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彭山区锦江镇人民政府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目录:
1.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2. 部门概况
3. 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变化情况
4.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5. “三公”经费情况
6. 其他重要事项
7. 专业名词解释
附件: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2-2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
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
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预算表
4-1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政府采购预算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根据主要职责,锦江镇设置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应急和生态环境办公室)、社会治理和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信访办公室)、项目管理办公室、财政所、城乡环境治理办公室8个党政综合办事机构。设置便民服务中心、民生事业服务中心(农民工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4个直属公益一类股级事业单位。
(1)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乡镇党委政府日常事务、综合协调、办文办会、文秘信调、政策研究、政务公开、内部审计、目标绩效管理、机要保密、档案管理、机关事务、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辖区“两代表一委员”的组织协调和联系服务工作;负责办理党代表、政协委员提案和人大代表建议;负责办理乡镇人大交办的其他工作。
(2)党建办公室。负责党建工作,指导社区党建工作;负责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工作;负责思想政治、组织人事、机构编制、人才等工作;统筹工会、共青团、妇联、关工委等群团工作。
(3)经济发展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负责拟订并实施乡镇经济发展中长期规划、乡村振兴战略、年度计划等规划;负责辖区发展改革、投资促进、经济统计、科技等工作;负责辖区规下工业(限下商贸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管理、服务工作,协调、指导各类经济实体依法依规运行;负责辖区用电、供水、燃气等要素的保障协调工作。
(4)社会治理和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信访办公室)。负责辖区政法、社会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统战民宗、国家安全和反邪教、禁毒、扫黑除恶、网格化管理、物业管理等工作;统筹“多网合一”网格平台建设工作。
(5)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应急和生态环境办公室)。根据依法下放的行政执法权限统筹开展辖区内自然资源、规划、建设、住房城乡建设、市场监管、应急管理、农业、水利、林业、文化等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配合管委会部门开展执法工作。协助做好自然资源管理、城镇建设、控规控建等工作。
负责辖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应急救援、消防、减灾救灾等工作;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指导村(社区)做好应急管理相关工作。
负责辖区生态环境保护日常巡查、网格化环境监管、秸秆禁烧、生态环境宣传教育、“河长制”、市政管网及排口整治等相关日常工作;负责辖区内环境信访矛盾的处理及化解,协助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等工作。
(6)城乡环境治理办公室。负责辖区城市管理、环境卫生、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市容市貌管理、园林绿化、物业管理等工作;负责市政建设、市政道路、乡道村道和基础设施的维护、检查等工作。
(7)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辖区内项目的统筹对接、协调推进等工作;负责搜集、整理、落实项目推进及投资环境的意见建议。负责辖区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等工作;协助管委会有关部门做好土地管理、土地复垦、建设用地报批、旧城改造、棚户区改造等工作。
(8)财政所。负责本级财政收支预决算管理、监督财政资金使用、国有(集体)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各类专项资金、强农惠农资金补贴的支出、管理;负责核算、审计、监督、指导、检查村(社区)财务。
(9)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集中办理公共服务事项,协助开展行政审批相关服务工作,负责退役军人服务工作,指导便民服务站(点)及退役军人服务工作。
(10)民生事业服务中心(农民工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辖区教育体育、卫生健康、民政、劳动就业、社会保障、低保救济、老龄、残疾人、红十字会等民生服务工作;负责流动人员管理、社区建设管理、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人民武装、兵役等事务性工作。
负责农民工就业输出、培训、维权、回引及返乡农民工创业服务等工作;指导村(社区)农民工服务站工作。
负责组织实施退役军人技能培训、职业教育,做好退役军人服务工作;协助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来信、来访,拥军优属工作;指导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工作。
(11)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乡村振兴战略具体实施并指导社区乡村振兴工作;负责农村经济发展、农村体制改革、农业农村生产、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村集体经济管理、林业(护林防火)、脱贫攻坚等工作。负责农业、农机、畜牧、林业、水利、水产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工作;负责农作物病虫害监测与防治、农产品质量监测、农村产权交易等事务性工作。
(12)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负责辖区对外宣传、宣传思想、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等相关工作;负责文化旅游、科普、文物保护及乡风文明培育、建设工作;负责志愿者服务、文化项目实施、文娱活动开展等相关工作;负责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的建设、运维工作;指导村(社区)开展文明实践工作。
(二)、2021年工作重点
1、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有力。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市、新区各项决策部署,继续围绕防、控两个环节,织密疫情防控网,确保疫情不反弹、低风险。
2、党建工作实现高质量引领。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加大对各级党组织及党组织书记的指导和培训力度;加快完善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工作后各村(社区)制度建设,进一步明确抓党建的责任清单,细化到人、量化到岗,充分运用责任机制传导压力,以绩效管理推进我镇党建工作的高质量开展,高质量完成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加强纪检队伍建设,提升专业能力,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宣传力度,高质量完成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满意度评价工作。
3、项目建设发挥支撑性成效。继续中法农业科技园项等目的征地拆迁工作;全力配合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相关部门高质量高标准编制“十四五”规划和旧城改造规划;加强与经济贸易合作局的联系合作,实现重大项目在锦江镇落地;组织培训,提升机关工作人员素质能力,为锦江镇经济发展做好服务准备。
4、城乡区域实现融合化发展。进一步完善城乡基础配套设施,新建休闲场所,实现场镇路灯全覆盖。持续推进场镇规范治理工作,开展场镇规划,向行业主管部门申请下放执法权,培训提升城管人员执法能。加大对乡村的支持和投入,在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美丽乡村建设和群众致富奔康等方面继续下功夫,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促进贫困户实现稳定脱贫、长久致富。结合各村实际,做好乡村振兴战略系列规划,补牢产业发展基础,补齐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短板,逐步壮大集体经济,不断提高乡村治理能力。
5、安全稳定取得进一步进展。加强信访稳定和网格化管理工作,确保信访件和网格件100%高质量办结;加大扫黑除恶宣传力度和摸排力度,每月开展扫黑除恶线索摸排工作,将黑恶势力扼杀在摇篮,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积极与管委会相关职能部门对接,尽快解决信访问题,减少信访事件。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组织力量对辖区安全生产和销售单位进行风险隐患防控和安全检查,形成良好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建立问题台账、整改台账,确保我镇不发生一起安全生产事故。
6、森林火灾防控常态化运行。强化森林防灭火责任落实,再次梳理“四个清单”,细化工作任务,有序推进各项整治工作,构建齐抓共管新格局。加强防灭火队伍建设和物资保障,每季度开展一次应急演练,及时补充完善救援物资。每月开展一次森林火灾隐患排查和杂物清除工作,对辖区内火灾易发地段进行全方位监控,提高巡查频次,严格执行森林防火“十不准”。同时要创新宣传形式,不断丰富宣传内容,让防火意识进小区、进学校、进村入户,营造森林防火浓厚氛围,从源头进行管控。
7、民生保障获得感更为浓厚。继续强化城乡低保动态管理,做到程序合法,公开透明,实现应保尽保、有进有出。继续做好宣传和督促,确保城乡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应保尽保。继续做好退役军人优抚工作,加强军民联系。继续抓好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大力开展巡河保洁及河道清理,长期保持水清岸绿的生态环境。继续强力推进春秋两季秸秆禁烧工作,保证全镇范围内“不见一处火光,不见一缕黑烟,不见一块黑斑”。
8、抓好中法农业科技园、中日国际康养城、恒大童世界、环天府新区快速通道、通江大道等项目的征地拆迁安置过渡费工作。推进老城区旧城改造EOD项目征地拆迁工作。
二、部门概况
眉山市彭山区锦江镇人民政府2021年纳入部门预算汇编的独立预算单位共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4个。2020年末锦江镇人民政府单位在职职工63人,其中:行政人员3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1人,行政工勤0人,事业人员29人。退休职工34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变化情况
(一)2021年收支总体情况
2021年眉山市彭山区锦江镇收入预算总额为14444313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4443138元。基本支出13796907元,是用于保障牧马镇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130646231元,主要用于用于机关项目工作经费及征地拆迁补偿项目经费。机关项目工作经费5500000元包括:其中乡镇专项工作经费1320000元、疫情防控工作经费200000元、人大工作经费380000元、信访维稳工作经费880000元,脱贫攻坚及联系乡镇工作经费200000元,场镇运行工作补助1380000等。征地拆迁补偿项目经费125146231元。主要用于征地拆迁安置过渡费支出:中法农业征地项目征地拆迁安置费82646231,安置过渡费42500000元。
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44443138元,其中:2021年眉山市彭山区锦江镇预算收支较2020年增加125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00.74万元,原因是在职职工人数减少14人;项目支出增加12664.78万元,原因是中日国际康养城等项目征地拆迁安置过渡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71709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39844元,卫生健康支出532664元,城乡社区支出125146231元,住房保障支出1307309元。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16717090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2021年预算数739844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支出。
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532664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1307309元,用于机关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5、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25146231元,用于锦江镇中法农业科技园项目、中日国际康养城项目等征地拆迁安置过渡费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锦江镇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25146230.78元,比上年增加125146230.78元,主要用于项目征地拆迁补偿经费支出。
2021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锦江镇2021年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眉山市彭山区锦江镇人民政府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如下:办公费150000元,印刷费30000元,咨询费40000元,水费50000元,电费80000元,邮电费96000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1683513元,工资福利支出8104918元。
五、“三公”经费情况
锦江镇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70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0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0000元。
2021年眉山市彭山区锦江镇人民政府无出国(境)计划,与2020年预算持平。
2021年眉山市彭山区锦江镇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20000元,较2020年预算下降50%,主要原因是接待对象减少和镇加强内部财务管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制度,压减公务接待开支。
2021年眉山市彭山区锦江镇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000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车运行维护费50000元,较2020年预算增加100%,主要原因是2020年我镇补录公务用车改革划拨公务用车一台。
附件:眉山市彭山区锦江镇人民政府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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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3 |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
单位名称:锦江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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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单位编码 |
单位名称 |
当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待费 |
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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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7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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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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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0 |
20,000 |
601 |
乡镇单位 |
7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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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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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0 |
20,000 |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支出金额150000元,其中:锦江镇办公设备购置150000元。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1、乡镇专项工作经费。
该经费专门用于锦江镇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确保锦江镇机关全面工作的开展,完成全年各级各部门工作的顺利开展等。
2、场镇运行工作补助。
该经费专门用于锦江镇范围内城乡环境治理,垃圾转运及环保工作的开展。此项目属于民生类工作经费。完成全镇垃圾的清理,转运、秸秆禁烧及道路环境卫生治理工作。确保锦江镇天更蓝,水更绿。提高公众对政府的满意度,和提升政府的知名度。
3、信访维稳、人大项目。
该经费用于锦江镇范围内信访维稳、人大及网格工作经费。保障网格工作,信访工作,人大工作的顺利开展。完成老百姓最切实的述求,维护一方和谐稳定平安,提高老百姓对政府的荣誉感,归属感,安全感,加大对政府的满意度。
4、党建、纪委工作经费。
该经费用于锦江镇党风廉政建设、群团关工委工作及纪委工作的正常开展。完成上级安排的党风廉政建设、群团关工委工作及纪委工作目标任务。
5、中法农业征地项目征地拆迁安置费。
该经费用于锦江镇中法农业科技园项目的征地补偿费、拆除三物补偿费、青苗补偿费及安置过渡户的支出。保障征地项目的正常进行,完成征地项目拆迁安置工作任务。确保被征地老百姓的补偿费及时足额打卡到账。
6、安置过渡费。
该经费用于锦江镇已征地未安置的项目农户过渡费的支付。主要项目为中法农业科技园项目、蜀皇风情古镇项目、锦江大道项目、滨江大道项目、通江大道项目、环天府新区快速通项目。确保未安置农户过渡费及时足额打卡到账,完成政府对老百姓的安置承诺,提升政府形象,增大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度,推动锦江镇经济的快速发展。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截止2020年底,眉山市彭山区锦江镇人民政府及所属事业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七、专业名词解释(请填写单位自己的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未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演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眉山市彭山区锦江镇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