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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2年10月24日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附件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中共眉山市彭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委编办),是列入区委工作机关序列的正科级单位,归口区委组织部管理,是负责全区机构编制工作的职能部门,是区委编委的常设办事机构,承担区委编委的具体工作。主要负责:研究拟订全区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法规草案,统一管理全区机构编制工作;研究拟订全区行政管理体制与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审核区委、区政府各部门和乡镇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协调区委、区政府各部门和乡镇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协调区委、区政府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及其调整,协调区委、区政府各部门之间以及区委、区政府各部门与乡镇之间职责分工;参与区级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调整工作;审核区委、区政府各部门和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区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和各群众团体机关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审核各乡镇机关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参与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工作;研究拟订全区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及其配套的有关政策;审核区委、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方案,审核区级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负责区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日常管理工作;综合管理全区事业单位的登记和年检工作;监督检查全区各级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的执行情况,并上报区委、区政府、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1.守正创新、攻坚克难,全力推进重点领域改革。
一是牵头制定《眉山市彭山区优化乡镇机构编制资源配置工作实施方案》和《关于建立“区乡一体 条块协同”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的实施方案》《关于完善镇(街道)派驻机构管理体制的实施方案》《关于推行乡镇机构“平台化”运行的实施方案》等3个专项工作方案,聚焦实施“三项行动”,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派驻机构管理和基层机构编制资源配置工作创新,在观音街道打造优化基层治理体制机制、提升基层服务能力示范点,发挥示范带动效应。《彭山区聚焦“四力提升”推动构建简约高效基层管理体制》《彭山区“四化联动”创新开展基层综合管理服务》等2篇改革经验信息被中央编办机构编制网登载。眉山市以片引领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暨第二次现场推进会参观考察我区观音街道“区乡一体、条块协同”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成效。眉山日报《“1+1>2”整合资源优配置 高效管理降成本》,报道观音街道“区乡一体条块协同”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成效。
二是持续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深化巩固机构改革成果,调整优化乡村振兴工作机构设置,在区农业农村局挂牌设置区乡村振兴局,在区水利局挂牌设置区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办公室,增核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1名(副科级)。理顺开发区管理体制,规范园区管理机构设置,将成眉石化园区党工委、管委会调整为彭山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内设挂牌机构,将观音承接产业转移集中区管委会更名为观音片区产业开发推进中心,调整为彭山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下属事业单位。优化彭山公安分局机关内设机构设置和科级领导职数配备,推动建立“大部门、大警种”现代警务体系。完善应急管理职责体系建设,厘清区级各部门之间安全生产职责边界,细化明确相关区级部门在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完成党校分类建设涉及机构编制工作任务,配合做好47名生态环境监测监察执法人员编制划转工作。
2.主动担当、强基固本,不断加强机构编制管理。
一是持续抓好《条例》贯彻执行。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重要讲话、机构编制党内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汇编成册,提请区委编委会集中学习,强化编委成员“编制就是法制”意识。严格执行《条例》和四川省实施办法关于机构编制事项动议、论证、审议决定、组织实施、监督问责等5个关键环节规定,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审批办理机构编制事项,切实把区委和区委编委的领导落实到机构编制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全年组织召开区委编委会议3次,收集整理上会议题36件,按程序报区委、市委编委(办)请示事项9件。
二是严格机构编制报告制度。按照《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试行)》(中编委发〔2021〕 13号)要求,扎实做好机构编制报告工作。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重要论述等八个方面,梳理总结机构编制工作情况,经区委编委主要领导审签后,向市委编委、区委书面报告。指导督促全区各镇(街道)和区级各部门认真履行机构编制报告主体责任,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本部门、本领域机构改革、体制机制和职责调整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等七个方面,全面自查一年来机构编制工作情况,并向区委编委书面报告。
三是全面完成机构编制核查。对全区295个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和人员信息进行全覆盖核查,采取单位自查、“三部门”数据比对、集中对账、现场查验等形式,全面查实核准全区机构编制资源配置情况。形成《全区第二次机构编制核查情况报告》和《统筹使用机构编制资源情况专题分析报告》,查找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不规范、机构挂牌不规范等3个问题。《彭山区委编办突出“五个到位”扎实开展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经验信息被中央编办机构编制网登载。
四是加强议事协调机构管理。以两办名义印发《关于清理精简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眉彭委办〔2021〕14号),对清理出的175个议事协调机构加大整合力度,清理规范后,全区区级议事协调机构总数为109个(对应省、市设立102个,因地制宜设立7个),精简比例40%。严格议事协调机构设置前置审核,回复部门有关设立议事协调机构函32件,对不具备设立条件回复“不同意”意见7件,按撤一建一原则设立意见3件。
五是抓好巡视和专项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按照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要求,纠正了区委统战部、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科协等单位中层职数配备和事业单位名称不规范问题。持续整改市委编办专项检查反馈问题,严格执行领导职数预审制度,回复组织部门科级领导职数预审函13件、区级部门中层职数预审函15件。印发《关于整改消化彭山公安分局人员超编问题的通知》(眉彭编发〔2021〕5号),明确彭山公安分局按“退五进一”方式消化整改人员超编问题。
六是完成机构编制核查。制定《第二次机构编制核查工作实施方案》,完成对全区295个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和人员信息进行全覆盖核查,全面查实核准全区机构编制资源配置情况。《眉山市彭山区委编办突出“五个到位”扎实开展机构编制核查工作》工作经验信息被中央编办机构编制网登载。
七是开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建立违规问题台账,实行销号管理,深入6个镇(街道)和部分区级部门,抽查内设机构及下属事业单位机构挂牌情况,提出整改意见12条。对4个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任期内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审计,纠正2个单位中层干部配备不规范问题。
3.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
一是优化机构职能体系。制定眉山江口沉银博物馆、公义镇、黄丰镇“三定”规定,优化机构设置,推进职能转变。强化城乡基层治理保障机构和工作力量,设立区城乡基层治理服务中心。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相关机构保障,将区网格化服务中心更名为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加挂区网格化服务中心牌子。调整优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布局,将10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调整为8个。规范部分中小学名称,对13个中小学进行规范更名。
二是优化编制资源配置。坚持瘦身与健身相结合,通过控、调、收等方式,盘活用好机构编制资源,为高层次人才引进、区外人员考调、退役士兵安置、教育卫生用编等提供用编保障。今年以来,撤销事业单位10个,新设事业单位7个,统筹调配各类编制208名,审核同意各类用编计划 225名,有力保障了全区中心大局和基层一线对机构编制资源的需求。
4.优质高效、规范管理,持续做好机构编制日常工作。
一是做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完成265个事业单位2020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公示率100%。随机抽取5个事业单位,开展跨层级、跨区域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发现问题3个,发出整改通知单1份。全年办理事业单位设立登记5件、变更登记126件、注销登记9件、证书补领2件;办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33件。为全区325个机关事业单位统一支付政务和公益域名续费。
二是扎实开展机构编制信息调研。聚焦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完成《构建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新模式 打通基层执法“最后一公里”》和《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着力提升基层治理服务能力》2篇调研文章。全年上报中央编办、省委编办和市委编办机构编制信息28篇,被中央编办网站采用3篇,市委编办网站采用22篇,撰写机构编制理论调研文章3篇。
三是做好机构编制其他工作。及时完成市委编办交办有关填报机构编制报表、数据等工作任务。做好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专项核查统计,全面摸清编外人员情况。做好退役士官安置和随军家属安置涉及编制保障工作。调整人员编制874人次,及时更新完善机构编制台账及实名制系统数据。为区级有关部门提供机构编制数据咨询服务30余次。办理区级有关部门规范性文件涉及机构编制事项回复意见55件。完成乡村振兴实绩考核有关镇(街道)“一办一中心”满编率、在岗率考核指标等区委办交办的工作任务。
5.夯基提能、锻造队伍,不断加强自身建设。
一是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成立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9项工作举措和3项重要任务,深入组织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和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等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史学习教育指定篇目,参加全市机构编制系统“迈步新长征”主题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到烈士陵园开展“缅怀革命先烈,牢记初心使命”主题党日活动、瞻仰郭祝三革命教育基地、观看庆祝建党100周年主旋律影片、重温入党誓词、举行党史知识答题、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等,党员干部围绕学习教育,悟初心、谈体会、明打算,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
二是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健全“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召开机关会议,研究制定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计划等,部署推动管党治党、从严治办各项工作。组织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严肃换届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精神,开展经常性廉政警示,扎实做好省委巡视、区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
三是持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选派干部参加全省组织系统“卓越工匠”顶岗锻炼,组织干部参加省、市编办举办的机构编制业务、公文写作等培训班,提高干部工作能力。坚持严管与厚爱,扎实开展全覆盖谈心谈话,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加强政治历练,绷紧工作要求、纪律作风、廉洁自律。关心干部成长,推荐1名干部为三级主任科员,加大干部内部轮岗,多岗位锻炼干部,鼓励干部担当作为。推进作风转变,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常态化开展志愿服务,组织党员干部下沉包保网格,开展新冠疫情排查,做好定点帮扶,助力乡村振兴。
区委编办下属二级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纳入区委编办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无。
2021年度收入、支出总计193.49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增加2.71万元,增加1.42%。主要变动原因:2021年干部正常交流新录用公务员1人、调入2人,事业调出1人,净增加2人,导致人员经费增加。
(图1:收入、支出总计变化情况表 单位:万元)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193.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3.49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情况表 单位:万元)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193.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6.9万元,占91.43%;项目支出16.59万元,占8.5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单位:万元)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193.49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增加2.71万元,增加1.42%。主要变动原因:2021年干部正常交流新录用公务员1人、调入2人,事业调出1人,净增加2人,导致人员经费增加。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单位:万元)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3.4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2.71万元,增加1.42%。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单位:万元)(柱状图)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3.4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02.04万元,占52.7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64.76万元,占33.46%;卫生健康支出(类)7.46万元,占3.85%;住房保障支出(类)15.32万元,占7.91%;农林水支出(类)1.92万元,占1% ;其他支出(类)2万元,占1.04%。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单位:万元)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93.49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85.27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12.68万元,完成预算100%。
3.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4.09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3.88万元,完成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0.71万元,完成预算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0.17万元,完成预算100%。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5.32万元,完成预算100%。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2.14万元,完成预算100%。
9.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91万元,完成预算100%。
1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5.32万元,完成预算100%。
11.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预算100%。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6.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58.6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8.2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49万元,完成预算100%。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49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单位: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年初没有预算因公出国(境)费。全年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出境,没有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年初没有预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没有发生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3.公务接待费支出0.49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减少0.21万元,减少30%。主要原因是加强管理,严格落实厉行节约有关规定,本年上级检查和区县间相互交流学习减少。
主要用于接待各区县编办到我区进行党政机构改革、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乡镇机构改革等工作学习交流所发生的费用等。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42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49万元。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2021年,区委编办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23万元,比2020年减少5.6万元,下降23.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控各类经费支出。
2021年,区委编办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3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3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区委编办共有车辆0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和工作实际,本部门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未开展预算事前绩效评估,按照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部门、政策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对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开展了绩效评价,自查自评结果良好,全年基本支出保证了部门的正常运行和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绩效指标体系逐渐丰富和完善。本部门没有100万(含)以上的特定目标类预算项目和专项预算项目,故未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要素完整,绩效指标按要求细化量化,绩效目标实际实现程度与预期目标相符。全年预算编制合理,经费使用高效规范,既保障了机关正常运转,又保证了重点项目开支,财政支出绩效良好。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制定科学、完整。
人员运转类绩效目标:严格执行相关政策,保障工资及时发放、足额发放,预算编制科学合理,减少结余资金。
运转类:保障单位日常运转,提高预算编制质量,严格执行预算。
特定项目类:机构编制管理经费,1.做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年度报告公示工作。2.开展全区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补发。2.对机关群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颁证。3.做好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和机构编制实名制统计工作。4.做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上编下编工作。5.做好区委编委会议召开的组织工作,收集整理会议议题,开展上会议题论证、提出建议意见等工作。6.开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纠正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行为。7.紧紧全区中心大局,做好机构编制资源配置。8.加强议事协调机构管理,规范全区议事协调机构设置。
脱贫攻坚及“双创”巩固工作经费:1.开展三创工作经费。2.巩固深化脱贫攻坚工作。
中文域名和网站标识审核工作经费:加强中文域名和网站标识管理,就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中文域名和网站标识向中央编办续缴有关管理费用。
体制机制改革工作经费:1.严格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有关要求,做好体制机制改革有关工作。2.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向基层延伸。3.做好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推进进一步深化街道管理体制改革有关工作。4.按照省市统一部署,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1。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5.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办机关用于保障机构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办机关开展机构编制业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编办下属事业单位区机构编制信息中心开展机构编制业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办机关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办机关用于缴纳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2.农林水(类)扶贫(款)其他扶贫(项):指部门用于脱贫攻坚项目的支出。
1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中共眉山市彭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区委编办下属事业单位1个。
(二)机构职能。中共眉山市彭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委编办),是列入区委工作机关序列的正科级单位,归口区委组织部管理,是负责全区机构编制工作的职能部门,是区委编委的常设办事机构,承担区委编委的具体工作。主要负责:研究拟订全区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法规草案,统一管理全区机构编制工作;研究拟订全区行政管理体制与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审核区委、区政府各部门和乡镇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协调区委、区政府各部门和乡镇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协调区委、区政府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及其调整,协调区委、区政府各部门之间以及区委、区政府各部门与乡镇之间职责分工;参与区级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调整工作;审核区委、区政府各部门和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区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和各群众团体机关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审核各乡镇机关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参与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工作;研究拟订全区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及其配套的有关政策;审核区委、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方案,审核区级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负责区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日常管理工作;综合管理全区事业单位的登记和年检工作;监督检查全区各级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的执行情况,并上报区委、区政府、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人员概况。区委编办2021年末,共有编制14名,其中行政10名,全额事业4名。与2020年末编制数一致。实有人员11名,其中行政10名,全额事业1名。与2020年相比,行政增加3人,事业减少2人,其中,人员调入2人、新录用1人,人员调出1人,净增加2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2021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额为193.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3.49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1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额为193.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02.04万元,占52.7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64.77万元,占33.48%;卫生健康支出(类)7.45万元,占3.85%;住房保障支出(类)15.32万元,占7.92%;农林水支出(类)1.91万元,占0.99%;其他支出(类)2万元,占1.02%。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绩效管理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1年度预算编制阶段,无预算事前绩效评估项目。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要素完整,绩效指标按要求细化量化,绩效目标实际实现程度与预期目标相符。全年预算编制合理,经费使用高效规范,既保障了机关正常运转,又保证了重点项目开支,财政支出绩效良好。
本部门无专项预算项目,本部门未组织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制定科学、完整。
人员运转类绩效目标:严格执行相关政策,保障工资及时发放、足额发放,预算编制科学合理,减少结余资金。
运转类:保障单位日常运转,提高预算编制质量,严格执行预算。
特定项目类:机构编制管理经费,1.做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年度报告公示工作。2.开展全区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补发。2.对机关群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颁证。3.做好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和机构编制实名制统计工作。4.做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上编下编工作。5.做好区委编委会议召开的组织工作,收集整理会议议题,开展上会议题论证、提出建议意见等工作。6.开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纠正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行为。7.紧紧全区中心大局,做好机构编制资源配置。8.加强议事协调机构管理,规范全区议事协调机构设置。
脱贫攻坚及“双创”巩固工作经费:1.开展三创工作经费。2.巩固深化脱贫攻坚工作。
中文域名和网站标识审核工作经费:加强中文域名和网站标识管理,就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中文域名和网站标识向中央编办续缴有关管理费用。
体制机制改革工作经费:1.严格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有关要求,做好体制机制改革有关工作。2.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向基层延伸。3.做好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推进进一步深化街道管理体制改革有关工作。4.按照省市统一部署,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
(二)专项预算管理
2021年度本部门无专项预算。
(三)结果应用情况
我办对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认真进行了自查自评。绩效评价自查开展覆盖下属单位及重点项目支出,将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参照项目年度预算执行情况,保障重点项目支出,调整支出结构,优化财政资金配置,不断强化绩效理念,推动我办部门整体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2021年我办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查自评结果良好,全年基本支出保证了部门的正常运行和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项目支出保障了重点工作的开展,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二)存在问题。一是管理措施不够到位。导致预算和具体执行存在差异;二是目标设定不够科学合理,部分项目效果指标缺乏相对应的数量、质量资料,以致无法衡量项目效果。
(三)改进建议。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办将进一步科学设定绩效目标,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一是改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夯实预算基础工作,提高预算编制质量;二是认真研究政策,加强项目绩效目标审核,力求科学合理;三是认真研究重点项目的执行,特别是涉及政府采购的项目,提早规划,提前实施,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适用于无专项预算的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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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 |
指标分值 |
指标解释 |
计分标准 |
评价方式 |
评价属性 |
备注 |
自查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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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整体评价 |
样本评价 |
定性评价 |
定量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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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管理(80分) |
预算编制(30分) |
目标制定 |
10 |
评价部门绩效目标是否要素完整、细化量化。 |
1.绩效目标编制要素完整的,得5分,否则酌情扣分。 2.绩效指标细化量化的,得5分,否则酌情扣分。 有项目绩效目标的部门(单位),根据项目绩效目标编制质量打分,无项目绩效目标的部门,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打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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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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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实现 |
10 |
评价部门绩效目标实际实现程度与预期目标的偏离度。 |
以项目完成数量为核心,评价项目实际完成情况与预期绩效目标偏离度,单个数量指标实际完成未达到预期指标或超过预期指标30%以上的,均不计分。该项指标得分=达到预期值的数量指标个数/全部数量指标个数(即评价选取的项目绩效目标包含的所有数量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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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评价组评价范围为部门机关及至少2个下属单位的所有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部门预算项目,部门自评范围为部门所有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部门预算项目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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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准确 |
10 |
评价部门年初预算编制是否科学准确。 |
指标得分=(1-(10×部门全年预算调剂金额/年初部门预算数))*指标分值。其中:若部门全年预算调剂金额/年初部门预算数>0.1,此项得0分。 |
√ |
√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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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30分) |
支出控制 |
10 |
部门公用经费及非定额公用支出控制情况。 |
计算部门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中“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等科目年初预算数与决算数偏差程度 预决算偏差程度在10%以内的,得10分。偏差度在10%-20%之间的,得5分,偏差度超过20%的,不得分。 |
√ |
√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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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调整 |
10 |
评价部门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后,将绩效监控结果应用到预算调整的情况。 |
1.当部门绩效监控调整取消额和结余注销额均不为零时,指标得分=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监控调整取消额÷(部门绩效监控调整取消额+预算结余注销额)*10 2.当部门绩效监控调整取消额为零,结余注销额不为零时,指标得分=(1-10*结余注销额/年度预算总额)*10,结余注销额超过部门年度预算总额10%的,指标不得分。 3.当部门绩效监控调整取消额与结余注销额均为零时,得满分。 |
√ |
√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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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进度 |
10 |
评价部门在6、9、11月的预算执行情况。 |
部门预算执行进度在6、9、11月应达到序时进度的80%、90%、90%,即实际支出进度分别达到40%、67.5%、82.5%。 6、9、11月部门预算执行进度达到量化指标的分别得3、4、3分,未达到目标进度的按其实际进度占目标进度的比重计算得分。 |
√ |
√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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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结果(20分) |
预算完成 |
10 |
评价部门预算项目年终预算执行情况。 |
部门预算项目12月预算执行进度达到100%的,得10分,未达100%的,按照实际进度量化计算得分。 |
√ |
√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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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记录 |
10 |
根据审计监督、财政检查结果反映部门上一年度部门预算管理是否合规。 |
依据评价年度审计监督、财政检查结果,出现部门预算管理方面违纪违规问题的,每个问题扣0.5分,直至扣完。 |
√ |
√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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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结果应用(10分) |
信息公开(2分) |
自评公开 |
2 |
评价部门是否按要求将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情况和自行组织的评价情况向社会公开。 |
按要求将相关绩效信息随同决算公开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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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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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反馈(8分) |
结果整改 |
4 |
评价部门根据绩效管理结果整改问题、完善政策、改进管理的情况。 |
针对绩效管理过程中(包括绩效目标核查、绩效监控核查和重点绩效评价)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将绩效管理结果应用于完善政策、改进管理、预算挂钩等的,得4分。否则,酌情扣分。 |
√ |
√ |
√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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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反馈 |
4 |
评价部门按要求及时向财政部门反馈结果应用情况。 |
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向财政部门反馈应用绩效结果报告的,得满分,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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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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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评质量(10分) |
自评质量(10分) |
自评准确 |
10 |
评价部门整体支出自评准确率。 |
部门整体支出自评得分与评价组抽查得分差异在5%以内的,不扣分;在5%-10%之间的,扣4分,在10%-20%的,扣8分,在20%以上的,扣10分。(部门在自评时,此项指标无需打分,部门自评满分为9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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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分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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