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彭山区观音镇
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单位全称:眉山市彭山区观音镇人民政府,镇长:毛琨,办公室电话:02837670131,基本职能如下:
1、是落实政策。宣传、落实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稳定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加强对村民委员会的指导,提高、培育村民委员会自治能力。
2、是促进发展。科学制订发展规划,营造农村经济发展环境,加强农村市场监管,培育、提升市场功能,搞活市场流通,推广农业技术,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调整产业结构,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
3、是维护社会稳定。紧紧围绕实现和维护群众利益开展工作,突出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强和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和民主法制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突发事件的预警管理。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加强民事纠纷调解,化解农村社会矛盾,开展农村扶贫和社会救助,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4、是加强管理。加强民政、教育、科技、文化、卫生、计划生育、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和乡村规划等社会管理,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加强环境保护,努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提高农村人口素质和农民生活质量。
5、是提供服务。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各类协会和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并充分发挥其作用,发展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和集体公益事业。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公共产品,提供政策、科技、市场信息和社会救济、救助服务,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
(二)、2019年工作重点
1、腾笼换鸟布新局,转型升级谋发展
依托区委“132”战略布局,紧抓“海峡两岸产业合作区”、经开区扩区调位发展机遇,实施开放发展战略,坚持镇政府为责任主体,企业为实施主体,做到目标到点、责任到人。2019年力争实现工业产值89亿元,完成固定资产投入6亿元、招商引资7亿元,技术改造3亿元,新增规模企业3家。
(1)、扶优汰劣,腾出新的发展空间。制定年度实施计划,腾退底数要及时摸清,切实掌握情况。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节能减排要求和安全生产条件,淘汰高能耗、高污染企业,根据产业结构调整需要,逐步淘汰和转移一批不具有能源资源利用优势、产业附加值相对较低的落后产能。
(2)、借势而上,精准定位发展方向。按照区委、区政府“加快产城转型升级发展,承接高端产业和城市延伸发展,为推动全区高质量发展预留空间 ”的要求,我们将积极对接配合规划部门,结合实际对观音重新规划、重新定位。以承接高端产业和延伸城市发展为目标,抓住新城建设机遇,借助天府新区协调管控区的带动作用,进一步完善 “一心两轴三片区” 产业规划和空间规划布局。参照省委、市委和区委明确的重点项目和产业,引进一批符合我镇高质量发展定位的优秀企业,打造以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为核心的现代工业产业集群。
(3)、对标先进,打造优质营商环境。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投资环境就像空气,空气清新才能吸引更多外资。”因此我们要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以“互联网+政务服务”为手段,缩短项目落地周期。不断完善园区内软、硬件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构建“亲”“清”的新型政商关系,帮助企业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保护企业合法权益,打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
2、持续实施乡村振兴,着力建成美城新村
(1)开拓文创空间,丰富经济业态。积极引进文创项目,深挖本地乡土文化、人文风情,浓郁文化记忆和乡愁特色,提供创意空间,主动承办各类科创活动和比赛,吸引更多的创客入驻,为观音发展特色产业注入新思想、提供新视角。依托长寿文化和观音葡萄文化,借助农业嘉年华、恒大童世界、中法农业园区辐射力,提供配套休闲旅游服务。开发富有文化内涵的特色体验式旅游项目,增加乡村旅游的吸引力和二次消费能力。
(2)交通规划先行,完善运输体系。交通建设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具体实践,是推进观音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动力,要根据全域开放布局,结合观音镇规划定位,全面构思全镇交通“主动脉”,不断拓展与天府新区、彭山主城区道路对接,设计园区内循环道路,构建互联互通、方便快捷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实现外畅内通。进一步提升农村路网,启动文昌村“一三”互动点道路工程,完善观音园区道路建设,黑化、亮化、绿化集镇村道,争创“四好农村路”。
(3)聚焦阶段任务,打造示范亮点。严格按照考评标准完成乡村振兴省级示范乡镇、示范村打造,协助区农业园区创建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协调国土相关部门,启动果园村双挂钩二期项目,完成果园气调库建设项目,项目资金入股,壮大村集体经济。大力推进果园村葡萄文化展览馆与阵地建设提升工程,“美人指”广场, “三治”示范点建设,创建首批乡村振兴示范点。
3、扎实推进社会保障,不断增强民生福祉
(1)打好脱贫攻坚战。完善检查督促机制,开展“回头看”和“回头帮”,及时了解各村工作落实情况,定期召开脱贫攻坚工作推进会,通报有关情况、研究解决问题。坚持“两不愁、三保障”和“四个好”目标,持续推进光伏扶贫项目,积极支持贫困户发展产业,帮助贫困户就业,及时为贫困户协调办理小额信贷等服务,不断提升脱贫质量。
(2)助力“三创一新”工程。按照“美化、亮化、净化、绿化、秩序化”标准,进一步提升我镇精细化管理水平,建成生态和谐的品质观音。继续实施“千湖之城”“绿海明珠”工程,完成黄荆滩汇口段防洪治理项目和梓桐河改道项目建设。以多色花卉、绿植改造贝尔大道和工业大道绿化带,对城镇主要街道的老化、病害树木进行换种;清理规范老旧线路,改造路灯65盏,新建路灯115盏。着力推动彭祖新城七一片区建设,挂图作战,按期完成房屋测量、协议签订和场地清腾等工作。
(3)创新综合治理体系。将建设“平安观音”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多渠道多形式宣传平安创建工作,加强普法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引导群众共建共享共治。进一步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完善风险评估、排查、报告、处置、督办等各项工作制度,加强镇、村两级综治中心、村级调解委员会及红袖标队伍的建设,深入推进“雪亮”工程和“三治”融合建设。
二、部门概况
眉山市彭山区观音镇人民政府2019年纳入部门预算汇编的独立预算单位共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2个。2018年末在职职工50人,其中:行政人员27人,行政工勤1人,事业人员22人。政府退休职工8人,事业退休职工5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变化情况
2019年眉山市彭山区观音镇人民政府收入预算总额为14238691.0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238691.00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4238691.00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682317.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7368.00元,卫生健康支出353689.00元,农林水支出1160000.00元,住房保障支出405317.00元。2019年眉山市彭山区观音镇人民政府预算收支较2018年减少251.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86.81万元,原因是人员培加;项目支出减少338.11万元,原因是第一批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资金270万元已经超过3年,财政收回资金,观音镇观音村双挂钩道路工程款2019年只付尾款,减少工程款支出。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及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眉山市彭山区观音镇人民政府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经济社会发展相关项目工作开展等。
基本支出8715109.00元,是用于保障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机关运行经费,
安排情况如下:办公费300000.00元,差旅费604800.00元,维修费20000.00元,会议费35000.00元,培训费23000.00元,公务接待费20000.00元,工会经费63737.00元,福利费57748.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0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190800.00元,其他商品与服务支出1492937.00元。
项目支出5523582.00元,主要用于财政所、审计站工作经费15000.00元、场镇运行经费补助90000.00元、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及垃圾转运补助经费630000.00元、创建省级卫生村经费150000.00元、村(社)第一书记工作经费、生活(工作)补贴109600.00元、党建、纪委工作经费50000.00元、观音镇观音村双挂钩道路工程款1577895.00元、规划监督及执法经费48800.00元、环保及秸秆禁烧经费460000.00元、机关事务经费150000.00元、基层人民武装工作经费50000.00元、廉情监督经费96000.00元、群团(关工委)工作经费50000.00元、人大工作经费80000.00元、三创工作经费50000.00元、脱贫攻坚工作经费50000.00元、五湖四海项目和彭双快速通道建设土地租金66287.00元、乡镇专项工作经费1600000.00元、信访维稳工作经费200000.00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11682317.00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财政所、审计站工作经费、场镇运行经费补助、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及垃圾转运补助经费、创建省级卫生村经费、村(社)第一书记工作经费、生活(工作)补贴、党建、纪委工作经费、观音镇观音村双挂钩道路工程款、规划监督及执法经费、环保及秸秆禁烧经费、机关事务经费、基层人民武装工作经费、廉情监督经费、群团(关工委)工作经费、人大工作经费、三创工作经费、五湖四海项目和彭双快速通道建设土地租金、乡镇专项工作经费、信访维稳工作经费。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637368.00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三)卫生健康353689.00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农林水支出1160000.00元,用于扶贫及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
(五)住房保障支出405317.00元,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支出金额414000.00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414000.0元。
六、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1、 观音镇观音村双挂钩道路工程款1577895.00元,用于支付道路工程审计后的尾款。
2、乡镇专项工作经费1600000.00元,主要用于城乡环境治理、企业污染整治、环保监察、征地拆迁等遗留问题处理。
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截止2018年底,眉山市彭山区观音镇人民政府及所属事业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八、专业名词解释(请填写单位自己的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眉山市彭山区观音镇人民政府
2019年3月20日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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