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医疗保障局单位决算
发布时间:2023-10-23     发文机构:区政府办

2022年度四川省

眉山市彭山区医疗保障局

单位决算

目录

公开时间:2023年10月23日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1

一、部门职责........................................................1

二、机构设置........................................................3

第二部分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4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4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6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7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9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1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3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3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3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16

第四部分附件.........................................................18

第五部分附表.........................................................64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64

二、收入决算表.....................................................64

三、支出决算表.....................................................6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64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64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64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64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64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64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64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64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64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64

(注:请单位根据实际注明页码)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区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规划,研究拟订医疗保障(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编制全区医疗保障基金预决算草案,组织拟订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监督强化全区医疗保障基金运行管理。

(三)组织拟订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

(四)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疗保障和支付标准。组织实施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五)负责拟订全区药品、医用耗材的采购、配送、使用等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耗材的集中采购,对药品、医用耗材采购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受理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中的投诉举报。

(六)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执行全区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负责全区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依规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七)负责全区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和组织实施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制度。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监督管理全区医保经办服务工作。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合作交流。

(八)负责实施全区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医疗保障大数据管理和应用。

(九)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承担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审核支付及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承担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审核支付。承担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审核支付。按相关规定对需要救助的群体实施医疗救助。监督指导商业补充保险、大病保险的待遇支付。

(十一)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眉山市彭山区医疗保障局为区政府直属机构,下设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即彭山区医疗保险中心,与局机关统一纳入决算编制范围。

截止2022年末,我单位公务员7人,参公人员9人,参公工勤4人,事业3人,共计23人。比上年末减少1人,减少1人为开除1人。

第二部分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各总计2,525.32万元。与2021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479.04万元,增长141.4%。主要变动原因是2021年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资金1039.42万元列入了社保基金决算,不在单位决算报表中体现,2022年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资金1804.26万元在本单位决算报表中体现。故2022年度收、支总计金额增长较多。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收入合计2,525.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58.23万元,占97.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7.09万元,占2.7%;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1表,仅罗列本单位涉及的收入。)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支出合计2,525.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2.1万元,占18.3%;项目支出2,063.22万元,占81.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4表,仅罗列本单位涉及的支出。)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525.32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479.04万元,增长141.4%。主要变动原因是2021年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资1039.42万元列入了社保基金决算,不在单位决算报表中体现,2022年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资金1804.26万元在本单位决算报表中体现。故2022年度收、支总计金额增长较多。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1-1表)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58.2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3%。与2021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465.06万元,增长147.5%。主要变动原因是2021年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资金1039.42万元列入了社保基金决算,不在单位决算报表中体现,2022年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资金1804.26万元在本单位决算报表中体现。故2022年度收、支总计金额增长较多。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58.2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02万元,占0%;外交支出0万元,占0%;国防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占0%;教育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5.94万元,占9.2%;卫生健康支出2,194.83万元,占89.3%;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支出2.39万元,占0.1%;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占0%;金融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支出35.05万元,占1.4%;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占0%;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0万元,占0%。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1-1表,仅罗列本单位涉及的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类级。)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458.23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支出决算为0.02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支出决算为225.94万元,完成预算100%。

3.卫生健康支出:支出决算为2194.83万元,完成预算100%。

4.农林水支出:支出决算为2.39万元,完成预算100%。

5.住房保障支出:支出决算为35.05万元,完成预算100%,。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1-1表和财决08表,仅罗列本单位涉及的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上述“预算”口径为全年预算数。增减变动原因为决算数<项级>和全年预算数<项级>比较,与预算数持平可以不写原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62.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81.8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98.45万元、津贴补贴55.15万元、奖金99.29万元、伙食补助费0万元、绩效工资7.6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5.4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1.0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3.2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5.5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4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0.54万元、离休费0万元、退休费0万元、抚恤金0万元、生活补助0万元、医疗费补助0万元、奖励金0.03万元、住房公积金35.05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等。

公用经费80.2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7.77万元、印刷费1.08万元、咨询费0万元、手续费0万元、水费0万元、电费0万元、邮电费3.36万元、取暖费0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差旅费11.7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维修(护)费0万元、租赁费0万元、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25万元、公务接待费0.46万元、劳务费13.89万元、委托业务费0万元、工会经费12.9万元、福利费1.5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1.2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3.73万元、办公设备购置2.33万元、专用设备购置0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等。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7表和财决08-1表,仅罗列本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经济分类科目。)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46万元,完成预算23%;较上年增加0.31万元,增长206.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或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缩减三公经费开支。

(注:上述“预算”口径为全年预算数,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46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21年相比没有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2021年相比没有变化。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小型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大中型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其他车型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小型载客汽车0辆、大中型载客汽车0辆、其他车型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46万元,完成预算2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增加0.31万元,增长206.7%。主要原因是2022年比2021年国内公务接待次数增多,主要是因为村卫生室纳入医保定点,前期调研和市上及其他区县之间学习交流变多。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46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35人次,共计支出0.46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卫生室纳入定点调研工作,公务接待支出0.17万元,市局赴彭调研工作,公务接待支出0.05万元,青神赴彭检查工作,公务接待支出0.03万元,四川天府新区眉山管理委员会社会事务局赴彭学习调研工作,公务接待支出0.18万元,资阳市雁江区医疗保障局赴彭调查卓友贤外伤事件,公务接待支出0.03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67.09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医疗保障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0.21万元,比2021年增加6.95万元,增长9.5%。主要原因是随着我单位机关业务范围和职能的扩大,机关需要更多的资源来支持和满足业务需求,比如我单位2022年开展了新的调研项目、和各区县之间的学习交流次数增加,公务接待增加,村卫生室纳入医保定点,为村卫生室配备硬件设施,还有办公设备更新等都需要额外的运行经费支持。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附03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医疗保障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附03表)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医疗保障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附03表,按单位决算报表填报数据罗列车辆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2022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财政代缴重残及计生特别扶助项目、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医疗费用区级财政兜底项目、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区级配套项目、上级医疗救助4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4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4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同时,本部门对2022年部门整体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综合管理开展绩效自评,《2022年眉山市彭山区医疗保障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及相关项目绩效自评见附件(第四部分)。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单位提供公共服务方面的开支。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财政代缴社会保险费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医疗救助支出。

12.农林水支出:指扶贫、社会发展类支出。

13.住房保障支出:指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

1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附件

眉山市彭山区医疗保障局

2022年区级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报告范围包括机关和下属单位)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

眉山市彭山区医疗保障局为区政府直属机构,下设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即彭山区医疗保险中心,与局机关统一纳入决算编制范围。

(二)机构职能和人员概况。

我单位主管全区医疗保险及医疗救助,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的工作部门,担负着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征收、报账审核、待遇拨付等工作。负责参保人员医疗费的审核和结算。开展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审查认定有关机构承办补充保险业务的资格。审核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资格,并进行指导和管理。负责全区离休干部的医疗保险管理工作。

截止2022年末,我单位公务员7人,参公人员9人,参公工勤4人,事业3人,共计23人。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确保我区常住人口参保率达到98%以上,困难群体参保率100%。加强各定点医疗医药机构医保电子凭证推广使用,实现全区所有定点医疗机构100%接入医保电子凭证。加强医保政策培训、提升政务服务能力、优化经办人员配置、简化申报资料和程序,切实提高医保服务能力和水平。推行政务服务“好差评”、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落实首问责任和一次性告知等制度,切实加强医保系统作风建设和作风整顿,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打造干净、担当、作为的医保干部队伍。全力推进“村卫生室纳入医保定点”范围和“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民生项目实施,打通医保服务“最后一公里”。确保医疗救助政策落实率和符合条件困难群众资助参保率两个100%,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开通医疗救助直接结算,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即时结报。加强定点零售药店的日常规范医保刷卡检查和对定点医院的日常稽核工作,严厉打击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积极稳妥开展药品带量采购,完成药品用量统计和药品带采使用任务。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按照地方财政绩效目标要求认真落实绩效工作,切实做好2022年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编报工作,选取了部分重点项目编制支出绩效目标,按照绩效目标要求对单位整体绩效和项目绩效工作开展事前、事中、事后评价和总结工作,通过建机制、强管理、严审核、提质量,不断强化绩效目标管理,硬化绩效目标约束,有效推进了各项指标任务的落实,通过查缺补漏,增强财务报告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努力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截止年底全年绩效目标完成,执行情况良好,取得了预期效果。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总体收支情况。

1.部门总体收入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收入年初预算安排2525.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58.2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7.09万元。

2.部门总体支出情况

2022年彭山区医疗保障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额2525.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2.1万元,占总支出的18.3%,项目支出2063.22万元,占总支出的81.7%。按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02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5.94万元,占总支出的8.95%;卫生健康支出2194.83万元,占总支出的86.91%;农林水支出2.39万元,占总支出0.09%;住房保障支出35.05万元,占总支出的1.39%;其他支出67.09万元,占总支出的2.66%。

3.部门总体结转结余情况

2022年彭山区医疗保障局部门总体无年末结转和结余情况。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1.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收入年初预算安排2525.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58.2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7.09万元。

2.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彭山区医疗保障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额2525.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2.1万元,占总支出的18.3%,项目支出2063.22万元,占总支出的81.7%。按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02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5.94万元,占总支出的8.95%;卫生健康支出2194.83万元,占总支出的86.91%;农林水支出2.39万元,占总支出0.09%;住房保障支出35.05万元,占总支出的1.39%;其他支出67.09万元,占总支出的2.66%。

3.部门财政拨款结转结余情况

2022年彭山区医疗保障局部门财政拨款资金无年末结转和结余情况。

三、部门整体绩效分析(根据适用指标体系进行调整,涉及到有专项资金预算项目的部门,专项资金预算项目自评报告根据要求另行单独报送)

(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1.人员类项目绩效分析

2022年度我单位人员类项目绩效目标制定完善,部门绩效目标科学合理、规范完整、细化量化与预算安排相匹配、目标实现程度与预期目标偏离度小、支出控制年初预算数与决算数偏差度小于10%、绩效运行监控遇到问题及时处置、部门预算在6、9、11月执行进度分别达到序时进度的要求、预算完成资金结余率小于10%、无违规记录等情况。

2.运转类项目绩效分析

2022年度我单位运转类项目绩效目标制定完善,部门绩效目标科学合理、规范完整、细化量化与预算安排相匹配、目标实现程度与预期目标偏离度小、支出控制年初预算数与决算数偏差度小于10%、绩效运行监控遇到问题及时处置、部门预算在6、9、11月执行进度分别达到序时进度的要求、预算完成资金结余率小于10%、无违规记录等情况。

3.特定目标类项目绩效分析

2022年度我单位特定类项目绩效目标制定完善,部门绩效目标科学合理、规范完整、细化量化与预算安排相匹配、目标实现程度与预期目标偏离度小、支出控制年初预算数与决算数偏差度小于10%、绩效运行监控遇到问题及时处置、部门预算在6、9、11月执行进度因为我单位职能特殊性,每年的参保起止为上年10月,参保时间跨度较大,城乡居民保险配套经费项目资金支付一般在年底进行,造成执行进度慢,达不到序时进度、预算完成资金结余率小于10%、无违规记录等情况。

(二)部门整体履职绩效分析。围绕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和部门履职情况进行绩效分析。

一是按照2022年部门预算编审要求,根据我单位职能职责,结合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了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年度内履职所要达到的总体产出和效果,认真填报了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二是按照预算绩效运行管理要求,认真开展绩效管理工作,对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完成结果各阶段完成情况进行动态跟踪监控,为有效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开展预算管理工作,盘活资金,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期间无任何违规现象,年末预算执行进度达100%。

(三)结果应用情况。

绩效评价自查开展覆盖我局全部支出,将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参照项目年度预算执行情况,保障重点支出,调整支出结构,优化财政资金配置,不断强化绩效理念,推动我单位部门整体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升。这一年来,本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财政部门反馈绩效结果报告,按要求将相关绩效信息随同决算公开,对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将绩效结果应用于完善政策、改进管理、预算挂钩等方面。

(四)自评质量。

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为参照标准,部门整体支出自评准确率达90%。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我单位对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认真进行了自查自评,以《2023年区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为参照标准,我单位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管理指标得分50分,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管理得分28.8分,绩效结果运用指标得分10分,自评质量得分6分,最终本部门自评得分94.8分(自评满分100分)。我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查自评结果良好,全年基本支出保证了部门的正常运行和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项目支出保障了重点工作的开展,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存在问题。

一是由于我单位职能特殊性,每年的参保起止为上年10月,参保时间跨度较大,造成资金支付一般在年底进行,城乡居民保险配套经费以及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参加医保财政补助项目经费在预算执行进度上略微缓慢,绩效目标设定有待更科学更合理。二是绩效结果运用不完全,在绩效管理结果应用于完善政策、改进管理等方面亟待提高。

)改进建议。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进一步科学设定绩效目标,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一是改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夯实预算基础工作,提高预算编制质量;二是认真研究政策,加强项目绩效目标审核,力求科学合理;三是提早规划,提前实施,确保各项顺利实施,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四是及时进行绩效目标和自评公开,对绩效管理过程中提出的问题,及时整改。

眉山市彭山区医疗保障局部门整体

自评得分表


绩效指标

分值

评价情况

得分

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管理(50分)

目标制定

15

要素完整、细化量化并集体决策

15

目标实现

10

实际实现程度与预期目标偏离度100%

10

支出控制

5

预决算偏差程度在10%以内

5

及时处置

5

绩效监控调整取消额与结余注销额均为0

5

执行进度

5

实际支出进度分别达到序时进度

5

预算完成

5

年终预算执行进度达到100%

5

资金结余率

5

部门预算项目资金结余率

5

违规记录

5

无违规

5

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管理(30分)

专项项目自评并打分

30

4个项目均形成自评报告,平均分为96分。

28.8

绩效结果运用(10分)

预算挂钩

4

内部绩效结果与预算挂钩

4

自评公开

2

按规定向社会公开

2

问题整改

2

根据绩效管理结果整改问题、完善政策、改进管理情况

2

应用反馈

2

按要求及时向财政部门反馈结果运用情况

2

自评质量(10分)

自评质量

10

自评准确率达90%。

6

合计




94.8

眉山市彭山区医疗保障局

2022年财政代缴重残及计生特别扶助专项资金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经费专门用于重度残疾人和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购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大解决了特殊人群的医疗负担。

(二)项目绩效目标。

财政代缴重残及计生特别扶助项目资金及时到位,使民生项目落到实处,让全区特殊人群群众满意,保障了全区特殊人群群众的健康。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财政代缴重残及计生特别扶助项目绩效自评是根据《2023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设定完善每项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特性指标和个性指标进行自评打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医保财政补助项目绩效评价绩效评价通过通用、共性、特性和个性四个层次和产业发展、民生保障、基础设施三个大类指标体系来开展绩效评价。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我区2022年财政代缴重残及计生特别扶助项目年初预算150万,资金申报125.31万元,财政批复125.31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2022年年初预算为150万元,年初预算与实际支出差异主要考虑特殊人群人数为动态人口数,为全方位解决特殊人群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故提高了此项目预算经费。

2.资金到位。财政代缴重残及计生特别扶助项目资金全部下达,与年初资金计划相符,资金到位率100%。

3.资金使用。

截止2022年底,按照每人350元的标准为民政计生特别扶助对象879人购买2023年基本医疗保险支付30.77万元,为重度残疾2650人购买基本医疗保险支付92.75万元,按照每人320元的标准追加民政计生特别扶助对象4人购买2022年度基本医疗保险支付0.13万元,为重度残疾52人购买基本医疗保险支付1.66万元,共支付125.31万元。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及时、高效,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合规合法。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我单位针对该项目建立了专门的经办流程和内控监管制度,我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正确。该项目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支出及时,会计核算合理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财政根据我单位年初预算下达该项目指标,我单位根据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人数和标准核算出资金后,向财政申请该项目资金计划,财政收到申请批复后,将资金转入我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专户,资金到位率100%。

(二)项目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及时转入我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专户,用于特殊人群参加医保财政补助支付。

(三)项目监管情况。

财政代缴重残及计生特别扶助项目采取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专项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保障资金的安全、规范、及时、高效使用。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财政代缴重残及计生特别扶助项目资金及时到位,共支付125.31万元,绩效指标中数量指标-困难群众医保覆盖率100%,质量指标-代缴准确率100%,时效指标-资金在规定时间内下达率100%。截止2022年底,项目完成年初指标值。

(二)项目效益情况。

财政代缴重残及计生特别扶助项目绩效指标中经济效益指标-保障困难群众医疗费用100%,可持续影响指标-可持续影响力95%,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群众服务满意度100%。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财政代缴重残及计生特别扶助项目资金及时到位,使民生项目落到实处,让全区特殊群众满意,保障了全区特殊群众的健康,完成年初项目目标。综合评价打分95分。

(二)存在的问题。

因城乡居民人员参保起止时间为上年10月到次年9月,参保时间跨度较大,我单位一般于上年年末购买下一年贫困人口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当年再补充购买当年动态调整贫困人口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造成了资金使用时间的错位。

(三)相关建议。

无。

财政代缴重残及计生特别扶助专项资金预算项目

自评得分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评分方法

分值

评价情况

得分

通用指标(40分)

项目决策

程序严密

分级评分法

2

完善

2

规划合理

分级评分法

3

合理

3

制度完备

缺错项扣分法

3

无缺(错),制度完备

3

项目实施

分配合理

是否评分法

4

4

使用合规

缺错项扣分法

3

无缺(错),使用合规

3

执行有效

缺错项扣分法

2

无缺(错),执行有效

2

完成结果

预算完成

比率分值法

3

配套到位率100%

3

资金结余

比率分值法

10

结余率为0

10

目标完成

比率分值法

4

完成率100%

4

完成及时

比率分值法

4

及时率100%

4

违规记录

分级评分法

2

合规

2

共性指标(20分)

项目效果

区域平衡性

分级评分法

10

均衡

10

社会满意度

比率分值法

10

社会满意度≧95%

10

特性指标(30分)

基础管理

服务质量提升

分级评分法

15

较好

13

社会效益

健康状况改善

分级评分法

15

较好

13

个性指标(10分)

可持续影响指标

对健全医疗保障制度体系的作用

分级评分法

10

成效明显

9

合计






95

眉山市彭山区医疗保障局

2022年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医疗费用区级财政兜底专项资金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医疗费用区级财政兜底项目是一项民生工程项目,旨在解决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助力脱贫攻坚。该项目资金经建档立卡脱贫人员住院后,按照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的顺序报销以后,剩余应该其个人的支出部分予以兜底。

(二)项目绩效目标。

该笔项目资金将全区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医疗费用通过一般报销后财政再进行兜底,实行医保费用财政兜底全覆盖,极大的减轻了建档立卡脱贫户的医疗费用,大力解决了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情况发生,最大保证了建档立卡脱贫人员的合法权益。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医疗费用区级财政兜底项目绩效自评是根据《2023年区级专项资金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设定完善每项专项预算项目支出进行自评打分。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医疗费用区级财政兜底项目绩效评价通过通用、共性、特性和个性四个层次进行分类打分和产业发展、民生保障、基础设施三个大类指标体系来开展绩效评价。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我区2022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费用区级财政兜底项目资金年初预算150万元,申报76.71万元,预算执行76.71万元,财政批复76.71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2022年我单位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医疗费用区级财政兜底年初区级预算150万元。

2.资金到位。截止2022年底,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医疗费用区级财政兜底项目资金全部下达,资金到位率100%。

3.资金使用。2022年我单位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医疗费用区级财政兜底实际兜底支出76.71万元。预算资金使用率约达51.14%。使用率较低主要原因是由于政策原因,只有脱贫监测户才享受兜底政策,截止2022年底,监测户只有303人,以前年度约7000人享受政策,故我区建档立卡脱贫人口2022年度医疗费用支出减少。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我单位针对该项目建立了专门的经办流程和内控监管制度,我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正确。该项目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支出及时,会计核算合理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财政根据我单位年初预算下达该项目指标,我单位根据建档立卡脱贫人口的人数和标准核算出资金后,向财政申请该项目资金计划,财政收到申请批复后,将资金转入我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专户,资金到位率100%。

(二)项目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及时转入我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专户,用于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兜底支付。

(三)项目监管情况。

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医疗费用区级财政兜底项目采取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专项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保障资金的安全、规范、及时、高效使用。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医疗费用区级财政兜底项目资金及时到位,共支付76.71万元,绩效指标中质量指标-补贴发放准确率100%,时效指标-资金在规定时间内下达率100%。截止2022年底,项目完成年初指标值。

(二)项目效益情况。

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医疗费用区级财政兜底项目绩效指标中经济效益指标-保障脱贫户医疗费用报销100%,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群众服务满意度100%。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医疗费用区级财政兜底项目资金及时到位,最大程度保障了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群众享受财政补助待遇,完成年初项目目标。综合评价打分95分。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相关建议。

无。

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医疗费用区级财政兜底专项资金预算项目自评得分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评分方法

分值

评价情况

得分

通用指标(40分)

项目决策

程序严密

分级评分法

2

完善

2

规划合理

分级评分法

3

合理

3

制度完备

缺错项扣分法

3

无缺(错),制度完备

3

项目实施

分配合理

是否评分法

4

4

使用合规

缺错项扣分法

3

无缺(错),使用合规

3

执行有效

缺错项扣分法

2

无缺(错),执行有效

2

完成结果

预算完成

比率分值法

3

配套到位率100%

3

资金结余

比率分值法

10

结余率为0

5

目标完成

比率分值法

4

完成率100%

4

完成及时

比率分值法

4

及时率100%

4

违规记录

分级评分法

2

合规

2

共性指标(20分)

项目效果

区域平衡性

分级评分法

10

均衡

10

社会满意度

比率分值法

10

社会满意度≧95%

10

特性指标(30分)

基础管理

服务质量提升

分级评分法

15

较好

15

社会效益

健康状况改善

分级评分法

15

较好

15

个性指标(10分)

可持续影响指标

对健全医疗保障制度体系的作用

分级评分法

10

成效明显

10

合计






95

眉山市彭山区医疗保障局

2022年区级城乡居民配套专项资金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区级配套项目是一项涉及面广的民生工程项目,按照《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管理办法》规定: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构成包含政府补助资金,政府补助资金由中央、省、市、区县的财政补助构成,区级配套资金按照全区的参保人数全面配套,保障所有参加医保的群众享受财政补助待遇。

(二)项目绩效目标。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区级配套项目资金及时到位,区级配套率100%,最大程度保障了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群众享受财政补助待遇。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区级配套项目绩效自评是根据《2023年区级专项资金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设定完善每项专项预算项目支出进行自评打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区级配套项目绩效评价通过通用、共性、特性和个性四个层次进行分类打分和产业发展、民生保障、基础设施三个大类指标体系来开展绩效评价。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我区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区级配套项目资金年初预算800万元,资金申报733.33万元,财政批复733.33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

根据《省财政厅省医疗保障局关于2022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分担标准的通知》(川财社【2022】99号)文件要求,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610元/年/人,其中中央财政负担488元/年/人,省财政负担67.30元/年/人,市、县(区)共同负担54.70元/年/人(其中市级财政负担30%,区级财政负担70%为38.29元/人/年)。按照补助标准,我区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区级财政补助为733.33万元。

2.资金到位。

截止2022年底,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区级配套项目资金全部下达,与年初资金计划相符,资金到位率100%。

3.资金使用。

截止2022年底,该项目资金支出733.33万元,资金支付率100%,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及时、高效,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我单位针对该项目建立了专门的经办流程和内控监管制度,我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正确。该项目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支出及时,会计核算合理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财政根据我单位年初预算下达该项目指标,我单位按照我区2022年6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除开省属高校生),根据财政厅 省医疗保障局关于2022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分担标准的通知(川财社【2022】99号)文件要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各级财政补助 610元/人,其中:中央财政补助488元/人,省级67.3元/人,市级16.41元/人,区级38.29元/人,核算出资金后,向财政申请该项目资金计划,财政收到申请批复后,将资金转入我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专户,资金到位率100%。

(二)项目管理情况。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区级配套项目根据《省财政厅省医疗保障局关于2022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分担标准的通知》(川财社【2022】99号)文件进行管理。

(三)项目监管情况。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区级配套项目采取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专项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保障资金的安全、规范、及时、高效使用。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22年我区6月业务统计报表锁定参保人数为274242人(其中彭山区194772人,天新区79470人)。按照补助标准,我区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区级财政补助应为 745.78万元(194772人*38.29元)。另2021年省医保局去除重复参保后,我区最终审定人数为248059人,但我区2021年已按251497人进行了补助,多补助3438人,多补助金额为12.44万元。该多补助部份在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区级补助中扣除,扣除后为733.33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区级配套项目资金及时到位,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区级配套项目绩效指标中经济效益指标-保障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区级配套率100%,质量指标-补贴发放准确率100%,时效指标-资金在规定时间内下达率100%,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群众服务满意度100%。截止2022年底,项目完成年初指标值。

二)项目效益情况。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区级配套项目绩效指标中经济效益指标-保障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区级配套率100%,社会效益指标-保障全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配套率100%,可持续效益指标-项目发放可持续性100%,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群众服务满意度100%。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区级配套项目资金及时到位,区级配套率100%,最大程度保障了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群众享受财政补助待遇,完成年初项目目标。综合评价打分99分。

(二)存在的问题。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居民会重复参保问题。原因可能为居民对政策了解还不太透彻,在不同地方出现重复参保。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单位及时对接业务统计报表,保证人数准确性,区级配套资金及时到位,按照全区的参保人数全面配套,保障所有参加医疗保险的群众享受财政补助待遇。

(三)相关建议。

无。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区级配套专项资金预算项目

自评得分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评分方法

分值

评价情况

得分

通用指标(40分)

项目决策

程序严密

分级评分法

2

完善

2

规划合理

分级评分法

3

合理

3

制度完备

缺错项扣分法

3

无缺(错),制度完备

3

项目实施

分配合理

是否评分法

4

4

使用合规

缺错项扣分法

3

无缺(错),使用合规

3

执行有效

缺错项扣分法

2

无缺(错),执行有效

2

完成结果

预算完成

比率分值法

3

配套到位率100%

3

资金结余

比率分值法

10

结余率为0

10

目标完成

比率分值法

4

完成率100%

4

完成及时

比率分值法

4

及时率100%

4

违规记录

分级评分法

2

合规

2

共性指标(20分)

项目效果

区域平衡性

分级评分法

10

均衡

10

社会满意度

比率分值法

10

社会满意度≧95%

9

特性指标(30分)

基础管理

服务质量提升

分级评分法

15

较好

15

社会效益

健康状况改善

分级评分法

15

较好

15

个性指标(10分)

可持续影响指标

对健全医疗保障制度体系的作用

分级评分法

10

成效明显

10

合计






99

眉山市彭山区医疗保障局

2022年上级医疗救助专项资金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上级医疗救助项目经费极大程度地保障了我区困难群众以及脱贫户基本医疗权益,在助力脱贫攻坚、防止因病返贫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按照四川省医疗救助工作规程要求,结合实际,全力保障我区困难群众医疗。

(二)项目绩效目标。

该项经费是一项涉及面广的民生工程项目,为了保障我区困难群众以及脱贫户基本医疗权益的基本性制度安排,在助力脱贫攻坚、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100%纳入医疗救助报销范围。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上级医疗救助项目绩效自评是根据《2023年区级专项资金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设定完善每项专项预算项目支出进行自评打分。上级医疗救助项目绩效评价通过通用、共性、特性和个性四个层次进行分类打分和产业发展、民生保障、基础设施三个大类指标体系来开展绩效评价。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我区2022年上级医疗救助项目资金申报931.93万元,财政批复931.93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我区2022年医疗救助项目资金来源包括中央财政资金(本级)610.46万元,彩票公益资金(中央)41.4万元,省级资金(本级)254.38万元,彩票公益资金(省级)25.69万元,共计931.93万元。

2.资金到位。截止2022年底,上级医疗救助资金全部下达,资金到位率100%。

3.资金使用。截止2022年底,该项目资金支出950.43万元,实际支出大于资金计划是因为上年结余资金在今年支出,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及时、高效,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我单位针对该项目建立了专门的经办流程和内控监管制度,我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正确。该项目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支出及时,会计核算合理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财政根据我单位年初预算下达该项目指标,我单位根据参与医疗救助对象的人数和标准核算出资金后,向财政申请该项目资金计划,财政收到申请批复后,将资金转入我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专户,资金到位率100%。

(二)项目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健全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制度,完善城乡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切实帮助我市城乡困难群众解决医疗困难,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我单位根据《眉山市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暂行办法》实施该项目。

(三)项目监管情况。

医疗救助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应按季度向社会公布,医疗救助对象和救助金额等情况应每季度在村(居)委会张榜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医疗救助项目采取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专项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保障资金的安全、规范、及时、高效使用。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22年我区资助参保人数共12710人次,住院救助人次5757次,门诊救助人次10764人次。2022年资助参保支出:165.64万元,住院救助支出:630.48万元,门诊救助支出:154.31万元,共支出:950.43万元(包含上年结余资金18.32万元和其他收入1.04万元),实际支出大于资金计划是因为上年结余资金在今年支出。

(二)项目效益情况。

医疗救助项目项目绩效指标中数量指标-符合救助条件的对象按规定纳入医疗救助范围100%进行救助,质量指标-符合资助条件的农村低收入人口资助参保政策覆盖率100%,时效指标-资金在规定时间下达率100%,成本指标-配套标准执行率100%,经济效益指标-困难群众纳入医疗救助报销率100%,可持续效益指标-对健全医疗保障体系作用效果明显,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群众服务满意度100%。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医疗救助项目资金及时到位,保障了我区困难群众以及脱贫户基本医疗权益,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100%纳入医疗救助报销范围,完成年初项目目标。综合评价打分95分。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相关建议。

无。

上级医疗救助专项资金预算项目自评得分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评分方法

分值

评价情况

得分

通用指标(40分)

项目决策

程序严密

分级评分法

2

完善

2

规划合理

分级评分法

3

合理

3

制度完备

缺错项扣分法

3

无缺(错),制度完备

3

项目实施

分配合理

是否评分法

4

4

使用合规

缺错项扣分法

3

无缺(错),使用合规

3

执行有效

缺错项扣分法

2

无缺(错),执行有效

2

完成结果

预算完成

比率分值法

3

配套到位率100%

3

资金结余

比率分值法

10

结余率为0

10

目标完成

比率分值法

4

完成率100%

4

完成及时

比率分值法

4

及时率100%

4

违规记录

分级评分法

2

合规

2

共性指标(20分)

项目效果

区域平衡性

分级评分法

10

均衡

10

社会满意度

比率分值法

10

社会满意度≧95%

10

特性指标(30分)

基础管理

服务质量提升

分级评分法

15

较好

13

社会效益

健康状况改善

分级评分法

15

较好

13

个性指标(10分)

可持续影响指标

对健全医疗保障制度体系的作用

分级评分法

10

成效明显

9

合计






95

眉山市彭山区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综合管理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眉山市彭山区医疗保障局为区政府直属机构,下设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即彭山区医疗保险中心,与局机关统一纳入决算编制范围。

(二)人员概况

截止2022年末,我单位公务员7人,参公人员9人,参公工勤4人,事业3人,共计23人。

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基本情况

(一)资产总体情况

截至2022 年 12月31日,我单位资产总额(账面净值,下同) 46.14 万元,较上年增长 10.94%。负债总额 20.18万元 ,较上年减少5.96%。净资产 25.97万元 ,较上年增长 28.95%。

(二)固定资产构成情况

土地、房屋及构筑物0 万元;占固定资产的 0% ;设备 28.31 万元,占 62.27 %;文物和陈列品 0 万元,占 0 % ;图书档案 0 万元,占 0% ;家具、用具 17.15万元,占 37.73 % ;特种动植物 0万元,占 0 % 。

三、资产绩效情况

资产采购:根据依法履行职能和事业发展的需要,结合资产存量、资产配置标准、绩效目标和财政承受能力配置资产。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办法进行采购。

资产使用:加强对本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明确管理责任,规范使用流程,加强产权保护,推进相关资产安全有效使用。资产使用率较高,能保障单位日常运转。

资产处置:根据履行职能、事业发展需要和资产使用状况,经集体决策和履行审批程序,依据处置事项批复等相关文件及时处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眉山市彭山区医疗保障局通过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综合管理绩效自评,绩效目标完成良好,各项工作任务有序推进。自评得分98分。

五、对管理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措施

进一步加强各种资产管理,细化明确职责,定期开展现有资产进行盘点工作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

六、加强资产管理工作的建议

一是资产管理部门定期加强业务培训。

二是资产的购置或报废处置进一步简化。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综合管理绩效自评得分表

评价项目

评分标准

评价情况

得分

资产管理岗位

设立专人管理

设立了专人管理

10

每年定期开展盘点次数

不少于1次

1次

10

固定资产盘盈盈亏数

等于0

等于0

10

固定资产闲置数

不超过资产总数的5%

未超过

10

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计提

已计提

10

固定资产及时建立卡片

不超过一个月

不超过一个月

10

资产采购合格率

100%

100%

10

资产处置合格率

100%

100%

10

使用条形码管理

全部

个别未使用

8

资产账与财务账一致

一致

一致

10

合计



98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报表编号:510000_0013zp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项目名称

51140322T000000313588-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工作经费

主管部门

眉山市彭山区医疗保障局

实施单位(盖章)

眉山市彭山区医疗保障局机关户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该项经费用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对象权益确认,政策宣传,待遇享受等具体工作的落实所需经费,保障了全区城镇职工医疗保障工作的正常开展,保障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待遇享受。

2022年度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工作经费全年完成度100%,年度目标完成情况较好。保障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工作的有序开展,保障了城镇职工的医疗保险待遇享受。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该项目经费在实施过程中主要用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权益确认,政策宣传,待遇享受等具体工作的落实所需经费。具体用于宣传资料的印刷费,下乡检查药店、诊所、医院所需差旅费,召开医保宣传的会议费,聘请劳务人员的劳务费和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20.00

20.00

20.00

100.00%

10

10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其中:财政资金

20.00

20.00

20.00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资金发放准确率

100

%

100

30

30


时效指标

资金到位及时率

100

%

100

30

3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100

%

100

30

30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开展,自评得分100分,保障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工作的有序开展,保障了城镇职工的医疗保险待遇享受。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潘茜

财务负责人:吴敏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项目名称

51140322T000000313628-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经费

主管部门

眉山市彭山区医疗保障局

实施单位(盖章)

眉山市彭山区医疗保障局机关户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该项经费用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对象权益确认,政策宣传,待遇享受等具体工作的落实所需经费,保障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的有序开展,保障了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险待遇享受。

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经费全年完成度100%,年度目标完成情况较好。保障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的有序开展,保障了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险待遇享受。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该项经费用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对象权益确认,政策宣传,待遇享受等具体工作的落实所需经费。具体用于宣传资料的印刷费,下乡检查药店、诊所、医院所需差旅费,召开医保宣传的会议费,聘请劳务人员的劳务费和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15.00

15.00

14.89

99.25%

10

10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其中:财政资金

15.00

15.00

14.89

99.25%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资金发放准确率

100

%

100

30

30


时效指标

资金到位及时率

100

%

100

30

3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100

%

100

30

30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开展,自评得分100分,保障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的有序开展,保障了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险待遇享受。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潘茜

财务负责人:吴敏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项目名称

51140322T000000341737-乡村振兴及“双创”专项经费

主管部门

眉山市彭山区医疗保障局

实施单位(盖章)

眉山市彭山区医疗保障局机关户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该项经费用于保障乡村振兴工作以及双创工作顺利开展所需的工作经费。

2022年度乡村振兴及“双创”专项经费完成度100%,年度目标完成较好。顺利开展了乡村振兴工作及双创工作。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该项经费用于保障乡村振兴工作以及双创工作顺利开展所需的工作经费。主要用于下乡慰问脱贫户购买慰问品支出和双创工作支付社区工作人员劳务费。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5.00

2.39

2.39

100.00%

10

10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其中:财政资金

5.00

2.39

2.39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资金发放准确率

100

%

100

30

30


时效指标

资金在规定时间内下达率

100

%

100

30

30


满意度指标

帮扶对象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100

%

100

30

30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开展,自评得分100分,保障了乡村振兴工作以及双创工作的顺利开展。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潘茜

财务负责人:吴敏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项目名称

51140322T000000341922-医保基金监管及第三方审计经费

主管部门

眉山市彭山区医疗保障局

实施单位(盖章)

眉山市彭山区医疗保障局机关户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保障了医保基金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

2022年度医保基金监管及第三方审计经费完成度100%,年度目标完成情况较好,保障了医保基金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该项目经费在实施过程中主要用于医保基金监管工作。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10.00

10.00

10.00

100.00%

10

10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其中:财政资金

10.00

10.00

10.00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资金发放准确率

100

%

100

30

30


时效指标

资金到位及时率

100

%

100

30

3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100

%

100

30

30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开展,自评得分100分,保障了医保基金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潘茜

财务负责人:吴敏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项目名称

51140322T000000341983-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区级配套经费

主管部门

眉山市彭山区医疗保障局

实施单位(盖章)

眉山市彭山区医疗保障局机关户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区级配套项目是一项涉及面广的民生工程项目,按照《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管理办法》规定: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构成包含政府补助资金,政府补助资金由中央、省、市、区县的财政补助构成,区级配套资金按照全区的参保人数全面配套,保障所有参加医疗保险的群众享受财政补助待遇。

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区级配套经费按照全区的参保人数全面配套,区级配套率100%,保障所有参加医疗保险的群众享受财政补助待遇。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根据《省财政厅省医疗保障局关于2022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分担标准的通知》(川财社【2022】99号)文件要求,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610元/年/人,其中中央财政负担488元/年/人,省财政负担67.30元/年/人,市、县(区)共同负担54.70元/年/人(其中市级财政负担30%,区级财政负担70%为38.29元/人/年)。按照补助标准,我区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区级财政补助应为 7457820元(194772人*38.29元)。另2021年省医保局去除重复参保后,我区最终审定人数为248059人,但我区2021年已按251497人进行了补助,多补助3438人,多补助金额为124421元。该多补助部份在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区级补助中扣除,扣除后为7333399元。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800.00

800.00

733.34

91.67%

10

9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其中:财政资金

800.00

800.00

733.34

91.67%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补贴发放准确率

100

%

100

22.5

22.5


时效指标

资金在规定时间内下达率

100

%

100

22.5

22.5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保障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区级配套率

100

%

100

22.5

22.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群众服务满意度

100

%

100

22.5

22.5


合计

100

99


评价结论

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开展,自评得分99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区级配套项目资金及时到位,区级配套率100%,最大程度保障了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群众享受财政补助待遇,完成年初项目目标。

存在问题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居民会重复参保问题。

改进措施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单位及时对接业务统计报表,保证人数准确性,区级配套资金及时到位,按照全区的参保人数全面配套,保障所有参加医疗保险的群众享受财政补助待遇。

项目负责人:潘茜

财务负责人:吴敏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项目名称

51140322T000000393081-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医疗费用区级财政兜底

主管部门

眉山市彭山区医疗保障局

实施单位(盖章)

眉山市彭山区医疗保障局机关户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最大程度地保障了我区建档立卡脱贫户的医疗权益,实行医保费用财政兜底全覆盖。

2022年度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医疗费用区级财政兜底最大程度地保障了我区建档立卡脱贫户的医疗权益,实行医保费用财政兜底全覆盖。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该项目经费在实施过程中主要用于保障我区建档立卡脱贫户的医疗权益,实行医保费用财政兜底全覆盖。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150.00

150.00

76.71

51.14%

10

5

2022年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医疗费用支出减少。

其中:财政资金

150.00

150.00

76.71

51.14%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补贴发放准确率

100

%

100

22.5

22.5


时效指标

资金在规定时间内下达率

100

%

100

22.5

22.5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保障脱贫户医疗费用报销

100

%

100

22.5

22.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群众服务满意度

100

%

100

22.5

22.5


合计

100

95


评价结论

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开展,自评得分95分,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医疗费用区级财政兜底项目资金及时到位,最大程度保障了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群众享受财政补助待遇,完成年初项目目标。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潘茜

财务负责人:吴敏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项目名称

51140322T000004923493-财政代缴重残及计生特别扶助

主管部门

眉山市彭山区医疗保障局

实施单位(盖章)

眉山市彭山区医疗保障局机关户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财政代缴重残及计生特别扶助经费极大程度地保障了我区重残及计生特别扶助困难群众基本医疗权益,在助力脱贫攻坚、防止因病返贫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2022年度财政代缴重残及计生特别扶助经费极大程度地保障了我区重残及计生特别扶助困难群众基本医疗权益,在助力脱贫攻坚、防止因病返贫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该项目经费在实施过程中主要用于保障我区重残及计生特别扶助困难群众基本医疗权益,购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截止2022年底,按照每人350元的标准为民政计生特别扶助对象883人购买基本医疗保险支付32.43万元,为重度残疾2702人购买基本医疗保险支付92.88万元,共支付125.31万元。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150.00

125.31

125.31

100.00%

10

10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其中:财政资金

150.00

125.31

125.31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困难群众医保覆盖率

100

%

100

22.5

22.5


质量指标

补贴发放准确率

100

%

100

22.5

22.5


时效指标

资金在规定时间内下达率

100

%

100

22.5

22.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群众服务满意率

100

%

100

22.5

22.5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开展,自评得分100分,保障了我区重残及计生特别扶助困难群众基本医疗权益,在助力脱贫攻坚、防止因病返贫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存在问题

因城乡居民人员参保起止时间为上年10月到次年9月,参保时间跨度较大,我单位一般于上年年末购买下一年贫困人口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当年再补充购买当年动态调整贫困人口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造成了资金使用时间的错位。

改进措施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进一步科学设定绩效目标,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一是改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夯实预算基础工作,提高预算编制质量;二是认真研究政策,加强项目绩效目标审核,力求科学合理;三是提早规划,提前实施,确保各项顺利实施,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四是及时进行绩效目标和自评公开,对绩效管理过程中提出的问题,及时整改。

项目负责人:潘茜

财务负责人:吴敏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项目名称

51140322T000005969227-上级医疗救助专项资金

主管部门

眉山市彭山区医疗保障局

实施单位(盖章)

眉山市彭山区医疗保障局机关户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该项经费是一项涉及面广的民生工程项目,为了保障我区困难群众以及脱贫户基本医疗权益的基本性制度安排,在助力脱贫攻坚、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100%纳入医疗救助报销范围。

2022年度上级医疗救助专项资金在保障我区困难群众以及脱贫户基本医疗权益的基本性制度安排,助力脱贫攻坚、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100%纳入医疗救助报销范围。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该项目经费在实施过程中主要用于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100%纳入医疗救助报销范围。2022年我区资助参保人数共12710人次,住院救助人次5757次,门诊救助人次10764人次。2022年资助参保支出:165.64万元,住院救助支出:630.48万元,门诊救助支出:154.31万元,共支出:950.43万元,实际支出大于资金计划是因为上年结余资金在今年支出。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0.00

931.93

931.93

100.00%

10

10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其中:财政资金

0.00

931.93

931.93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群众服务满意率

90

%

90

90

90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开展,自评得分100分,医疗救助项目资金及时到位,保障了我区困难群众以及脱贫户基本医疗权益,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100%纳入医疗救助报销范围,完成年初项目目标。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潘茜

财务负责人:吴敏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项目名称

51140322T000006137817-新冠疫情防控储备物资采购资金

主管部门

眉山市彭山区医疗保障局

实施单位(盖章)

眉山市彭山区医疗保障局机关户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为有效应对全区疫情防控工作,按照区新冠疫情防控相关预案和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安排采购新冠疫情防控储备物资。

2022年度新冠疫情防控储备物资采购资金经费完成度100%,有效应对了全区疫情防控工作。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储备疫情防控物资,该经费主要用于购买防护服、口罩、试剂盒等疫情防控物资和仓储管理费用。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0.00

46.15

46.15

100.00%

10

10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其中:财政资金

0.00

46.15

46.15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群众服务满意率

90

%

90

90

90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情况,自评得分100分,有效的应对了全区疫情防控工作。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潘茜

财务负责人:吴敏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项目名称

51140322T000006353669-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上级补助资金

主管部门

眉山市彭山区医疗保障局

实施单位(盖章)

眉山市彭山区医疗保障局机关户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该项目资金用于支出医保信息化、基金监管和支付方式改革等方面工作。

2022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上级补助资金经费完成度100%,有效的提升了我单位医保服务能力和保障能力。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该项目经费在实施过程中主要用于医保信息化、基金监管和支付方式改革等方面工作,具体用于购买电脑、打印机、执法记录仪等设备。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0.00

20.00

19.81

99.03%

10

10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其中:财政资金

0.00

20.00

19.81

99.03%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群众服务满意率

90

%

90

90

90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情况,自评得分100分,有效的提升了本单位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对医保信息化、基金监管和支付方式改革等方面工作作出了重要作用。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潘茜

财务负责人:吴敏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项目名称

51140322T000006734996-定点村卫生室配备硬件设施

主管部门

眉山市彭山区医疗保障局

实施单位(盖章)

眉山市彭山区医疗保障局机关户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市委、市政府已将“53个村卫生室纳入医保定点”项目确定为2023年眉山市20件民生实事。我区任务数为11个。

我区按市医保局要求“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应纳尽纳”,我区任务数为11个,实际完成21个。该项工作成效突出,获得了市医保局高度肯定,区医保局被评为“村卫生室纳入医保定点工作先进集体”。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该项目经费在实施过程中主要用于定点村卫生室配备硬件设施和支付一年的网络运行费用。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0.00

18.53

18.53

100.00%

10

10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其中:财政资金

0.00

18.53

18.53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群众服务满意率

90

%

90

90

90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情况,自评得分100分,我区任务数为11个,实际完成21个。该项工作成效突出,获得了市医保局高度肯定,区医保局被评为“村卫生室纳入医保定点工作先进集体”。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潘茜

财务负责人:吴敏












1、报表说明:该报表查询项目信息、绩效目标信息、预算及执行情况,用于预算单位查询导出开展项目自评。

2、取数口径: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信息,包括年初预算、追加预算、结转预算和调整预算的绩效目标(以项目的最终绩效目标为准)。

适用地区:全省范围

适用用户:部门用户、单位用户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附件【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医疗保障局公开表(最终).xls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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