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
眉山市彭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决算
目录
公开时间:2021年10 月22 日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P3-P9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P3-P9
二、机构设置......P9
第二部分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P10-P21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P10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P10-P1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P1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P11-P12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P12-P14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P14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P14-P15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P16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P16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P16-P21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P22-P23
第四部分附件......P24-P35
附件1......P24-P26
附件2......P27-P35
第五部分附表......P36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依法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
2.行使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3.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4.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5.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其范围是对以下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权: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和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向大气排放有毒有害气体和烟尘,饮食服务业油烟污染,在公共场所烧烤食品、散烧原煤、焚烧杂物,在城市建成区内不按规定排放生活污水,向城区河道、水面倾倒工业废渣、城市垃圾和其他废弃物,未采取防燃、防尘措施在人口集中地区存放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砂石、灰土等物料,不按规定倾倒、堆放、贮存、清运、处置城市生活垃圾,未按规定随意堆放、倾倒工业固体废物或者随意丢弃、倾倒畜禽饲养、屠宰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施工单位不及时清运、处置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以及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固体废物,拒绝环境噪声现场检查或者在被检查时弄虚作假。
6.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无固定经营场所的无照商贩的行政处罚权。
7.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城市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8.行使公安治安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违反城市限养区犬只管理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9.行使道路运输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城市摩托车非法营运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10.行使食品安全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场外(店外)无证饮食摊点的行政处罚权。
11.行使河道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在城区堤防、护堤地进行集市贸易活动的行政处罚权。
12.履行县人民政府根据城市发展需要相对集中并报经省人民政府决定的城市管理领域的其他行政处罚权。
13.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城市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按照县政府要求,负责制定全县城市管理的规划、计划,起草城市综合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负责组织实施。
14.按照城市管理委员会集中决策和相关职能部门分工负责的原则,组织实施城市综合管理和综合执法。对涉及城市管理的各项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
15.负责规划区内建筑红线以外的各类临时建设占道审批管理工作。负责以街以路为市的摊区、市场、各类临时占道摊点和货亭货棚的定点设置的审批管理工作。
16.负责城市规划区内的所有户外广告、宣传品、各类标志、城市霓虹灯制作安装的审批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城市领空占用的管理工作。
17.负责彭山县城市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的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城区卫生的清扫、保洁和生活垃圾的清运和无害化处理工作,负责城区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运输、处理审批及处理费征收工作。负责城区的市容市貌及建筑物容貌管理,以及城区各类车辆的车容车貌管理工作。
18.负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职称评定的管理工作。
19.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以党建为统领,领导班子和执法队伍建设上台阶。
(一)狠抓责任制落实,始终把党建工作摆重要位置。牢固树立党建和业务工作并重理念,认真履行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年初指导党总支制定《2020年党建工作要点》,对党建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明确了全年党建工作的目标和任务。在具体工作中始终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定期召开党建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党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带头参加党支部的各种活动和双重组织生活。
(二)狠抓班子建设,不断提高执政能力。一是充分利用中心组理论学习会、周例会、“三会一课”等,带领大家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市、区全会精神,确保在思想、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与省、市、区委决策部署保持高度一致,把讲政治贯穿于个人的工作与生活之中,把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二是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三重一大”事项严格执行班子成员集体决策,坚持每季度向派驻纪检组报告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执行情况。
(三)强化思想教育,提升队伍整体素质。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以周一例会核心学、周五专题集中学、手机APP自觉学等多种形式,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省、市、区全会精神和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提高了党员干部的政治思想理论水平,形成了想学习、爱学习、抓学习的好风气,确保党员政治方向坚定。二是注重意识形态教育。充分运用“三会一课”、个别谈心、廉政谈话、民主讨论等方法,加强党员干部的意识形态教育培训,组织集中讲党课2次,观看警示教育片3次,深化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提升了党员的政治素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意识形态工作进一步强化,切实增强了“四个意识”,坚定了“四个自信”,做到了“两个维护”。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职”,制订局长、副局长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央八项规定》等,切实加强党员干部职工的理想信念教育、拒腐防变教育、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
(四)抓好基层组织标准化建设,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以党组织建设“七个基本”为统揽,制定了《标准化党支部建设实施方案》,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党建工作,做到了党建工作有谋划、有部署、有落实。加强党建工作网络学习和智慧化建设,党员订阅了“共产党员”、“天府先锋”、“眉州先锋”等微信公众号,每天自觉在“学习强国”“彭山e支部”平台进行学习。在疫情防控中组建了党员先锋队,成立了家属区临时党支部,全局党员干部职工积极投身防疫一线,全力做好公共区域消杀、市场防控、入户排查、宣传劝导等工作,充分发挥了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
二、创新工作模式,市容秩序和环境卫生大改观。
为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城市管理应该像绣花一样精细”城市治理理念,落实彭山区委区政府城市管理“五化”(绿化、美化、亮化、净化、秩序化)目标及“双创”工作要求,解决传统城市管理简单粗放模式暴露出的弊端,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主动作为,科学筹划,经学习考察实地调研,以“双创”和城市更新改造工作为契机,秉持精细化、科学化、人性化城市管理理念,在中心城区探索城市精细化管理新模式,将城市建成区(约16平方公里)以古城北路、龙潭路为界,分为凤鸣、观音两个管理辖区,把城区341条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细化为10个管理网格,每个网格配备5-8名网格管理员,每名网格员管理3-5条街道,绘制《城区网格化管理区域分布图》,设置《彭山区城市网格化管理公示牌》,并建立“三长”(网格督察长、网格中队长、网格组组长)“三员”(市容巡查员、环卫监督员、卫生管理员)定人、定岗、定责的常态化监督考核工作机制。全面践行“721”城市管理工作法(即70%的问题用服务手段解决、20%的问题用管理手段解决、10%的问题用执法手段解决),推行“马路办公”工作模式,实行每周由局班子成员带队,部门负责人参与下沉执法一线,采用步巡为主、车巡为辅的方式,对城区广场、道路、公园等地的市政基础设施、市容环境卫生、非机动车停放、广告店招店牌占道经营、油烟噪音扰民、占道施工打围不规范等城市管理痛症顽疾问题全覆盖展开巡查监管,同时针对重点难点热点问题集中突出的市容节点,科学调整勤务,实行定点值守和错时(延时)上班相结合,节假日“一支队伍管全天”的灵活勤务模式,做到小问题不出网格、大问题不引发大舆情,初步形成职责边界明晰、权责一致的城市网格精细化管理工作架构。作为全区“双创”工作的主力军,以首战必胜、首创即成的决心带领干部职工攻坚克难、真抓实干,圆满完成了“双创”任务。
(一)市容秩序管理工作
1.占道经营治理。以中央环保督察和“双创”为契机,按照《彭山区政府关于取缔彭山主城区违规占道经营通告》全面取缔城区所有占道经营,并常态保持。2.户外广告店招店牌设置。依据《彭山区店招店牌设置导则》,结合城区“亮化”工程,在不增加财政负担的情况下,指导商家业主完了成东西南北街、蔡山西路、蔡山东路、迎宾大道,彭祖广场、希望城、仁和城邦商圈1000余个店招店牌的升级改造示范工作,违规广告店招及时处置率达到90%以上,城市品质显著提升。3.扬尘管控。执行《眉山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严控渣土运输车辆在城区行驶路线和时间,联合交警、路政等部门在城区G245过境段设置扬尘治理检查点,严查渣土运输车辆抛撒滴漏污染路面;按照《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对建筑施工工地出入口实行“一硬四有”和“六必须、六不准”管理。4.餐饮油烟治理。督促650家餐饮业主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建立并落实定期清洗制度,城区餐饮行业净化装置安装使用率达95%以上;加大夜市摊点、夜宵烧烤综合治理力度,取缔经营性小煤炉260余个,有效治理了油烟扰民问题,圆满完成了环保督察相关工作。5.社会生活类噪声治理。按照《关于开展城市噪音污染专项治理工作的通告》要求,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通过宣传、引导、规范、约谈、整治等多形式治理广场舞、娱乐演奏、临街商铺促销等社会生活类噪音问题。6.车辆乱停乱放治理。针对三轮车运行安全问题,依照《规范营运人力和电动三、四轮车管理秩序通告》,持续开展城区人力客运三轮车限行管理,消除了三轮车运行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并按照2018年11月1日眉山市彭山区第二届人民政府33次常务会纪要(第33次会议12号)议定事项要求,制定《眉山市彭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区人力客运三轮车自愿回购奖励工作实施方案》,于12月21日至30日对城区人力客运三轮车实施了残值回购与奖励,共回购460辆。针对非机动车乱停乱放问题,在中心城区分区划线设置非机动车停车位,对车辆进行全面规范停放,同时充分发挥“门前五包”责任制优势,发动商家、群众共同参与车辆管理,养成文明停车习惯,使非机动车乱停乱放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针对机动车停放难问题,牵头在李密大道、高铁站前广场等地建设了停车场,增设停车位400余个,缓解城区停车难问题;积极指导路投公司推进彭山中心城区停车场规划建设、路面停车位的运营管理工作,目前中心城区占道停车实现智能设备管理收费,5座试点停车场实现无人值守智慧停车收费。
(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1.清扫保洁。按照区委、区政府环卫市场化工作要求,由环卫市场化考核小组负责对中联公司作业情况进行监管考核,目前主城区干道机械化清扫率达到了90%以上,街面卫生干净整洁。2.生活垃圾处理。彭山城区设置了垃圾分类桶、箱1700余个,城区生活垃圾采用街道巡回、小区定点上门服务的方式收集,乡镇生活垃圾采用村收集、镇集中、公司统一运输的方式收集。彭山区的生活垃圾收集覆盖了所有镇(街道)和部分示范村,每天220余吨的生活垃圾及转运站垃圾渗滤液,全部运往眉山中机国能进行无害化处置,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一直保持100%。3.餐厨垃圾处理。组织专人前往成都等地考察学习,利用市场化手段在不增加财政负担的前提下,由4家具有专业处置资质的中小企业负责中心城区餐馆餐厨垃圾的统一收集、运输和处置,目前已有900余家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和餐饮经营业主与餐厨垃圾回收企业签订了服务协议,并建立了餐厨垃圾去向台账登记,彭山餐厨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置率达到80%以上,走在了全市各区县前列。4.大气污染防治。每天3辆抑尘雾炮车、6辆多功能扫地车、2辆道路养护车、2辆洒水车对城区迎宾大道、彭祖大道、国道245城区段、滨江大道、李密大道、龙湾大道、蔡山路、锦绣大道以及中心城区道路等主次干道实行“两扫四冲六喷雾”作业,极端天气实行不间断巡回冲洗喷雾降尘作业,城区人行道和广场实行每周轮流冲洗。5.生活垃圾分类。组织专人、专车上街宣传,向商家和居民发放垃圾分类手册、垃圾分类倡议书3000余份,在商家墙上张贴垃圾分类倡议书2000余份,并在彭祖广场、彭溪河湿地公园设置5处垃圾分类投放点,配备垃圾分类专用收集车4辆,投放垃圾分类箱1000余个,垃圾分类桶600余个。现在主要开展的是垃圾两分类,下一步按相关要求着力推进四分类并配备专业的垃圾分类设备设施。6.公园管理。专门抽调10名队员负责彭溪河公园和凤鸣公园管理和日常巡逻检查,对乱摆摊点、健身舞音响噪音、非机动车乱停放,躺卧座椅、公园内吸烟、遛狗、垂钓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制止和规范。
三、以服务群众为宗旨,补齐民生服务短板。
1.行政审批。按照四川省“三集中三到位”、“放管服”等工作要求,我局行政审批、行政征收、公共服务等事项全部纳入行政审批局窗口一站式办理,全年共受理行政审批938件,行政许可收费760余万元。疫情期间我局将审批流程由“五步”精简为“三步”,让企业和办事群众少跑路甚至不跑路,足不出户便可通过电子邮件办理电子行政许可文书。2.提案办理、信访服务。全年受理信访件、12345投诉件676件,承办区人大代表建议和区政协委员提案6件,答复规范率、办结率均达到100%,做到了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3.脱贫攻坚。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实行一对一结对帮扶,有帮扶任务的83名党员全年7次入户帮扶,贫困户人均收入均突破6000元标准线,脱贫攻坚任务实现完美收官。4.民生项目建设。2019年,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由我局牵头彭山发展控股有限公司承建,投入资金5000余万元,对城南市场、彭祖广场进行升级改造,2020年全部竣工投入运行。按照《城市公共厕所规范与设计》和“厕所革命”要求,对主城区8座公厕进行了升级改造。
四、严格规范执法,执法水平不断提升。
深入开展社会法治理念教育,加强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知识的学习,选派人员积极参加省、市组织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专项培训3次,聘请法律顾问为单位重大决策提供法律审查意见,切实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水平。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以及《四川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全年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32件,行政处罚17.95万元,其中违规占道经营案件55件、车辆抛洒滴漏污染环境案件42件、随意倾倒建筑垃圾案件2件、其他行政处罚案件14件,所有案件均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实现执法办案零差错、零投诉、零复议。
五、讲法治、重安全、防毒品,打好扫黑除恶决胜仗。
积极参与“10+N”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制作法律宣传展板30个、印发宣传资料15000余份,持续深入开展法律进农村、社会、学校、企业,营造“人人参与、齐抓共管、大家受益”的社会氛围。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建立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通过安全培训、消防演练、安全检查等形式,全体人员安全责意识和责任心显著增强,全年共出动人员120人次,检查150处,共发现隐患30余处,均进行了及时整改,化危为安。组织全局干部职工人人签订《禁毒承诺书》,各部门签订《禁毒工作责任书》,向市民、商家发放禁毒宣传资料,增强识毒、防毒、拒毒、反毒意识,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禁毒的浓厚氛围。按照中央、省、市、区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要求,成立了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积极配合区扫黑除恶办公室,梳理城市管理中的不足和乱象,清理查找城市管理中欺行霸市和秩序乱象问题,全局上下一心,为打赢扫黑除恶决胜仗贡献了城管力量。
六、先行先试,推进执法重心下沉。
按照《眉山市彭山区深化市场监管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我局向区委编办上报了《推进执法重心下沉工作报告》,按照先行先试工作思路以筹备组方式下沉执法力量,先后设置了凤鸣、观音、谢家、江口4个执法中队筹备组,实现了全区所有街道(镇)执法力量全覆盖,为有效解决基层管理难、执法难问题打下了基础,让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再次向前迈出了坚实一步。
七、以高度负责的政治责任感,精细做好防疫工作。
局党组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周密部署,以“五最”措施严格工作落实,为彭山实现疫情零确诊、零病例、零感染提供了强有力地保障。针对人群扎堆问题,打围封闭管理凤鸣公园、彭溪河湿地公园等地点,每天安排宣传车、网格人员到公园、河堤等市民容易扎堆地点开展防疫宣传,先后劝离扎堆市民和投机经营商户上万人次。组织中联环卫公司每日3次对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桶点、果皮箱和站内设备设施、公共区域等进行消毒;利用雾炮车、多功能洒水车每日对城区主要公共区域全覆盖消毒不少于2次,单次消杀面积超过100万平方米;指定专人管理设置的288个废弃口罩回收点,统一收集运输、焚烧销毁,日产日清。为满足群众需求,按照便民不扰民、放开不放任原则,先行在希望城、仁和城邦商圈内部规划试点打造两个临时便民服务摊区,提供临时摊位100余个,有效平衡了民生保障和市容市貌维护。
八、非税征收超历年任务平均水平。
2019年我局非税征收任务为1700万元(2017年非税任务900万、2018年非税任务800万),按照应收尽收的原则,实际完成2276万元,比2018年实际完成数提高了1243万(2018年实际完成1033万),增长率为120%,创全局历史新高,2020年在财政未明确征收任务的情况下,完成非税征收1656万元,超历年征收任务平均数,完成情况稳居全市各区县首位。
九、厉行节约,严控“三公”支出。
一是严控一般性费用支出。凡属于政府采购目录内的物品,必须经局领导班子成员集体研究后按区政府采购的相关程序和要求执行。购买日常办公用品时,本着厉行节约采需一致的原则,尽力压缩各类办公费用支出。节约用电用水,尽量减少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的待机电耗,不使用与工作无关的电器设备,养成随手关灯、下班前关闭办公设备电源的良好习惯。二是严控公务接待费用支出。严格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控制公务接待标准,本着热情、周到、节约的原则,所有公务接待活动一切从简,工作餐不提供酒水,不摆鲜花水果,坚决杜绝铺张浪费。全年无一例违反规定假公济私公费旅游案件发生,没有出现巧立名目突击花钱和违反规定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的情况,全局“三公”经费呈逐年下降趋势。三是大力倡导“光盘行动”。认真落实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指示要求,推行实名制签到就餐,引导广大职工践行“光盘行动”,全员参与“珍惜粮食、反对浪费”光盘打卡公益活动,坚决杜绝“舌尖上的浪费”。四是严格车辆管理。我局现有各类执法巡逻车20台、巡逻摩托车18台。严格按车辆管理制度规范使用,严格执行“三定”政策(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结合单位违规使用加油卡问题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并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严格按照机关事务局要求做好派车记录、维修审批登记、加油签字等。周末车辆一律停放在局机关院坝内,节假日还对除执勤用车外的其余车辆统一进行了封存,切实做到了规范管理、严格管理。
十、用心、用情保障职工健康生活、愉快工作。
执法局工会、妇委会以服务职工为着力点,积极为职工办实事、办好事,利用各类节日,开展“送温暖、送清凉”等慰问活动,及时看望慰问生病住院职工,为困难职工发放慰问金2万余元,组织全体职工进行健康体检和核酸检测,制定食堂疫情防控六条措施,严把食品安全、卫生关。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社区包保志愿服务活动助力“双创”任务圆满完成。通过观看爱国主义电影、参观博物馆等工会活动,在寓教于乐中增强了爱国意识和团队凝聚力。组织篮球比赛、工间操、文体活动等丰富职工生活,在放松身心中引领大家愉快工作。
二、机构设置
眉山市彭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为一级预算单位,下属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和环境卫生管理所2个事业单位,下属事业单位为非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5652.79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442.89万元,下降7.27%。主要变动原因是2020年度目标绩效压缩导致收支减少。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5652.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03.44万元,占42.5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249.35万元,占57.48%;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5652.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47.22万元,占29.14%;项目支出4005.57万元,占70.8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652.79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442.89万元,下降7.27%。主要变动原因是2020年度目标绩效压缩导致收支减少.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03.4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2.52%。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1525.36万元,下降38.83%。2020年度目标绩效压缩导致收支减少.2019年度环卫市场化有800多万在一般公共预算列支,2020年环卫市场化全部在政府性基金中列支导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03.4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0.26万元,占1.68%;教育支出(类)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4.74万元,占6.02%;卫生健康支出79.04万元,占3.28%;住房保障支出123.22万元,占5.13%;城乡社区支出2007.54元,占83.5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8.63元,占0.36%。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403.44,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201(款)20101(项)2010101:支出决算为40.26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08(款)20805(项)2080501:支出决算为0.17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08(款)20805(项)2080505:支出决算为144.74万元,完成预算100%。
会保障和就业(类)208(款)20805(项)2080506:支出决算为23.38万元,完成预算100%。
3.卫生健康(类)210(款)21011(项)2101101:支出决算为0.76万元,完成预算100%。
卫生健康(类)210(款)21011(项)2101102:支出决算为52.32万元,完成预算100%。
卫生健康(类)210(款)21011(项)2101103:支出决算为25.96万元,完成预算100%。
4.住房保障(类)221(款)22102(项)2210201:支出决算为123.22万元,完成预算100%。
5.城乡社区支出(类)212(款)21201(项)2120101:支出决算为16.21万元,完成预算100%。
城乡社区支出(类)212(款)21201(项)2120104:支出决算为464.19万元,完成预算100%。
城乡社区支出(类)212(款)21201(项)2120199:支出决算为1526.37万元,完成预算100%。
城乡社区支出(类)212(款)21299(项)2129999:支出决算为0.77万元,完成预算100%。
6.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224(款)22499(项)2249900:支出决算为8.63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47.2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74.1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273.0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1.6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1.33万元,占98.6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3万元,占1.39%。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9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33万元,完成预算90.1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增加0.22万元,增长1.04%。主要原因是行驶里程增加维修费增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主要用于…。截至2020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1.33万元。主要用于大队、环卫巡逻车用于巡逻所需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3万元,完成预算1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增加0.18万元,增长150%。主要原因是接待批次和接待人数增加。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3万元,主要用于友好区县来我区接待用餐费(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35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3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市人大、青神县、仁寿县等相关部门来我区调研生活垃圾分类、临时停车占道、农贸市场占道经营管理等工作的餐费。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3249.35万元,用于环卫市场化服务。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眉山市彭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3.05万元,比2019年增加80.55万元,增长41.8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眉山市彭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7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2.2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039.80万元,主要用于环卫市场化项目。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眉山市彭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共有车辆12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4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75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本年预算执行完毕以后,对部门整体支出和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2020年综合行政执法局总体运行平稳,预算编制较为合理,在执行过程中有计划进行资金申报、使用,完善资金管理以及进一步加强了内部控制监督,确保财政资金合理、有效地运用,为全区的城市管理工作有供了有力的经费保障。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3个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局3个项目整体运行情况较好。。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彭山区环境卫生作业市场化运作项目”、“城市管理包干经费”“城市协管人员包干经费”三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彭山区环境卫生作业市场化运作项目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247.35万元,执行数为3247.3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通过项目实施,2020年12月底,支付环境卫生作业市场化运作项目经费的工作已全面完成。我局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企业管理的原则,将城区环境卫生作业采取市场化运作模式,实施“事企分开、干管分离”,统一管理、专业经营的运行机制,细化机构设置,健全管理制度,加强部门监督,量化指标评价体系,完善督查考核办法,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发现的主要问题:该环卫市场化项目属我区首次将城区道路街巷清扫保洁、城区生活垃圾收集压缩转运及镇(街道)农村生活垃圾转运统一打包推向市场化运作,属于政府采购社会服务,存在时间较短(采购合同期限仅三年)、规模固化(城区范围不断扩大、移交面积不断增多,但合同金额紧能通过签定补充协议的方式最高增加不超过采购合同的10%)、城乡差异(该项目在城区环卫作业方面实现了一体化运作,在农村环卫作业方面仅有垃圾转运,未涉及垃圾收集,且与目前生活垃圾分类要求存有一定差距)等粗放、落后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建议进一步优化环卫市场化项目,采取ppp模式推进我区城乡环卫市场化一体作业,对照中央、国家和省、市、区有关要求,增加生活垃圾分类服务内容和要求,严格按照常效、长效保持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成果要求,不断推动我区城乡人居环境提升,努力为“品质、长寿、宜居、开放”彭山建设添砖加瓦。
(2)城市管理包干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700万元,执行数为464.19万元,完成预算的66.31%。通过项目实施,确保城市管理工作正常运行,保障主城区道路的干净、卫生市容秩序整洁、有序、明亮,提升城市品质和形象,给全区人民营造良好的生活学习工作环境.发现的主要问题:①、预算还不够细化,预算执行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强。②、内部管理相关制度虽已建立,但无专职机构和人员,管理上较为粗糙,需要进一步加强精细化管理。下一步改进措施:对年初预算进一步细化,尽量减少预算资金的调整、结转和结余的情形。
(3)城市协管人员包干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00.96万元,执行数为277.64万元,完成预算的92.25%。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城市协管人员工资发放和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购买,提升临聘人员安全感,获得感.发现的主要问题:①、预算还不够细化,预算执行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强。②、内部管理相关制度虽已建立,但无专职机构和人员,管理上较为粗糙,需要进一步加强精细化管理。③、城市协管人员工作管理范围广,市民对城市管理工作不够理解,工作压力大,但协管人员工资标准过低,导致协管人员离职率较高。下一步改进措施:①、对年初预算进一步细化,尽量减少预算资金的调整、结转和结余的情形。②、建议相关部门出台相关政策,建立专职内部管理机构,进一步加强机构和人员的配备、培训,做到精细化管理。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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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彭山区环境卫生作业市场化运作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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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眉山市彭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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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3247.35万元 |
执行数: |
3247.35万元 |
|
其中-财政拨款: |
3247.35万元 |
其中-财政拨款: |
3247.3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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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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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彭山城区环境卫生作业市场化项目,主要是做好主城区道路的清扫、保洁任务,确保全区(含乡镇)生活垃圾的及时收集、压缩转运工作,做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提升城市品质和形象,给全区人民营造良好的生活、学习、工作环境。 |
彭山城区环境卫生作业市场化项目,全面完成了主城区道路的清扫、保洁任务。确保了主城区街道干净、卫生、整洁,全区生活垃圾做到及时收集、压缩转运,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提升了城市品质和形象,给全区人民营造了一个良好的生活、学习、工作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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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生活垃圾清扫清运率 |
按时完成目标任务,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 |
生活垃圾清扫清运率100%。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生活垃圾清扫清运达标率 |
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生活垃圾清扫清运达标率100% |
生活垃圾清扫清运率100% |
|
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生活垃圾清扫清运 |
3247.35万元 |
3247.35万元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性指标 |
生活垃圾清扫清运处理 |
环境卫生质量持续向好 |
环境卫生质量持续向好 |
|
效益指标 |
生态效益指标 |
生活垃圾清扫清运处理 |
环境卫生质量持续向好 |
环境卫生质量持续向好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生活垃圾清扫清运处理 |
持续改善环境卫生,市民满意度达98% 。 |
持续改善环境卫生,市民满意度达98% 。 |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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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城市管理包干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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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眉山市彭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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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700万元 |
执行数: |
464.19万元 |
|
其中-财政拨款: |
700万元 |
其中-财政拨款: |
464.19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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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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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强化城市管理,提升城市品质,确保城市管理工作正常运行。保障主城区市容市貌的整洁、有序、明亮,给市民提供一个宁静的工作、生活、居住环境。确保全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做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提升城市品质和形象,给全区人民营造良好的生活、学习、工作环境。 |
全年城市管理工作得到正常开展,给市民提供了一个整洁、有序、明亮、宁静的工作、生活、居住环境,全区生活垃圾做到了无害处理,提升了城市品质和形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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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加强城市管理,市容秩序干净卫生,全区生活垃圾无害处理。 |
城区市容市貌工作整洁、有序、明亮,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100%。 |
城区市容市貌整洁、有序、明亮得到提高,生活垃圾全部无害化处置,处置率完成100%。 |
|
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加强城市管理,市容秩序干净卫生,全区生活垃圾无害处理。 |
464.19万元 |
464.19万元 |
|
项目完成指标 |
经济效益 |
加强城市管理,市容秩序干净卫生,全区生活垃圾无害处理。 |
保障主城区市容市貌的整洁、有序、明亮,给市民提供一个宁静的工作、生活、居住环境。确保全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做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
给市民提供了一个整洁、有序、明亮、宁静的工作、生活、人居环境。全区生活垃圾做到了无害处理,无害处理率100%,提升了城市品质和形象。 |
|
项目完成指标 |
社会效益 |
加强城市管理,市容秩序干净卫生,全区生活垃圾无害处理。 |
保障主城区市容市貌的整洁、有序、明亮,给市民提供一个宁静的工作、生活、居住环境。确保全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做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
给市民提供了一个整洁、有序、明亮、宁静的工作、生活、人居环境。全区生活垃圾做到了无害处理,无害处理率100%,提升了城市品质和形象,全区生态环境得到提效提高。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加强城市管理,市容秩序干净卫生,全区生活垃圾无害处理。 |
持续改善市容秩序,力争满意度100% |
市容秩序整洁、有序、明亮,满意度98% |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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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城市协管人员包干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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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眉山市彭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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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300.96万元 |
执行数: |
277.64万元 |
|
其中-财政拨款: |
300.96万元 |
其中-财政拨款: |
277.6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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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资金: |
其它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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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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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加强主城区巡查监管力度,及时协助处理各类违章广告、违章占道、噪音扰民等城市管理相关工作。 |
主城区巡查监管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及时协助处理了各类违章广告、违章占道、噪音扰民等城市管理相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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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协助管理城市管理相关工作 |
加强巡查监管力度 |
加强巡查监管力度 |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协助管理城市管理相关工作 |
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
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
|
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协助管理城市管理相关工作 |
277.64万元 |
277.6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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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协助管理城市管理相关工作 |
力争市民满意度100% |
市民满意度98%。 |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眉山市彭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城市管理包干经费项目、城市协管人员包干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城市管理包干经费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城市协管人员包干经费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2)。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款)…(项):指……。
10.外交(类)…(款)…(项):指……。
11.公共安全(类)…(款)…(项):指……。
12.教育(类)…(款)…(项):指……。
13.科学技术(类)…(款)…(项):指……。
14.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款)…(项):指……。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款)…(项):指……。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款)…(项):指……。
17.节能环保(类)…(款)…(项):指……。
18.城乡社区(类)…(款)…(项):指……。
19.农林水(类)…(款)…(项):指……。
20.交通运输(类)…(款)…(项):指……。
21.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款)…(项):指……。
22.商业服务业(类)…(款)…(项):指……。
23.金融(类)…(款)…(项):指……。
24.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款)…(项):指……。
25.住房保障(类)…(款)…(项):指……。
26.粮油物资储备(类)…(款)…(项):指……。
……
……
……
(解释本部门决算报表中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请参照《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增减内容。)
2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2.……。
(名词解释部分请根据各部门实际列支情况罗列,并根据本部门职责职能增减名词解释内容。)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2020年度彭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彭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属于一级预算单位,下属城市管理监察大队、环境卫生管理所2个事业单位,经费统一收支、统一核算。
(二)机构职能。
主要负责市容、环境卫生日常管理、监督、执法工作,以及行使城市规划、城市绿化管理、市政管理、环境保护、工商行政管理、公安交通管理、公安治安管理、道路运输管理、食品安全管理、河道管理附予我局的部分行政执法权,履行区人民政府根据城市发展需要相对集中并报经省人民政府决定的城市管理领域的其他行政处罚权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安排。
(三)人员概况。
截止2020年12月,我局现有在编在职正式职工128人(其中:公务员7人,全额拨款事业人员43人,差额拨款13人,自收自支65人),临聘人员76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0年综合行政执法局收入合计5652.79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5652.7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0年综合行政执法局支出总额为5652.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47.22万元,项目支出4005.57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03.4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26万元,社会保障支出144.74万元,医疗卫生支出79.0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007.5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3.22万元,其他支出8.63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我局积极建立健全财务基础管理制度和约束机制,我局先后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物资(劳务)采购评审管理办法等相关财经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了经费支出的管理和监督。
积极组织财务人员编制预算、决算,依法有效地分配、使用财政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按照先预算再支出的原则,合理安排部门整体经费支出,严格执行中央厉行节约禁止铺张浪费的要求。对年度绩效目标进行季度梳理和年度分析,及时上报了相关报表,对专项预算提前细化,做到收支平衡。
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发放,行政办公运行等,2020年基本支出1647.2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73.2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60.4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92万元,资本性支出12.62万元。
(二)专项预算管理。
我局的专项资金主要是保障全区市容和环卫工作的正常运作,为市民提供一个优美的人居环境。为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我局所有专项资金的预算和支出都提交党组会研究讨论,并召集相关股室负责人严格审核,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严格按照年初制度工作计划和财经纪律,按进度以及相关程序支出专项资金。
2020年我局项目资金支出4005.57万元,其中:商品服务支出728.74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3276.83万元。
(三)结果应用情况。
综合行政执法局财政拨款主要用于保障我局机构的正常运转和市容、环境卫生日常管理、监督、执法工作,以及行使城市规划、城市绿化管理、市政管理、环境保护、工商行政管理、公安交通管理、公安治安管理、道路运输管理、食品安全管理、河道管理附予我局的部分行政执法权,履行区人民政府根据城市发展需要相对集中并报经省人民政府决定的城市管理领域的其他行政处罚权工作中所需要的经费保障,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安排所需要的经费保障。
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障综合行政执法局各机构的正常运转,包括基本工资、社会保障缴费、职工住房保障,以及日常办公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设施的维修、维护和购置等日常运转支出。
我局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秉承开源节流的宗旨,严格管控“三公”经费支出。2020年我局公务车辆运行支出21.33万元,公务接待支出0.30万元,因公出国出境支出0元。公务车辆运行支出全部用于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以及其他有关行政处罚权一线执法执勤车辆的燃油和维修支出。公务接待支出0.30万元,低于年初预算经费2万元。因公出国出境支出0元。
项目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全区生活垃圾的清扫保清、压缩转运、无害化焚烧处理,以及市容和部分环卫设备设施的日常维修维护和购置等支出。2020年,清扫保洁、压缩转运、无害化焚烧处理全区生活垃圾70305.41吨,切实做到了全区生活垃圾日产日清,购置和维护更新了部分环卫设备设施,为市民出行提供便利,为全区人民提供了一个优美的人居居住环境,为我区的蓝天白云做出了自己的贡献。
2020年我局商品和服务支出986.16万元,其中:委托业务费支出283.80万元,维修维护费支出29.42万元,专用材料支出23.29万元,被装购置费支出万元,劳务费支出345.0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1.33万元,办公费支出15.96万元,其他交通费支出14.7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费支出105.21万元,其他支出150.33万元。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0年综合行政执法局总体运行平稳,预算编制合理,在执行过程中有计划进行资金申报、使用,完善资金管理以及进一步加强了内部控制监督,确保财政资金合理、有效地运用,为全区的城市管理工作有供了有力的经费保障。
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局在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83分。分别为:部门预算管理得21分,专项预算管理得43分,绩效结果应用得10分,自评质量得分9分。
(二)存在问题。
1、预算编制精细化程度不够,支出控制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2、内部管理相关制度虽已建立,但无专职机构和人员,管理上较为粗糙,需要进一步加强精细化管理。
(三)改进建议。
1、对年初预算进一步细化,尽量减少预算资金的调整、结转和结余的情形。
2、建议相关部门出台相关政策,建立专职内部管理机构,进一步加强机构和人员的配备、培训,做到精细化管理。
眉山市彭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9月8日
附件2
2020年度彭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彭山区环境卫生作业市场化运作项目)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为全面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进一步优化城市环境,我局按照《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事项通知》(第25次会议6号)、《眉山市彭山区环境卫生作业市场化运作的实施方案》、《中共眉山市彭山区常委会二届第三十九次会议纪要》(第九期),并经区第二届政府25次常务会会议审议通过通过的《眉山市彭山区环境卫生作业市场化运作的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局于2018年10月由区公共交易中心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了我区环境卫生作业服务供应商长沙中联重科环境产业有限公司,中标价为:97509757.32元。我局于2018年8月13日收悉眉山市彭山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确认实施环卫作业市场化项目涉及国有资产处置方式的复函》;2018年12月12日我局与长沙中联重科环境产业有限公司签订了期限为3年(2019年-2021年)的《彭山区环境卫生作业市场运作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二)项目绩效目标。
我局创新管理方式、细化工作措施,积极推进城区环境卫生作业市场化运作运作模式,有利于改善市容环境,提高工作实效,带来城市管理新气象。
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项目采取自评与他评相结合方式,成立项目自评小组,结合评价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扎实开展本次自评工作。按照上级下达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自评小组针对申报内容、实施情况、资金兑现、财务管理、社会效益第作出自我评价,认真听取相关单位部门的建议意见,做好自评工作。
本项目在项目决策过程中程序严密得3分,项目规划与年度目标一致得5分,项目制度完备得4分,项目资金分配结果与规划一致并按规定及时分配资金得5分,项目资金使用符合相关财务制度规定得4分,项目实施符合相关管理制度规定得2分,项目资金及时拨付给经营企业得5分,项目实施后完成预期目标得5分,项目完成及时得5分,项目无违规纪录,得2分。
根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本项目通用指标总分为40分,得为:40分。
本项目属于日常运行保障经费,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内的共性指标中,不属于产业发展项目,不予评分打分。
本项目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内的共性指标中,属于民生保障项目,通过一年的具体实施,我区的环境卫生工作品质得到了较大的提升,广大人民群众满意度提升。
本项目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内的共性指标中,不属于基础设施项目,不予评分打分。
根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本项目共性指标总分为:20分,得分为:0.9*20分=18分。
本项目属于日常运行保障经费,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内的特性指标中,不属于产业发展项目中的工业、农业、服务业所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不予评分打分。属于民生保障项目中的社会保障与就业、医疗卫生计生、教育文化项目。不属于交通运输、住房保障、城乡社区、水利设施项目,不予评分打分。
根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本项目特性指标总分为30分,得分为:较好0.9*30分=27分。
本项目属于日常运行保障经费,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内的分项个性特性指标中,基础设施(设备购置)项目的环卫设备设施产品质量基本符合行业标准。
根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本项目分项个性指标总分10分,得分为:较好0.9*10分=9分。
根据2020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局2020年环境卫生作业市场化运作项目绩效评价总分为:94分
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我局于2020年12月25日前分12次,共计申请专项资金3247.35万元。本项目经费属于执行中下达类,经区财政局审核同意我局经费报告后,下达该项目经费计划,该项目经费下达后全部及时用于支付环境卫生作业市场化运作项目的经费。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
我局于2020年12月25日前分12次,共计申请用于支付环境卫生作业市场化运作项目的专项资金3247.35万元,财政局在执行中全部下达计划。
资金到位。
2020年12月25日前分12次,共计申请用于支付环境卫生作业市场化运作项目的专项资金3247.35万元,分12次到位。
3、资金使用。
2020年12月25日前分12次,申请的专项资金支出3247.35万元,分12次用于支付环境卫生作业市场化运作项目的经费。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申请用于支付环境卫生作业市场化运作项目的经费的专项资金采取授权支付、直接支付形式,由我局通过财政支付中心资金户支付给了眉山市彭山区中峰环境产业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彭山支行、账号:2313400109100133886),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进行计划申请、划拨、使用,及时、规范对收支进行账务处理和会计核算。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本项目上级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成立由相关部门、单位参与的工作小组。
项目管理情况。
本项目相关部门、单位积极配合、协调、通力合作,负责项目实施及资金管理。
项目监督情况。
项目资金由我局具体管理,按支付计划,制定管理制定,对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专人管理”,不得挤占挪用项目资金。强化监督,项目的正常实施监督检查是保障。指派专人进行现场检查和监督,及时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保证资金及时支付到位。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底,分12次支付环境卫生作业市场化运作项目经费的工作已全部完毕,共计支付3247.35万元。
项目效益情况。
在上级部门的领导、关心、帮助下,在有关部门、单位的配合、协调、合作下,支付环境卫生作业市场化运作项目经费的工作得以顺利推进,圆满完成任务,相关部门、单位满意度100%。
评价结论及建议
评价结论
2020年12月底,支付环境卫生作业市场化运作项目经费的工作已全面完成。我局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企业管理的原则,将城区环境卫生作业采取市场化运作模式,实施“事企分开、干管分离”,统一管理、专业经营的运行机制,细化机构设置,健全管理制度,加强部门监督,量化指标评价体系,完善督查考核办法,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存在的问题
该环卫市场化项目属我区首次将城区道路街巷清扫保洁、城区生活垃圾收集压缩转运及镇(街道)农村生活垃圾转运统一打包推向市场化运作,属于政府采购社会服务,存在时间较短(采购合同期限仅三年)、规模固化(城区范围不断扩大、移交面积不断增多,但合同金额紧能通过签定补充协议的方式最高增加不超过采购合同的10%)、城乡差异(该项目在城区环卫作业方面实现了一体化运作,在农村环卫作业方面仅有垃圾转运,未涉及垃圾收集,且与目前生活垃圾分类要求存有一定差距)等粗放、落后问题。
相关建议
建议进一步优化环卫市场化项目,采取ppp模式推进我区城乡环卫市场化一体作业,对照中央、国家和省、市、区有关要求,增加生活垃圾分类服务内容和要求,严格按照常效、长效保持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成果要求,不断推动我区城乡人居环境提升,努力为“品质、长寿、宜居、开放”彭山建设添砖加瓦。
眉山市彭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9月8日
2020年度彭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城市管理项目包干经费)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综合行政执法局是负责全区市容、环境卫生日常管理、监督、执法工作,以及行使城市规划、城市绿化管理、市政管理、环境保护、工商行政管理、公安交通管理、公安治安管理、道路运输管理、食品安全管理、河道管理附予我局的部分行政执法权,履行区人民政府根据城市发展需要相对集中并报经省人民政府决定的城市管理领域的其他行政处罚权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安排。
我局主要是根据以上职能职责,对所需经费进行立项、申报。资金的分配原则是为市民提供一个优美的人居生活、工作环境和区委、政府的相关工作安排进行资金分配、使用。
项目绩效目标。
城市管理项目包干经费主要是保障全区市容设备设施和部分环卫设备设施日常更新、维修维护管理,全区生活垃圾的无害化焚烧处理以及主建城区市容市貌、环卫的日常巡察、监管、处罚等工作所需经费支出。
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项目采取自评与他评相结合方式,成立项目自评小组,结合评价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扎实开展本次自评工作。按照上级下达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自评小组针对申报内容、实施情况、资金兑现、财务管理、社会效益第作出自我评价,认真听取相关单位部门的建议意见,做好自评工作,现自评如下:
本项目在项目决策过程中程序较为严密得2.4分(项目未经过严格评估论证),项目规划与年度目标有误差得3分,项目制度完备得4分,项目资金分配结果与规划一致并按规定及时分配资金得5分,项目资金使用符合相关财务制度规定得4分,项目实施符合相关管理制度规定得2分,项目资金及时拨付给经营企业得5分,项目实施后完成预期目标得5分,项目完成及时得5分,项目无违规纪录,得2分。
根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本项目通用指标总分为40分,得为:37.4分。
本项目属于日常运行保障经费,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内的共性指标中,不属于产业发展项目,不予评分打分。不属于民生保障项目,不予评分打分。不属于基础设施项目,不予评分打分。
根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本项目共性指标总分为30分,得分为:一般0.7*20分=14分。
本项目属于日常运行保障经费,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内的特性指标中,不属于产业发展项目中的工业、农业、服务业所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不予评分打分。不属于民生保障项目中的社会保障与就业、医疗卫生计生、教育文化项目,不予评分打分。不属于交通运输、住房保障、城乡社区、水利设施项目,不予评分打分。
根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本项目特性指标总分为30分,得分为:较好0.8*30分=24分。
本项目属于日常运行保障经费,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内的分项个性特性指标中,基础设施(设备购置)项目的环卫设备设施产品质量基本符合行业标准。
根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本项目分项个性指标总分为10分,得分为:较好0.8*10分=8分。
根据2020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局2020年项目包干经费绩效评价总分为:83.4分
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我局于2020年初申请预算包干经费700万元。经财政局批复下达后,全部用于全区市容设备设施和部分环卫设备设施日常更新、维修维护管理,全区生活垃圾的无害化焚烧处理以及主建城区市容市貌、环卫的日常巡察、监管、处罚等工作所需经费支出。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
财政2020年12月25日前分6批下达计划共700万元。
资金到位。
2020年12月25日前分6批到位包干经费700万元.
3、资金使用。
截止2020年12月底,到位的包干经费,全部用于全区市容设备设施和部分环卫设备设施日常更新、维修维护管理,全区生活垃圾的无害化焚烧处理以及主建城区市容市貌、环卫的日常巡察、监管、处罚等工作所需经费支出。
2020年我局项目资金支出464.19万元,其中:商品服务支出442.75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公务车购置)21.44万元。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申请包干经费采取授权支付形式,由我局通过国库支付中心直接支付,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进行计划申请、划拨、使用,及时、规范对收支进行账务处理和会计核算。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本项目局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成立由局相关部门、下属单位参与的工作小组。
组 长:罗海波
副组长:邹 兵、刘江岸
成 员:王 剑、宋 杰、谢 智、王红军
项目管理情况。
我局为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凡涉及“三重一大”规定的专项资金的预算和支出都提交党组会研究讨论,并召集相关股室负责人严格审核,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严格按照年初制度工作计划和财经纪律,按进度以及相关程序支出专项资金。
项目监督情况。
项目资金由我局具体管理,按使用计划,制定管理规定,对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专人管理”,不得挤占挪用项目资金。强化监督,项目的正常实施监督检查是保障。指派专人进行现场检查和监督,及时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保证资金及时偿还到位。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底,全年申请到位的包干经费464.19万元,已经及时全部支付完毕。
项目效益情况。
在有关部门的领导、关心、帮助下,在有关部门、单位的配合、协调、合作下,包干经费的申请、使用、支付工作得以顺利推进,圆满完成任务,相关部门、单位、个人满意度100%。
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0年包干经费预算编制合理,在执行过程中有计划进行资金申报、使用,完善资金管理以及进一步加强了内部控制监督,确保财政资金合理、有效地运用,为全区的城市管理工作有供了有力的经费保障。
(二)存在问题。
1、预算还不够细化,预算执行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2、内部管理相关制度虽已建立,但无专职机构和人员,管理上较为粗糙,需要进一步加强精细化管理。
(三)改进建议。
1、对年初预算进一步细化,尽量减少预算资金的调整、结转和结余的情形。
2、建议相关部门出台相关政策,建立专职内部管理机构,进一步加强机构和人员的配备、培训,做到精细化管理。
眉山市彭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9月8日
2020年度彭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城市协管人员项目包干经费)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综合行政执法局是负责全区市容、环境卫生日常管理、监督、执法工作,以及行使城市规划、城市绿化管理、市政管理、环境保护、工商行政管理、公安交通管理、公安治安管理、道路运输管理、食品安全管理、河道管理附予我局的部分行政执法权,履行区人民政府根据城市发展需要相对集中并报经省人民政府决定的城市管理领域的其他行政处罚权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安排。
我局主要是根据以上职能职责,对所需经费进行立项、申报。资金的分配原则是为市民提供一个优美的人居生活、工作环境和区委、政府的相关工作安排进行资金分配、使用。
项目绩效目标。
城市协管人员项目包干经费主要是保障协管人员协助负责全区人行道以上车辆停放的管理,协助负责全区占道经营或占道堆放物料的管理,协助负责全区乱贴乱画的清理,协助负责全区乱挂乱嗮的管理,协助负责全区污染、损坏路面的清理,协助负责全区乱倒垃圾的清管理、协助负责主建成区噪音污染投诉处理、协助负责主建成区违章搭建的清理拆除、协助负责主建成区部分市政公用设施的维护管理、协助负责主建成区公园、公厕、市场的维护管理,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等工作所需经费支出。
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项目采取自评与他评相结合方式,成立项目自评小组,结合评价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扎实开展本次自评工作。按照上级下达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自评小组针对申报内容、实施情况、资金兑现、财务管理、社会效益第作出自我评价,认真听取相关单位部门的建议意见,做好自评工作,现自评如下:
本项目在项目决策过程中程序较为严密得2.4分(项目未经过严格评估论证),项目规划与年度目标有误差得4分,项目制度完备得4分,项目资金分配结果与规划一致并按规定及时分配资金得5分,项目资金使用符合相关财务制度规定得4分,项目实施符合相关管理制度规定得2分,项目资金及时拨付给经营企业得5分,项目实施后完成预期目标得5分,项目完成及时得5分,项目无违规纪录,得2分。
根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本项目通用指标总分为40分,得为:38.4分。
本项目属于日常运行保障经费,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内的共性指标中,不属于产业发展项目,不予评分打分。不属于民生保障项目,不予评分打分。不属于基础设施项目,不予评分打分。
根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本项目共性指标总分为20分,得分为:一般0.7*20分=14分。
本项目属于日常运行保障经费,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内的特性指标中,不属于产业发展项目中的工业、农业、服务业所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不予评分打分。不属于民生保障项目中的社会保障与就业、医疗卫生计生、教育文化项目,不予评分打分。不属于交通运输、住房保障、城乡社区、水利设施项目,不予评分打分。
根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本项目特性指标总分为30分,得分为:较好0.8*30分=24分。
本项目属于日常运行保障经费,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内的分项个性特性指标中,基础设施(设备购置)项目的环卫设备设施产品质量基本符合行业标准。
根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本项目分项个性指标总分为10分,得分为:较好0.8*10分=8分。
根据2020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局2020年城市协管人员包干经费绩效评价总分为:84.4分
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我局于2020年初申请预算包干经费300.96万元。经财政局批复下达后,全部用于城市协管人员工作所需经费支出。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
财政2020年12月25日前分5批下达计划共300.96万元。
资金到位。
2020年12月25日前分5批到位包干经费300.96万元.
3、资金使用。
截止2020年12月底,到位的包干经费,全部用于协管人员工作所需经费支出。
2020年我局项目资金支出(协管人员包干费)277.64万元。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申请包干经费采取授权支付形式,由我局通过国库支付中心直接支付,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进行计划申请、划拨、使用,及时、规范对收支进行账务处理和会计核算。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本项目局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成立由局相关部门、下属单位参与的工作小组。
组 长:罗海波
副组长:邹 兵、刘江岸
成 员:王 剑、宋 杰、谢 智、王红军
项目管理情况。
我局为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凡涉及“三重一大”规定的专项资金的预算和支出都提交党组会研究讨论,并召集相关股室负责人严格审核,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严格按照年初制度工作计划和财经纪律,按进度以及相关程序支出专项资金。
项目监督情况。
项目资金由我局具体管理,按使用计划,制定管理规定,对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专人管理”,不得挤占挪用项目资金。强化监督,项目的正常实施监督检查是保障。指派专人进行现场检查和监督,及时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保证资金及时偿还到位。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底,全年申请到位的包干经费277.64万元,已经及时全部支付完毕。
项目效益情况。
在有关部门的领导、关心、帮助下,在有关部门、单位的配合、协调、合作下,包干经费的申请、使用、支付工作得以顺利推进,圆满完成任务,相关部门、单位、个人满意度100%。
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0年包干经费预算编制合理,在执行过程中有计划进行资金申报、使用,完善资金管理以及进一步加强了内部控制监督,确保财政资金合理、有效地运用,为全区的城市管理工作有供了有力的经费保障。
(二)存在问题。
1、预算还不够细化,预算执行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2、内部管理相关制度虽已建立,但无专职机构和人员,管理上较为粗糙,需要进一步加强精细化管理。
3、城市协管人员工作管理范围广,市民对城市管理工作不够理解,工作压力大,但协管人员工资标准过低,导致协管人员离职率较高,
(三)改进建议。
1、对年初预算进一步细化,尽量减少预算资金的调整、结转和结余的情形。
2、建议相关部门出台相关政策,建立专职内部管理机构,进一步加强机构和人员的配备、培训,做到精细化管理。
3、建议财政和人事部门提高城市协管人员的基础工资标准,提高协管人员的获得感,安心本职工作,为我区城市管理提供有力的保障。
眉山市彭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9月8日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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