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彭山区锦江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发布时间:2022-02-16     发文机构:区政府办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根据主要职责,锦江镇设置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应急和生态环境办公室)、社会治理和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信访办公室)、项目管理办公室、财政所、城乡环境治理办公室8个党政综合办事机构。设置便民服务中心、民生事业服务中心(农民工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4个直属公益一类股级事业单位。

(1)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乡镇党委政府日常事务、综合协调、办文办会、文秘信调、政策研究、政务公开、内部审计、目标绩效管理、机要保密、档案管理、机关事务、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辖区“两代表一委员”的组织协调和联系服务工作;负责办理党代表、政协委员提案和人大代表建议;负责办理乡镇人大交办的其他工作。

(2)党建办公室。负责党建工作,指导社区党建工作;负责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工作;负责思想政治、组织人事、机构编制、人才等工作;统筹工会、共青团、妇联、关工委等群团工作。

(3)经济发展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负责拟订并实施乡镇经济发展中长期规划、乡村振兴战略、年度计划等规划;负责辖区发展改革、投资促进、经济统计、科技等工作;负责辖区规下工业(限下商贸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管理、服务工作,协调、指导各类经济实体依法依规运行;负责辖区用电、供水、燃气等要素的保障协调工作。

(4)社会治理和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信访办公室)。负责辖区政法、社会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统战民宗、国家安全和反邪教、禁毒、扫黑除恶、网格化管理、物业管理等工作;统筹“多网合一”网格平台建设工作。

(5)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应急和生态环境办公室)。根据依法下放的行政执法权限统筹开展辖区内自然资源、规划、建设、住房城乡建设、市场监管、应急管理、农业、水利、林业、文化等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配合管委会部门开展执法工作。协助做好自然资源管理、城镇建设、控规控建等工作。

负责辖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应急救援、消防、减灾救灾等工作;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指导村(社区)做好应急管理相关工作。

负责辖区生态环境保护日常巡查、网格化环境监管、秸秆禁烧、生态环境宣传教育、“河长制”、市政管网及排口整治等相关日常工作;负责辖区内环境信访矛盾的处理及化解,协助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等工作。

(6)城乡环境治理办公室。负责辖区城市管理、环境卫生、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市容市貌管理、园林绿化、物业管理等工作;负责市政建设、市政道路、乡道村道和基础设施的维护、检查等工作。

(7)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辖区内项目的统筹对接、协调推进等工作;负责搜集、整理、落实项目推进及投资环境的意见建议。负责辖区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等工作;协助管委会有关部门做好土地管理、土地复垦、建设用地报批、旧城改造、棚户区改造等工作。

(8)财政所。负责本级财政收支预决算管理、监督财政资金使用、国有(集体)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各类专项资金、强农惠农资金补贴的支出、管理;负责核算、审计、监督、指导、检查村(社区)财务。

(9)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集中办理公共服务事项,协助开展行政审批相关服务工作,负责退役军人服务工作,指导便民服务站(点)及退役军人服务工作。

(10)民生事业服务中心(农民工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辖区教育体育、卫生健康、民政、劳动就业、社会保障、低保救济、老龄、残疾人、红十字会等民生服务工作;负责流动人员管理、社区建设管理、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人民武装、兵役等事务性工作。

负责农民工就业输出、培训、维权、回引及返乡农民工创业服务等工作;指导村(社区)农民工服务站工作。

负责组织实施退役军人技能培训、职业教育,做好退役军人服务工作;协助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来信、来访,拥军优属工作;指导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工作。

(11)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乡村振兴战略具体实施并指导社区乡村振兴工作;负责农村经济发展、农村体制改革、农业农村生产、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村集体经济管理、林业(护林防火)、脱贫攻坚等工作。负责农业、农机、畜牧、林业、水利、水产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工作;负责农作物病虫害监测与防治、农产品质量监测、农村产权交易等事务性工作。

(12)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负责辖区对外宣传、宣传思想、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等相关工作;负责文化旅游、科普、文物保护及乡风文明培育、建设工作;负责志愿者服务、文化项目实施、文娱活动开展等相关工作;负责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的建设、运维工作;指导村(社区)开展文明实践工作。

(二)、2022年工作重点

1、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打造全市重要的现代产业高地。实施产业培育工程,以高质量发展为主攻方向,以实体经济为着力点,构建“文旅康养+农旅融合+现代服务+数字经济”现代化开放型产业体系,持续强化经济承载和辐射带动功能。

2、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造极具特色的城乡融合高地。实施乡村振兴工程,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重中之重,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打造锦江“富春山居图”。

3、激发创新创造活力,打造新区前列的改革开放高地。实施创新驱动工程,深入贯彻落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成德眉资同城化发展战略,抢抓发展机遇,加快建设新区双循环门户枢纽。

4、加快宜居城镇建设,打造山明水秀的绿色生态高地。实施绿色生态工程,统筹生产生活生态,推动生态文明与生态经济有机结合,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国际生态宜居名城。

5、提升人民生活品质,打造美好幸福的民生福祉高地。实施民生保障工程,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努力让项目红利、政策保障更多转化为人民群众实实在在的生活质量。

6、全面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升级莲花社区、锦江里小区等党建示范点位,整顿提升软弱涣散党组织。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积极配合巡视巡察,深刻吸取毛先勤等征地拆迁领域腐败案教训,加强反腐倡廉教育,严肃查处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重点领域、关键环节腐败问题。

二、部门概况

眉山市彭山区锦江镇人民政府2022年纳入部门预算汇编的独立预算单位共1个。眉山市彭山区锦江镇2021年末眉山市彭山区锦江镇人民政府在职职工65人,其中:行政人员3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1人,行政工勤0人,事业人员31人。退休职工34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变化情况

2022年眉山市彭山区锦江镇人民政府收入预算总额为940817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51017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68980000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94081700元,其中: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1721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29900元,卫生健康支出525500元,城乡社区支出68980000元,农林水支出6269300元,住房保障支出4004800元。2022年眉山市彭山区锦江镇人民政府预算收支较2021年减少5036.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08.48万元,原因是新增工作人员、人员正常晋升调资;项目支出减少5444.62万元,原因是征地拆迁基金支出减少。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及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眉山市彭山区彭山区锦江镇人民政府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社会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开展等。

基本支出17881700元,是用于锦江镇机关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如下:办公费3057600元,会议费30000元,委托业务费139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000元,公务接待费20000元,维修(护)费10000元,培训费2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7500元,工资福利支出4280200元。

项目支出76200000元,主要用于用于机关项目工作经费及政府性基金项目经费。锦江镇单位机关项目工作经费7220000元:其中应急保障车采购350000元、场镇运行经费800000元、综合项目经费3000000元、向上争取工作经费100000元、机关事务经费400000元、干部周转房建设(政府投资)2570000元。政府性基金项目经费支出68980000元,主要用于征地和拆迁过渡费项目支出66370000元,农业农村生态环保项目2580000元,已完工项目尾款30000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5431000元,主要用于机关基本运行支出。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4650000元,主要用于机关项目经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3091100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753300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376600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六)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165300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七)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144500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八)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2年预算数为215700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九)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1434800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公有住房建设和维修改造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2570000元,主要用于锦江镇干部职工周转房的建设。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拆迁和补偿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66370000元,主要用于征地拆迁项目过渡费等的支出。

(十二)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30000元,主要用于锦江镇莲花老街污水管网已完工环保设施的尾款支出。

(十三)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2580000元,主要用于锦江镇环保治理项目支出。

(十四)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22年预算数为6269300元,主要用于锦江镇村(社区)办公经费、服务群众工作经费及人员报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经费等的支出。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支出金额450000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100000元,应急保障车购置350000元。

六、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综合项目经费:

该经费专门用于锦江镇第二办公区的租用费用、食堂支出,保安、保洁、司机等的劳务支出,确保锦江镇机关后勤全面工作的开展。

场镇运行经费项目:

该经费专门用于锦江镇范围内城乡环境治理,垃圾转运及环保工作的开展。此项目属于民生类工作经费。完成全镇垃圾的清理,转运、秸秆禁烧及道路环境卫生治理工作。确保锦江镇天更蓝,水更绿。提高公众对政府的满意度,和提升政府的知名度。

安置过渡费项目:

该经费用于锦江镇已征地未安置的项目农户过渡费的支付。主要项目为万达国际文旅城项目、中法农业科技园项目、蜀皇风情古镇项目、锦江大道项目、滨江大道项目、通江大道项目、环天府新区快速通项目。确保未安置农户过渡费及时足额打卡到账,完成政府对老百姓的安置承诺,提升政府形象,增大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度,推动锦江镇经济的快速发展。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截止2021年底,眉山市彭山区彭山区锦江镇人民政府及所属事业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八、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未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演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眉山市彭山区锦江镇人民政府

2022年2月16日

  
附件【2022年眉山市彭山区锦江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公开报表.xls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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