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公开时间:2022年10月17日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4
一、职能简介………………………………………………………………4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4
第二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6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6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8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9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1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2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4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4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4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16
第四部分 附件……………………………………………………………………19
第五部分 附表……………………………………………………………………20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20
二、收入决算表……………………………………………………………20
三、支出决算表……………………………………………………………2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20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2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20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20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20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20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20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20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单位全称眉山市彭山区交通综合治理服务中心,中心主任:陈斌,办公室电话:028-37361804。眉山市彭山区彭山区交通综合治理服务中心主管公路运输管理的工作部门,负责做好全区道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汽车维修、搬运装卸、驾驶员培训、运输服务六大市场的指导、统筹、协调、服务和监督管理,担负着公路巡查和超载超限治理等工作。
眉山市彭山区交通综合治理服务中心2021年纳入部门预算汇编的独立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2021年末区交通治理中心单位在职职工129人,其中:行政人员8人,行政工勤人员5人,全额事业人员24人,临聘人员92人。退休30人,遗属人员 0人。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负责贯彻执行公路路政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
2、负责管理和保护公路路产;
3、实施公路路政巡查;
4、对违反公路路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有权制止并依法进行处罚;
5、与规划、国土、城建部门共同依法控制公路两侧建筑红线;
6、审理从地下、地面、上空穿(跨)越公路的其它建筑设施事宜;
7、核批公路的特殊占用及超限运输,并对其实施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8、维护公路、公路渡口的养护、施工作业的正常秩序;
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权。
2021年度收、支总计2911.82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86.13万元,增长24.46%。主要变动原因是基础建设项目增加。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1455.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55.19万元,占93.0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0.71万元,占6.9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1455.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38.79万元,占85.09%;项目支出217.11万元,占14.9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911.82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86.13万元,增长24.46%。主要变动原因是基础建设项目增加。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55.1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08%。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85.41万元,增长15.85%。主要变动原因是基础建设项目增加。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55.1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交通运输支出(类)支出1,244.80
万元,占91.8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2.15
万元,占2.37%;卫生健康支出(类)25.61万元,占1.89%;住房保障支出(类)31.19万元,占2.3%。农林水支出(类)3.48万元,占0.2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17.97万元,占1.33%。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355.19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交通运输214(类)01(款)01(项):支出决算为104.52万元,完成预算100%,交通运输214(类)01(款)12(项):支出决算为1,045.33万元,完成预算100%,交通运输214(类)01(款)99(项):支出决算为94.95万元,完成预算100%。
2.住房保障221(类)02(款)01(项):支出决算为)31.19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99(款)99(项):支出决算为0.58万元,完成预算100%,208(类)05(款)05(项):支出决算为23.22万元,完成预算100%,208(类)05(款)06(项):支出决算为8.35万元,完成预算100%。
4.卫生健康210(类)11(款)01(项):支出决算为18.6万元,完成预算100%,卫生健康210(类)11(款)03(项):支出决算为7.01万元,完成预算100%。
5.农林水支出213(类)05(款)99(项)支出决算为3.48万元,完成预算100%。
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24(类)01(款)99(项)支出决算为17.97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55.1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07.4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647.7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35.77万元,完成预算100%,。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35.56万元,占99.8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21万元,占0.1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20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5.56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增加116.67万元,增长617.63%。主要原因是新购置公务车辆。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17.57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7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执勤执法车辆7辆,金额117.57万元,主要用于执勤执法。截至2021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8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7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7.99万元。主要用于执法检查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21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增加0.2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支出。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21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22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21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市支队检查验收检测站抓拍系统,金额0.05万元;洪雅学习城乡公交一体化经验,金额0.1万元,市支队组织交通执法部门对彭山检测站规范管理进行考核,金额0.06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 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0.71万元。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2021年,眉山市彭山区交通综合治理服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04.28万元,比2020年增加67.21万元,增长13.33%。主要原因是劳务人员工资增加。
2021年,眉山市彭山区交通综合治理服务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8.7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8.7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业务工作和日常办公,及车辆。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8.7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眉山市彭山区交通综合治理服务中心共有车辆8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勤执法车辆8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眉山市彭山区交通综合治理服务中心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检测站经费项目、交通综合执法经费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交通综合执法经费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交通综合执法经费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交通综合执法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0.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运输管理(项),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用于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和工伤、失业、生育保险。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和补充养老保险。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主管部门及代码 |
眉山市彭山区交通运输局175101 |
实施单位 |
眉山市彭山区交通综合治理服务中心 |
||||
项目预算 执行情况 (万元) |
预算数: |
80 |
执行数: |
78.3 |
|||
其中: 财政拨款 |
80 |
其中: 财政拨款 |
80 |
||||
其他资金 |
0 |
其他资金 |
0 |
||||
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规范辖区内机动车、维修企业的管理,加大我区交通执法市场的监管力度 |
规范了辖区内机动车、维修企业的管理,加大我区交通执法市场的监管力度,使我区交通执法环境得到了健康、有序的发展 |
||||||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预期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
完成 指标 |
数量指标 |
人数数量 |
投入30人执法检查 |
完成对全区各项交通执法的监管 |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当年12月底前 |
当年12月底前 |
||||
成本指标 |
投入资金使用率 |
达80% |
大于等于80% |
||||
效益 指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净化执法环境 |
加大交通执法的监管力度 |
使我区交通执法环境得到了健康、有序的发展 |
|||
社会效益 指标 |
拟成时效 |
加大交通执法的监管力度 |
使我区交通执法环境得到了健康、有序的发展 |
||||
满意 度指标 |
满意度 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群众满意率达80% |
群众满意率达80% |
|||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网站维护技术联系电话:028-3760355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8-37603556
网站标识码5114220003 蜀ICP备19026839号-1 川公网安备51142202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