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部门概况5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5
二、机构设置7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8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8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8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0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3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4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5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5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5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19
第四部分 附件22
附件1 22
附件2 25
第五部分 附表27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27
二、收入决算表27
三、支出决算表2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27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27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27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27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27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27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27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27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27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27
1、负责协助区政府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第三产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
2、负责协助区政府拟定全区第三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研究提出全区第三产业发展的具体政策和配套措施;分析全区第三产业发展形势及热点、难点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研究解决第三产业发展中的其他具体问题。
3、负责协助区政府做好全区第三产业项目的招商引资及三产项目推进工作。
4、负责收集、整理、上报三产项目的相关数据、信息工作。
5、负责协调区级第三产业行业管理部门的工作。
6、负责第三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7、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指标完成情况
(1)三产增加值。实现80.1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9.5%,增速比全国平均水平6.9%高2.6个百分点,比全省平均水平8.5%高1个百分点,比全市平均水平9.1%高0.4个百分点,居全市第1位。占GDP的比重为45.0%。
(2)其他营利性服务业收入。实现27960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43.3%(市下达目标35%),占全市营业收入总量的40.57%。
2、亮点工作
(1)精心摸排,应统尽统。会同区商务局、区统计局、区房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税务局认真梳理,精心摸排,逐一走访,扎实开展申规入统工作,确保应统尽统。今年新入统企业10家(服务业企业1家,房地产企业9家);另外已报统计部门待审核通过的拟入统企业19家(服务业企业5家,商贸类企业14家)。
(2)紧盯项目,推进有力。紧盯中国彭祖国际健康养老养生文化城、恒大金碧天下四期等8个市重点三产项目,由分管领导牵头,三产中心及相关部门每月到项目建设现场,了解和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大力推进项目建设进度。全年完成投资33.06亿元,完成年度投资目标任务的122.85%。
(3)主动出击,招大引优。主动对接市商务局、区投促局,第一时间掌握招商信息,第一时间对接招商对象,紧盯优质企业不放,全心投入。今年,新引进国内知名影院UME国际影城、知名酒店喆啡酒店、新华文轩、红菲咖啡西餐厅等名优服务业企业入驻彭山,聚集城市人气、商气。
(4)出台政策,刺激发展。一是修订《眉山市彭山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重点服务业企业和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培育暂行办法》。奖励新培育限上批零住餐企业5万元;入库企业给予每年5000元工作经费,企业统计人员每月补助300元。二是制订了《眉山市彭山区促进县域经济加快发展的相关政策》,为一三产、二三产主辅分离提供了扶持奖励政策,为培育我区县域经济新的增长点作出贡献。
(5)强化培训,提升服务。为提升全区农民工服务技能,增强就业本领,拓宽就业渠道,增加就业收入,会同商务局举办了2期育婴嫂和家政保洁服务培训班,参加培训人次140人,带动就业安置95人。
眉山市彭山区第三产业发展中心是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2019年纳入部门预算汇编的独立预算单位共1个。
2019年度收入总计3052.99万元,支出总计3052.99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878.95万元,增长1554%。主要变动原因是增加岷江河滩公园拆迁补偿款2909.92万元。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3049.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9.62万元,占4.5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
政拨款收入2909.92万元,占95.42%。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3049.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6万元,占2.87%;项目支出2961.94万元,占97.13%。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3052.99万元。与2018年174.04万元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878.95万元,增长1554%。主要变动原因是增加岷江河滩公园拆迁补偿款2909.92万元。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9.6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58%。与2018年128.52万元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1.1万元,增长8.64%。主要变动原因
是相较2018年,单位新增2人。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9.6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2.44万元,占51.8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43万元,占3.89%;卫生健康支出2.9万元,占2.08%;住房保障支出6.83万元,占4.89%;农林水支出4.93万元,占3.5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47.09万元,占33.73%。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39.62,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72.44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项):支出决算为5.43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其他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决算为0.09万元,完成预算100%。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08万元,完成预算100%。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0.82万元,完成预算100%。
6.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 其他扶贫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93万元,完成预算100%。
7.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42.37万元,完成预算100%,。
8.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款) 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71万元,完成预算100%。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6.83万元,完成预算100%。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7.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4.8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12.7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21万元,完成预算1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局加强内部财务管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制度,压减公务接待开支。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21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与2018年度持平。2019年三产中心未安排因公出国(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与2018年度持平。三产中心无公务用车。
3.公务接待费支出0.21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增加0.02万元,增长10.53%。主要原因是…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21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用餐费。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18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21万元,具体内容包括:(1)全市第三产业“开门红”督查接待费0.15万元,接待12人;(2)市商务局领导调研三产项目接待费0.06万元,接待6人。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2909.92万元。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2019年,三产中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为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不属于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2019年,三产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8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8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电脑、沙发文件柜等办公所需固定资产。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三产中心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岷江河滩公园拆迁补偿款等经费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7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2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我中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查自评结果良好,全年基本支出保证了部门的正常运行和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项目支出保障了重点工作的开展,达到预期绩效目标。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2个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整体情况为及时拨付、保质保量。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岷江河滩公园拆迁补偿款等经费”1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岷江河滩公园拆迁补偿款等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909.92万元,执行数为2909.9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减小了岷江河滩公园拆迁业主损失,及时缓解了信访维稳风险。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 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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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岷江河滩公园拆迁补偿款等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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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眉山市彭山区第三产业发展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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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2909.92 |
执行数: |
2909.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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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2909.92 |
其中-财政拨款: |
2909.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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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资金: |
其它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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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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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对祥龙公司的补偿及对楷基、佳华等评估公司资金的拨付 |
全部完成资金拨付工作,达成预期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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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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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完成对祥龙公司及对楷基、佳华等评估公司资金共计2909.92万元的拨付 |
拨付资金公司2909.92万元 |
完成了对祥龙公司及对楷基、佳华等评估公司资金共计2909.92万元的拨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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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企业 |
满意 |
满意 |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眉山市彭山区第三产业发展中心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岷江河滩公园拆迁补偿款等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岷江河滩公园拆迁补偿款等经费项目2019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2)。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款)…(项):指……。
10.外交(类)…(款)…(项):指……。
11.公共安全(类)…(款)…(项):指……。
12.教育(类)…(款)…(项):指……。
13.科学技术(类)…(款)…(项):指……。
14.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款)…(项):指……。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款)…(项):指……。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款)…(项):指……。
17.节能环保(类)…(款)…(项):指……。
18.城乡社区(类)…(款)…(项):指……。
19.农林水(类)…(款)…(项):指……。
20.交通运输(类)…(款)…(项):指……。
21.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款)…(项):指……。
22.商业服务业(类)…(款)…(项):指……。
23.金融(类)…(款)…(项):指……。
24.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款)…(项):指……。
25.住房保障(类)…(款)…(项):指……。
26.粮油物资储备(类)…(款)…(项):指……。
2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眉山市彭山区第三产业发展中心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区三产中心是财政全额拨款的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内设综合股、项目股两个股室。
(二)机构职能。
区三产中心有协助区政府落实中央、省、市、县(区)关于第三产业工作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负责协助区政府拟定全区第三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研究提出全区第三产业发展的具体政策和配套措施;分析全区第三产业发展形势及热点、难点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研究解决第三产业发展中的其他具体问题等职能。
(三)人员概况。
我单位核定编制7人,2019年末在职职工7人,均为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人员。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9年本单位财政拨款收入总额3049.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9.6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09.92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9年支出合计3049.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6万元,项目支出2961.94万元。
按功能分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909.92万元,农林水支出4.93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47.0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83万元,;按支出性质分类,基本支出87.6万元,项目支出52.02万元;按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74.8万元,商品服务支出41.31万元,个人及家庭补助支出23.51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对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区三产中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96分。
(一)部门预算管理。
一是严格按照2019年部门预算编审要求,根据我中心职能职责,结合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了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年度内履职所要达到的总体产出和效果。
二是按照预算绩效运行管理要求,认真开展绩效管理工作,对预算执行、支出控制、预算完成各阶段完成情况进行动态跟踪监控,为有效使用财政资金,我中心根据单位实际工作开展情况,盘活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障了单位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专项预算管理。
2019年,本部门无专项预算。
(三)结果应用情况。
认真开展部门自评,将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严格执行预算资金,按规定按项目分类使用。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19年我中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查自评结果良好,全年基本支出保证了部门的正常运行和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项目支出保障了重点工作的开展,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二)存在问题。
绩效目标设定有待更科学更合理。
(三)改进建议。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中心将进一步科学设定绩效目标,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一是改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夯实预算基础工作,提高预算编制质量;二是认真研究政策,加强项目绩效目标审核,力求科学合理;三是提早规划,提前实施,确保各项顺利实施,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岷江河滩公园拆迁补偿款等经费项目2019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根据区政府重大事项交办通知单(编号:41)及眉彭府办函〔2017〕678号要求,由区三产中心(原区三产办)对岷江河滩公园违规经营问题进行整改。区三产中心(原区三产办)与祥龙公司就拆迁赔偿问题多次协商无果。祥龙公司于2018年5月向眉山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经眉山仲裁委员会(眉仲决字〔2018〕7号)裁决,区三产中心应支付岷江河滩公园评估价值27644528.2元,拆迁费650000元,仲裁费196095元,资产评估费43550元,资产评估复核费565000元,共计29099173.2元。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2018年11月9日收到仲裁裁决书后,区文旅广新局、区三产中心于2018年11月16日向区政府报送了《关于申请拨付岷江河滩公园拆迁补偿款等经费的请示》(眉彭三产〔2018〕33号),建议区政府及时筹集,并拨付相关费用,2019年1月2日得到签批。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按照筹集进度,财政部门分别于2019年2月、6月、10月下达13000000元、11391450元、4099173.2元资金计划,3次共计下达29099173.2元资金计划。
2.资金使用。自2019年2月3日起,分5次对涉及河滩公园款项(法院诉讼费、仲裁案款、评估费)转相关公司,截止2019年10月,所有涉及款项已全部结清。资金使用均在资金到位后十天内,及时支出且与预算一致。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我单位自收到冲裁裁决书后,严格按照裁决及时向区政府申请资金,及时进行拨付,在拨付之前,按照“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召开会议集体讨论后进行支付。
三、项目绩效情况
截止2019年10月30日,所有涉及款项已全部结清。祥龙公司承诺:在经营岷江湿地公园期间,所有的民工工资、工程款、材料款、经营业主的各种债务等设计岷江湿地公园经营产生的所有债务已经全部付清,无拖欠。若违反承诺,引起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祥龙公司承担。仲裁资金的及时支付,解决了祥龙公司和部分业主到我单位驻扎反映及拨打12345市长热线反映情况的问题,让祥龙公司及涉及民工、经营业主都很满意。
四、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无。
(二)相关建议。1、加强重点工作的质量管理及结果考核,提高部门整体效能。2、严格落实财政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加强财务管理。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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