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眉山市彭山区信访局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0-09-30     发文机构:区政府办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11

二、机构设置11

第二部分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12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2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1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3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4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6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6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9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9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20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21

第四部分附件23

附件125

附件225

第五部分附表26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27

二、收入决算表28

三、支出决算表2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30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31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32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33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34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35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36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37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38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39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中央、省、市关于信访工作的决策部署; 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

(二)研究制定涉及信访工作的政策性文件,组织开展信访问题排查化解、风险评估,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建议。

(三)综合协调、指导、考核全区信访工作,督促检查各乡镇(街道)、区级部门(单位)信访工作。

(四)负责汇集分析社情民意,综合研判信访事项,向区委、区政府反映信访群众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

(五)负责处理区内外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区委、区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和网上留言,接待群众来访。

(六)负责指导、处置群众进京到省到市集体上访、非接待场所上访和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

(七)负责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向乡镇(街道)和区级部门(单位)交办、转送信访事项,检查督促信访事项的办理。

(八)负责承担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区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日常工作。

(九)负责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和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十)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1、接访工作情况 。

今年以来,区级共受理群众走访、信访、网访2133批(件)次,比去年增加了162批(件)。其中,群众来信增加了21件,同比增涨了12.1%;群众走访增加了71批,同比增涨了13.5%;网上信访增加了70件,同比增涨了5.5%。

群众走访情况。今年以来,共受理群众走访597批1928人次,其中:区委、区政府接待群众565批1882人次;市交办群众到市走访15批24人次;市交办群众到省走访17批22人次。

2.群众来信情况。今年以来,共受理群众来信195件,其中:市级以上转送来信89件、群众给区委区政府领导来信106件。

3.网上信访情况。今年以来,共受理群众网上信访1342件,其中:国家投诉受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国投办”)转交20件,受理人民网网民留言259件,受理省信访局门户网站(省委书记、省长信箱、省网投)转送投诉事项37件,区政府门户网站区委书记、区长信箱1020件,区政府投诉受理事项6件。其中,被国家信访局纳入满意度评价范围的信访事项73件,参评率95.6%,对信访部门满意率98.5 %,对责任部门满意率为93.5%。

4.信访积案化解情况。全年共接办市交办信访突出问题2批9件,已全部办结息访,办结率、息访率均为100%。受理复查案件6件。

5.领导坐班接访情况。今年区级领导162人次到区群众接待中心接待来访群众142批562人次,特别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至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期间(7月1日至10月31日)每天安排一名区级领导到区群众接待中心接待群众,受理群众反映问题123个,现场解决群众反映问题24个,交乡镇(街道)和职能部门解决99个。

2、党建工作情况。

抓主题教育,深化党员干部理论武装。一是突出学深悟透、抓好学习教育。制定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学习计划》,规定了学习主要内容,明确了学习方式和学习要求。坚持集中学习和自学为主,组织全体党员干部集中学习了《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要论述选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和党章,全体党员通过“学习强国”、“E”支部平台等方式进行自学,采取做笔记、勾画学习内容、写心得体会等方式,对主题教育的内容进行全面学、集中学、深入学。通过学习领悟,形成调研报告6份,转化成调研成果6个。在学习调研基础上,6名班子成员专题讲党课,组织全体党员赴青神县西龙镇“红色西山”进行革命传统教育,积极参加全区主题教育的知识竞赛,副局长郑秀芬同志取得三等奖的佳绩。二是突出深查细照、抓好检视问题。聚焦思想、政治、能力、作风和廉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检视,重点开展好“五对照五检视”、“对照党章党规找差距”专题讨论会,先后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无论是班子成员还是一般党员都畅所欲言,共同查找班子问题2条,个人问题12项。组织班子成员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和前期学习教育、调查研究发现问题深入开展个人检视问题,形成检视问题材料6篇,查找问题12项,达到查改问题、明确方向、增强党性、增进团结的目的。三是突出终端见效、抓好整改落实。针对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找准问题症结,认真制定整改方案,逐一明确牵头领导、牵头部门、具体措施、整改时限等。能改的,立说立行立改;一时解决不了的,制定措施盯住改、明确方向限期改,确保项项有落实、件件改到位。

2.抓组织建设,构筑坚强的战斗堡垒。一是建立健全党组织。根据区委的要求,今年我局成立局党组,任命了黎文林同志为党组书记,配齐了党组成员。党组书记每月主持召开党组会,做到每月至少研究1次党建工作。二是扎实开展民主集中制。严格“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大到信访疑难经费的使用,小到股室之间人手的调配,充分征求班子意见,从不搞“一言堂”。今年来,共召开“三重一大”会议6次,牵头召开信访工作联席会议22次,协调疑难案件25例;主动化解问题160余个。三是扎实开展“两会一谈心”活动。今年已召开班子民主生活会,支部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收集意见建议5条。班子成员和股室负责人开展交心谈心10余次。四是加强党员干部日常管理。建立党员信息电子台账、支部党员名册、党员基本信息登记卡、流动党员台账、党员日常管理记实表“一册一卡一表”等。及时核定党员党费,按时足额收缴党费。

3.抓支部活动,增强支部凝聚力。一是业务练兵强能力。以周例会为平台,结合工作实际,全年党员干部轮流参加业务大练兵,共开展活动8次,提高了干部职工业务能力。二是工会活动聚活力。将支部活动和每季度开展的工会活动相结合,组织干部职工参观红色教育基地、开展徒步、登山比赛、趣味活动等多种活动5次,既缓解大家工作压力,促进相互交流,又增强支部和单位凝聚力。四是志愿活动展风采。一是强化宣传。发放《“双创”问卷调查表》、《法治宣传问卷调查》、《信访条例 》等10000余份。二是做好三创共建。我局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南星社区12、14、15网格开展包保工作,确保双创顺利迎接检查。

3、党风廉政工作情况。

1.强化学习,筑好“隔离墙”。一是强化理论学习。认真学习纪委下发的文件资料,以及有关会议精神,确立了干部职工反腐倡廉的思想路线。二是倡导正面引导。组织职工认真学习市委作出的《关于向彭山区农业农村局学习的决定》以及我局黎文林一等功公务员先进事迹进行学习,多次开展了向黄文秀、张富清、钟扬等先进事迹进行学习,撰写学习心得体会10余篇。三是抓好反面典型教育。开展“以案说法”专题警示教育活动。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一念之误》、《蒙尘的心》、旁听胡宁案件庭审、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眉州监狱、典型案例分析等。同时做好廉政提醒,在春节、五一、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向党员干部发送廉政短信60余条,会议提醒20余次,提醒党员干部时刻绷紧廉洁自律之弦,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2.强化制度,织密“廉政网”。一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局党组严格执行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述职述廉制度及年度考核制度,凡属于全局性的问题、重大事项、干部任免、大额资金等“三重一大”事项,分别召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研究决定。今年共召开党组会议15次,局长办公会20余次,对3名中层干部任职进行了专题研究。二是抓实“两个平台”。年初我局制定了工作计划,班子成员按照要求制定了两个责任清单,落实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梳理、细化和完善主体责任清单及班子成员清单 50余条;班子成员结合工作情况,每月在两个责任平台如实填报完成情况,并接受纪委监督,做到按计划抓落实。三是抓实日常监管。对单位内部的上下班、请销假情况做到每日必查;对公车管理、“三公”经费、八项规定执行情况等每月必查,做到真抓实改见成效。今年以来,我局共开展自查12次。

3.强化落实,念好“紧箍咒”。一是抓“四风”整治。按照区委扎实落实“基层减负年”工作的要求,我局对设置“一门多牌”2个、意见箱共24个进行了撤销,同时对督查检查过多过滥进行了自查。对“吃空响”、“圈子文化”、私设“小金库”、违规发放津补贴等进行自查,我局均无以上问题存在。二是抓巡察配合。按照安排,今年9月区委巡察组对我局进行了巡察,积极主动与巡察组沟通配合、设置了巡察意见箱并公布了举报电话,如实提供相关资料,确保巡察工作有条不紊地顺利开展。三是抓廉洁从政。认真执行廉洁自律规定,严格规范从政行为,积极主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不收受礼金、礼品,生活、工作上不违反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一岗双责”,要求班子成员在管好自己的同时,带头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抵制金钱物欲和腐朽思想的侵蚀,当好勤政廉洁的表率。一年来我局无违反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相关规定的行为发生。

4、其他工作情况。

一是联系村工作。今年,我局联系黄丰镇团结村,其中该村共有贫困户51户,我局联系36户。一年来,共到联系村开展走访6次,组织全体人员开展到联系村扶贫帮扶4次,发放慰问物资2万余元;与联系户共商致富措施,解答群众各类政策咨询10余个;支持团结村2万元用于解决扶贫修路问题。二是“三创”工作。严格按照区“三创”办要求组织人员到包保的三个网格做好巡查、保洁;迎检期间做好重点攻坚,全力确保我局包保网格不给创建工作拖后腿。今年以来,“三创”工作共开展志愿者参与人员达700余人次,清理牛皮癣300余处,发现并处理各类问题200余个。三是扫黑除恶工作。我局重点抓好涉黑涉恶线索的收集、固定证据、协助核查涉黑涉恶信访件以及宣传工作。今年向区扫黑办提供线索3条,积极配合公安部门、纪检部门核查线索4件。向反映问题的群众解读、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进一步提高了群众对专项斗争的知晓度和参与度。

二、机构设置

1.机构情况:2019年机构改革后,局机关设内设办公室、接访股、办信办案股;下设区群众接待中心。

2.人员情况:机关行政编制6名,机关工勤人员1名,事业编制8名。年末实有人员14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机关工勤1人,事业人员7人。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383.47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6.56万元,增长4.3%。增加原因主要是工资增加,项目经费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383.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83.47万元,占10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383.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1.58万元,占86.5%;项目支出51.89万元,占13.5%。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83.47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6.56万元,增长4.3%。主要工资增加,项目经费增加。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3.4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6.56万元,增长4.3%。主要变动原因是工资增加,项目经费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3.47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331.58万元,占86.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1.48万元,占5.6%;医疗卫生支出(类)8.95万元,占2.3%;住房保障支出(类)21.46万元,占5.6%。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383.47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信访事务:支出决算为236.89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行政运行:支出决算为94.69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决算为2.18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支出决算为16.11万元。完成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支出决算为2.85万元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其他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支出决算为0.34万元。完成预算100%。

7.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决算为6.12万元。完成预算100%。

8.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决算为2.84万元。完成预算100%。

9.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决算为21.46万元。完成预算100%。

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83.4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09.1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绩效工资等。

公用经费74.2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0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或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区相关规定。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8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8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人员。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由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管理。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8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8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增加/减少0.15万元,增长/下降65%。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区相关规定。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46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08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省信访局到基层调研、市信访局在重大节点和敏感时期的信访维稳工作的检查。其中: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1.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一是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科学准确编制年初预算,严格支出控制、跟踪督查执行进度,确保预算在12月进度达到100%。全年无违规。二是专项预算项目程序严密、按进度、计划支付,无违规记录情况。三是已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次年预算编制的重要依据,改进预算管理。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未开展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总结工作。

  3. 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区信访局部门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区信访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8.65万元,比2017年减少2.55万元,下降5%。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区信访局政府采购支出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区信访局无公务用车,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档案事务行政运行:指单位的基本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档案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建国初期参加工作人员的困难补助。

5.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6.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指单位为职工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抚恤死亡抚恤:指按规定开支病故离退休人员的抚恤金。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指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9.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安全生产监管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指单位安全生产监管费用。

10.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指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区信访局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办公室、接访股、办信办案股。

(二)机构职能。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中央、省、市关于信访工作的决策部署; 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2.研究制定涉及信访工作的政策性文件,组织开展信访问题排查化解、风险评估,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建议。3.综合协调、指导、考核全区信访工作,督促检查各乡镇(街道)、区级部门(单位)信访工作。4.负责汇集分析社情民意,综合研判信访事项,向区委、区政府反映信访群众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5.负责处理区内外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区委、区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和网上留言,接待群众来访。6.负责指导、处置群众进京到省到市集体上访、非接待场所上访和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7.负责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向乡镇(街道)和区级部门(单位)交办、转送信访事项,检查督促信访事项的办理。8.负责承担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区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日常工作。9.负责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和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10.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概况。区信访局核定编制7名,实际在岗人员7人,局长1名,副局长2名,中层职数3名,机关工勤控制数1名。区群众接待中心核定编制7名,实际在岗人员7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2019年度收入合计383.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83.47万元。

(二)2019年支出合计383.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1.58万元;项目支出51.89万元。

  1. 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科学准确编制年初预算,严格支出控制、跟踪督查执行进度,确保预算在12月进度达到100%。全年无违规。

    (二)专项预算管理。

    专项预算项目程序严密、按进度、计划支付,无违规记录情况。

    (三)结果应用情况。

    已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次年预算编制的重要依据,改进预算管理。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严格使用预算资金情况较好。

    (二)存在问题。

    存在目标制定还不够细化,部分科目年初预算数与决算数存在偏差,支付进度也与目标存在不一致等问题。

    (三)改进建议。

    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预算法》等相关法规、制度,提高单位领导对全面预算管理的重视程度,增强财务人员的预算意识。预算编制前根据年度内单位可预见的工作任务,确定单位年度预算目标,细化预算指标,科学合理编制部门预算,推进预算编制科学化、准确化。年度预算编制后,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做好预算执行分析,掌握预算执行进度,及时找出预算实际执行情况与预算目标之间存在的差距,纠正偏差,为下一次科学、准确地编制部门预算积累经验。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附件【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信访局(本级).xls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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