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眉山市彭山区就业服务中心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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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4年10月24日
本单位的主要职责是就业促进、就业扶助、创业扶持、失业保障。加强对企业用工、劳动者求职的指导和服务,通过培训提升各阶段求职者职业能力;为就业困难群体、大学生、贫困户等提供公益性岗位、求职补贴、见习补贴等就业扶助;通过担保贷款、创业大赛、孵化园、创业补贴等平台鼓励创新创业;为参保企业及员工提供失业保险金、技能提升补贴等失业保障。
本单位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608.83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42.93万元,下降13.12%。主要变动原因是2023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较2022年减少。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608.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08.83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608.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3.83万元,占14.53%;项目支出1375万元,占85.4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608.83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42.93万元,下降13.12%。主要变动原因是2023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较2022年减少。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08.8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42.93万元,下降13.12%。主要变动原因是2023年项目支出较2022年有一定下降。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08.8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83.4万元,占98.42%;卫生健康支出9.16万元,占0.57%;农林水支出0.97万元,占0.06%;住房保障支出15.3万元,占0.95%。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608.83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76.5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就业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0.1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3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5.7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8.2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3.0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348.2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6.3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9.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2.8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0.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支出决算为0.9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5.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3.8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94.9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38.9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6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度增加0.12万元,增长25%。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6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22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2022年持平。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6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度增加0.12万元,增长25%。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前来调研和督查的人员餐费。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37人次,共计支出0.6万。具体内容包括对接就业工作接待,0.07万元;金川县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前来对接2023年省内对口帮扶“一帮一”技能培训工作,0.1万元;西藏自治区就业服务中心前来调研线上职业技能培训系统建设和应用等工作,0.13万元;市人大前来调研重点企业用工情况,0.18万元;青神县就业服务中心前来开展交叉调研工作,0.04万元;市人社局前来开展低收入群体就业补贴管理专项治理和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调研督查工作,0.07万元。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2023年度,眉山市彭山区就业服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8.91万元,比2022年度增加0.98万元,增长2.6%。主要原因是业务量增加办公费增加。
2023年度,眉山市彭山区就业服务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眉山市彭山区就业服务中心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2023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就业服务工作经费项目、创业促进工作经费项目、乡村振兴及“双创”专项经费项目、就业创业上级补助资金项目等4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4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4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组织对4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绩效自评表详见第四部分附件。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指其他用于促进就业的补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现公务员管理的失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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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51140322T000000342116-就业服务工作经费 |
|||||||||
主管部门 |
眉山市彭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实施单位(盖章) |
眉山市彭山区就业服务中心机关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促进就业服务工作 |
全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4432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1063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497人。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严格业务和资金支付环节的监管,业务上严格审核,资金拨付按照规定流程执行;截止2023年12月底,资金全部发放到位,资金支出率为100%,各类补贴资金发放的准确率为100%,资金在规定时间下达率为100%。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22.00 |
22.00 |
14.90 |
67.71% |
10 |
9 |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
|||
其中:财政资金 |
22.00 |
22.00 |
14.90 |
67.71%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就业困难人员就业 |
≥ |
380 |
人 |
497 |
20 |
20 |
||
质量指标 |
资金发放准确率 |
≥ |
98 |
% |
100 |
20 |
20 |
|||
时效指标 |
资金在规定时间内下达率 |
≥ |
98 |
% |
100 |
20 |
20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城镇新增就业人数 |
≥ |
3800 |
人 |
4432 |
10 |
10 |
||
社会效益指标 |
因就业问题发生重大群体性时间数量 |
= |
0 |
件 |
0 |
10 |
10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 |
98 |
% |
98 |
10 |
10 |
||
合计 |
100 |
90 |
||||||||
评价结论 |
项目自评总分99分,项目实施促进了全区的就业服务工作。 |
|||||||||
存在问题 |
无。 |
|||||||||
改进措施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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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财务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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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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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51140322T000000343513-创业促进工作经费 |
|||||||||
主管部门 |
眉山市彭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实施单位(盖章) |
眉山市彭山区就业服务中心机关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促进创新创业 |
全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4432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1063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497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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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严格业务和资金支付环节的监管,业务上严格审核,资金拨付按照规定流程执行;截止2023年12月底,资金全部发放到位,资金支出率为100%,各类补贴资金发放的准确率为100%,资金在规定时间下达率为100%。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14.00 |
14.00 |
10.88 |
77.70% |
10 |
9 |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
|||
其中:财政资金 |
14.00 |
14.00 |
10.88 |
77.7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 |
≥ |
380 |
人 |
497 |
20 |
20 |
||
质量指标 |
资金发放准确率 |
≥ |
100 |
% |
100 |
20 |
20 |
|||
时效指标 |
资金在规定时间支付到位率 |
≥ |
98 |
% |
100 |
20 |
20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城镇新增就业人数 |
≥ |
3800 |
人 |
4432 |
10 |
10 |
||
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 |
≤ |
4.3 |
% |
2.99 |
10 |
10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公众满意度 |
≥ |
98 |
% |
98 |
10 |
10 |
||
合计 |
100 |
90 |
||||||||
评价结论 |
项目自评总分99分,项目实施促进了全区的创新创业工作。 |
|||||||||
存在问题 |
无。 |
|||||||||
改进措施 |
无。 |
|||||||||
项目负责人: |
财务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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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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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51140322T000000343536-乡村振兴及“双创”专项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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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眉山市彭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实施单位(盖章) |
眉山市彭山区就业服务中心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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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乡村振兴及“双创”工作 |
乡村振兴及“双创”工作圆满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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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严格业务和资金支付环节的监管,业务上严格审核,资金拨付按照规定流程执行;截止2023年12月底,资金全部发放到位,资金支出率为100%,各类补贴资金发放的准确率为100%,资金在规定时间下达率为100%。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4.00 |
4.00 |
0.97 |
24.37% |
10 |
9 |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
|||
其中:财政资金 |
4.00 |
4.00 |
0.97 |
24.37%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乡村振兴支持村个数 |
≥ |
1 |
个 |
1 |
10 |
10 |
||
质量指标 |
资金发放准确率 |
≥ |
98 |
% |
100 |
20 |
20 |
|||
时效指标 |
资金在规定时间内下达率 |
≥ |
98 |
% |
100 |
30 |
30 |
|||
效益指标 |
生态效益指标 |
环境整洁无污染 |
≥ |
98 |
% |
100 |
20 |
20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公众满意度 |
≥ |
98 |
% |
98 |
10 |
10 |
||
合计 |
100 |
90 |
||||||||
评价结论 |
项目自评总分99分,项目实施促进了乡村振兴及双创工作。 |
|||||||||
存在问题 |
无。 |
|||||||||
改进措施 |
无。 |
|||||||||
项目负责人: |
财务负责人: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140322T000006643982-就业创业上级补助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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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眉山市彭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实施单位(盖章) |
眉山市彭山区就业服务中心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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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促进就业创业工作,完成市级下达的目标任务,完成城镇新增就业3800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660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380人,确保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3%以内 |
全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4432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1063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497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99%。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严格业务和资金支付环节的监管,业务上严格审核,资金拨付按照规定流程执行;截止2023年12月底,资金全部发放到位,资金支出率为100%,各类补贴资金发放的准确率为100%,资金在规定时间下达率为100%。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11.25 |
1,348.25 |
1,348.25 |
100.00% |
10 |
10 |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
|||
其中:财政资金 |
11.25 |
1,348.25 |
1,348.25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城镇新增就业人数 |
≥ |
3800 |
人 |
4432 |
10 |
10 |
||
质量指标 |
公益性岗位补贴发放准确率 |
≥ |
98 |
% |
100 |
20 |
20 |
|||
时效指标 |
资金在规定的时间内下达率 |
≥ |
98 |
% |
100 |
20 |
20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城镇登记失业率 |
≤ |
4.3 |
% |
2.99 |
30 |
30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公共就业服务满意度 |
≥ |
85 |
% |
98 |
10 |
10 |
||
合计 |
100 |
90 |
||||||||
评价结论 |
项目自评总分100分,项目实施促进了就业创业工作。 |
|||||||||
存在问题 |
无。 |
|||||||||
改进措施 |
无。 |
|||||||||
项目负责人: |
财务负责人: |
|||||||||
1、报表说明:该报表查询项目信息、绩效目标信息、预算及执行情况,用于预算单位查询导出开展项目自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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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取数口径: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信息,包括年初预算、追加预算、结转预算和调整预算的绩效目标(以项目的最终绩效目标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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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地区:全省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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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用户:部门用户、单位用户 |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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