民政府在职职工36人,其中:行政人员20人,行政工勤0人,事业人员16人。退休职工1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变化情况
2025年眉山市彭山区黄丰镇人民政府收入预算总额为12259553.9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259553.95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2259553.95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804036.42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9922.56元,卫生健康支出242645.57元,住房保障支出562949.4元。2025年眉山市彭山区黄丰镇人民政府预算收支较2024年减少236918.22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5.49万元,原因是2024年退休1人;项目支出减少18.20万元,原因是我镇逐年缩减财政支出。
支出预算安排情况及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眉山市彭山区黄丰镇人民政府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场镇运行、城乡环境治理、乡村振兴、生态环保整治、乡镇事务应急处置等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10051953.95元,是用于黄丰镇人员日常支出,包括办公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如下:办公费160000元,会议费40000元,培训费4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00元,公务接待费28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14147.44元。
项目支出2207600元,主要用于场镇运行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经费530000元、党建及群团工作经费110000元、村(社区)第一书记工作补贴31200元、乡镇事务及应急处置专项工作经费870000元、生态环保整治(秸秆焚烧、河长制)经费130000元、人大工作经费40000元、村廉情工作经费96000元、乡村振兴专项工作经费320000元、残联专职人员专项经费32400元、 巡山护林员专项经费48000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行政运行功能科目3931350.44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功能科目6872685.98元,主要用于乡镇事务、城乡环境治理等项目支出。
(三)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功能科目649922.56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四)住房公积金支出功能科目562949.4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公积金缴费支出。
(五) 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功能科目242645.57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政府采购无预算支出。
六、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乡村振兴专项经费:
1.该经费专门用于全镇开展乡村振兴工作。
2.加快实现乡村振兴带动农民增收致富的目标,改善人居环境,提高百姓生活幸福感。
场镇运行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经费:
1.该经费专门用于黄丰镇场镇运行和环境治理工作。
2.完成场镇日常运行及环境治理工作。
3.完成全年公路营业性客运周转量达标;农村客运基本能满足本镇村民的需求;降低高风险路段、路口风险率。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截止2024年底,眉山市彭山区黄丰镇人民政府及所属事业
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1辆。
八、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眉山市彭山区黄丰镇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1日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网站维护技术联系电话:028-3760355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8-37603556
网站标识码5114220003 蜀ICP备19026839号-1 川公网安备51142202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