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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2年10月24日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4
一、职能简介·································4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4
第二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5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5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6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6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8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9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0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0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0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12
第四部分 附件··································15
第五部分 附表··································21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21
二、收入决算表······························21
三、支出决算表·······························2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21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21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21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21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21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21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21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21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21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21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21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贯彻实行《保险条例》,热情为企业职工和离退休人员服务;经办全区范围种类企业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的养老、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工作;做好离退休人员及在职人员待遇的核定及发放工作;代管代发部分森工、西藏退休人员养老金。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8万人,共计征收53362万元,支出122318万元。
2.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全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数0.58万人,共计征收9672万元,支出27163万元。
3.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全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际参保覆盖人数10.76万人,参保缴费5.42万人,税务征缴收入2262万元,被征地农民一次性划入6029万元,支出7062万元。
4.工伤保险:全年工伤保险参保人数7.1万人,共计征收1658万元,支出1655万元。
5.失业保险:全年失业保险参保人数3.02万人。
6.职业年金:全年征收职业年金共计3077万元。
第二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686.04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4166.07万元,下降85.86%。主要变动原因是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减少。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686.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86.04万元,占10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686.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3.88万元,占93.85%;项目支出42.16万元,占6.15%。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86.04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4166.07万元,下降85.86%。主要变动原因是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减少。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86.0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4166.07万元,下降85.86%。主要变动原因是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减少。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86.0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1.14万元,占87.62%;卫生健康支出27.85万元,占4.06%;农林水支出5万元,占0.73%;住房保障支出52.05万元,占7.59%。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686.04,完成预算12.62%。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36.88万元,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数为282.39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数为37.6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支出决算数为120.85万元;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决算数为9.6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数为13.77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7.1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10.7万元。
3.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支出预算数为5万元,与预算持平。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预算数为52.05万元,与预算持平。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43.8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44.0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代缴社会保险费等。
公用经费99.8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33万元,完成预算3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较少。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33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20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出国出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2020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33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增加0.08万元,增长32%。主要原因是接待人次增加。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33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业务检查交流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6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33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南充社保局业务交叉检查0.28万元,市局检查0.1万元,仁寿社保中心学习交流0.09万元,沙湾社保中心学习交流0.05万元等。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2021年,社保中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9.8万元,比2020年增加1.22万元,增长1.24%。主要原因是机关人员增加。
2021年,社保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家具的采购尾款。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社保中心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2021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区级配套资金项目、退休人员管理及城居保管理工作经费项目、业务档案装订工作经费项目、第三方业务审计服务费、脱贫攻坚及“双创”巩固经费等6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6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6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6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2021年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见附件(第四部分)。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其他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指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指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其他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指其他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退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4.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社会发展(项):指用于农村贫困地区中小学教育、文化、广播、电视、医疗、卫生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7.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8.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9. “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2年眉山市彭山区社会保险中心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眉山市彭山区社会保险中心是眉山市彭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二)机构职能
主要负责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负责全区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业务经办;负责参保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计算和待遇发放;负责全区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负责管理社会保险基金并保障基金的安全;负责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及衔接;负责稽核全区参保企业的参保情况。
(三)人员概况
2021年末在职职工37人,其中:参公人员30人,全额事业人员7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5434.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434.11万元,占100.00%,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5434.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3.88万元,占11.85%;项目支出4790.23万元,占88.15%;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管理
社保中心按要求对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2021年我中心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查自评结果良好,目标制定明晰,保障了中心人员经费和部门的正常运行及退休人员管理工作、业务档案的装订、基金审计、脱贫及双创工作的开展,全年基本支出保证了部门的正常运行和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项目支出保障了重点项目工作的开展,预算编制较为准确,支出控制合理,预算动态调整符合实际情况,预算执行进度良好,绩效目标得到了较好完成,绩效管理水平有了提高,无违规记录。
(二)结果应用情况
我中心对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认真进行了自查自评,自评得分96分,绩效评价自查开展覆盖了我中心全部支出,将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保障了重点支出,优化了财政资金配置,推动我中心整体绩效管理水平的提升。
(三)自评质量
我中心按照部门整体支出评价体系,一一对照各项目进行绩效评价,依据事实,较为准确。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1年我中心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查自评结果良好,达到预期绩效目标,保证了中心的正常运行及重点工作的开展。
(二)存在问题
预算执行进度需要及时跟进,人员素质及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改进建议
积极运用绩效评价结果,实时更近预算执行情况,切实发挥绩效评价工作的作用,确保执行进度的及时推进;加强培训指导,集中学习,进一步统一认识,提高工作人员业务经办水平。
2021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财政补助资金)
一、项目概况
彭山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财政补助资金包含中央、市、区各级财政基础养老金补助资金和对个人缴费的补助资金。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每年10月做当年基金预算调整和下一年的基金预算,由县级经办机构依法编制,经市和省人社局审核,经人大审议批准。按社保基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管理运行。
(二)项目绩效目标。2021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中央、省、市、县财政补助资金是按上年年末缴费人数57146人,养老金领取34222人下达预算并结算上一年资金划拨进入财政专户。经办机构按参保缴费人数和养老金领取人数按月支付,并每季度填报预算执行情况。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财政补助申报和具体实施内容完全一致,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
2021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财政补助资金计划4748.08万元,截止12月31日,各级财政补助资金实际到位4748.08万元,分批次划入资金3725.62万元、383.24万元、92.15万元、0.87万元、124.43万元、405.12万元、16.65万元。其中:中央3817.77万元,省400.76万元,市124.43万元,区405.12万元(年初预算411万元,按实际情况预计数划拨405.12万元)。
2、资金使用。截止评价时效,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支出4427.61万元,丧葬补助金支出9.56万元、代缴困难群众(低保、特困、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失独家庭和重度残疾人员)保费63万元,对个人缴费的补贴244.82万元,支付合计4744.99万元,支付进度100%,支付依据合规合法。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我中心严格按照财社[2017]144号《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社会保险基金账务制度》的通知》要求,严格执行社保基金财务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项目由财务部门根据业务股室提供的相关资料申报,经分管领导审核,中心领导审核,报财政审核划拨资金。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底,项目完成100%,完成目标项目计划的100%,项目支出绩效自评95分。
(二)项目效益情况
我区2021年年底城乡居民参保人数达到10.75万人,其中,参保应缴费员7.37万人,领取养老金人员3.38万人。为6852名困难群众(低保、特困、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失独家庭和重度残疾人员)代缴保费,基础养老金标准107元,再加上高龄补贴,年人均标准为1319元。全部及时足额按月发放,个人缴费补贴及时足额到账,服务满意度达到95%以上。
四、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无。
(二)相关建议
无。
2021年100万元以上(含)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
主管部门及代码 |
彭山区人社局 |
实施单位 |
彭山区社保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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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算 执行情况 (万元) |
预算数: |
405.12 |
执行数: |
405.12 |
|
其中: 财政拨款 |
405.12 |
其中: 财政拨款 |
405.12 |
||
其他资金 |
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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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加大宣传力度,按照政策及资金使用要求,做到应保尽保、保障群众利益,维持社会持续稳定。 |
按照政策及资金使用要求,做到应保尽保、保障群众利益,维持社会持续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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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预期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完成 指标 |
数量指标 |
保障城乡居民中央和省、市财政补助资金 |
≥100% |
≥100% |
|
质量指标 |
补贴发放准确率 |
≥98% |
≥98% |
||
时效指标 |
资金在规定时间下达率 |
≥98% |
≥100% |
||
成本指标 |
补助标准执行率 |
≥100% |
≥100% |
||
效益 指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保障城乡居民中央和省、市补助资金 |
≥100% |
≥100% |
|
社会效益 指标 |
保障城乡居民中央和省、市补助资金 |
≥100% |
≥100% |
||
生态效益 指标 |
|||||
可持续影响 指标 |
项目发放可持续性 |
≥98% |
≥98% |
||
满意 度指标 |
满意度 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98% |
≥98% |
|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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