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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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2年10月21日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1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
二、机构设置 8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0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0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1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1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2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4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5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6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6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7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8
第四部分附件 21
第五部分附表 24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4
二、收入决算表 25
三、支出决算表 2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7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28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29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30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31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32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33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34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35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36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37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眉山市彭山区行政审批局是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牵头全区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工作,对区级部门承担的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以及区级公共资源交易进行统筹协调、组织推进、监督管理,负责推进全区政务服务体系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体系标准化、规范化、便民化建设。
1.改革试点工作情况。持续深入推进2020年承接的政务服务“好差评”国家标准试点等5项省级以上改革试点工作,其中全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2.0)试点圆满结束,工改系统已正式运行,全省工建项目都在系统内正常运行。今年新争取到镇村便民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省级试点和无差别综合窗口“省内通办”省级试点,其中申报的2个镇村试点地区(江口街道和谢家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已于11月底通过验收。
2.深化“放管服”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一是及时对改革顶层设计修改完善。制定“审批不见面 最多跑一次”改革5个配套制度,对改革形成制度支撑;制发《2021-2022年眉山市彭山区创建一流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围绕提升营商环境18项一级指标细化任务分工,提出258项工作举措;制发《个人全生命周期“一事一次办”实施方案》和《企业全生命周期“一事一次办”实施方案》,围绕公民个人出生到身后、企业准入到退出“两个生命周期”,把单个事项“最多跑一次”升级为“一件事最多跑一次”。二是强化事项动态管理,规范权力运行。对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梳理优化,全区依申请类单个政务服务事项承诺时限在法定时限基础上提速80%以上,调整即办件比例50%以上。对100个高频事项重点优化,减时限、减材料、减环节。优化前材料总计886份,梳理后减少356份,平均减少46.57%,实现审批效率提升60%以上。通过梳理优化,为办事群众提供了清晰的办事指引。梳理209项个人和企业全生命周期“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涉及单事项共372个,平均材料减少41%,压缩办理环节35%,跑动次数约减少约39%。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按照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方式推进,已取消食品经营许可改为备案,51项涉企经营类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形成常态化梳理公布区、镇街行政权力事项、政务服务事项机制,实现清单之外无权力。印发《眉山市彭山区镇(街道)法定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眉山市彭山区赋予镇(街道)区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2021年共动态调整行政权力1124项,其中新增364项,变更216项,取消544项。调整后区本级行政权力共计5197项,镇街法定行政权力共计117项,赋予镇(街道)区级行政权力事项48项。“全部委托”至镇街办理的区级政务服务事项共计450项。三是强化体系建设,提升服务效能。持续开展“放管服”改革向镇村延伸行动,印发《完善镇村便民服务体系工作方案》,推进镇村便民服务体系建设。投入资金50余万元,完成村社便民服务室的标准化打造,开通全区所有村(社区)便民服务阵地电子政务外网,投放硬件设施183台,培训全区综窗人员18批次,基本建成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政务服务无差别综合受理体系,群众在任一窗口均可办1200余项区级政务服务事项,实现简单事项“不出门”、复杂事项“不出镇”、投资事项“不跑路”,所有事项“就近办”。四是强化企业服务,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成立企业全能服务中心,设置2个企业服务专窗,为重点企业重点项目提供“一个窗口服务、一个系统申报、一张表单填报、一支队伍代办、一个号码联系、一份指南辅导、一车联合验收”的“七个一”企业服务。梳理工程建设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全流程审批事项,事项数量从108个精简至79个,对保留的审批事项,简化申请材料,共取消材料10个。分6类主题绘制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全流程审批时限压缩至48—79个工作日办结,在法定时限基础上压缩68.4%以上。梳理上线第一批惠民、惠企政策55项,实现可网上直接申报,主动向企业推送惠企政策120条。为新开办企业提供“免印章刻制费、免邮寄费、免收复印资料”的“三免服务”,近2000个企业实现“零成本”开办。五是推进异地可办,密切区域联动。梳理彭山可办的“跨省通办”事项93项、“西南五省通办”事项103项、“川渝通办”事项148项、“省内通办”事项165项、“成德眉资同城化”事项91项,涵盖企业登记、社保医保等群众、企业高频事项。其中公安、税务、社保、医保等部分事项已通过业务专网实现通办。在区市民服务中心、分中心共设置“跨区域通办”专窗4个,实行异地“专窗专办”,申请人通过网络、窗口、邮寄等办理方式,可跨区域就近递交申请材料和领取证件,不需再“两地跑”。六是强化平台建设,提升线上政务服务能力。全面对接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动“天府通办”彭山分站点建设,力争打造全省样板。截至目前,政务数据共享目录数803个,公共数据开放数683个,电子印章制作数86个,电子证照种类58种,已签章电子证照27010个。建成一件事系统,实现“一件事”套餐事项线上办理,推出智慧应用“办事千里眼”,通过数据清洗搭建、AI演算,为办事人提供最优办事方案。七是全力提升线下政务环境。政务服务大厅按照“五星级”政务服务体系进行标准化管理,接入全省行政效能视频监察系统,阳光下作业,对窗口受理人员进行专门的业务培训和礼仪培训,面对办事者能做到“一口清”、“微笑服务”,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质量。深入研判老年人需求,开展适老改造,方便特殊群众,重点聚焦医疗、社保等领域,组合推出“我要报销医保”等6个老年人“主题式”服务项目。开通绿色办事通道,安排专员按需完成引导服务,进一步改善老年人办事体验。完善基层代办。在 “彭山服务”APP、微信公众号等线上平台开发“代人办事”模块,鼓励村社干部、网格员、家庭成员为老年人提供网上代办帮助。线下设置代办窗口51个,各村(社区)落实帮办代办人员共计600余人,提供各类业务咨询,基层老年人服务代办量达9000余件。进一步优化硬件设施,在区市民服务中心设置“爱心专区”,配备老花镜、放大镜、轮椅、雨伞、医药箱等物品;取号机设置老年人现场取号方式,60岁以上老年人和特殊群体无需预约即可现场取号。八是运用好各类“指挥棒”“晴雨表”,提高为企便民服务水平。围绕“心系百姓 有呼必应”这一目标,提升12345政务热线工单办理质量,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拓展服务渠道、创新开通企业服务专线。做好“大数据分析”,对群众诉求中的热点、焦点,及全区工作中的难点、薄弱点,形成热线分析、热线专报报区委区政府领导作决策参考,得到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强力助推历史遗留问题的妥善解决。截止11月底,区热线共受理市热线转办工单5765件,办结率100%,满意率98%。深入开展政务服务“好差评”。新增100台评价仪,将全区1200余项政务服务事项纳入评价范围,现场服务“一次一评”、网上服务“一事一评”全面运行。完善线上、线下、现场、离场评价,鼓励社会各界“综合点评”,构建出“全事项、全平台、各环节”相互衔接的政务服务评价体系。截至目前,接受服务对象评价18余万次,政务服务评价事项纳入比例100%、好评率100%、满意度100%。
眉山市彭山区行政审批局下属二级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纳入眉山市彭山区行政审批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0个。
2021年度收、支总计1759.11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374.11万元,下降17.54%。主要变动原因是大厅装修、设施设备购买等费用大部分于2020年支付。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1759.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93.92万元,占56.5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65.19万元,占43.5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1759.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1万元,占19.38%;项目支出1418.11万元,占80.62%。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759.11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74.11万元,下降17.54%。主要变动原因是大厅装修、设施设备购买等费用大部分于2020年支付。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33.9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6.50%。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26.57万元,下降24.74%。主要变动原因是大厅装修、设施设备购买等费用大部分于2020年支付。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93.9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46.35万元,占95.2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64万元,占1.47%;卫生健康(类)支出9.67万元,占0.97%;住房保障(类)支出19.81万元,占2.0%;农林水(类)支出1.46万元,占0.15%;其他(类)支出2.0万元,占0.20%。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993.92,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事业运行、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946.35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项):支出决算为14.64万元,完成预算100%。
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9.67万元,完成预算100%。
4.农林水(类)扶贫(款)其他扶贫(项):支出决算为1.46万元,完成预算100%。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9.81万元,完成预算100%。
6.其他(类)其他(款)其他(项):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预算100%。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93.92元,其中:
人员经费204.5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136.4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79万元,完成预算52.6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79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79万元,完成预算52.6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减少0.19万元,下降19.39%。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次数的减少。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7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用餐费。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106人次,共计支出0.79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海东市人民政府、资阳市、仁寿县、内江市、遂宁市、什邡市等地行政审批局来我单位交流学习用餐,共计0.79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65.19万元。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2021年,眉山市彭山区行政审批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6.42万元,比2020年减少4.32万元,下降3.1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2021年,眉山市彭山区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3.0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7.0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75.97万元。主要用于提升全区政务服务能力,政务服务网络经费等。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眉山市彭山区行政审批局共有车辆0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1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大厅运行经费项目等4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4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4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同时,本部门对2021年部门整体开展绩效自评,《2021年眉山市彭山区行政审批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第四部分)。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
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
险支出。
14.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
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1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8.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9.“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2021年眉山市彭山区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根据《眉山市彭山区机构改革方案》(眉彭委〔2019〕42号)和《关于<眉山市彭山区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眉彭机改〔2019〕1号),设下列内设机构:办公室、综合审批一股、综合审批二股、审改法规股、政务服务管理股。下属副科级事业单位1个:眉山市彭山区政务服务中心。
(二)机构职能。
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行政审批、政务服务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区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牵头全区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工作,对区级部门承担的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以及区级公共资源交易进行统筹协调、组织推进、监督管理,负责推进全区政务服务体系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体系标准化、规范化、便民化建设。
(三)人员概况。
区行政审批局行政编制8名,全额事业人员12名。2021年年末在职职工15人,其中:行政人员7人,事业人员8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1759.11万元,支出1759.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0万元,项目支出1418.11万元,与上年度对比减少715.11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1年支出1759.11万元,与上年度对比减少715.11万元,减少了30.93%。
四、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管理。
2021年预算1850.59万元,支出1759.11万元。主要原因是关闭金财网大平台时间节点提前,部分开支未到支付节点,无法完成支付。
(二)结果应用情况。
按照《眉山市彭山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财政绩效评价的通知》,我单位对2021年项目进行绩效评价,我单位2021年预算项目8个,按要求对2个项目开展绩效评价,评价金额249.86万元。
(三)自评质量
2021年我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查自评结果良好,全年基本支出保证了部门的正常运行和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项目支出保障了重点工作的开展,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我单位按照要求开展项目绩效评价,评价项目2个,评价金额249.86万元,评价分值97分。
(三)存在问题。
项目编制年末执行进度未达到100%。
(三)改进建议。
精确全面的编制预算。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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