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4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4页
二、机构设置———————————————————————16页
第二部分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17页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7页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17页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8页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9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9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2页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3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5页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5页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25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30页
第四部分 附件————————————————————————32页
附件1——————————————————————————32页
附件2——————————————————————————32页
第五部分 附表————————————————————————46页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依法拆除不符合城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
2.行使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3.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4.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5.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
6.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无固定经营场所的无照商贩的行政处罚权。
7.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城市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8.行使公安治安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违反城市限养区犬只管理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9.行使道路运输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城市摩托车非法营运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10.行使食品安全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场外(店外)无证饮食摊点的行政处罚权。
11.行使河道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在城区堤防、护堤地进行集市贸易活动的行政处罚权。
12.履行区人民政府根据城市发展需要相对集中并报经省人民政府决定的城市管理领域的其他行政处罚权。
13.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城市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按照区政府要求,负责制定全区城市管理的规划、计划,起草城市综合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负责组织实施。
14.按照城市管理委员会集中决策和相关职能部门分工负责的原则,组织实施城市综合管理和综合执法。对涉及城市管理的各项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
15.负责规划区内建筑红线外的各类临时建设审批管理工作。负责以街以路为市的摊区、市场、各类临时摊点和货亭货棚的定点设置的审批管理工作。
16.负责城市规划区内的所有户外广告、宣传品、各类标志、城市霓虹灯制作安装的审批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城市领空占用的管理工作;
17.负责城区卫生的清扫、保洁和生活垃圾的清运和无害化处理工作,负责城区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运输、处理审批及处理费征收工作。负责城区的市容市貌及建筑物容貌管理,以及城区各类车辆的车容车貌管理工作。
18.负责城市行政执法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职称评定的管理工作。
19.完成区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职能参照省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
(二)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狠抓党建标准化建设,引领工作促发展。
1.认真履行主体职责,落实班子成员职责分工,制定了党建年度工作计划和党建任务清单。
2.以“七个基本”为载体,严格执行《标准化党支部建设实施方案》,抓好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
3.常态化开展“两学一做”,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局党组认真落实“十二字”总要求,紧密联系实际,对焦“四项措施”,突出“四个到位”,认真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党的十九大、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市区委全会精神等,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4.开展脱贫攻坚、送温暖志愿服务以及群团活动。全年完成公义镇农乐村精准扶持贫困户99户271人,人均收入突破6800元,积极争取帮扶项目和资金共计52.64万元,并为彭山郭祝三革命教育基地捐款1350元,积极参加“青年大学习”活动。
(二)强化思想教育,提升队伍整体素质。
1.注重意识形态教育。局党组充分运用“三会一课”、个别谈心、廉政谈话、民主讨论等方法,加强党员干部的意识形态教育培训,通过讲党课,开展“四项教育”,组织参观建川博物馆、红色西山教育基地,利用“学习强国”、“共产党员”微信公众号、“彭山e支部”APP平台网络学习,不断加强全体党员干部思想建设工作力度,示范引领全体党员守初心担使命,使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更加坚定,忠于党,忠于人民,为人民管理好城市的理念更加明确。
2.执行“一岗双责”制度,落实党风廉政责任。一是加强了组织领导,压实了主体责任。坚持利用党组会、工作例会等专题研究,做到了党风廉政建设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并梳理公示了《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二是强化学习教育,打牢思想基础。认真学习党章党规,结合蒲波等严重违纪违法案,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以案促改”。三是加强党内监督,强化作风建设。利用“三会一课”、干部例会等研究、讨论依法行政、廉政风险防范体系建设、政风行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等相关规定,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制度;进一步加强工作纪律,严格请销假制度和日常考核管理办法;制定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和风险把控,杜绝了各类风险点。四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增强勤廉意识。组织召开警示教育暨廉政学习会、干部职工作风纪律整顿大会4次,局党组班子成员带头讲党课、学文件57次。
3.开展业务知识培训。采取集中培训与经常性教育相结合,“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学与用相结合、分类指导与整体推进相结合等灵活多样的教育方式,先后组织100多人次到成都、眉山等地开展城市管理、执法等学习调研,组织职工开展3次行政执法培训、2次专题培训,针对27名新进转业士官开展入职岗前业务培训,全面践行“721”工作法,全局干部职工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进一步提升。
(三)完善制度建设,夯实履职根基。
1.狠抓机关作风建设。紧密结合彭山区干部作风整顿及“庸懒散浮拖”治理等活动,成立了局督查工作组,严格执行了《单位内部督查考核实施办法》,不定期对市容秩序、环境卫生、不定时工作制、网格化管理等情况进行督查,及时通报工作、交流情况、表扬先进、批评落后。进一步修订完善单位考勤、财务管理、内部审计、工程建设、车辆维修管理、劳务费使用、临聘人员管理等各项制度,实现了以制度管人、管事,杜绝了管理上的漏洞,有效控制了各类风险点。
2.下沉执法力量,提升执法保障。按照区委“五化”工作目标,根据“三创”工作要求,结合城市管理需要,局党组创新工作方法,以建设城市网格化管理为基础,全面推进城市管理向精细化奋斗目标迈进,将中心城区划分为凤鸣、观音两个辖区,四个片区十个网格,下移执法重心,建立“三长”(网格督察长、网格中队长、网格组组长)、“三员”(市容巡查员、环卫监督员、卫生管理员)工作机制,定人、定岗、定责,绘制出《彭山城区网格化管理区域分布图》,将“三长三员”、网格范围、工作职责、监督电话等相关信息制作成公示牌,悬挂到所有网格醒目位置。进一步整合执法力量成立综合执法组,建立执法站,新增各类执法装备和车辆103台(辆),下沉执法力量到一线,推行“马路办公”模式,全面践行城市管理“721”工作法,通过一系列的手段和举措,城区市容环境和市容秩序得到大大提升,为城市精细化管理打下了坚实基础。
3.建立绩效工作考评制度。严格落实单位中层、中队管理干部目标考核办法和单位职工平时考核管理办法,按照“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管理考核干部职工,其考核结果与年终目标奖挂钩,进一步完善了对干部职工的考核激励机制,切实打造“忠诚、担当、干净、有为”的干部队伍,以及“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廉洁务实”的综合行政执法队伍。
(四)以“三创一新”为契机,以问题为导向,着力抓好城市精细化管理。
1.全力推行城市网格化、精细化管理。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城市管理应该像绣花一样精细”要求,在城区推行网格化管理模式,扎实推进城市“制度化、网格化、精细化、常态化”管理,将中心城区划分成四个片区、10个责任网格,定人、定时、定岗、定责、定标准,实行“分片包干、包保到底”。结合管理实际认真制定了《彭山城区街道市容秩序管理标准》《职工及市容协管员考核办法》《网格化管理规范及工作量化标准》,制作网格管理公示牌,将市容市貌、环境卫生、交通秩序等工作纳入网格管理。
2.城区占道经营全面取缔。根据区政府《关于取缔彭山主城区违规占道经营的通告》要求,按照“疏堵结合、有序推进”的原则,全面完成了彭山城区所有“以街为市、以路为市”占道经营摊点取缔工作。纠正各类违章占道行为18811起,取缔流动摊贩1492起,实现了农贸归市、经营归店,游商占道经营发生率在1%以下。
3.城区户外广告店招店牌设置实现提档升级。制定发布了《彭山区店招店牌设置导则》,坚持“设置有序、鼓励创新、治旧控新”的原则,在不增加财政负担的情况下,按照主管部门指导、店家自主原则,完成蔡山西路、蔡山东路、迎宾大道等路段296个店招店牌的升级改造示范工作,以点带面,城区广告店招店牌持续推进。共发出限改通知书366份,商家自行整改完成426个,强制拆除73个,实现违规广告店招及时处置率90%,中心城区违规广告店招零增长、存量违规广告店招基本完成整治的目标。
4.城区建筑施工工地、渣土运输污染路面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制定发布了《彭山城区货运车辆管理规定》,按照《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工地“一硬四有”设置标准,严格执行扬尘治理“六必须、六不准”管理规定,结合道路“扬尘”管控、开展不定期路面检查。联合交警部门,严控渣土运输车辆在城区行驶路线和时间。加大执法力度,全年共共查处货运车辆抛洒滴漏污染城市道路和乱倒建筑垃圾等违规行为50多起。
5.餐饮油烟扰民得到有效治理。依托网格化管理职责,常态化开展城区餐饮行业油烟净化设备的安装与使用检查和油烟投诉处理溯源检查。共督促650家餐饮业主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建立并落实定期清洗制度,安装完成率达到95%以上,加大夜市摊点、露天烧烤综合治理力度,取缔经营性小煤炉260余个,全面取缔夜市烧烤摊点,餐饮油烟净化工作全面提升,油烟扰民问题得到有效治理。
6.社会生活类噪声得到有效管控。坚持问题导向,严控社会生活类噪音,以广场、公园舞队、演奏和临街商铺扩音设备揽客、餐饮店为重点开展综合治理。加大宣传力度,发放《关于开展城市噪声污染专项治理工作的通告》等宣传资料1500余份,落实专人定点宣传、文明劝导,及时对公园内噪声扰民问题进行制止和纠正,全年纠正、劝导、取缔各类噪声产生污染源460多处。
7.城区静态交通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结合我区“三创一新”工作,积极宣传、指导、协调街道、社区和临街商家按照“应划尽划”原则,在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人行道适合位置施划非机动车停车点位400余处,纠正非机动车乱停乱放13632辆(次),清理城区废弃共享单车1200余辆。完成主城区机动车道路隔离栏和非机动车隔离护栏设置12600多米。持续保持对城区人力客运三轮车限行管理高压态势,城区交通秩序明显好转,市民规范停放率95%以上,文明意识明显提升。
8.城区环境卫生提档升级。环卫作业市场化实现平稳过渡,强化对中联公司环卫作业的监管与考核工作,街面环境卫生质量得到有效提升,全年多次的“三创”暗访迎检顺利通过。在不增加财政支出的情况下,对城区新建公厕,新移交背街小巷、城市公共区域道路、彭溪河湿地公园、绿化带环境卫生全部纳入环卫市场化管理。先后对彭祖新城、滨江湿地公园、城区主干道等地进行大扫除150余次,清除垃圾死角70余处,垃圾80余吨,建筑垃圾200余立方。投入27万余元租用抑尘雾炮车,每天对城区街道及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实行“两扫四冲六喷雾”,街面环境卫生质量和城区空气质量得到有效提升。全年清除各类“牛皮癣”小广告、小传单7万余张(处),收缴各类传单5万余份,城市“牛皮癣”得到有效遏制。
9.积极推行城区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投入垃圾分类桶600余个,垃圾分类果皮箱400多个,对城区主次干道两侧、广场以及部分小区垃圾分类桶进行了更换和增设。全年无害化转运处置生活垃圾8万余吨,转运站垃圾渗沥液全部运往眉山中机国能进行无害化净化处置,垃圾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多次派人外出考察学习垃圾分类工作,目前,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处置方案已初步制定,省级指导意见已经出台,待市级指导意见出台后,迅速跟进落地实施。
10.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日益规范。组织专人分期分批前往成都、眉山参观考察学习,利用市场化手段在不增加财政负担的前提下,引进7家具有专业处置资质的中小企业从事中心城区餐馆餐厨垃圾的统一收集、运输、处置,将城区分为7个网格片区指定回收企业统一定时、定点、上门收集,餐厨垃圾收运去向台账清楚,管理规范有序。全年不定期、不定时发放餐厨垃圾处置告知书2000余份,现已有435家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和餐饮经营业主与餐厨垃圾回收企业签订了服务协议,统一收集、运输、处置率达到70%以上,彭山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工作走在了全市各区县前列。
(四)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持续用力,城市乱象有效治理。
按照中央、省、市、区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要求,成立了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积极配合区扫黑除恶办公室,梳理城市管理中的不足和乱象,清理查找城市管理中欺行霸市和秩序乱象问题,切实做到“有恶除恶”“有乱治乱”。加强对临时农贸市场内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涉黑涉恶等行为的排查,并鼓励群众一经发现积极举报,经过一系列重拳出击,临时市场内风气良好,秩序井然。全年完成线索摸排8次,向广大市民、商铺发放宣传单3000余份,制作扫黑除恶宣传展板10个。
(五)重民生解民惑,为民服务见实效。
1.做好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工作。按照四川省“三集中三到位”、“放管服”等工作要求,将我局涉及的行政审批、行政征收、公共服务等事项全部纳入行政审批局窗口统一集中办理,实行三天办结、一站式服务,让企业和百姓少跑路,全年共受理行政审批1462件。狠抓信访和案件查处,今年我局共受理信访件、12345投诉件700多件,办结率达100%,切实做到了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2.民生实事项目落地落实。一是城南市场升级改造项目和彭祖广场地下停车场建设项目正在稳步推进。二是“厕所革命”项目今年已完成气象局、彭祖大道553号、水印长滩3座公厕的升级改造,并投入使用。凤鸣公园、区医院广场等6座公厕将在明年全面完成升级改造。三是职高临时农贸市场秩序井然。拨款4万余元购买帐篷设置自产自销摊区,督促经营业主自觉做好“门前五包”,每天对鲜肉摊区检疫票据进行检查登记,推出红黑榜奖惩机制,设置农产品残留检测室、公平称,确保食品安全。
3.工会活动丰富多彩温暖人心。利用春节、“五一”“八一”、中秋等节日,组织各类慰问活动,定期走访慰问联系村困难群众、农民工家庭儿童和驻地官兵,为一线职工开展“送温暖”“送清凉”等活动,共投入物品资金10万余元。开展妇幼健康知识讲座,154名干部职工参加了体检,为贫困职工家庭发放慰问金4000余元。成功举办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歌咏比赛,集中观看爱国主义影片6部,组织干部职工到社区开展市容环境整治活动12次,积极参加军事训练月培训活动。
(六)创新载体重宣传,互促共进创佳绩。
1.始终坚持以公益活动为载体,广泛开展爱国卫生、法律法规、精神文明、“四城”建设的宣传活动;合理有效利用市政资源,为部门、社区等单位提供宣传平台,在城市道路、商业楼、市场等场所的墙体开展寿乡文化、爱国文化、三创宣传。
2.利用伟业广场、希望城、沿街商铺以及单位自有的LED电子显示屏,广泛开展城乡环境治理、“六乱”治理、“三创一新”、“门前五包”以及重大活动、会议等宣传。全年利用LED屏播放宣传标语517条,制作12台流动宣传车,制作宣传展板、公告牌23个,发放宣传画500余份,宣传单1万余份,接受群众法律咨询200余人次。
3.坚持每月对重点岗位开展安全培训和检查,我局作为安全生产重点监管单位,全年安全无事故发生。
4.全年编发“工作简报”36期,受到区委区政府领导肯定性批示4次,在川报观察、眉山日报、人民论坛网、今日头条、搜狐网等报纸和媒体发布工作信息22篇。
5.今年以来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圆满完成市容秩序、环境卫生保障任务80余次。通过全局干部职工的5+2、白加黑全力奋战,国家森林城市已创建成功,创文、创卫工作顺利通过全国初评。我局获得2019年度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执法工作、城市管理工作2个先进集体荣誉称号,16名先进个人受到市区两级表彰。
二、机构设置
眉山市彭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19年纳入部门预算汇编的独立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下属事业单位2个。2019年末眉山市彭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在职职工131人,其中:行政人员7人,全额事业人员45人,差额及自收自支人员79人。退休职工24人。遗属人员1人。临聘人员76人。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6095.68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98.36万元,下降1.59%。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6095.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928.80万元,占64.4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66.88万元,占35.5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6095.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85.37万元,占37.49%;项目支出3810.32万元,占62.5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095.68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98.38万元,下降1.59%。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28.8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4.45%。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317.10万元,下降7%。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减少和环卫市场化。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28.8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89.58%;教育支出(类)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5.41万元,占4.72%;卫生健康支出68.46万元,占1.74%;住房保障支出150.42万元,占3.83%;其他扶贫(类)支出5万元,占0.13%。城乡社区支出3519.52万元,占89.58%;(罗列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类级。)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6095.68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08(款)20805(项)2080505:支出决算为140.6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收支平衡。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08(款)20805 (项)2080506:支出决算为39.5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收支平衡。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08(款)20827(项)20802799:支出决算为5.1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收支平衡。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210(款)21011(项)2101101:支出决算为68.4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收支平衡。
3.住房保障(类)221(款)22102(项)2210201: 支出决算为150.4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收支平衡。
4.农林水支出(类)213(款)21305(项)2130599: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收支平衡。
5.城乡社区支出(类)212(款)21299(项)2129999: 支出决算为3519.5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收支平衡。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85.3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092.8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192.5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1.2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收支平衡。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70.31万元,占99.8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2万元,占0.17%。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8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
开支内容包括:…(团组名称、出访地点、取得成效)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0.31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增加40.96万元,增加139.56%。主要原因是新购8辆执法执勤车.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49.2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金额0元。截至2019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8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1.11万元。主要用于执法巡逻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1. 公务接待费支出0.12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减少0.16万元,下降57.14%。主要原因是接待减少。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1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仁寿城管,洪雅城管用餐费。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2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12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仁寿县考察学习我区在城市管理、治理占道经营和流动摊贩等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做法用餐费0.07万元,接待洪雅县学习我区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的先进经验和做法用餐费0.05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2166.88万元。用于环卫市场化服务。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2.50万元,比2018年减少111.46万元,下降36.67%,主要原因是环卫工人移交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眉山市彭山区城市行政执法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6.9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5.9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眉山市彭山区城市行政执法局共有车辆119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4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75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未开展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0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0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整体支出及运行情况较好。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2个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整体支出及运行情况较好,达到预期目标。
1.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彭山区环境卫生作业市场化运作项目”城市管理项目包干经费”等2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彭山区环境卫生作业市场化运作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971.34万元,执行数为2971.3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给市民提供和保障了一个优美的人居环境,促进和提高生态环境质量。发现的主要问题:
、对年初预算进一步细化,尽量减少预算资金的调整、结转和结余的情形。
‚进一步建立健全内部控制相关制度,加强人员的配备和培训,做到精细化管理。
下一步改进措施:建议进一步优化环卫市场化项目,采取ppp模式推进我区城乡环卫市场化一体作业,对照中央、国家和省、市、区有关要求,增加生活垃圾分类服务内容和要求,严格按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标准,不断推动我区城乡人居环境提升,努力为“品质、长寿、宜居、开放”彭山建设添砖加瓦。
(2)城市管理项目包干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700万元,执行数为664.27万元,完成预算的94.90%。通过项目实施,给市民提供和保障了一个整洁、有序、优美的人居环境,促进和提高生态环境质量。发现的主要问题:
、预算还不够细化,预算执行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内部管理相关制度虽已建立,但管理上较为粗糙,需要进一步加强精细化管理。
下一步改进措施:
、对年初预算进一步细化,尽量减少预算资金的调整、结转和结余的情形。
‚、进一步建立健全内部控制相关制度,加强人员的配备和培训,做到精细化管理。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 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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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环境卫生作业市场化运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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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眉山市彭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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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2971.34万元 |
执行数: |
2971.3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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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2971.34万元 |
其中-财政拨款: |
2971.3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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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资金: |
其它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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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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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城市品质、提升城市空气质量 |
提升城市品质、提升城市空气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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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按招标文件管理质量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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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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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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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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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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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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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政府购买服务民生工程 |
提升城市品质 |
改善了人居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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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生态指标 |
降低城市道路污染、洒水、降尘、喷雾 |
提升城市空气质量 |
提高了生态环境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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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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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领导认可、市民满意 |
领导认可、市民满意 |
领导认可、市民满意 |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眉山市彭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彭山区环境卫生作业市场化运作项目、城市管理项目包干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环境卫生作业市场化运作项目2019年绩效评价报告》、《城市管理项目包干经费》见附件(附件2)。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附件
附件1
彭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19年度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彭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属于一级预算单位,下属城市管理监察大队、环境卫生管理所2个事业单位,经费统一收支、统一核算。
(二)机构职能。
主要负责市容、环境卫生日常管理、监督、执法工作,以及行使城市规划、城市绿化管理、市政管理、环境保护、工商行政管理、公安交通管理、公安治安管理、道路运输管理、食品安全管理、河道管理附予我局的部分行政执法权,履行区人民政府根据城市发展需要相对集中并报经省人民政府决定的城市管理领域的其他行政处罚权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安排。
(三)人员概况。
截止2019年12月,我局现有在编在职正式职工131人(其中:公务员7人,全额拨款事业人员45人,差额拨款14人,自收自支65人),临聘人员76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9年综合行政执法局收入合计6095.68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6095.6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9年综合行政执法局支出总额为6095.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85.36万元,项目支出3810.32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28.8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支出185.40万元,医疗卫生支出68.4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519.5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0.42万元,其他支出5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我局积极建立健全财务基础管理制度和约束机制,我局先后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物资(劳务)采购评审管理办法等相关财经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了经费支出的管理和监督。
积极组织财务人员编制预算、决算,依法有效地分配、使用财政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按照先预算再支出的原则,合理安排部门整体经费支出,严格执行中央厉行节约禁止铺张浪费的要求。对年度绩效目标进行季度梳理和年度分析,及时上报了相关报表,对专项预算提前细化,做到收支平衡。
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发放,行政办公运行等,2019年基本支出2285.3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073.7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9.9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9.10万元,资本性支出12.52万元。
(二)专项预算管理。
我局的专项资金主要是保障全区市容和环卫工作的正常运作,为市民提供一个优美的人居环境。为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我局所有专项资金的预算和支出都提交党组会研究讨论,并召集相关股室负责人严格审核,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严格按照年初制度工作计划和财经纪律,按进度以及相关程序支出专项资金。
2019年我局项目资金支出3810.32万元,其中:商品服务支出1437.0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0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368.32万元。
(三)结果应用情况。
综合行政执法局财政拨款主要用于保障我局机构的正常运转和市容、环境卫生日常管理、监督、执法工作,以及行使城市规划、城市绿化管理、市政管理、环境保护、工商行政管理、公安交通管理、公安治安管理、道路运输管理、食品安全管理、河道管理附予我局的部分行政执法权,履行区人民政府根据城市发展需要相对集中并报经省人民政府决定的城市管理领域的其他行政处罚权工作中所需要的经费保障,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安排所需要的经费保障。
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障综合行政执法局各机构的正常运转,包括基本工资、社会保障缴费、职工住房保障,以及日常办公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设施的维修、维护和购置等日常运转支出。
我局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秉承开源节流的宗旨,严格管控“三公”经费支出。2019年我局公务车辆运行支出21.11万元,公务接待支出0.12万元,因公出国出境支出0元。公务车辆运行支出全部用于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以及其他有关行政处罚权一线执法执勤车辆的燃油和维修支出。公务接待支出0.12万元,低于年初预算经费2万元。因公出国出境支出0元。
项目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全区生活垃圾的清扫保清、压缩转运、无害化焚烧处理,以及市容和部分环卫设备设施的日常维修维护和购置等支出。2019年,清扫保洁、压缩转运、无害化焚烧处理全区生活垃圾83086.43吨,切实做到了全区生活垃圾日产日清,购置和维护更新了部分环卫设备设施,为市民出行提供便利,为全区人民提供了一个优美的人居居住环境,为我区的蓝天白云做出了自己的贡献。
2019年我局商品和服务支出1616.97万元,其中:委托业务费支出1188.77万元,维修维护费支出88.49万元,专用材料支出10.92万元,被装购置费支出25.30万元,劳务费支出140.9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1.11万元,办公费支出12.94万元,其他交通费支出8.5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费支出47.29万元,其他支出72.69万元。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19年综合行政执法局总体运行平稳,预算编制合理,在执行过程中有计划进行资金申报、使用,完善资金管理以及进一步加强了内部控制监督,确保财政资金合理、有效地运用,为全区的城市管理工作有供了有力的经费保障。
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局在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80.5分。分别为:部门预算管理得22分,专项预算管理得39.5分,绩效结果应用得19分。
(二)存在问题。
1、预算编制精细化程度不够,支出控制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2、内部管理相关制度虽已建立,但管理上较为粗糙,需要进一步加强精细化管理。
(三)改进建议。
1、对年初预算进一步细化,尽量减少预算资金的调整、结转和结余的情形。
2、进一步建立健全内部控制相关制度,加强人员的配备和培训,做到精细化管理。
眉山市彭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6月29日
附件2
2019年度彭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彭山区环境卫生作业市场化运作项目)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为全面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进一步优化城市环境,我局按照《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事项通知》(第25次会议6号)、《眉山市彭山区环境卫生作业市场化运作的实施方案》、《中共眉山市彭山区常委会二届第三十九次会议纪要》(第九期),并经区第二届政府25次常务会会议审议通过通过的《眉山市彭山区环境卫生作业市场化运作的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局于2018年10月由区公共交易中心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了我区环境卫生作业服务供应商长沙中联重科环境产业有限公司,中标价为:97509757.32元。我局于2018年8月13日收悉眉山市彭山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确认实施环卫作业市场化项目涉及国有资产处置方式的复函》;2018年12月12日我局与长沙中联重科环境产业有限公司签订了期限为3年(2019年-2021年)的《彭山区环境卫生作业市场运作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二)项目绩效目标。
我局创新管理方式、细化工作措施,积极推进城区环境卫生作业市场化运作运作模式,有利于改善市容环境,提高工作实效,带来城市管理新气象。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项目采取自评与他评相结合方式,成立项目自评小组,结合评价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扎实开展本次自评工作。按照上级下达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自评小组针对申报内容、实施情况、资金兑现、财务管理、社会效益第作出自我评价,认真听取相关单位部门的建议意见,做好自评工作。
本项目在项目决策过程中程序严密得3分,项目规划合理得3分,项目实施结果与规划计划一致得3分,项目实施分配及时得3分,本项目资金到位后及时划转支付到企业账户3分,项目无违规纪录,得3分。
根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本项目通用指标总分为18分,得为:18分。
本项目属于日常运行保障经费,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内的共性指标中,不属于产业发展项目,不予评分打分。
本项目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内的共性指标中,属于民生保障项目,通过一年的具体实施,我区的环境卫生工作品质得到了较大的提升,广大人民群众满意度提升。
本项目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内的共性指标中,不属于基础设施项目,不予评分打分。
根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本项目共性指标总分为:30分,得分为:0.9*30分=27分。
本项目属于日常运行保障经费,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内的特性指标中,不属于产业发展项目中的工业、农业、服务业所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不予评分打分。属于民生保障项目中的社会保障与就业、医疗卫生计生、教育文化项目。不属于交通运输、住房保障、城乡社区、水利设施项目,不予评分打分。
根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本项目特性指标总分为30分,得分为:较好0.9*30分=27分。
本项目属于日常运行保障经费,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内的分项个性特性指标中,基础设施(设备购置)项目的环卫设备设施产品质量基本符合行业标准。
根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本项目分项个性指标总分22分,得分为:较好0.9*22分=19.8分。
根据2019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局2019年环境卫生作业市场化运作项目绩效评价总分为:91.8分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我局于2019年12月25日前分11次,共计申请专项资金2971.34万元。经财政局在执行中下达计划后,全部用于支付环境卫生作业市场化运作项目的经费。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
我局于2019年12月25日前分11次,共计申请用于支付环境卫生作业市场化运作项目的专项资金2971.34万元,财政局在执行中全部下达计划。
2、资金到位。
2019年12月25日前分11次,共计申请用于支付环境卫生作业市场化运作项目的专项资金2971.34万元,分11次到位。
3、资金使用。
2019年12月25日前分11次,申请的专项资金支出2971.34万元,分11次用于支付环境卫生作业市场化运作项目的经费。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申请用于支付环境卫生作业市场化运作项目的经费的专项资金采取授权支付、直接支付形式,由我局通过财政支付中心资金户支付给了眉山市彭山区中峰环境产业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彭山支行、账号:2313400109100133886),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进行计划申请、划拨、使用,及时、规范对收支进行账务处理和会计核算。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本项目上级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成立由相关部门、单位参与的工作小组。
(二)项目管理情况。
本项目相关部门、单位积极配合、协调、通力合作,负责项目实施及资金管理。
(三)项目监督情况。
项目资金由我局具体管理,按支付计划,制定管理制定,对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专人管理”,不得挤占挪用项目资金。强化监督,项目的正常实施监督检查是保障。指派专人进行现场检查和监督,及时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保证资金及时支付到位。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底,分11次支付环境卫生作业市场化运作项目经费的工作已全部完毕,共计支付2971.34万元。
(二)项目效益情况。
在上级部门的领导、关心、帮助下,在有关部门、单位的配合、协调、合作下,支付环境卫生作业市场化运作项目经费的工作得以顺利推进,圆满完成任务,相关部门、单位满意度100%。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19年12月底,支付环境卫生作业市场化运作项目经费的工作已全面完成。我局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企业管理的原则,将城区环境卫生作业采取市场化运作模式,实施“事企分开、干管分离”,统一管理、专业经营的运行机制,细化机构设置,健全管理制度,加强部门监督,量化指标评价体系,完善督查考核办法,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二)存在的问题
该环卫市场化项目属我区首次将城区道路街巷清扫保洁、城区生活垃圾收集压缩转运及镇(街道)农村生活垃圾转运统一打包推向市场化运作,属于政府采购社会服务,存在时间较短(采购合同期限仅三年)、规模固化(城区范围不断扩大、移交面积不断增多,但合同金额紧能通过签定补充协议的方式最高增加不超过采购合同的10%)、城乡差异(该项目在城区环卫作业方面实现了一体化运作,在农村环卫作业方面仅有垃圾转运,未涉及垃圾收集,且与目前生活垃圾分类要求存有一定差距)等粗放、落后问题。
(三)相关建议
建议进一步优化环卫市场化项目,采取ppp模式推进我区城乡环卫市场化一体作业,对照中央、国家和省、市、区有关要求,增加生活垃圾分类服务内容和要求,严格按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标准,不断推动我区城乡人居环境提升,努力为“品质、长寿、宜居、开放”彭山建设添砖加瓦。
眉山市彭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9年6月29日
2019年度彭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城市管理项目包干经费)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综合行政执法局是负责全区市容、环境卫生日常管理、监督、执法工作,以及行使城市规划、城市绿化管理、市政管理、环境保护、工商行政管理、公安交通管理、公安治安管理、道路运输管理、食品安全管理、河道管理附予我局的部分行政执法权,履行区人民政府根据城市发展需要相对集中并报经省人民政府决定的城市管理领域的其他行政处罚权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安排。
我局主要是根据以上职能职责,对所需经费进行立项、申报。资金的分配原则是为市民提供一个优美的人居生活、工作环境和区委、政府的相关工作安排进行资金分配、使用。
(二)项目绩效目标。
城市管理包干项目经费主要是保障全区市容设备设施和部分环卫设备设施日常更新、维修维护管理,全区生活垃圾的无害化焚烧处理以及主建城区市容市貌、环卫的日常巡察、监管、处罚等工作所需经费支出。
(四)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项目采取自评与他评相结合方式,成立项目自评小组,结合评价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扎实开展本次自评工作。按照上级下达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自评小组针对申报内容、实施情况、资金兑现、财务管理、社会效益第作出自我评价,认真听取相关单位部门的建议意见,做好自评工作,现自评如下:
本项目在项目决策过程中程序较为严密得2.4分(项目未经严格评估论证),项目规划合理得3分,项目实施结果与规划计划基本一致得3分,项目实施分配及时得3分,本项目资金到位后及时划转支付到企业账户3分,项目无违规纪录,得3分。
根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本项目通用指标总分为18分,得为:17.4分。
本项目属于日常运行保障经费,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内的共性指标中,不属于产业发展项目,不予评分打分。不属于民生保障项目,不予评分打分。不属于基础设施项目,不予评分打分。
根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本项目共性指标总分为30分,得分为:一般0.7*30分=21分。
本项目属于日常运行保障经费,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内的特性指标中,不属于产业发展项目中的工业、农业、服务业所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不予评分打分。不属于民生保障项目中的社会保障与就业、医疗卫生计生、教育文化项目,不予评分打分。不属于交通运输、住房保障、城乡社区、水利设施项目,不予评分打分。
根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本项目特性指标总分为30分,得分为:较好0.8*30分=24分。
本项目属于日常运行保障经费,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内的分项个性特性指标中,基础设施(设备购置)项目的环卫设备设施产品质量基本符合行业标准。
根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本项目分项个性指标总分为22分,得分为:较好0.8*22分=17.6分。
根据2019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局2019年项目包干经费绩效评价总分为:80分
三、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我局于2019年初申请预算包干经费700万元。经财政局批复下达后,全部用于全区市容设备设施和部分环卫设备设施日常更新、维修维护管理,全区生活垃圾的无害化焚烧处理以及主建城区市容市貌、环卫的日常巡察、监管、处罚等工作所需经费支出。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
财政2019年12月25日前分6批下达计划共700万元。
2、资金到位。
2019年12月25日前分6批到位包干经费700万元.
3、资金使用。
截止2019年12月底,到位的包干经费,全部用于全区市容设备设施和部分环卫设备设施日常更新、维修维护管理,全区生活垃圾的无害化焚烧处理以及主建城区市容市貌、环卫的日常巡察、监管、处罚等工作所需经费支出。
2019年我局项目资金支出664.27万元,其中:商品服务支出624.27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40.00万元。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申请包干经费采取授权支付形式,由我局通过国库支付中心直接支付,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进行计划申请、划拨、使用,及时、规范对收支进行账务处理和会计核算。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本项目局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成立由局相关部门、下属单位参与的工作小组。
组 长:罗海波
副组长:邹 兵、刘江岸
成 员:王 剑、宋 杰、谢 智、王红军、彭 勇、刘 毅
(四)项目管理情况。
我局为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凡涉及“三重一大”规定的专项资金的预算和支出都提交党组会研究讨论,并召集相关股室负责人严格审核,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严格按照年初制度工作计划和财经纪律,按进度以及相关程序支出专项资金。
(五)项目监督情况。
项目资金由我局具体管理,按使用计划,制定管理规定,对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专人管理”,不得挤占挪用项目资金。强化监督,项目的正常实施监督检查是保障。指派专人进行现场检查和监督,及时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保证资金及时偿还到位。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底,全年申请到位的包干经费664.27万元,已经及时全部支付完毕。
(三)项目效益情况。
在有关部门的领导、关心、帮助下,在有关部门、单位的配合、协调、合作下,包干经费的申请、使用、支付工作得以顺利推进,圆满完成任务,相关部门、单位、个人满意度100%。
六、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19年包干经费预算编制合理,在执行过程中有计划进行资金申报、使用,完善资金管理以及进一步加强了内部控制监督,确保财政资金合理、有效地运用,为全区的城市管理工作有供了有力的经费保障。
(二)存在问题。
1、预算还不够细化,预算执行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2、内部管理相关制度虽已建立,但管理上较为粗糙,需要进一步加强精细化管理。
(三)改进建议。
1、对年初预算进一步细化,尽量减少预算资金的调整、结转和结余的情形。
2、进一步建立健全内部控制相关制度,加强人员的配备和培训,做到精细化管理。
眉山市彭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6月29日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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