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
目录
公开时间:2022年10月25日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附件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房屋征收补偿及集体土地征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征收补偿安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促进我区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承担集体土地征地拆迁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以及国有土地收购,和被征收对象的安置服务工作;拟订我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集体土地征收拆迁补偿安置相关文件,并做好资金预算;指导乡镇(街道)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国有土地收购和集体土地征收拆迁补偿安置服务工作。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集体土地征补工作卓有成效。一是全力做好土地报批保障工作。2021年全力协助区自规局报批用地共计10个批次(2021年第1、2、3、4、5、6、7、8、11、12批),报批面积共计246.1379公顷(3692.0685亩),主要保障杉杉、宝能、五湖四海湿地公园、融创未来水郡城等重点项目用地需求。二是全力保障征地拆迁项目资金。全年申报征拆资金48笔,共计资金27986.88万元,其中新征地项目6个(环天快速通道、锦江大道、兴崇二号桥引道、高铁小学和幼儿园、建设路延伸段、城南污水处理厂),面积295.55亩,约拆迁336户。三是全力做好被征地农民参保工作。全年办理完成社保预存款共计10个批次、1908人,缴纳资金26960万元。报送失地农民参保1820人。
(2)国有土地征补工作取得突破。在牵头领导的带领和相关部门的协助下,截至目前已完成国有土地收购12宗,总面积625.36亩,涉及建筑面积1813.39平方米,收购补偿总金额 2.045亿元。有力保障了凤鸣公园改造、杉杉、环湖东路、岷江大桥等重大项目建设用地。牵头完成《眉山市彭山区中心城区工业土地收储指导性意见》,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开展有效探索。
(3)安置惠民工作成效显著。一是全面完成“征而未安”三年行动计划。2019年至2021年,市下达我区“征而未安”目标任务5810人。截至目前已完成5829人安置,超额完成19人安置。其中实物安置5243人,货币补助购买商品房安置586人。实物安置分别是:2020年已完成李密安置区(一期)安置490人、高速路口安置区(一期)安置1022人、锦江三期安置区安置497人;2021年已完成长寿小镇安置区(二期)安置237人、卡口安置区安置643人、北外街安置区抽签分房安置817人、武阳安置区抽签分房安置1537人。二是安置区建设有序推进。谢家安置区于2021年2月进场,现主体工程已完成50%。高速路口安置区(二期)已完成初步设计,正在进行财政评审和招标等前期工作,预计2022年4月进场施工。彭山经开区管委会已确定产业新城安置区安置地点,正在做可研报告,预计2022年6月进场施工。三是货币补助购买商品房安置试点取得实效。截至2021年6月30日,我区完成货币补助购买商品房安置试点,通过货币补助购买商品房试点已安置878人。
区征补安置中心属于独立核算单位,核定编制28人。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73188.61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入减少42899.09万元,下降59%,支出减少4159.21万元,下降9%。主要变动原因是代收失地农民养老保险个人部分减少,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减少。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30038.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08.21万元,占3.0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836.35万元,占42.7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6293.88万元,占54.24%。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43150.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4.65万元,占0.84%;项目支出42788.52万元,占99.1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7489.12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67102.26万元,下降70.94%。主要变动原因是集体和国有土地征地、拆迁业务量大幅减少。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08.2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1%。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39万元,增长145.99%。主要变动原因是编制人数和业务量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08.2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城乡社区(类)支出830万元,占91.39%;住房保障支出29.57万元,占3.2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1.22万元,占3.44%;卫生健康支出14.6万元,占1.61%;其他支出2万元,占0.22%;农林水支出:0.83万元,占0.08%。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908.21,完成预算100%。其中:
1城乡社区支出:支出决算为83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住房保障(类)支出决算为29.5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决算为31.2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卫生健康(类):支出决算为14.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其他支出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61.6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40.8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20.7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17万元,完成预算1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只开展了公务接待。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7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20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未开展相关业务活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单位没有公务用车。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17万元,完成预算1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增加0.1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年未开展过公务接待活动,21年开展过一次公务接待。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17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用餐费。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13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17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人员与陪同人员用餐。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836.35万元。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2021年,区征补中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76万元,比2020年减少11.59万元,下降36%。主要原因是大多数经费都在运转经费中开支了。
2021年,征补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万元。主要用于办公需求。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征补中心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1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目、补助被征地农民支出等5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5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同时,本部门对2021年部门整体开展绩效自评,《2021年区征补安置中心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第四部分)。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5、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6.卫生健康支出:指单位为在编职工购买医疗保险。
7.社会保障和就业:指单位为在编职工购买的机关养老保险支出。
8.城乡社区支出:指的是单位为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保障经费支出和业务开展所需费用。
9.住房保障支出:指单位为在编职工购买的住房公积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2021年区征补安置中心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组成。
彭山区城乡土地征收补偿安置中心是公益一类的事业单位,设六个内设机构(办公室、财务室、安置股、国有股、集体股、稽核股),决算编制无二级预算单位。
(二)机构职能。
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房屋征收补偿及集体土地征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牵头拟订我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方面的相关文件,编制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和资金预算方案,按程序报批后组织实施。牵头拟订我区集体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相关文件,指导乡镇(街道)实施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服务工作。会同相关部门、乡镇(街道)、园区落实征收补偿安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根据征补工作需要,按照相关政策规定,适时采取第三方机构购买社会化服务,负责对第三方服务机构进行指导。负责对收购企业及个人、被搬迁企业及个人的土地、建筑物、构筑物、附属物进行调查、测绘、评估,牵头完成协议签订和收购工作。负责按照征收补偿安置资金(含土地储备专项债券资金)管理相关规定规范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概况。
区城乡土地征收补偿安置中心年末在职人数23人,其中全额事业拨款23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1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总额13744.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08.2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836.35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额908.21万元,其中按功能分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2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4.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83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9.57万元;按支出性质分类,基本支出361.65万元、项目支出546.57万元;按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340.8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76万元。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836.35万元,其中按功能分类,城乡社区支出12836.35万元;按支出性质分类,项目支出12836.35万元;按经济分类,资本性支出12836.35万元。
四、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管理。
眉山市彭山区城乡土地征收补偿安置中心按照绩效目标制定认真完成预算目标、预算编制准确、严格支出控制、按进度执行、预算完成情况较好无违规记录情况。
(二)结果应用情况。
严格执行预算资金,按规定按项目分类使用。
(三)自评质量
包括评价部门整体支出自评准确情况。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1年我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查自评结果良好,全年基本支出保证了部门的正常运行和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项目支出保障了重点工作的开展,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二)存在问题。
绩效目标设定有待更科学更合理。
(三)改进建议。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进一步科学设定绩效目标,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一是改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夯实预算基础工作,提高预算编制质量;二是认真研究政策,加强项目绩效目标审核,力求科学合理;三是提早规划,提前实施,确保各项顺利实施,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附件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失地农民养老保险项目)
一、基本情况
严格按照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17号)、《土地管理法》等文件要求进行土地收购工作。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根据区政府征地计划或启动事权所形成的会议纪要,委托街道(镇)实施征收并申报资金。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办法,规范资金支付要素。我中心严格按照按照区政府关于征地拆迁补偿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申报、支付资金。通过征收集体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为项目用地提供用地保障。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征地项目决策程序严密,严格按照土地征收程序依法依规执行、符合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与项目年度目标一致。做到了资金预算、申报与支出一致。
三、综合评价结论
全年按照项目的报批进度,按时完成支付进度。全年的经费开支控制在年初预算内,群众对项目的满意度指标较高。
四、绩效评价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项目组织结构及实施流程、管理情况。根据区政府征地计划或启动事权所形成的会议纪要,由街道(镇)实施征收并申报资金。
(二)项目管理情况
项目监管情况。区纪委、区财政、区城乡土地征收补偿安置中心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资金监管工作和日常巡查。
(三)项目产出情况
缴纳2021年第1、2、3、4、5、6、7、8、11、12、13批次杉杉、宝能项目、五湖四海项目、水郡未来城项目等社保预存款28108万元,资金到位率100%,使用率100%。
(四)项目效益情况。
通过筹集社保资金,确保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五、存在主要问题
无
六、相关措施建议
进一步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和街道(镇)资金拨付基础资料档案工作。
2021年100万元以上(含)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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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及代码 |
260201 |
实施单位 |
区征补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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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算 执行情况 (万元) |
预算数: |
200000000 |
执行数: |
127054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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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财政拨款 |
200000000 |
其中: 财政拨款 |
127054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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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0 |
其他资金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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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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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征地拆迁项目 |
及时完成了区委 区政府交办的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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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预期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
完成 指标 |
数量指标 |
报地批次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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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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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工作任务完成率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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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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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 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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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指标 |
提升单位工作效率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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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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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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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 度指标 |
满意度 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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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征地拆迁项目)
一、基本情况
严格按照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17号)、《土地管理法》等文件要求进行土地收购工作。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根据区政府征地计划或启动事权所形成的会议纪要,委托街道(镇)实施征收并申报资金。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办法,规范资金支付要素。我中心严格按照按照区政府关于征地拆迁补偿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申报、支付资金。通过征收集体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为项目用地提供用地保障。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征地项目决策程序严密,严格按照土地征收程序依法依规执行、符合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与项目年度目标一致。做到了资金预算、申报与支出一致。
三、综合评价结论(附评分表)
全年按照项目的报批进度,按时完成支付进度。全年的经费开支控制在年初预算内,群众对项目的满意度指标较高。
指标 |
评分方法 |
评分(满分值10分) |
时效指标 |
是否评分法 |
10 |
成本指标 |
是否评分法 |
10 |
满意度指标 |
是否评分法 |
9 |
四、绩效评价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项目组织结构及实施流程、管理情况。根据区政府征地计划或启动事权所形成的会议纪要,由街道(镇)实施征收并申报资金。
(二)项目管理情况
项目监管情况。区纪委、区财政、区城乡土地征收补偿安置中心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资金监管工作和日常巡查。
(三)项目产出情况
城西一、二组城中村改造项目1226.36万元,东红巷城中村项目1442.73万元、中日国际康养城项目1503.96万元、城南污水处理厂以北项目2860.83万元,资金到位率100%,使用率100%。
(四)项目效益情况。
通过征收集体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为项目用地提供用地保障。有力保障了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发展。
五、存在主要问题
无
六、相关措施建议
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和街道(镇)资金拨付基础资料档案工作。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测绘、评估项目)
一、基本情况
严格按照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17号)、《土地管理法》等文件要求进行土地测绘、评估抽选工作。以项目业主在区房地产评估机构备选供应商中抽取测绘、评估公司并签订委托合同,作为资金申报依据。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办法,规范资金支付要素。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测绘、评估项目抽选程序严密,严格按照程序依法依规执行。做到了资金预算、申报与支出一致。
三、综合评价结论(附评分表)
全年按照项目的报批进度,按时完成支付进度。全年的经费开支控制在年初预算内,群众对项目的满意度指标较高。
指标 |
评分方法 |
评分(满分值10分) |
时效指标 |
是否评分法 |
10 |
成本指标 |
是否评分法 |
10 |
满意度指标 |
是否评分法 |
9 |
四、绩效评价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根据土地收购项目情况,对于测绘、评估项目,完成一个申报一个。
(二)项目管理情况
项目监管情况。区纪委、区财政、区城乡土地征收补偿安置中心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资金监管工作。
(三)项目产出情况
1.已支付项目。完成对岳登兴收购项目的测绘工作,支付测绘费用为1094.40元,完成对岳登兴收购项目的评估工作,支付评估费用186565元。以上共计支付费用187659.4元。资金到位率100%,使用率100%。
2.待支付项目。完成对陈木奎、赵锡双收购项目的评估工作,并经区人民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待支付评估费用43044元;完成对正道实业,梁泽全、骆洪松、森辉能源公司、黄连松等收购项目的测绘、评估工作,并与业主初步达成一致意见,测绘、评估费用待收购项目经区人民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后进行核算。以上测绘、评估费用待收购程序完成后陆续支付。
(五)项目效益情况。
五、存在主要问题
无
六、相关措施建议
无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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