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观音街道办事处
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单位全称: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观音街道办事处,主任:唐隆华,办公室电话:028-37590328。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观音街道办事处是主管观音街道范围内各项事务的工作部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担负着本辖区内经济发展和城市管理、村(社区)建设和社会服务等行政工作。
(二)2022年工作重点
1.始终将“抓班子、带队伍”作为推动各项工作的重要抓手。坚持在提高班子和队伍建设的整体水平和综合素质上下功夫。充分利用党工委会、书记办公会、街道例会等,向党员干部灌输“不干则已,干就干好”的工作理念,努力掀起比学赶超、争创一流的工作热潮,让社区(村)之间、干部与干部之间相互比工作成效、比工作亮点,不断提升党员干部想干事、能干事、干好事的工作激情和能力;严格以制度管人充分发挥街道纪工委监督执纪问责作用;加大干部培训力度,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等学习方式,不断提高干部综合能力,提升办事效率和工作质量。
2.不断深化城乡基层治理,尽早形成可复制的观音经验。努力探索完成全省基层治理试点工作任务。一是针对社区养老、儿童关爱、社会救助、社区慈善、法律援助等居民需求,建立项目化服务清单尽快予以实施;二是不断加强社工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储备一批社会组织和专业社工人员;三是探索辖区企业与社区融合发展的有效路径,通过社区帮带、企业自主、部门参与等方式,发展至少一家社会企业,让企业成为社区建设发展和管理服务的重要力量。
3.不断强化人居环境治理和产业发展,全力助推乡村振兴。一是依托果园葡萄金字招牌助力乡村振兴,坚持做大做强葡萄、柚子等水果产业,实现“小葡萄”变“大葡萄”,将“小农业”成“大农业”;二是打通一条连通果园村、文昌村和兴崇社区的连接线,引进优质业主发展农业观光旅游,实现产城一体化发展;三是以绿荫彭山、最美庭院评比等活动为载体,不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大力提升农村环境风貌。
4.维护社会稳定。负责维护社会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法制建设、司法调解、信访调处、流动人口管理等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治安保卫工作;依法进行管理和监督,并做好防火、防汛、防震减灾、疫情防控等工作。
二、部门概况
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观音街道办事处2022年纳入部门预算汇编的独立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4个。2021年末观音街道办事处在职职工81人,其中:行政人员40人,行政工勤3人,事业人员38人。退休职工36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变化情况
2022年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观音街道办事处收入预算总额为2993.8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93.86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993.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1930.3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236.9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8.72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0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41.66万元,农林水支出394.6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2.13万元。2022年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观音街道办事处预算收支较2021年增加61.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14.45万元,原因是人员工资及各项社保缴费有所减少;项目支出增加176.02万元,原因是增加了政府基金项目等。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及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观音街道办事处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社会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开展、规划监督及执法巡查工作开展、环保及秸秆禁烧工作开展、信访维稳项目工作开展、场镇运行及城乡环境治理项目工作开展、街道办专项项目工作开展等。
基本支出1636.40万元,是用于保障观音街道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如下:办公费58.6万元,差旅费97万元,维护费10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工会经费11.99万元,福利费11.3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3.3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0万元。
项目支出1357.46万元,主要用于乡镇事物及应急处置专项经费与场镇运行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经费等。包括观音街道机关1357.46万元:其中“双创”巩固经费150万元、场镇运行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经费186万元、党建及群团经费55万元、人大经费12万元、生态环保整治(秸秆禁烧、河(湖)长制)经费100万元、乡镇事物及应急处置专项经费263万元、村廉情监督经费21.6万元、乡镇(街道)、村志编纂工作经费20万元、区级行政执法力量下沉第一批工作经费42.68万元、观音司法所整改项目经费7.46万元、观音承接产业园区专项经费30万元、乡村振兴专项经费110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30.3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二)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7万元,主要用于文化传播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6.9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村社区干部生活补贴支出等。
(四)卫生健康支出68.7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五)节能环保支出100万元,主要用于秸秆禁烧、河(湖)长制工作支出。
(六)农林水支出394.60万元,主要用于乡镇事物及应急处置、乡村振兴等支出。
(七)城乡社区支出241.66万元,只要用于拆迁。安置补助等支出。
(八)住房保障支出122.13万元,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支出金额67万元,其中:台式计算机、打印设备、复印机、空调机等办公设备购置26万元,办公家具购置6万元,其他货物购置10万元,车辆购置20万元,其他工程0元,其他服务5万元。
六、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乡镇事物及应急处置专项经费:
该经费专门用于街道办开展各项工作及应急事务处置等工作,推进各项征地拆迁安置等工作顺利完成。
乡村振兴专项经费:
1.该经费专门用于乡村振兴工作。
2.强化人居环境治理,助推乡村振兴,推进改水改厕工作、依托果园葡萄金字招牌做大水果产业,引进优质业主,发展农业观光旅游,实现产城一体化发展。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截止2022年底,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观音街道办事处及所属事业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八、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演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观音街道办事处
2022年2月14日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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