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眉山市彭山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2-10-24     发文机构:区政府办

2021年度

眉山市彭山区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部门决算


目录

公开时间:2022年10月24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向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区巡察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年度巡察工作总结、重要情况和信息等;向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传达贯彻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统筹、协调、指导巡察组开展工作;承担政策研究、制度建设等工作;对区委和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进行督办;配合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及有关部门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健全与区纪检监察机关、政法机关和组织、审计、信访等部门的联系机制,负责与其沟通协调;办理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1年工作完成情况。

1.深入贯彻落实上下联动工作部署。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意见》和省委《关于加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实施意见》,全面贯彻全省巡视指导督导培训会议既新时代四川巡视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动员会、巡视巡察信息化建设视频会议、省委巡视办对眉山巡察调研指导会精神,结合省委巡视办专题调研反馈问题整改,分类提请区委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学习传达,并形成巡察队伍建设、巡察制度建设和巡察信息化建设三个专题报告,全面深入汇报规范化建设保障工作情况,结合实际工作开展贯彻落实。在队伍建设上新增巡察保障服务中心编制1人,调整巡察机构领导班子3人,人员力量得到保障、年龄结构不断优化。建立完善区委工作制度32项,加强组织领导、规范工作、基础保障,深化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推动各类监督贯通融合务实高效。坚持守正与创新统一,修订完善区委巡察工作流程,制定关键环节资料模板,鼓励在传统方式上加强探索创新。建立完善巡察机构内控制度,加强巡察机构自身建设。在信息化建设上,与区纪委监委信息化建设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推进,实现常驻人员内网应用全覆盖。及时完成巡察信息数据录入工作,加强单机系统的推广运用,推动巡察工作方式革新。

2.坚持质效并重完成巡视巡察任务。2021年2月,整合纪检监察、目标督查、区委巡察办专业力量组建巡察组,配合省委巡视组开展春节期间疫情防控专项巡视,为全区人民平安过节保驾护航。2021年3月,完成第十轮常规巡察7个单位的汇报和反馈工作,督促指导被巡察单位整改问题60个,问题整改率100%。2021年4月至7月,抽调精干力量组建两个巡察组配合开展对眉山市天府新区下辖乡镇的延伸交叉巡察,发现问题102个,移交线索26条,党纪政务处分12人、立案审查调查3人,成绩得到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肯定。2021年5月至6月,按照市委第九轮“查漏补缺”工作部署,完成对区人民检察院常规巡察,发现问题8个,成绩得到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肯定。2021年5月底,接受省委巡视办对巡察工作联系点建设的专题调研,全面总结经验,加强汇报沟通,省委巡视办在调研中对区委高度重视巡察、领导小组成员责任落实、线索办结率、巡察整改实效等方面的工作给予肯定。2021年6月至7月,完成对全区7个单位巡察整改“回头看”工作,并将巡视整改纳入巡察“回头看”内容,发现问题11个,向区委区政府及区级相关部门提出建议意见10条。2021年10月底,启动全区 6个涉粮单位开展粮食购销领域专项巡察,移交线索2条,发现问题20个,提出建议意见6条。2021年11月底,启动对区人民法院等12个单位“党建带团建”机动巡察,推动全区团建工作深化改革,在12月中旬完成进驻任务。

3.创新驱动全区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在巡察区人民检察院时,坚持巡察监督与政法队伍教育整理工作相结合,推动巡察问题和教育整改问题、党史学习检视问题集成整改。在巡察“回头看”中,探索实践“1122工作法”,增强资料准备的针对性、工作方式的灵活性、总结提炼的政治性,坚持综合报告共性问题和问题台账个性问题一体反馈,推动被巡察党组织“举一反三”开展问题整改。在开展涉粮领域专项巡察和“党建带团建”机动巡察工作中,将巡察组办公地点设区委巡察办,既为基层减负,也加强对巡察人员的监督管理和保障服务。以新进入干部和巡察保障服务人员为主,组建“党建带团建”机动巡察组,打破办与组、组与组之间界限,既加强新进入人员实践锻炼,也积极促进办组融合,增强团结协作意识。探索建立巡前问题清单,加强协作成果运用,明确问题导向。

4.深化运用二届区委巡察工作经验成果。从2021年4月起,区委巡察办组织人员力量,对二届区委巡察开展以来的巡察报告、巡察整改情况报告、移交问题线索办理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对巡察制度开展“废、改、立”工作,完成二届区委巡察工作综述和“四书一汇编”(制度汇编、案例汇编、成果运用汇编、特色亮点汇编)。对工作经验加强提炼宣传,区委巡察工作经验在省委巡视办专题调研中得到肯定,在眉山巡察工作调研会上作交流发言,“审计先行、巡察跟进”方式被省委巡视办推广,省纪委监委《清廉四川》机关内刊采用彭山村级巡察小故事1篇,市委巡察办在全市委巡察成果汇编采用彭山经验材料1篇,2021年区纪委全会和警示教育读本采用巡察典型事案例20项。结合巡察整改工作经验,探索建立《彭山区委关于加强巡察整改责任落实的规定》、《彭山区委关于深化巡察成果运用的实施办法》。对巡察工作中反复出现的风险隐患问题加强制度约束,结合实际建立巡察沟通制度、巡察问题底稿制度、关于提高巡察报告质量的办法等,坚持以规范化建设促进高质量发展。

5.从严从实加强巡察干部教育管理。坚决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巡视巡察队伍建设的要求,从严从实加强巡察干部的教育管理。在思想政治建设上,坚持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引领,组织巡察机构全体党员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学习教育重要讲话精神和文章17次,组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知识问答比赛,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切实将党史学习成效转化为推进新时代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具体举措。充分运用省纪委内部通报案件、彭山区“以案促改”案件和全区毒品专项治理通报情况,在机关内部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全体巡察干部培养健康的兴趣爱好,做到德才兼备、慎独慎微。在纪律作风建设上,“原汁原味”传达书记专题会、领导小组会、区委常委会对巡察干部提出的工作要求和纪律作风要求,增强巡察干部服务区委中心大局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2021年以来,派出60余人次巩固创文创卫成果,派出70余人次参与禁毒宣传和排查,派出80余人次配合开展疫情防控和宣传。在能力素质建设上,按照“四个对照”监督标准,收集整理各类党内法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六中全会公报和决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经济、政治、生态、社会、文化、生态和党的建设、党史学习教育讲话,党中央、省委、区委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会议相关资料等,按时在巡察机构理论中心组学习、党支部会、办公会传达学习,并督促巡察干部加强自学能力建设。

二、机构设置

彭山区巡察办属于一级单位,行政部门1个。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159.02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5.76万元,减少3.5%。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2020年增加办公室装修改造工程)。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159.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9.02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159.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8.63万元,占68.31%;项目支出50.39万元,占31.6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59.02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各减少5.76万元,减少3.5%。主要变动原因是基本支出同比增加12.53万元(服务保障中心增加事业编制1名);项目经费减少18.29万元(2020年新增办公室装修改造工程)。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9.0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5.76万元,增减少3.5%。主要变动原因是基本支出同比增加12.53万元(服务保障中心增加事业编制1名);项目经费减少18.29万元(2020年新增办公室装修改造工程)。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9.0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9.83万元,占81.64%;教育支出(类)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95万元,占4.37%;卫生健康支出4.72万元,占2.97%;农林水支出(类)4.61万元,占2.90%;住房保障支出10.92万元,占6.87%;其他支出(类)2万元,占1.26%。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59.02万元,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71.8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43.7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4.1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6.8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0.1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3.4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1.3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8.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6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0.9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小等于预算数。

10.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8.6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4.5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24.1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7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注:上述“预算”口径为调整预算数。)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72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成预算0%本单位无公务用车。

3.公务接待费支出0.72万元,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增加0.57万元,增长365.79%。主要原因是巡察业务的开展,本年巡察工作共接待7批次公务接待。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72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32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72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巡察质量带指导工作公务接待费0.09万元;接待市巡察办指导彭山巡察办总结经验成果公务接待费0.06万元;接待省委巡察工作联系点专题调研接待费0.48万元;接待仁寿巡察办考察学习公务接待费0.10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区巡察办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12万元,比2021年增加4.51万元,增长23.02%。主要原因是差旅费、邮电费、会议费等费用增长。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区巡察办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6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6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设备购置费5.97万元;购置办公设备针式打印机1台0.29万元,茶吧机1台0.09万元,办公桌拖柜1个0.05万元,办公桌1张0.14万元,档案柜6个0.5万元,屏风工作位4个0.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区巡察办共有车辆0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巡察事务专项经费、脱贫攻坚及双创工作经费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2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2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巡察工作和“双创”工作均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巡察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当年目标工作任务,巡察单位个数、巡察轮数、发现问题和移交线索均达到目标任务;“双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当年目标工作任务,包保网格“双创”工作通过检查。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21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巡察事务专项经费、脱贫攻坚及三创工作经费2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巡察事务专项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90万元,执行数为43.79万元,完成预算的48.65%。通过项目实施,全年组织完成巡视带巡察任务2次、市区交叉巡察任务1次、回头看工作1次、常规巡察1次、机动巡察1次,接受省委巡视专题调研1次,提请召开领导小组会议2次、书记专题会2次、区委常委会5次安排部署巡视巡察工作,组织完成二届区委巡察工作综述、“四书一汇编”、三届区委巡察工作规划等级部门21个。

(2)脱贫攻坚及三创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5万元,执行数为4.61万元,完成预算的92.12%。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巡察办包保网格“双创”环境卫生整治和文明教育宣传等各项工作顺利进行,迎检工作顺利完成,工作效果明显。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区巡察办部门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 行政运行(项):指职工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为开展工作发生的办公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等。

10.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为开展纪检监察事务发生的差旅费、办公费等费用 。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部分。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职工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的单位部分。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职工医疗保险单位部分。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

15.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脱贫攻坚及“双创”巩固经费。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

17.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指安全生产管理奖。

1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名词解释部分请根据各部门实际列支情况罗列,并根据本部门职责职能增减名词解释内容。)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2021年彭山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报告范围包括机关和下属单位)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彭山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属于一级单位,行政部门1个,下属事业单位1个。

(二)机构职能。

向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区巡察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年度巡察工作总结、重要情况和信息等;向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传达贯彻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统筹、协调、指导巡察组开展工作;承担政策研究、制度建设等工作;对区委和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进行督办;配合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及有关部门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健全与区纪检监察机关、政法机关和组织、审计、信访等部门的联系机制,负责与其沟通协调;办理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概况。

2021年末在职职工9人,其中:行政4人,事业4人,临聘人员1人。2021年按照区委统筹安排,调整了第三巡察组组长、巡察办副主任、第二巡察组副组长;服务保障中心增加事业编制1名,4月调入事业编制人员1人,事业编制人数达4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159.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9.02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159.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8.63万元,占68.31%;项目支出50.39万元,占31.6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9.0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29.83万元,占81.6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6.95万元,占4.37%;卫生健康支出(类)4.72万元,占2.97%;农林水支出(类)4.61万元,占2.90%;住房保障支出(类)10.92万元,占6.87%;其他支出(类)2万元,占1.26%。其中:基本支出108.63万元(包括人员经费84.51万元和日常公用经费24.12万元)、项目支出50.39万元(包括巡察事务专项经费43.79万元,脱贫攻坚及“双创”巩固经费4.61万元,其他支出(2020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奖)2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涉及到有专项预算的部门,专项预算项目自评报告作为附件报送;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作为附表报送)

(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管理。

根据彭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的部门预决算及区巡察办提供的相关资料,区巡察办2021年度制定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及资金分配情况如下:

部门名称

彭山区委巡察办


年度

任务名称

主要内容

预算金额(万元)


总额

财政拨款

其他资金


主要任务

巡察事务专项经费

完成市委组织交叉巡察工作;巡察回头看工作;省委巡视整改专项巡察工作;市委、区委安排其他专项巡察工作。

90

90



脱贫攻坚及"双创“巩固工作经费

完成脱贫攻坚帮扶和包保片区双创工作目标任务

5

5



维持工作正常运转的人员及公用经费

完成巡察办日常工作任务

100.39

100.39



金额合计

195.39

195.39



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市委组织交叉巡察工作;巡察回头看工作;省委巡视整改专项巡察工作;市委、区委安排其他专项巡察工作。




年度绩效目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常规巡察及市委区委安排的其他巡察任务,稳步推进巡察全覆盖任务

全年完成对检察院的常规巡察,开展巡察整改“回头看”,参加天府新区交叉巡察,开展粮食购销领域专项巡察和“党建带团建”机动巡察,二届区委巡察覆盖率100%


完成信息化建设任务

在信息化建设上,与区纪委监委信息化建设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推进,实现常驻人员内网应用覆盖率100%。


完成脱贫攻坚帮扶和包保片区全国文明城市长效管理工作目标任务

三创入户宣传覆盖率99%,全面完成走访慰问脱贫户任务


质量指标

巡察中平均每个单位发现问题10个

检察院常规巡察发现问题8个,开展巡察整改“回头看”发现问题11个,天府新区交叉巡察发现问题102个,粮食购销巡察发现问题19个,“党建带团建”机动巡察发现问题10个。


时效指标

常态化开展好、完成好各项目标。

贯穿全年


成本指标

预算内

控制在预算内



社会效益指标

拓宽群众参与巡察监督渠道,让巡察监督在阳光下进行

通过微信公众号、短信、广场大屏等方式发布巡察公告,提高群众知晓度和参与积极性,巡察结果向社会公开率达到100%


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形成威慑效应

天府新区交叉巡察中,移交线索20余条;粮食购销领域专项巡察中,移交线索3条,威慑1人主动投案,有力形成震慑


增强片区市民三创意识,营造“人人创建”的浓厚氛围。改善贫困户生产生活环境,实现贫困人口脱贫。

派出60余人次巩固创文创卫成果,派出70余人次参与禁毒宣传和排查,派出80余人次配合开展疫情防控和宣传。



通过教育引导市民珍惜环境,爱护环境

组织巡察机构人员和志愿者深入到包保网格常态化开展包保志愿服务;抓好联系乡镇工作,走访慰问联系户,助力乡村振兴。


生态效益指标

改善彭山人居环境,做到环境清新自然。

常态化开展包保志愿服务,维护环境卫生。


可持续影响指标

持续建立完善巡察工作制度

建立完善巡察制度32项


深化运用巡察工作成果

“审计先行、巡察跟进”方式被省委巡视办推广,省纪委监委《清廉四川》机关内刊采用彭山村级巡察小故事1篇,市委巡察办在全市委巡察成果汇编采用彭山经验材料1篇,2021年区纪委全会和警示教育读本采用巡察典型事案例20项。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

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对巡察情况报告评价满意度90%及以上,巡察组与被巡察党组织互评满意度90%及以上

90%



1.预算编制。

(1)目标制定。

2021年,区巡察办编制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总预算为195.39万元,其中涉及2个项目,包括巡察事务专项经费90万元、脱贫攻坚及“双创”巩固工作经费5万元。

(2)目标实现。

根据部门整体项目绩效目标表及完成资料,完成情况汇总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指标值

项目预算(单位:万元)

项目决算(单位:万元)

完成情况

1

巡察事务专项经费

完成市委组织交叉巡察工作;巡察回头看工作;省委巡视整改专项巡察工作;市委、区委安排其他专项巡察工作。

90

43.79

受疫情影响,未完成

2

脱贫攻坚及"双创“巩固工作经费

完成脱贫攻坚帮扶和包保片区双创工作目标任务

5

4.61

受疫情影响,未完成

(3)编制准确。

2021年年初总预算195.39万元,预算调整数159.02万元,其中:预算追减36.37万元,无结构调整,剔除因落实国家政策、发生不可抗力、上级部门或同级党委政府临时交办而产生的调整除外,预算调整率为0。部门绩效监控调整无取消额,结余无注销额。

2.预算执行。

(1)支出控制。

2021年,区巡察办部门日常公用经费预算27.84万元,决算24.12万元;项目支出中“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等科目年初预算7万元,决算4.88万元。偏差度为20.14%。

(2)动态调整:根据2021年1-8月部门项目绩效运行分析报告,2021年区巡察办预算项目2个,其中项目超过50万的项目1个,部门整体预算执行情况正常,无绩效监控取消额。

(3)执行进度:2021年,区巡察办6月、9月、11月预算支出分别为58.07万元、97万元和140.61万元,占年度预算总额159.02万元的实际支出进度36.52%、61%和88.42%,分别占应达到支出进度40%、67.5%、82.50%的91.29%、90.37%和107.18%。

3.完成结果。

(1)预算完成:2021年区巡察办年度预算总额159.02万元,决算支出159.02万元,预算执行进度为100%。

(2)违规记录:本项目未发现有违规记录。

(二)结果应用情况。

1.信息公开(自评公开)。

区巡察办已于2021年4月26日将部门预算在彭山区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开。

2.整改反馈。

(1)结果整改。区财政局按照省财政厅要求,组织涉及评价政策和项目的各级部门(单位)全覆盖开展了绩效自评,但当年区巡察办未被列为重点绩效评价对象,故评价组没有获取到绩效目标核查、绩效监控核查等相关资料,该项指标不涉及。

(2)应用反馈。因区财政局2020年度没有对区巡察办开展重点绩效评价,故不涉及向财政反馈应用绩效结果报告。

(三)自评质量

彭山区巡察办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得分91.44分。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1年,区巡察办在巡察工作和“双创”工作均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巡察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当年目标工作任务,巡察单位个数、巡察轮数、发现问题和移交线索均达到目标任务;“双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当年目标工作任务,包保网格“双创”工作通过检查。但通过评价也发现,区巡察办在预算编制准确等方面需进一步加强和改进。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分值

得分

扣分原因

部门预算管理

预算编制

目标制定

15

13

个别项目绩效目标要素不完整

目标实现

15

15


预算执行

支出控制

5

0

偏差度为20.14%

及时处置

10

10


执行进度

5

4.72

6月完成91.29%,9月完成90.37%,11月完成107.18%

完成结果

预算完成

10

10

预算完成率100%

资金结余率(低效无效率)

5

5


违规记录

0

0

此项不涉及

绩效结果应用

内部应用

预算挂钩

6

6


信息公开

自评公开

4

4


整改反馈

问题整改

0

0

此项不涉及

应用反馈

0

0

此项不涉及

自评质量

自评质量

自评质量

10

10


合计

85

77.72


折算得分

100

91.44

(二)存在问题。

1.绩效目标管理有待提升。

2.预算编制准确性有待提高。

3.预算执行进度需要进一步提高。

(三)改进建议。

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动态监控质量。

2021年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


主管部门及代码


实施单位

彭山区委巡察办


项目预算

执行情况

(万元)

预算数:

90

执行数:

43.79


其中:

财政拨款

90

其中:

财政拨款

43.79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完成市委组织交叉巡察工作;巡察回头看工作;省委巡视整改专项巡察工作;市委、区委安排其他专项巡察工作。

全年完成对检察院的常规巡察,开展巡察整改“回头看”,参加天府新区交叉巡察,开展粮食购销领域专项巡察和“党建带团建”机动巡察,二届区委巡察覆盖率100%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完成

指标

数量指标

常规巡察及市委区委安排的其他巡察任务,稳步推进巡察全覆盖任务


全年完成对检察院的常规巡察,开展巡察整改“回头看”,参加天府新区交叉巡察,开展粮食购销领域专项巡察和“党建带团建”机动巡察,二届区委巡察覆盖率100%


质量指标

保质保量完成部门年度总体目标

100%

100%


时效指标

常态化开展好、完成好各项目标。

贯穿全年

贯穿全年


成本指标

预算内

预算内

预算内


效益

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形成威慑效应


天府新区交叉巡察中,移交线索20余条;粮食购销领域专项巡察中,移交线索3条,威慑1人主动投案,有力形成震慑


生态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持续建立完善巡察工作制度


建立完善巡察制度32项


满意

度指标

满意度

指标

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对巡察情况报告评价满意度90%及以上,巡察组与被巡察党组织互评满意度90%及以上

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对巡察情况报告评价满意度90%及以上,巡察组与被巡察党组织互评满意度90%及以上

90%


附表:

(注:有两个及以上100万元以上(含)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的,需分别开展绩效目标自评并填写附表,若本年没有100万以上项目,请单位自行选择较为重要的特定目标类或部门预算项目进行绩效目标自评)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附件【附件4.眉山市彭山区巡察办2021年度拟公开“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xls
附件【附件1.2021年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部门决算公开.xls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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