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眉山市彭山区城乡土地征收补偿安置中心决算
发布时间:2021-10-20     发文机构:彭山区人民政府

2020年度

眉山市彭山区城乡土地征收补偿安置中心部门决算

目录

公开时间:2021年10月14日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附件

附件1

附件2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房屋征收补偿及集体土地征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征收补偿安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促进我区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承担集体土地征地拆迁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以及国有土地收购,和被征收对象的安置服务工作;拟订我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集体土地征收拆迁补偿安置相关文件,并做好资金预算;指导乡镇(街道)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国有土地收购和集体土地征收拆迁补偿安置服务工作。

(二)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集体土地征补工作

(1)项目资金审核拨付工作。全年审核申报集体土地征地拆迁资金共计69批85605.0154万元(用于征地拆迁资金62953.0154万元,用于货币化安置还本付息资金22652万元)。财政实际拨付资金55笔71865.45万元(用于征地拆迁资金49213.45万元,用于货币化安置还本付息资金22652万元),有力保障和助推了项目顺利进行。

(2)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审核参保项目39个,报送失地农民参保7668人(含天府新区青龙街道、锦江镇)。已归集到位社保资金62372.33万元(其中政府承担部分资金27243万元,个人承担部分35129.33万元),确保失地农民应保尽保。

(3)土地报批保障工作。完成了水郡未来城、彭祖新城基础设施、竹韵廊、江山里北面、嘉年华、交通检测站、种子中心、顺祥、龙湾大道以南地块、华西德顿、石化十路、瓦舍瓦烤、伟业、航瑞、兴隆路、红星路、柏华路三段、兴旺路西延伸段、彭祖新城市政道路、太和大道、成乐高速、江回路改造工程等9个批次面积4070.9亩(271.3933公顷)项目的报批资料并移交区自规局进行土地报批。

(4)社保预存款清算清退工作。牵头对2019年已报批土地社保预存款进行清算清退,共清退资金3.29亿元,极大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5)征而未用土地清理核实工作。截止到目前已全面清理核实了凤鸣街道、观音街道、谢家街道、江口街道和公义镇,核实已征土地21827.6108亩,其中可移交土地面积10676.6156亩,项目即将占用(含已用)面积5112.8646亩,未完成拆迁面积5765.437亩,其他情况面积272.6936亩。

2.国有土地征补工作

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2020年我中心完成土地收购16宗,收购面积424.664亩,对7196.66平方米建筑物进行了评估协商补偿。收购补偿总金额 7395.64万元。明细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收购对象及数量

收购面积(亩)

1

城西社区十四组城中村项目

信托投资公司1宗

11.2

2

仁慈一、二组城中村项目

义源贸易1宗

1.24

3

“四中心”建设项目

梁超惠门市及住房1宗

0.167

4

“四中心”建设项目

出入境接待室1宗

0.15

5

中日康养城项目

彭溪卫生院1宗

0.7

6

中日康养城项目

彭溪畜牧站1宗

0.53

7

蜀郡东岸项目

供排水公司1宗

15.98

8

东红社区城中村改造项目

贾成群2宗

18.33

9

滨江恒城项目

弘城居劳务公司1宗

4.2

10

产业新城项目

工投公司5宗

369.117

11

滨江恒城项目

张艳芬 1宗

3.05

3.安置服务工作

(1)安置房分配工作。指导凤鸣、观音、谢家街道完成已建成的3个安置区拆迁农户抽签分配工作,共计安置2053人,其中:李密安置区(一期)安置人数551人、高速路口安置区(一期)安置人数为1005人、锦江三期安置人数为497人。

(2)货币补助购买商品房安置工作。我中心牵头出台了《关于在凤鸣街道城市规划区实施货币补助购买商品房安置的试行(试点)办法》并在凤鸣试点,目前已签订协议安置598人,审核申报安置资金4573.54912万元。今年共计完成安置2651人,完成市下达安置任务的164.66%,超额64.66%完成市下达我区安置三年行动计划方案目标任务。

(3)在建安置区建设情况。我中心通过对在建安置区定期、不定期巡查,及时发现安置区建设存在的各类问题,通过与相关单位协调,积极解决问题,推动安置区建设顺利进行。目前,长寿小镇安置区(二期)在2021年春节前全部完成主体工程建设,明年6月左右可以完成总坪施工并交付使用。该安置区建成后预计安置288人。武阳安置区(一期)规划修建29栋,已开工建设12栋980套住房,目前已完成主体工程的70%。预计已开工建设的12栋明年年底可完工。全面建成后预计将完成1690人安置。

(4)拟建安置区。经各镇(街道)上报,我中心核实,目前已将谢家安置区、高速路口安置区(二期)、产业新城安置区等小区安置人数、户型等转报相关建设单位,并随时跟踪推进情况,协助、督促项目加快进行。

(5)存量安置房入户调查工作。按照区政府要求,我中心组织区纪委、区国资金融局和镇(街道)对全区存量安置房、商铺情况进行逐一入户核实。目前,双挂钩项目存量安置房共88套8490.26㎡,门市114间6144.57㎡;征地拆迁项目存量安置房499套52643.08㎡,商铺321间18151.25㎡。相关资料和数据已移交国资金融局。

二、机构设置

区征补安置中心属于独立核算单位,核定编制28人。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120246.9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2785.89万元,增长55.24%。主要变动原因是代收失地农民养老保险个人部分增多,集体和国有土地征地、拆迁业务量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72937.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66.25万元,占0.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6927.96万元,占64.3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25643.32万元,占35.16%。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47309.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7.95万元,占0.63%;项目支出47011.42万元,占99.3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94591.38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7130.37万元,增长22.11%。主要变动原因是集体和国有土地征地、拆迁业务量增加。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9.2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78%。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27.58万元,增长52.8%。主要变动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后,编制人数和业务量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9.2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城乡社区(类)支出316.08万元,占85.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02万元,占5.42%;卫生健康支出13.59万元,占3.68%;住房保障支出19.52万元,占5.3%。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369.21,完成预算100%。其中:

1城乡社区支出:支出决算为316.0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住房保障(类)支出决算为19.5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决算为20.0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卫生健康(类):支出决算为13.5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5.7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53.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32.3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未发生公务接待费用。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19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2019年增加持平。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减少0.08万元,下降0.08%。主要原因是未产生公务接待活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46927.96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区征补安置中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35万元,比2019年增加13.67万元,增长73.18%。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编制人员和工作任务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我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9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99万元。主要用于办公。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中心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对3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4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2020年我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查自评结果良好,全年基本支出保证了部门的正常运行和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项目支出保障了重点工作的开展,达到预期绩效目标。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4个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总体运行情况良好。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土地征收测绘、评估经费”“征拆事务专项经费”等4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支出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0000万元,执行数为4193.83万元,完成预算的20.1%。通过项目实施,通过筹集社保资金,确保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发现的主要问题:专项资金管理和街道(镇)资金拨付基础资料档案工作不够完善。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和街道(镇)资金拨付基础资料档案工作。

(2)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0000万元,执行数为39687.08万元,完成预算的198%。通过项目实施,通过征收集体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为项目用地提供用地保障。有力保障了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发现的主要问题:资金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和街道(镇)资金拨付基础资料档案工作不够完善。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和街道(镇)资金拨付基础资料档案工作。

(3)土地征收测绘、评估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50万元,执行数为33.16万元,完成预算的66.32%。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国有土地回购工作的顺利开展。发现的主要问题: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4)征拆事务专项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40万元,执行数48.87万元,完成预算的34.91%。通过项目实施,为集体和国有股的征地拆迁工作、安置股的安置工作保障经费支持,推动工作的顺利开展。发现的主要问题:预算执行力度不够。下一步改进措施:积极推动项目开展,确保项目经费的支出。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

预算单位

区征补安置中心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20000

执行数:

39687.08

其中-财政拨款:

20000

其中-财政拨款:

39687.08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通过征收集体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为项目用地提供用地保障

通过征收集体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为项目用地提供用地保障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完成项目

保障集体征收项目的顺利推进

完成集体征收项目的工作推进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当年12月底前

12月完成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组织工作满意度

>90%

91%








项目名称

失地农民养老保险

预算单位

区征补安置中心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20000

执行数:

4193.83

其中-财政拨款:

20000

其中-财政拨款:

4193.83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安排,为失地农民购买养老保险

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安排,为失地农民购买养老保险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完成项目

为失地农民购买养老保险

为失地农民购买养老保险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当年12月底前

12月完成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组织工作满意度

>90%

91%








项目名称

土地征收测绘、评估经费

预算单位

区征补安置中心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50

执行数:

33.16

其中-财政拨款:

50

其中-财政拨款:

33.16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根据区委、区政府的安排,对国有土地收购的每一宗土地进行测绘、评估

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安排,对收购的国有土地进行了测绘、评估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完成项目

完成对丰美饲料、南方印务等项目测绘,贾成群、张艳芬等项目评估

完成了对丰美饲料、南方印务等12项目的测绘,贾成群、张艳芬等9个项目的评估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当年12月底前

12月完成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组织工作满意度

>90%

91%


项目名称

征拆事务专项经费

预算单位

区征补安置中心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140

执行数:

48.87

其中-财政拨款:

140

其中-财政拨款:

48.87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为征地拆迁、安置工作提供经费保障

为征地拆迁、安置工作提供了经费保障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完成项目

完成征地报批,为失地农民购买养老保险,对国有土地收购进行测绘、评估

缴纳2020年9个批次的社保预存款完成了环湖东路、水郡未来城等项目征地拆迁,对丰美饲料、南方印务等项目的测绘,贾成群、张艳芬等项目的评估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当年12月底前

12月完成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组织工作满意度

>90%

91%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区征补安置中心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失地农民养老保险项目、土地征收测绘、评估项目、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开展了绩效评价,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见附件(附件2)。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5、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6.卫生健康支出:指单位为在编职工购买医疗保险。

7.社会保障和就业:指单位为在编职工购买的机关养老保险支出。

8.城乡社区支出:指的是单位为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保障经费支出和业务开展所需费用。

9.住房保障支出:指单位为在编职工购买的住房公积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附件

附件1

区征补安置中心2020年部门

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彭山区城乡土地征收补偿安置中心是公益一类的事业单位,设六个内设机构(办公室、财务室、安置股、国有股、集体股、稽核股),决算编制无二级预算单位。

(二)机构职能。

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房屋征收补偿及集体土地征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牵头拟订我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方面的相关文件,编制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和资金预算方案,按程序报批后组织实施。牵头拟订我区集体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相关文件,指导乡镇(街道)实施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服务工作。会同相关部门、乡镇(街道)、园区落实征收补偿安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根据征补工作需要,按照相关政策规定,适时采取第三方机构购买社会化服务,负责对第三方服务机构进行指导。负责对收购企业及个人、被搬迁企业及个人的土地、建筑物、构筑物、附属物进行调查、测绘、评估,牵头完成协议签订和收购工作。负责按照征收补偿安置资金(含土地储备专项债券资金)管理相关规定规范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概况。

区城乡土地征收补偿安置中心年末在职人数23人,其中全额事业拨款23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总额472942148.28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662579.23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69279569.05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额3692103.27元,其中按功能分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0159.34元、卫生健康支出135963.49元、城乡社区支出3160823.86元、住房保障支出195156.58元;按支出性质分类,基本支出2857422.4元、项目支出834680.87元;按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2541403.72、商品和服务支出1140780.55、资本性支出9919元。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9279569.05元,其中按功能分类,城乡社区支出469279569.05元;按支出性质分类,项目支出469279569.05元;按经济分类,资本性支出469279569.05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眉山市彭山区城乡土地征收补偿安置中心按照绩效目标制定认真完成预算目标、预算编制准确、严格支出控制、按进度执行、预算完成情况较好无违规记录情况。

(二)结果应用情况。

严格执行预算资金,按规定按项目分类使用。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0年我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查自评结果良好,全年基本支出保证了部门的正常运行和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项目支出保障了重点工作的开展,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二)存在问题。

绩效目标设定有待更科学更合理。

(三)改进建议。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进一步科学设定绩效目标,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一是改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夯实预算基础工作,提高预算编制质量;二是认真研究政策,加强项目绩效目标审核,力求科学合理;三是提早规划,提前实施,确保各项顺利实施,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附件2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征地拆迁项目)

一、基本情况

严格按照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17号)、《土地管理法》等文件要求进行土地收购工作。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根据区政府征地计划或启动事权所形成的会议纪要,委托街道(镇)实施征收并申报资金。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办法,规范资金支付要素。我中心严格按照按照区政府关于征地拆迁补偿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申报、支付资金。通过征收集体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为项目用地提供用地保障。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征地项目决策程序严密,严格按照土地征收程序依法依规执行、符合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与项目年度目标一致。做到了资金预算、申报与支出一致。

三、绩效评价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项目组织结构及实施流程、管理情况。根据区政府征地计划或启动事权所形成的会议纪要,由街道(镇)实施征收并申报资金。

(二)项目管理情况

项目监管情况。区纪委、区财政、区城乡土地征收补偿安置中心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资金监管工作和日常巡查。

(三)项目产出情况

环湖东路5329.1万元,水郡未来城17112.31万元、锦绣大道2193.25万元、中日国际康养城5827.09万元、彭祖新城3156.54万元,资金到位率100%,使用率100%。

(四)项目效益情况。

通过征收集体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为项目用地提供用地保障。有力保障了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发展

四、存在主要问题

五、相关措施建议

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和街道(镇)资金拨付基础资料档案工作。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失地农民养老保险项目)

一、基本情况

严格按照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17号)、《四川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实施办法》(川人社发【2018】46号)等文件要求实施。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根据区政府征地计划或启动事权所形成的会议纪要,依据区社保中心测算金额申报资金。

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办法,规范资金支付要素。我中心严格按照按照区政府关于征地拆迁补偿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申报、支付资金。通过征收集体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为项目用地提供用地保障。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征地项目决策程序严密,严格按照土地征收程序依法依规执行、符合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与项目年度目标一致。做到了资金预算、申报与支出一致。

三、综合评价结论

全年按照项目的报批进度,按时完成支付进度。全年的经费开支控制在年初预算内,群众对项目的满意度指标较高。

指标

评分方法

评分(满分值10分)

时效指标

是否评分法

10

成本指标

是否评分法

10

满意度指标

是否评分法

9

四、绩效评价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项目组织结构及实施流程、管理情况。根据区政府征地计划或启动事权所形成的会议纪要,依据区社保中心测算金额申报资金。

(二)项目管理情况

项目监管情况。区纪委、区财政、区城乡土地征收补偿安置中心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资金监管工作和日常巡查。

(三)项目产出情况

缴纳2020年第3、4、5、8、9、10、13、16、20批次、成乐高速扩容、环天大道、江回路、锦江大道项目社保预存款29258万元,资金到位率100%,使用率100%。

(四)项目效益情况。

通过筹集社保资金,确保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五、存在主要问题

六、相关措施建议

进一步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和街道(镇)资金拨付基础资料档案工作。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测绘、评估项目)

一、基本情况

严格按照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17号)、《土地管理法》等文件要求进行土地测绘、评估抽选工作。以项目业主在区房地产评估机构备选供应商中抽取测绘、评估公司并签订委托合同,作为资金申报依据。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办法,规范资金支付要素。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测绘、评估项目抽选程序严密,严格按照程序依法依规执行。做到了资金预算、申报与支出一致。

三、绩效评价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根据土地收购项目情况,对于测绘、评估项目,完成一个申报一个。

(二)项目管理情况

项目监管情况。区纪委、区财政、区城乡土地征收补偿安置中心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资金监管工作。

(三)项目产出情况

完成对丰美饲料、南方印务、张艳芬、畜牧兽医站、原彭溪卫生院、帅德贵、江口加油站、出入境办证大厅、四川省信托投资公司、弘城居公司、彭山工投公司、四川本源百草(康泰)公司等收购项目的测绘工作,支付测绘费用为86675.225元,完成对贾成群(商业土地)、贾成群(工业土地)、四川省信托投资公司、梁超惠、义源贸易公司、四川供排水公司、弘城居公司、张艳芬、彭山工投公司等收购项目的评估工作,支付评估费用244015元。以上共计支付费用330690.225元。资金到位率100%,使用率100%。

四、存在主要问题

五、相关措施建议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附件【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城乡土地征收补偿安置中心 (2).xls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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