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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15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负责全区城乡道路交通秩序的指挥、管理和维护;负责交通安全责任教育;交通事故接处警及事故案件调查处理;驾驶员的考核与发证、发牌工作;违法处理业务;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及维护等。
(二)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9年除了完成日常交管工作外,圆满完成了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三创”工作新建了交通安全岛、更换新增交通安全标识牌等;智能交通一期正常运行维护中;二期系统建设工作已完成进入验收阶段。
交警大队是眉山市公安局彭山区分局的下属单位,但财务单独核算。公安交警下属中队7个,属行政单位,城市交通管理中心,属事业单位,其工作人员工资由交警大队发放。
2019年度收、支总计1865.32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4.47万元,下降0.2%。基本持平。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1745.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25.88万元,占81.67%;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其他收入320万元,占18.33%。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1865.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13.95万元,占65.08%;项目支出651.37万元,占34.92%。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545.32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24.47万元,下降17.35%。主要变动原因是其他收入增加。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45.3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2.84%。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205.02万元,下降11.71%。主要变动原因是其他收入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545.3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类)支出1361.59万元,占88.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9.1万元,占5.12%;卫生健康支出33.95万元,占2.20%;住房保障支出70.67万元,占4.57%。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545.32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公共安全类公安款一项行政运行、二项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十九项信息化建设、二十项执法办案、五十项事业运行、九十九项其他公安支出:共支出决算为1361.59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一项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五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六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和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九十九项其他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共支出决算为79.1万元,完成预算100%。
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一项行政单位医疗、三项公务员医疗补助:共支出决算为33.95万元,完成预算100%。
4.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一项住房公积金:支出决算为70.67万元,完成预算100%。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93.9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22.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71.3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1.8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执法执勤车辆运行维护费35.8),完成预算71.5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用预算较多。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1.8万元,占99.9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4万元,占0.1%。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没有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去年也没有此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1.8万元,完成预算74.6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减少0.52万元,下降1.23%,主要原因是摩托车增加,汽车油耗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支出主要用于路面执勤巡逻、交通事故接处警,调查处理及交通安全宣传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4万元,完成预算1.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减少0.26万元,下降86.67%。主要原因是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此项支出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8人,共计支出0.04万元。
本部门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2019年,公安交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1.34万元,比2018年减少46.92万元,下降14.74%。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2019年,公安交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5.06万元,全部为政府采购货物支出。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智能交通系统建设,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购买。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4辆,全部为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4辆、单位无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2019年本部门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三创”等专项整治工作经费和“智能交通系统建设及运行维护费”两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2019年我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查自评结果较好。全年基本支出保证了部门的正常运行和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项目支出保障了重点工作的开展,绩效目标得到了较好实现,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绩效指标体系逐渐完善。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无300万以上的项目,故未开展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总结工作。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见附件《公安交警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
公安交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
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交警大队是眉山市公安局彭山区分局的下属单位,但财务单独核算。公安交警下属中队7个(综合中队、法宣中队、车管中队、凤鸣中队、武阳中队、谢家中队、特勤中队),属行政部门。负责城市交通管理中心(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保险等支出。
(二)机构职能
负责全区城乡道路交通秩序的指挥、管理和维护;负责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交通事故接处警及事故案件调查处理;驾驶员的考核与发证、发牌工作;违法处理业务;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及维护等。
(三)人员概况
2019年末在职民警职工42人,其中行政人员32人,全额事业人员10人,退休9人,辅警94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1865.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25.88万元,其他收入320万元,年初结转结余119.44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65.3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1681.59万元,占90.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11万元,占4.2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3.95万元,占1.82%;住房保障支出70.67万元,占3.79%。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根据适用指标体系进行调整)
(一)部门预算管理
按2019年部门预算相关要求,结合交管工作年初计划,明确了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所要达到的效果和工作成绩,认真填报了保障行政运行的基本支出和重点工作的项目支出,并填报了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为有效使用财政资金,期间对预算执行、支出控制,预算完成各阶段情况进行动态监控,适时调整,保障单位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除智能交通系统建设费因验收不合格余款未支付外,其他预算完成情况较好。无违规记录等情况。
(二)专项预算管理
2019年本单位无专项预算。
(三)结果应用情况。
我部门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进行了自查自评(自评分93分),将评价结果作为第二年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基本预算调整支出结构,优化财政资金配置,项目预算保障重点支出,强化绩效理念,对不合理不科学的地方进行整改,推动我单位整治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19年我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查自评结果良好,全年基本支出保证了单位的正常运行和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项目支出保障了重点工作的正常开展,基本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二)存在问题
基本支出公用经费的科目分配和绩效目标的设定有待更科学更完善。
(三)改进建议
一是加强学习,认真研究政策,加强项目绩效目标管理,力求科学合理;二是加强对基础工作的了解,提高预算编制质量;三是提早规划、提前实施,确保各项目标顺利开展。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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