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彭山区观音街道办事处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发布时间:2020-02-12     发文机构:区政府办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单位全称:眉山市彭山区观音街道办事处,主任:张敬林,办公室电话:028-37590328。眉山市彭山区观音街道办事处是主管观音街道范围内各项事务的工作部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担负着本辖区内经济发展和城市管理、村(社区)建设和社会服务等行政工作。

(二)、2020年工作重点

1、坚持抓重点项目,推进新型城镇化:抓好城中村改造、彭祖新城、棚户区改造、高速路扩容上跨天桥、西藏体训中心、彭祖新城污水处理厂、竹韵廊、长寿坊二期、观音河改造、北外街历史文化古街打造、雪域明珠等18个项目,快速推进城市化,实现品质发展。

2、持续抓好“三创” 工作,力争顺利通过测评。

3、全面推进社会事业。抓安全维稳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坚持以人为本,积极向上争取资金、项目,切实解决好群众关切问题。加强环保工作,巩固和提升城乡环境管理成果。大力推动创新创业,不断优化创业环境,实现全民创新创业。

二、部门概况

眉山市彭山区观音街道办事处2020年纳入部门预算汇编的独立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直属事业单位4个。2019年末彭山区观音街道办事处单位在职职工88人,其中:行政人员45人,行政工勤3人,事业人员33人。退休职工29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变化情况

2020年眉山市彭山区观音街道办事处单位收入预算总额为2921.8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21.88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921.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2589.1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97.0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8.5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9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7.08万元。2020年眉山市彭山区观音街道办事处单位预算收支较2019年减少39.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4.35万元,原因是人员工资及各项社保缴费有所增加;项目支出减少84.13万元,原因是减少了已完工的果园村道路工程类项目及乡村振兴项目经费等。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及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眉山市彭山区观音街道办事处单位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社会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开展、规划监督及执法巡查工作开展、环保及秸秆禁烧工作开展、信访维稳项目工作开展、街道“三创”项目工作开展、街道办专项项目工作开展等。

基本支出1641.13万元,是用于保障观音街道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如下:办公费31.38万元,差旅费60.32万元,维修费5万元,租赁费1万元,会议费5万元,培训费4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务车运行费5万元,工会经费6.94万元、福利费6.2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5.6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18.04万元。

项目支出1280.75万元,主要用于街道办专项工作经费与街道“三创”等项目经费。包括观音街道办机关1280.75万元:其中街道办专项工作经费247.68万元、街道“三创”工作经费400万元、场镇运行及城乡整治经费169.14万元、生态环保整治经费(秸秆禁烧、河长制经费)106万元、 彭溪河北段生态治理经费121.26万元、脱贫攻坚及乡村振兴经费110万元、村(社区)第一书记生活、乡镇工作补贴7.5万元、党建及群团工作经费55万元、村廉情监督经费15.6万元、人大工作经费12万元、果园小区文化阵地建设经费22.64万元、果园小区第五批生活污水转运经费9.83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2589.1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97.0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三)医疗卫生68.5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节能环保支出90万元,用于秸秆禁烧、河(湖)长制工作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77.08万元,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支出金额150.83万元,其中:计算机、打印机、LED显示屏、空调等办公设备购置32.5万元,办公家具购置5.5万元,向社会力量购买其他服务92.83万元,其他20万元,其他工程0万元,其他服务0万元。

六、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三创”工作经费:

该经费专门用于创文、创卫、创森工作:今年是创文决胜年,力争创文成功;巩固创卫、创森成果。老旧小区改造:力争完成3个;无物管小区治理:指导小区成立业委会,提高居民自治意识和文明意识;城中村项目改造:全力完成已纳入改造计划的5个城中村的拆迁工作,完善3个城中村、7个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情况、基础设施等;继续推进“门前五包”宣传,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加强入户宣传,入户宣传率达100%,全面提高市民素质。

街道办事务专项项目:

该经费专门用于各项街道专项工作。街道14个重点项目扎实推进,共完成征地4400亩,拆迁2872户6000余人。北外街项目拆迁820户,完成97%,彭祖新城项目拆迁1169户,完成95%,雪域明珠、彭溪河D段风貌改造、成乐高速扩容彭山段上跨天桥、黄荆滩防洪治理、梓桐河改道5个项目全面完成,其他项目进入收尾阶段。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截止2019年底,眉山市彭山区观音街道办事处单位及所属事业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八、专业名词解释(请填写单位自己的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未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演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眉山市彭山区观音街道办事处

2020年2月10日

  
附件【预算公开表(彭溪观音合并后).xls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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