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
目录
公开时间:2022年10月26日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附件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完善全区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办理了全区各类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的参保和缴费手续;完成全区医疗保险基金的收缴和管理,负责参保人员医疗费的审核和结算。
2、开展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审查认定有关机构承办补充保险业务的资格。
3、审核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资格,并进行指导和管理;做好全区离体干部的医疗保险管理工作。
4、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执行全区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依规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机构改革后组建眉山市彭山区医疗保障局,下设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即彭山区医疗保险中心,与局机关统一纳入决算编制范围。
截止2021年年底,我单位公务员:6人、参公:11人、参公工勤:4人、事业:3人,共计24人,比上年年末增加2人。增加2人为今年新调入参公编制人员。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1046.28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145.59万元,下降67.2%。
主要变动原因:一是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资金1039.42万元列入了社保基金决算,不在单位决算报表中体现。二是今年与天府新区财政分开,在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区级配套,困难群众医疗保险区级代缴,医疗救助等项目上较往年人数减少故今年较上年项目支出减少。三是因为部分2022年困难群众财政代缴医疗保险保费未在2021年会计年度支付,造成收入与支出较上年比较有大幅降低的情况。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1046.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93.17万元,占94.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3.11万元,占总收入的5.1%。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1046.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4.91万元,占总支出的41.6%;项目支出611.37万元,占总支出的58.4%。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2021年度收入、支出总计1046.28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各减少2145.59万元,下降67.2%。
主要变动原因:一是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资金1039.42万元列入了社保基金决算,不在单位决算报表中体现。二是今年与天府新区财政分开,在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区级配套,困难群众医疗保险区级代缴,医疗救助等项目上较往年人数减少故今年较上年项目支出减少。三是因为部分2022年困难群众财政代缴医疗保险保费未在2021年会计年度支付,造成收入与支出较上年比较有大幅降低的情况。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93.1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9%。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2172.95万元,下降68.6%。
主要变动原因:一是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资金1039.42万元列入了社保基金决算,不在单位决算报表中体现。二是今年与天府新区财政分开,在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区级配套,困难群众医疗保险区级代缴,医疗救助等项目上较往年人数减少故今年较上年项目支出减少。三是因为部分2022年困难群众财政代缴医疗保险保费未在2021年会计年度支付,造成收入与支出较上年比较有大幅降低的情况。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93.1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50.63万元,占45.4%;卫生健康支出501.3万元,占50.5%;农林水支出7.32万元,占0.7%:住房保障支出32.92万元,占3.3%;其他支出1万元,占0.1%。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993.17万元,完成预算的48.9%。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支出决算为450.63万元,完成预算100%。
2.卫生健康支出: 支出决算为501.3万元,完成预算32.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卫生健康支出科目中的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资金1039.42万元列入了社保基金决算,不在单位决算报表中体现。
3.农林水支出: 支出决算为7.32万元,完成预算100%。
4.住房保障支出: 支出决算为7.32万元,完成预算100%。
5.其他支出: 支出决算为79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93.1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61.6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73.2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15万元,完成预算7.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我单位只接待了洪雅县医保局来彭考察学习。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5万元,占7.5%。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15万元,完成预算7.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减少0.15万元,下降50%。主要原因是2021年我单位只接待了洪雅县医保局来彭考察学习。
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15万元,主要用于我单位接待洪雅县医保局来彭考察学习用餐费。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12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15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就餐费0.15万元;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3.11万元。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2021年,彭山区医疗保障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3.11万元,比2020年增加27.36万元,增长106.25%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彭山区医疗保障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1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区级配套、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医保财政补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费用区级财政兜底、医疗救助等4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4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4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同时,本部门对2021年部门整体开展绩效自评,《2021年眉山市彭山区医疗保障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第四部分)。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财政代缴社会保险费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医疗救助支出。
11.农林水(类):指扶贫、社会发展类支出。
12.住房保障:指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
13.粮油物资储备:指疫情防控物质储备。
1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2021年眉山市彭山区医疗保障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眉山市彭山区医疗保障局为区政府直属机构,下设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即彭山区医疗保险中心,与局机关统一纳入决算编制范围。
(二)机构职能。
我单位主管全区医疗保险及医疗救助,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的工作部门,担负着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征收、报账审核、待遇拨付等工作。办理全区各类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的参保和缴费手续,负责全区医疗保险基金的收缴和管理,负责参保人员医疗费的审核和结算。开展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审查认定有关机构承办补充保险业务的资格。审核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资格,并进行指导和管理。负责全区离休干部、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的医疗保险管理工作。
(三)人员概况。
截止2021年末,我单位公务员6人,参公人员11人,参公工勤4人,事业3人,共计24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收入支出年初预算安排2085.7万元,决算收入为1046.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93.1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3.11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1年彭山区医疗保障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额993.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4.91万元,占总支出的43.8%,项目支出558.26万元,占总支出的56.2%。按功能科目分类,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50.63万元,占45.4%;卫生健康支出501.3万元,占50.5%;农林水支出7.32万元,占0.7%:住房保障支出32.92万元,占3.3%;其他支出1万元,占0.1%。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管理。
一是按照2021年部门预算编审要求,根据我单位职能职责,结合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了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年度内履职所要达到的总体产出和效果,认真填报了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二是按照预算绩效运行管理要求,认真开展绩效管理工作,对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完成结果各阶段完成情况进行动态跟踪监控,为有效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开展预算管理工作,盘活资金,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期间无任何违规现象,年末预算执行进度达100%。
(二)结果应用情况。
绩效评价自查开展覆盖我局全部支出,将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参照项目年度预算执行情况,保障重点支出,调整支出结构,优化财政资金配置,不断强化绩效理念,推动我单位部门整体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升。这一年来,本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财政部门反馈绩效结果报告,按要求将相关绩效信息随同决算公开,对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将绩效结果应用于完善政策、改进管理、预算挂钩等方面。
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为参照标准,部门整体支出自评准确率达90%。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我单位对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认真进行了自查自评,以《2022年区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为参照标准,我单位部门预算管理指标得分40分,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管理得分37.4分,绩效结果运用指标得分10分,自评质量得分6分,最终本部门自评得分93.4分(自评满分100分)。我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查自评结果良好,全年基本支出保证了部门的正常运行和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项目支出保障了重点工作的开展,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二)存在问题
一是由于我单位职能特殊性,每年的参保起止为上年10月,参保时间跨度较大,造成资金支付一般在年底进行,城乡居民保险配套经费以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医保财政补助项目经费在预算执行进度上略微缓慢,绩效目标设定有待更科学更合理。二是绩效结果运用不完全,在绩效管理结果应用于完善政策、改进管理等方面亟待提高。
(三)改进建议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进一步科学设定绩效目标,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一是改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夯实预算基础工作,提高预算编制质量;二是认真研究政策,加强项目绩效目标审核,力求科学合理;三是提早规划,提前实施,确保各项顺利实施,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四是及时目标和自评公开,绩效管理过程中提出的问题,及时整改。
2021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区级配套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范本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费用区级财政兜底项目是一项民生工程项目,旨在解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助力脱贫攻坚。该项目资金经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住院后,按照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的顺序报销以后,剩余应该其个人的支出部分予以兜底。
(二)项目绩效目标。
该笔项目资金将全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费用通过一般报销后财政再进行兜底,实行医保费用财政兜底全覆盖,极大的减轻了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医疗费用,大力解决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情况发生,最大保证了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的合法权益。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区级配套项目绩效自评是根据《2022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设定完善每项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特性指标和个性指标进行自评打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区级配套项目绩效评价通过通用、共性、特性和个性四个层次和产业发展、民生保障、基础设施三个大类指标体系来开展绩效评价。该项目资金设置了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数量指标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指标,绩效指标量化可考,全面完整,与部门的长期规划目标、年度工作目标相一致,产出效果与满意度指标相关联。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该项目资金经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住院后,按照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的顺序报销以后,剩余应该其个人的支出部分予以财政兜底。财政根据我单位年初预算下达指标,根据每月实际兜底金额按月向财政申请该项目资金计划,财政收到申请批复后,将资金转入我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专户。我区2021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费用区级财政兜底项目资金申报320万元,财政批复320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2021年我单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费用区级财政兜底年初区级预算320万元。
2.资金到位。截止2021年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费用区级财政兜底项目资金全部下达,资金到位率100%。
3.资金使用。2021年我单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费用区级财政兜底实际兜底支出319.85万元。预算资金使用率约达100%。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我单位针对该项目建立了专门的经办流程和内控监管制度,我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正确。该项目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支出及时,会计核算合理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财政根据我单位年初预算下达该项目指标,我单位根据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人数和标准核算出资金后,向财政申请该项目资金计划,财政收到申请批复后,将资金转入我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专户,资金到位率100%。
(二)项目管理情况。项目资金及时转入我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专户,用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兜底支付。
(三)项目监管情况。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费用区级财政兜底项目采取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专项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保障资金的安全、规范、及时、高效使用。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费用区级财政兜底项目资金及时到位,共支付319.85万元,绩效指标中质量指标-补贴发放准确率100%,时效指标-资金在规定时间内下达率100%。截止2021年底,项目完成年初指标值。
(二)项目效益情况。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费用区级财政兜底项目绩效指标中经济效益指标-保障困难群众医疗费用98%,可持续影响指标-可持续影响力95%,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群众服务满意度95%。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费用区级财政兜底项目资金及时到位,最大程度保障了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群众享受财政补助待遇,完成年初项目目标。综合评价打分95分。
(二)存在的问题。
无。
相关建议。
无。
2021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医保财政补助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经费专门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口购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大大解决了贫困人口的医疗负担,助力脱贫攻坚,将全区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纳入医保覆盖范围。
(二)项目绩效目标。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医保财政补助项目资金及时到位,使民生项目落到实处,让全区贫困群众满意,保障了全区贫困群众的健康。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医保财政补助项目绩效自评是根据《2022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设定完善每项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特性指标和个性指标进行自评打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医保财政补助项目绩效评价绩效评价通过通用、共性、特性和个性四个层次和产业发展、民生保障、基础设施三个大类指标体系来开展绩效评价。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我区2021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医保财政补助项目资金申报109.54万元,财政批复109.54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2022年年初预算为300万元,年初预算与实际支出差异主要考虑贫困人口人数为动态人口数,为全方位解决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故提高了此项目预算经费。
2.资金到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医保财政补助项目全部下达,与年初资金计划相符,资金到位率100%。
3.资金使用。截止2021年底,按照每人320元的标准为民政计生特别扶助对象1002人购买基本医疗保险支付32.06万元,为重度残疾2421人购买基本医疗保险支付77.47万元,共支付109.54万元。该项目资金支出109.54万元,根据眉市医保发〔2021〕18号文件,眉山市医疗保障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眉山市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细则》的通知,优化调整医疗救助资助参保政策,取消医疗救助资金为困难群众购买补充医疗保险等商业性质的保险,对具有多重特殊身份特性的救助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医保待遇享受就高原则享受资助参保,不得重复资助。实际支出与资金计划有差异是因为后面资金支付是使用医疗救助项目资金,没有使用该项目资金。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及时、高效,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合规合法。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我单位针对该项目建立了专门的经办流程和内控监管制度,我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正确。该项目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支出及时,会计核算合理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财政根据我单位年初预算下达该项目指标,我单位根据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人数和标准核算出资金后,向财政申请该项目资金计划,财政收到申请批复后,将资金转入我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专户,资金到位率100%。
(二)项目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及时转入我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专户,用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医保财政补助支付。
(三)项目监管情况。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医保财政补助项目采取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专项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保障资金的安全、规范、及时、高效使用。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医保财政补助项目资金及时到位,共支付109.54万元,绩效指标中数量指标-贫困人口医保覆盖率100%,质量指标-补贴发放准确率100%,时效指标-资金在规定时间内下达率95%。截止2021年底,项目完成年初指标值。
(二)项目效益情况。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费用区级财政兜底项目绩效指标中经济效益指标-保障困难群众医疗费用100%,可持续影响指标-可持续影响力95%,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群众服务满意度95%。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医保财政补助项目资金及时到位,使民生项目落到实处,让全区贫困群众满意,保障了全区贫困群众的健康,完成年初项目目标。综合评价打分92分。
(二)存在的问题。
因城乡居民人员参保起止时间为上年10月到次年9月,参保时间跨度较大,我单位一般于上年年末购买下一年贫困人口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当年再补充购买当年动态调整贫困人口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造成了资金使用时间的错位。
(三)相关建议。
无。
2021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费用区级财政兜底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费用区级财政兜底项目是一项民生工程项目,旨在解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助力脱贫攻坚。该项目资金经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住院后,按照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的顺序报销以后,剩余应该其个人的支出部分予以兜底。
(二)项目绩效目标。
该笔项目资金将全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费用通过一般报销后财政再进行兜底,实行医保费用财政兜底全覆盖,极大的减轻了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医疗费用,大力解决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情况发生,最大保证了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的合法权益。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区级配套项目绩效自评是根据《2022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设定完善每项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特性指标和个性指标进行自评打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区级配套项目绩效评价通过通用、共性、特性和个性四个层次和产业发展、民生保障、基础设施三个大类指标体系来开展绩效评价。该项目资金设置了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数量指标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指标,绩效指标量化可考,全面完整,与部门的长期规划目标、年度工作目标相一致,产出效果与满意度指标相关联。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该项目资金经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住院后,按照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的顺序报销以后,剩余应该其个人的支出部分予以财政兜底。财政根据我单位年初预算下达指标,根据每月实际兜底金额按月向财政申请该项目资金计划,财政收到申请批复后,将资金转入我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专户。我区2021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费用区级财政兜底项目资金申报320万元,财政批复320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2021年我单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费用区级财政兜底年初区级预算320万元。
2.资金到位。截止2021年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费用区级财政兜底项目资金全部下达,资金到位率100%。
3.资金使用。2021年我单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费用区级财政兜底实际兜底支出319.85万元。预算资金使用率约达100%。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我单位针对该项目建立了专门的经办流程和内控监管制度,我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正确。该项目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支出及时,会计核算合理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财政根据我单位年初预算下达该项目指标,我单位根据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人数和标准核算出资金后,向财政申请该项目资金计划,财政收到申请批复后,将资金转入我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专户,资金到位率100%。
(二)项目管理情况。项目资金及时转入我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专户,用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兜底支付。
(三)项目监管情况。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费用区级财政兜底项目采取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专项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保障资金的安全、规范、及时、高效使用。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费用区级财政兜底项目资金及时到位,共支付319.85万元,绩效指标中质量指标-补贴发放准确率100%,时效指标-资金在规定时间内下达率100%。截止2021年底,项目完成年初指标值。
(二)项目效益情况。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费用区级财政兜底项目绩效指标中经济效益指标-保障困难群众医疗费用98%,可持续影响指标-可持续影响力95%,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群众服务满意度95%。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费用区级财政兜底项目资金及时到位,最大程度保障了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群众享受财政补助待遇,完成年初项目目标。综合评价打分95分。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相关建议。
无。
2021年医疗救助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医疗救助项目经费极大程度地保障了我区困难群众以及脱贫户基本医疗权益,在助力脱贫攻坚、防止因病返贫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按照四川省医疗救助工作规程要求,结合实际,全力保障我区困难群众医疗。
(二)项目绩效目标。
该项经费是一项涉及面广的民生工程项目,为了保障我区困难群众以及脱贫户基本医疗权益的基本性制度安排,在助力脱贫攻坚、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100%纳入医疗救助报销范围。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医保财政补助项目绩效自评是根据《2022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设定完善每项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特性指标和个性指标进行自评打分。该项目绩效评价通过通用、共性、特性和个性四个层次和产业发展、民生保障、基础设施三个大类指标体系来开展绩效评价。项目资金设置了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数量指标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指标,绩效指标量化可考,全面完整,与部门的长期规划目标、年度工作目标相一致,产出效果与满意度指标相关联。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我区2021年城乡医疗救助项目资金申报1138.95万元,财政批复1138.95万元,其中包含上年结转资金。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我区2021年医疗救助项目资金来源包括中央财政资金(本级)87.01万元,彩票公益资金(中央)31.02万元,省级资金(本级)18.21万元,彩票公益资金(省级)2.09万元,彩票公益资金(市级)20万元,共计158.33万元。
2.资金到位。截止2021年底,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全部下达,资金到位率100%。
3.资金使用。截止2021年底,该项目资金支出1138.95万元,实际支出大于资金计划是因为上年结余资金在今年支出,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及时、高效,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我单位针对该项目建立了专门的经办流程和内控监管制度,我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正确。该项目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支出及时,会计核算合理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财政根据我单位年初预算下达该项目指标,我单位根据参与医疗救助对象的人数和标准核算出资金后,向财政申请该项目资金计划,财政收到申请批复后,将资金转入我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专户,资金到位率100%。
(二)项目管理情况。为进一步健全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制度,完善城乡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切实帮助我市城乡困难群众解决医疗困难,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我单位根据《眉山市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暂行办法》实施该项目。
(三)项目监管情况。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应按季度向社会公布,城乡医疗救助对象和救助金额等情况应每季度在村(居)委会张榜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医疗救助项目采取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专项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保障资金的安全、规范、及时、高效使用。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21年我区资助参保人数共9398人次,医疗费救助人次38553次,2021年资助参保支出:227.95万元,住院救助支出:836.82万元,门诊救助支出:74.18万元,共支出:1138.95万元(上年有资金结余996.24万元)。
(二)项目效益情况。
医疗救助项目项目绩效指标中数量指标-符合救助条件的对象按规定纳入医疗救助范围100%进行救助,质量指标-符合资助条件的农村低收入人口资助参保政策覆盖率100%,时效指标-资金在规定时间下达率98%,成本指标-配套标准执行率100%,经济效益指标-困难群众纳入医疗救助报销率100%,可持续效益指标-对健全医疗保障体系作用效果明显,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群众服务满意度90%。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医疗救助项目资金及时到位,保障了我区困难群众以及脱贫户基本医疗权益,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100%纳入医疗救助报销范围,完成年初项目目标。综合评价打分95分。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相关建议。
无。
第四部分附件
2021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区级配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眉山市彭山区医疗保障局185101 |
实施单位 |
眉山市彭山区医疗保障局 |
|||
项目预算 执行情况 (万元) |
预算数: |
1000 |
执行数: |
719.57 |
||
其中: 财政拨款 |
1000 |
其中: 财政拨款 |
719.57 |
|||
其他资金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区级配套项目资金及时到位,2021年共配套参加2021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人数261175人,区级配套率100%,最大程度保障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群众享受财政补助待遇。 |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区级配套项目资金及时到位,2021年共配套参加2021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人数261175人,区级配套率100%,最大程度保障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群众享受财政补助待遇。 |
|||||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预期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
完成 指标 |
数量指标 |
保障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区级配套率 |
≥100% |
100% |
||
质量指标 |
补贴发放准确率 |
≥98% |
98% |
|||
时效指标 |
资金在规定时间内下达率 |
≥95% |
95% |
|||
成本指标 |
配套标准执行率 |
≥100% |
100% |
|||
效益 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保障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区级配套率 |
≥100% |
100% |
||
社会效益指标 |
保障全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区级配套 |
≥100% |
100% |
|||
生态效益指标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项目发放可持续性 |
≥95% |
95% |
|||
满意 度指标 |
满意度 指标 |
群众服务满意度 |
≥95% |
95% |
||
2021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医保财政项目绩效目标自评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眉山市彭山区医疗保障局185101 |
实施单位 |
眉山市彭山区医疗保障局 |
|||
项目预算 执行情况 (万元) |
预算数: |
300 |
执行数: |
109.54 |
||
其中: 财政拨款 |
300 |
其中: 财政拨款 |
109.54 |
|||
其他资金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医保财政补助项目资金及时到位,使民生项目落到实处,让全区贫困群众满意,保障了全区贫困群众的健康。 |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医保财政补助项目资金及时到位,使民生项目落到实处,让全区贫困群众满意,保障了全区贫困群众的健康。 |
|||||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预期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
完成 指标 |
数量指标 |
贫困人口医保覆盖率 |
≥100% |
100% |
||
质量指标 |
补贴发放准确率 |
≥100% |
100% |
|||
时效指标 |
资金在规定时间内下达率 |
≥95% |
95% |
|||
成本指标 |
||||||
效益 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保障困难群众医疗费用 |
≥100% |
100% |
||
社会效益指标 |
||||||
生态效益指标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可持续影响力 |
≥95% |
95% |
|||
满意 度指标 |
满意度 指标 |
群众服务满意度 |
≥95% |
95% |
||
2021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费用区级财政兜底项目绩效目标自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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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及代码 |
眉山市彭山区医疗保障局185101 |
实施单位 |
眉山市彭山区医疗保障局 |
|||
项目预算 执行情况 (万元) |
预算数: |
320 |
执行数: |
319.85 |
||
其中: 财政拨款 |
320 |
其中: 财政拨款 |
319.85 |
|||
其他资金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将全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费用通过一般报销后财政再进行兜底,实行医保费用财政兜底全覆盖。 |
2021年我单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费用区级财政兜底实际兜底支出319.85万元,实现财政兜底全覆盖。 |
|||||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预期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
完成 指标 |
数量指标 |
|||||
质量指标 |
补贴发放准确率 |
≥100% |
100% |
|||
时效指标 |
资金在规定时间内下达率 |
≥100% |
100% |
|||
成本指标 |
||||||
效益 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保障困难群众医疗费用报销 |
≥98% |
98% |
||
社会效益指标 |
||||||
生态效益指标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可持续影响力 |
≥95% |
95% |
|||
满意 度指标 |
满意度 指标 |
群众服务满意度 |
≥95% |
95% |
||
2021年医疗救助项目绩效目标自评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眉山市彭山区医疗保障局185101 |
实施单位 |
眉山市彭山区医疗保障局 |
|||
项目预算 执行情况 (万元) |
预算数: |
320 |
执行数: |
1138.95 |
||
其中: 财政拨款 |
320 |
其中: 财政拨款 |
1138.95 |
|||
其他资金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将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按规定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医疗救助对象人次规模不低于上年,符合条件的农村低收入人口资助参保政策覆盖率达99%以上。 |
符合条件的农村低收入人口资助参保政策覆盖率达100%。 |
|||||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预期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
完成 指标 |
数量指标 |
医疗救助对象人次规模 |
符合救助条件的对象按规定纳入医疗救助范围 |
符合救助条件的对象按规定纳入医疗救助范围 |
||
质量指标 |
符合资助条件的农村低收入人口资助参保政策覆盖率 |
≥99% |
100% |
|||
时效指标 |
资金在规定时间内下达率 |
≥98% |
98% |
|||
成本指标 |
配套标准执行率 |
≥100% |
100% |
|||
效益 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保障困难群众医疗费用报销 |
≥100% |
100% |
||
社会效益指标 |
困难群众医疗费用负担减轻程度 |
有效减缓 |
有效减缓 |
|||
生态效益指标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对健全医疗保障制度体系的作用 |
成效明显 |
成效明显 |
|||
满意 度指标 |
满意度 指标 |
救助对象满意度 |
≥85% |
90% |
||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网站维护技术联系电话:028-3760355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8-37603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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