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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1年10月22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4
二、机构设置··································4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6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6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7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8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0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1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3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3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3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22
第四部分 附件···································26
附件1·········································26
附件2·········································29
第五部分 附表···································33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贯彻实行《保险条例》,热情为企业职工和离退休人员服务;经办全区范围种类企业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的养老、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工作;做好离退休人员及在职人员待遇的核定及发放工作;代管代发部分森工、西藏退休人员养老金。
1、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8.76万人,征收4.66亿元,支出10.50亿元。
2、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数5613人,征收0.94亿元,支出2.11亿元。
3、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际参保覆盖人数11万人,参保缴费5.62万人,新增参保609人,个人缴费收入2056.26万元,支出6090万元。
4、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参保人数2.82万人,征收1022万元,支出684万元。
5、失业保险:失业保险参保人数3.14万人,征收592万元。
6、职业年金:征收职业年金共计2857万元。
二、机构设置
眉山市彭山区社会保险中心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眉山市彭山区社会保险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无二级预算单位。
2020年度收、支总计4852.11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7649.86万元,下降61.19%。主要变动原因是减少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消化挂账8000万元。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4852.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852.11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4852.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3.65万元,占11.62%;项目支出4288.46万元,占88.3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852.11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7649.86万元,下降61.19%。主要变动原因是减少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消化挂账8000万元。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52.1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350.14万元,增长7.78%。主要变动原因是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52.1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0万元,占0.6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748.09万元,占97.85%;卫生健康支出25.04万元,占0.52%;住房保障支出26.84万元,占0.55%;农林水支出22.14万元,占0.46%。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4852.11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0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36.21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84.38万元,完成预算100%;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26.62万元,完成预算100%,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3.16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决算数为65.13万元,完成预算100%;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决算数为3.05万元,完成预算100%;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决算数为4199.54万元,完成预算100%。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0.22万元,完成预算100%,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数为2.85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数为11.97万元,完成预算100%。
4.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社会发展(项)支出决算为19.75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他扶贫支出(项)决算数为2.39万元,完成预算100%。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26.84万元,完成预算100%。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63.6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65.0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98.5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2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25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9年持平。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2020年度均无因公出国(境)事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2019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我中心公车改革后无公务用车。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25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增加0.05万元,增长25%。主要原因是接待人次增加。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2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业务检查交流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5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25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东坡区学习被征地农民办理流程0.067万元,接待省、市社保开展社保扶贫核查0.125万元,接待丹棱县学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经验0.06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2020年,眉山市彭山区社会保险中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8.58万元,比2019年增加69.57万元,增长239.82%。主要原因是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
2020年,眉山市彭山区社会保险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新办公楼家具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眉山市彭山区社会保险中心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区级配套资金项目、退休人员管理及城居保管理工作经费项目、业务档案装订工作经费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5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我中心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2020年我中心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查自评结果良好,目标制定明晰,全年基本支出保证了部门的正常运行和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项目支出保障了重点项目工作的开展,预算编制较为准确,支出控制合理,预算动态调整符合实际情况,预算执行进度良好,绩效目标得到了较好完成,绩效管理水平有了提高,无违规记录。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5个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自查自评结果良好,保证了中心的正常运行及重点工作的开展,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区级配套资金项目、退休人员管理经费项目、城居保管理工作经费项目、业务档案装订工作经费项目、新办公楼搬迁和办公家具采购经费等5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区级配套资金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51.11万元,执行数为351.1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困难群众(低保、特困、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失独家庭和重度残疾人员)的保费缴纳及养老金的足额按月发放,个人缴费补贴及时足额到账,服务满意度达到95%以上。
(2)退休人员管理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6.1万元,执行数为16.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每月及时、足额为全区离退休人员发放离退休费,及时完成退休人员调资工作,为待遇领取人员提供验证服务,统一装订退休人员档案,保质保量做好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3)城居保管理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每月及时足额为全区城居保退休人员发放退休费,保质保量做好城居保管理工作。
(4)业务档案装订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加强和规范社保业务档案管理,维护民生档案真实、完整和安全,发挥档案服务民生作用,推进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建设,促进档案工作与社保业务工作同步发展。
(5)新办公楼搬迁和办公家具采购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0万元,执行数为3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及时完成新办公楼搬迁和办公家具采购,保障了办公楼搬迁和正常业务工作开展。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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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区级配套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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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眉山市彭山区社会保险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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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351.11 |
执行数: |
351.11 |
|
其中-财政拨款: |
351.11 |
其中-财政拨款: |
351.11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支出4366.99万元,代缴困难群众(低保、特困、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失独家庭和重度残疾人员)保费72.77万元,对个人缴费的补贴241.16万元 |
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支出4366.99万元,代缴困难群众(低保、特困、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失独家庭和重度残疾人员)保费72.77万元,对个人缴费的补贴241.1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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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覆盖重残、失独、低保困难户家庭数量 |
100% |
100%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城居保缴费率 |
100% |
100%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每年缴纳 |
100% |
100%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缴费比率 |
100% |
100% |
|
满意度指标 |
数量指标 |
困难家庭满意度 |
100% |
100% |
|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
|||||
项目名称 |
退休人员管理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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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眉山市彭山区社会保险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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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16.1 |
执行数: |
16.1 |
|
其中-财政拨款: |
16.1 |
其中-财政拨款: |
1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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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每月及时、足额为全区离退休人员发放离退休费,及时完成退休人员调资工作,为待遇领取人员提供验证服务,统一装订退休人员档案,保质保量做好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
每月及时、足额为全区离退休人员发放离退休费,及时完成退休人员调资工作,为待遇领取人员提供验证服务,统一装订退休人员档案,保质保量做好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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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退休人员认证 |
100% |
100%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离退休费发放 |
100% |
100%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退休人员档案装订 |
100% |
100%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退休人员验证率 |
100% |
100% |
|
满意度指标 |
数量指标 |
退休人员满意度 |
100% |
100% |
|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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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城居保管理工作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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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眉山市彭山区社会保险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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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10 |
执行数: |
10 |
|
其中-财政拨款: |
10 |
其中-财政拨款: |
10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每月及时足额为全区城居保退休人员发放退休费,保质保量做好城居保管理工作 |
每月及时足额为全区城居保退休人员发放退休费,保质保量做好城居保管理工作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覆盖重残、失独、低保困难户家庭数量 |
100% |
100%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城居保缴费率 |
100% |
100%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每年缴纳 |
100% |
100%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缴费比率 |
100% |
100% |
|
满意度指标 |
数量指标 |
困难家庭满意度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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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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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业务档案装订工作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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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眉山市彭山区社会保险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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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10 |
执行数: |
10 |
|
其中-财政拨款: |
10 |
其中-财政拨款: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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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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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加强和规范社保业务档案管理,维护民生档案真实、完整和安全,发挥档案服务民生作用,推进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建设,促进档案工作与社保业务工作同步发展 |
加强和规范社保业务档案管理,维护民生档案真实、完整和安全,发挥档案服务民生作用,推进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建设,促进档案工作与社保业务工作同步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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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乡镇城居保档案装订数 |
100% |
100%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档案装订完成率 |
100% |
100%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退休人员档案装订数 |
100% |
100% |
|
满意度指标 |
数量指标 |
档案装订存储满意度 |
100% |
100% |
|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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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新办公楼搬迁和办公家具采购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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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眉山市彭山区社会保险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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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30 |
执行数: |
30 |
|
其中-财政拨款: |
30 |
其中-财政拨款: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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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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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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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完成新办公楼搬迁和办公家具采购,保障办公楼搬迁和正常业务工作开展 |
及时完成新办公楼搬迁和办公家具采购,保障办公楼搬迁和正常业务工作开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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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办公家具采购数量 |
100% |
100%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搬迁劳务费支出 |
100% |
100%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电脑等资产采购 |
100% |
100% |
|
满意度指标 |
数量指标 |
群众办事满意度 |
100% |
100% |
|
满意度指标 |
数量指标 |
职工满意度 |
100% |
100% |
|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眉山市彭山区社会保险中心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业务档案装订工作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2)。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其他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指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指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其他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指其他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退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4、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社会发展(项):指用于农村贫困地区中小学教育、文化、广播、电视、医疗、卫生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8、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9、 “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
眉山市彭山区社会保险中心
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眉山市彭山区社会保险中心是眉山市彭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二)机构职能。
主要负责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负责全区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业务经办;负责参保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计算和待遇发放;负责全区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负责管理社会保险基金并保障基金的安全;负责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及衔接;负责稽核全区参保企业的参保情况。
(三)人员概况。
2020年末在职职工36人,其中:参公人员28人,全额事业人员8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4852.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852.11万元,占100.00%,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4852.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3.65万元,占12%;项目支出4288.46万元,占88%;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社保中心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2020年我中心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查自评结果良好,目标制定明晰,全年基本支出保证了部门的正常运行和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项目支出保障了重点项目工作的开展,预算编制较为准确,支出控制合理,预算动态调整符合实际情况,预算执行进度良好,绩效目标得到了较好完成,绩效管理水平有了提高,无违规记录。
(二)结果应用情况。
我中心对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认真进行了自查自评,自评得分96分,绩效评价自查开展覆盖了我中心全部支出,将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保障了重点支出,优化了财政资金配置,推动我中心整体绩效管理水平的提升。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0年我中心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查自评结果良好,达到预期绩效目标,保证了中心的正常运行及重点工作的开展。
(二)存在问题。
预算执行进度需要及时跟进,人员素质及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改进建议。
积极运用绩效评价结果,实时更近预算执行情况,切实发挥绩效评价工作的作用,确保执行进度的及时推进;加强培训指导,集中学习,进一步统一认识,提高工作人员业务经办水平。
附件2:
业务档案装订工作经费项目
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2020年社保中心业务档案装订工作经费项目共申报预算10万元,批复10万元,无调整。资金计划及到位,2020年实际到位区级资金10万元,到位率100%。实际支出1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用于社会保险业务相关档案的装订,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项目绩效目标完成良好,主要是推进企业退休人员档案管理工作,为规范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维护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真实、完整和安全,发挥档案的服务作用提供必要的工作经费。
(二)项目绩效目标。
认真做好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及装订工作,科学规范使用资金,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为确保归档材料的完整、真实、安全,便利档案查阅,达到效益明显。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项目由档案股根据业务股室提供的相关资料及装订公司报价,经分管领导审核,中心领导审核,报财政审核划拨资金。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20年社保中心业务档案装订工作经费项目共申报预算10万元,批复10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2020年社保中心业务档案装订工作经费项目资金计划10万元。
2.资金到位。财政实际资金到位10万元。
3.资金使用。2020年社保中心业务档案装订实际支出10万元,与预算相符,维护了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真实、完整和安全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我中心制定预算业务管理办法、项目管理办法等,严格按照会计核算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及支付中心报账程序进行账务处理,及时规范使用好资金,做好业务档案装订工作。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结合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分析评价,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分析说明。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项目由档案股根据业务股室提供的相关资料及装订公司报价,经分管领导审核,中心领导审核,报财政审核划拨资金。
(二)项目管理情况。我中心制定预算业务管理办法、项目管理办法等,严格按照会计核算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及支付中心报账程序进行账务处理,及时规范使用好资金,做好业务档案装订工作。
(三)项目监管情况。项目由档案股根据业务股室提供的相关资料及装订公司报价,经分管领导审核,中心领导审核,报财政审核划拨资金。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20年业务档案装订工作经费项目预算10万元,决算10万元,均用于社会保险各项业务工作的档案管理及装订工作,符合项目申报内容。
(二)项目效益情况。
我中心认真做好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及装订工作,科学规范使用资金,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为确保归档材料的完整、真实、安全,便利档案查阅,达到效益明显。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我中心科学规范使用资金,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确保了归档材料的完整、真实、安全,便利档案查阅,达到效益明显。
(二)存在的问题。
在预算执行上,由于实施过程中存在档案装订工作滞后的情况,存在不确定因素,前期预算执行进度慢,年度预算执行不均衡。
(三)相关建议。
强化预算管理,监督资金使用,加强档案装订工作年工作进度,使资金根据工作进度有序使用,提高资金使用率,均衡年度预算执行,提升使用效益。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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