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单位全称: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江口街道办事处,单位负责人:葛开红,办公室电话:028-37682400。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江口街道办事处是主管江口街道的工作部门,担负着江口街道的管理以及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计划生育、民政等工作;等工作。
(二)、2020年工作重点
1、做好水郡未来城、中日康养城等项目的征地拆迁工作;
2、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常态化管理;
3、不断深化乡村文化振兴、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
二、部门概况
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江口街道办事处2020年纳入部门预算汇编的独立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2个。2019年末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江口街道办事处在职职工89人,其中:行政人员47人,行政工勤2人,事业人员40人。退休职工33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变化情况
2020年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江口街道办事处收入预算总额为2379839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798391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37983991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237791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81527元,卫生健康支出688995元,节能环保支出1120000元,,住房保障支出770078元,2020年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江口街道办事处单位预算收支较2019年增加,113.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2.82万元,原因是人员增加;项目支出增加81.12万元,原因是城乡环境及节能环保力度加大,所需资金费用增加。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及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江口街道办事处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场镇运行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村(社区)第一书记生活补贴、乡镇补贴、党建项目开展、卷洞桥水毁项目开展、龙亭寺拆除及维修项目开展、东山彩林项目开展等。
基本支出17123909元,是用于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江口街道办事处日常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会议费、三公经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如下:办公费833000元,印刷费35000元,咨询费25000元,差旅费1078000元,维修(护)费30000元,租赁费115000元,会议费30000元,培训费18000元,公务接待费18000元,劳务费24000元,委托业务费15000元,工会经费121314元,福利费115243元,其他交通费用351600元,生活补助2389344元,奖励金1680,其他队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88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00元;
项目支出7122882元,主要用于场镇运行经费与项目开展经费。其中场镇运行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经费1234456元、村(社区)第一数据生活补贴、乡镇补贴180000元、村廉情经费204000元、党建及群团经费470000元、卷洞桥水毁抢险工程经费87651元,龙亭寺拆除及维修经费536175元,脱贫攻坚及乡村振兴经费550000元,东山彩林工作经费329000元,生态环保整治(秸秆禁烧、河(湖)长制)经费1120000元。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支出金额48000元,其中:台式计算机购置8000元,空调机购置3000元,打印机购置5000元,多功能一体机12000元,台式计算机20000元;
六、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一)生态环保整治(秸秆禁烧、河(湖)长制)经费:
1.该经费专门用于、保护环境、流域治理工作。
2.完成污染减轻,环境变好,绿水青山工作。
3.完成全年环境污染满意度测评达90%以上工作。
(二)村廉情经费项目:
1、该经费专门用于发挥纪检监督作用,确保廉洁自律工作。2、发挥监督检查职能,持续做好村级廉洁自律监督与检查等。
3.完成群众满意度测评高,满意度达98%以上。
(三)脱贫攻坚及乡村振兴经费:
1、该经费用于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推进乡村振兴;
2、持续做好贫困户帮扶,确保不返贫;
3、顺利通过2020年国家验收,群众满意度测评满意度达98%以上。
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截止2019年底,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江口街道办事处及所属事业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八、专业名词解释(请填写单位自己的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未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演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江口街道办事处
2020年2月11日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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