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眉山市彭山区医疗保障局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1-10-20     发文机构:彭山区人民政府

2020年度

眉山市彭山区医疗保障局部门决算

目录

公开时间:2021年10月13日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附件

附件1

附件2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完善全区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二)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办理了全区各类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的参保和缴费手续;完成全区医疗保险基金的收缴和管理,负责参保人员医疗费的审核和结算。

2、开展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审查认定有关机构承办补充保险业务的资格。

3、审核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资格,并进行指导和管理;做好全区离体干部的医疗保险管理工作。

4、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执行全区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依规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二、机构设置

2019年机构改革后组建眉山市彭山区医疗保障局,下设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即彭山区医疗保险中心,与局机关统一纳入决算编制范围。截止2020年年底,我单位在职职工共计22人,其中公务员:6人、参公:9人、参公工勤:4人、事业:3人,比上年年末减少1人。减少1人为事业编制退休人员。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3191.87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91.43万元,增长6%。主要变动原因一是机构改革后我单位人员增加,二是医疗救助项目从民政局纳入到我单位。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3191.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66.12万元,占99.1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75万元,占0.81%。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3191.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2.5万元,占11.67%;项目支出2819.37万元,占88.33%。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191.87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91.43万元,增长6%。主要变动原因一是机构改革后我单位人员增加,二是医疗救助项目从民政局纳入到我单位。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66.1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19%。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243.68万元,增长7.7%。主要变动原因一是机构改革后我单位人员增加,二是医疗救助项目从民政局纳入到我单位。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66.1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40.72万元,占23.4%;卫生健康支出2268.81万元,占71.66%;农林水支出53.45万元,占1.68%:住房保障支出24.14万元,占0.76%;粮油物资储备支出79万元,占2.5%。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3166.12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支出决算为740.72万元,完成预算100%。

2.卫生健康支出: 支出决算为2268.81万元,完成预算100%。

3.农林水支出: 支出决算为53.45万元,完成预算100%。

4.住房保障支出: 支出决算为24.14万元,完成预算100%。

5.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支出决算为79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72.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06.4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66.0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3万元,完成预算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3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因公出国(境)团0组,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保有量0辆,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3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2019年持平。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人数28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25.75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彭山区医疗保障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6.06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截止2020年底,眉山市彭山区医疗保障局及所属事业单位政府采购支出25.7万元。其中通用设备支出9.6万元,占37.4%,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支出16.1,占62.6%。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20年底,眉山市彭山区医疗保障局及所属事业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区级配套项目、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医保财政补助项目、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费用区级财政兜底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3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3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单位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2020年我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查自评结果良好,全年基本支出保证了部门的正常运行和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项目支出保障了重点工作的开展,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区级配套项目”“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医保财政补助项目”“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费用区级财政兜底项目”等3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区级配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

项目全年预算数1350万元,执行数为869.13万元,该项目资金及时上解到市基金专户,依法构成医疗保险基金。完成预算的64.4%,年初预算与实际支出差额是因为年初预算考虑到外地人员参保情况不可控,为保证参保人员全部依法享有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待遇,故年初预算在上年实际参保人数上上浮进行预算。

通过项目实施,我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配套任务完成254952人,区级配套34.09元/人,配套任务完成100%。配套资金及时到位,使民生项目落到实处,让全区人民群众满意,保障了全区参保者的健康。

(2)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医保财政补助目标完成情况综述。

2020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医保财政补助项目年初区级预算300万元,省级资金107.23万元,实际参保支出296.27万元,完成预算的72.75%。

财政根据我单位年初预算下达该项目指标,我单位再根据贫困户实际人数,按照2020年眉山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个人缴费260元/人,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标准50元/人,2021年眉山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个人缴费280元/人,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标准50元/人 核算出资金后,向财政申请该项目资金计划,财政收到申请批复后,将资金转入我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专户,资金到位率100%。

通过项目实施,我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达8989人,其中:支付追加2020年贫困人口182人医保缴费5.64万元,支付2021年贫困人口8807人(含2021年追加人数17人)医保缴费290.63万元。该项目资金及时到位,保障了全区贫困群众的健康,使民生项目落到实处,让全区贫困群众满意。

(3)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费用区级财政兜底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40万元,执行数为288.38万元(超年初预算部分用上年结转资金支付),完成预算的100%。

通过项目实施,将全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费用通过一般报销后财政再进行兜底,实行医保费用财政兜底全覆盖,极大的减轻了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医疗费用,大力解决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情况发生,最大保证了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的合法权益。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区级配套

预算单位

彭山区医疗保障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1350万元

执行数:

869.13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1350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869.13万元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保障全区城乡居民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和健康。

2020年我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配套任务完成254952人,配套任务完成100%。配套资金及时到位,使民生项目落到实处,让全区人民群众满意,保障了全区参保者的健康。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质量指标

补贴发放准确率


≥98%

100%

时效指标

资金在规定时间内下达率


≥95%

100%

经济效益指标

保障困难群众医疗费用报销


≥95%

95%

服务群众满意度指标

群众服务满意度


≥93%

93%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医保财政补助

预算单位

彭山区医疗保障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407.23万元

执行数:

296.27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300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189.04万元

其它资金:

107.23(省级)

其它资金:

107.23万元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保障了我区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合法权益和健康,大大解决了贫困人口的医疗负担,助力脱贫攻坚。

2020年我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达8989人,支付追加2020年贫困人口182人医保缴费5.64万元,支付2021年贫困人口8807人(含2021年追加人数17人)医保缴费290.63万元,配套任务完成100%。配套资金及时到位,使民生项目落到实处,让全区贫困群众满意,保障了全区贫困群众的健康。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数量指标

贫困人口医保覆盖率


≥98%

100%

质量指标

补贴发放准确率


≥95%

100%

时效指标

资金在规定时间内下达率


≥95%

100%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群众服务满意度


≥95%

95%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费用区级财政兜底

预算单位

彭山区医疗保障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288.38万元

执行数:

288.38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240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240万元

其它资金:

48.38万元(上年结余资金)

其它资金:

48.38万元(上年结余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解决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情况发生,最大保证了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的合法权益,助力脱贫攻坚。

2020年我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财政医疗费用财政兜底288.38万元,项目完成率100%。财政兜底资金及时到位,使民生项目落到实处,让全区贫困群众满意,保障了全区贫困群众的健康。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质量指标

补贴发放准确率


≥98%

100%

时效指标

资金在规定时间内下达率


≥95%

100%

经济效益指标

保障困难群众医疗费用报销


≥95%

95%

服务群众满意度指标

群众服务满意度


≥93%

93%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彭山区医疗保障局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区级配套项目、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医保财政补助项目、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费用区级财政兜底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区级配套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医保财政补助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费用区级财政兜底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2)。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财政代缴社会保险费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医疗救助支出。

11.农林水(类):指扶贫、社会发展类支出。

12.住房保障:指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

13.粮油物资储备:指疫情防控物质储备。

1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附件

附件1

眉山市彭山区医疗保障局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眉山市彭山区医疗保障局为区政府直属机构,下设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即彭山区医疗保险中心,与局机关统一纳入决算编制范围。

(二)机构职能

我单位主管全区医疗保险及医疗救助,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的工作部门,担负着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征收、报账审核、待遇拨付等工作。办理全区各类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的参保和缴费手续,负责全区医疗保险基金的收缴和管理,负责参保人员医疗费的审核和结算。开展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审查认定有关机构承办补充保险业务的资格。审核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资格,并进行指导和管理。负责全区离休干部、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的医疗保险管理工作。

(三)人员概况。

截止2020年末,我单位公务员6人,参公人员9人,参公工勤4人,事业3人,共计22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收入支出年初预算安排2518.1万元,调整预算收入为3191.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66.1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75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0年彭山区医疗保障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额3166.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2.5万元,占总支出的11.77%,项目支出2793.62万元,占总支出的88.23%。按功能分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0.73万元,占总支出的23.4%;卫生健康支出2268.81万元,占总支出的71.65%;农林水支出53.45万元,占总支出1.69%;住房保障支出24.14万元,占总支出的0.76%;粮油物质储备支出79万元,占总支出的2.5%。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一是按照2020年部门预算编审要求,根据我单位职能职责,结合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了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年度内履职所要达到的总体产出和效果,认真填报了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二是按照预算绩效运行管理要求,认真开展绩效管理工作,对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完成结果各阶段完成情况进行动态跟踪监控,为有效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开展预算管理工作,盘活资金,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期间无任何违规现象,年末预算执行进度达100%。

(二)结果应用情况

绩效评价自查开展覆盖我局全部支出,将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参照项目年度预算执行情况,保障重点支出,调整支出结构,优化财政资金配置,不断强化绩效理念,推动我单位部门整体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升。这一年来,本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财政部门反馈绩效结果报告,按要求将相关绩效信息随同决算公开,对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将绩效结果应用于完善政策、改进管理、预算挂钩等方面。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我单位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认真进行了自查自评,以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为参照标准,我单位部门预算管理指标得分76分,绩效结果运用指标得分7分,最终本部门自评得分83分(自评满分90分)。我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查自评结果良好,全年基本支出保证了部门的正常运行和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项目支出保障了重点工作的开展,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二)存在问题

一是由于我单位职能特殊性,每年的参保起止为上年10月,参保时间跨度较大,造成资金支付一般在年底进行,城乡居民保险配套经费以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医保财政补助项目经费在预算执行进度上略微缓慢,绩效目标设定有待更科学更合理。二是绩效结果运用不完全,在绩效管理结果应用于完善政策、改进管理等方面亟待提高。

(三)改进建议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进一步科学设定绩效目标,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一是改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夯实预算基础工作,提高预算编制质量;二是认真研究政策,加强项目绩效目标审核,力求科学合理;三是提早规划,提前实施,确保各项顺利实施,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四是及时目标和自评公开,绩效管理过程中提出的问题,及时整改。

附件2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区级配套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区级配套项目是一项涉及面广的民生工程项目,按照《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管理办法》规定: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构成包含政府补助资金,政府补助资金由中央、省、市、区县的财政补助构成,区级配套资金按照全区的参保人数全面配套,保障所有参加医保的群众享受财政补助待遇。

(二)项目实施情况

财政根据我单位年初预算下达该项目指标,我单位按照我区2020年6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除开省属高校生),根据财政厅 省医疗保障局关于2020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分担标准的通知(川财社【2020】73号)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各级财政补助 550元/人,其中:中央财政补助440元/人,省级61.3元/人,市级14.61元/人,区级34.09元/人,核算出资金后,向财政申请该项目资金计划,财政收到申请批复后,将资金转入我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专户,资金到位率100%。

(三)资金投入使用情况

2020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区级配套项目年初区级预算1350万元,根据2020年6月城乡居民参保人数254952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区级财政补助34.09元/人核算,实际共支出869.13万元。

(四)项目绩效目标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区级配套项目资金及时到位,2020年共配套参加2020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人数254952人,区级配套率100%,最大程度保障了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群众享受财政补助待遇。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评价组织情况

我单位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部门、政策和项目支出绩效工作的通知》(川财绩【2021】6号)和眉山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部门、政策和项目支出绩效工作的通知》(眉财绩【2021】6号)文件精神第一时间指派人手,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开展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二)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医保财政补助项目绩效评价通过从经费保障、制度保障、人员保障、硬件条件保障等方面进行判断和分析。分别从质量指标、时效指标、经济效益指标、服务群众满意度指标建立评价体系,再从补贴发放准确率、资金在规定时间内下达率、保障困难群众医疗费用报销、群众服务满意度四个方面进行评价。

(三)评价标准

该项目资金年初分别从质量指标、时效指标、经济效益指标、服务群众满意度指标四个方面拟定年度指标值,以指标值100%为满分,根据我单位2020年该项目的实际执行情况进行打分。

三、综合评价结论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全年执行情况



质量指标

补贴发放准确率

≥98%

100%


时效指标

资金在规定时间内下达率

≥95%

100%


经济效益指标

保障困难群众医疗费用报销

≥95%

95%


服务群众满意度指标

群众服务满意度

≥93%

93


四、绩效评价分析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区级配套项目绩效指标中质量指标-补贴发放准确率100%,时效指标-资金在规定时间内下达率100%,经济效益指标-保障困难群众医疗费用报销95%,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群众服务满意度95%,完成年初指标值。

五、存在主要问题

六、相关措施建议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医保财政补助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该项目经费专门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口购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大大解决了贫困人口的医疗负担,助力脱贫攻坚,将全区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纳入医保覆盖范围。

(二)项目实施情况

财政根据我单位年初预算下达该项目指标,我单位再根据贫困户实际人数,按照2020年眉山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个人缴费260元/人,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标准50元/人,2021年眉山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个人缴费280元/人,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标准50元/人 核算出资金后,向财政申请该项目资金计划,财政收到申请批复后,将资金转入我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专户,资金到位率100%。

(三)资金投入使用情况

2020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医保财政补助项目年初区级预算300万元,省级资金107.23万元,实际参保支出296.27万元,其中:支付追加2020年贫困人口182人医保缴费5.64万元,支付2021年贫困人口8807人(含2021年追加人数17人)医保缴费290.63万元。

(四)项目绩效目标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医保财政补助项目资金及时到位,使民生项目落到实处,让全区贫困群众满意,保障了全区贫困群众的健康。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评价组织情况

我单位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部门、政策和项目支出绩效工作的通知》(川财绩【2021】6号)和眉山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部门、政策和项目支出绩效工作的通知》(眉财绩【2021】6号)文件精神第一时间指派人手,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开展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二)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医保财政补助项目绩效评价通过从经费保障、制度保障、人员保障、硬件条件保障等方面进行判断和分析。分别从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服务群众满意度指标建立评价体系,再从贫困人口医保覆盖率、补贴发放准确率、资金在规定时间内下达率、群众服务满意度四个方面进行评价。

(三)评价标准

该项目资金年初分别从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服务群众满意度指标四个方面拟定年度指标值,以指标值100%为满分,根据我单位2020年该项目的实际执行情况进行打分。

三、综合评价结论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全年执行情况



数量指标

贫困人口医保覆盖率

≥98%

100%


质量指标

补贴发放准确率

≥95%

100%


时效指标

资金在规定时间内下达率

≥95%

100%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群众服务满意度

≥95%

95%


四、绩效评价分析

2020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医保财政补助项目绩效指标中数量指标-贫困人口医保覆盖率达100%,质量指标-补贴发放准确率100%,时效指标-资金在规定时间内下达率100%,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群众服务满意度95%,完成年初指标值。

五、存在主要问题

六、相关措施建议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费用区级财政兜底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费用区级财政兜底项目是一项民生工程项目,旨在解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助力脱贫攻坚。

(二)项目实施情况

该项目资金经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住院后,按照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的顺序报销以后,剩余应该其个人的支出部分予以财政兜底。财政根据我单位年初预算下达指标,根据每月实际兜底金额按月向财政申请该项目资金计划,财政收到申请批复后,将资金转入我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专户,资金到位率100%。

(三)资金投入使用情况

2020年我单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费用区级财政兜底年初区级预算240万元,实际兜底支出288.38万元(超年初预算部分用上年结转资金支付)。预算资金使用率达100%。

(四)项目绩效目标

该笔项目资金将全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费用通过一般报销后财政再进行兜底,实行医保费用财政兜底全覆盖,极大的减轻了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医疗费用,大力解决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情况发生,最大保证了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的合法权益。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评价组织情况

我单位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部门、政策和项目支出绩效工作的通知》(川财绩【2021】6号)和眉山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部门、政策和项目支出绩效工作的通知》(眉财绩【2021】6号)文件精神第一时间指派人手,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开展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二)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费用区级财政兜底项目资金项目绩效评价通过从经费保障、制度保障、人员保障、硬件条件保障等方面进行判断和分析。分别从质量指标、时效指标、经济效益指标、服务群众满意度指标建立评价体系,再从补贴发放准确率、资金在规定时间内下达率、保障困难群众医疗费用报销、群众服务满意度四个方面进行评价。

(三)评价标准

该项目资金年初分别从质量指标、时效指标、经济效益指标、服务群众满意度指标四个方面拟定年度指标值,以指标值100%为满分,根据我单位2020年该项目的实际执行情况进行打分。

三、综合评价结论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全年执行情况



质量指标

补贴发放准确率

≥98%

100%


时效指标

资金在规定时间内下达率

≥95%

100%


经济效益指标

保障困难群众医疗费用报销

≥95%

95%


服务群众满意度指标

群众服务满意度

≥93%

93%


四、绩效评价分析

2020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费用区级财政兜底项目绩效指标中质量指标-补贴发放准确率达100%,时效指标-资金在规定时间内下达率100%,经济效益指标-保障困难群众医疗费用报销95%,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群众服务满意度93%,完成年初指标值。

五、存在主要问题。无

六、相关措施建议。无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附件【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医疗保障局 (公开表).xls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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