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眉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4-10-24     发文机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度眉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第五部分 附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依法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

(2)行使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3)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4)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5)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其范围是对以下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权: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和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向大气排放有毒有害气体和烟尘,饮食服务业油烟污染,在公共场所烧烤食品、散烧原煤、焚烧杂物,在城市建成区内不按规定排放生活污水,向城区河道、水面倾倒工业废渣、城市垃圾和其他废弃物,未采取防燃、防尘措施在人口集中地区存放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砂石、灰土等物料,不按规定倾倒、堆放、贮存、清运、处置城市生活垃圾,未按规定随意堆放、倾倒工业固体废物或者随意丢弃、倾倒畜禽饲养、屠宰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施工单位不及时清运、处置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以及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固体废物,拒绝环境噪声现场检查或者在被检查时弄虚作假。

(6)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无固定经营场所的无照商贩的行政处罚权。

(7)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城市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8)行使公安治安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违反城市限养区犬只管理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9)行使道路运输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城市摩托车非法营运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10)行使食品安全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场外(店外)无证饮食摊点的行政处罚权。

(11)行使河道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在城区堤防、护堤地进行集市贸易活动的行政处罚权。

(12)履行县人民政府根据城市发展需要相对集中并报经省人民政府决定的城市管理领域的其他行政处罚权。

(13)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城市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按照县政府要求,负责制定全县城市管理的规划、计划,起草城市综合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负责组织实施。

(14)按照城市管理委员会集中决策和相关职能部门分工负责的原则,组织实施城市综合管理和综合执法。对涉及城市管理的各项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

(15)负责规划区内建筑红线以外的各类临时建设占道审批管理工作。负责以街以路为市的摊区、市场、各类临时占道摊点和货亭货棚的定点设置的审批管理工作。

(16)负责城市规划区内的所有户外广告、宣传品、各类标志、城市霓虹灯制作安装的审批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城市领空占用的管理工作。

(17)负责彭山县城市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的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城区卫生的清扫、保洁和生活垃圾的清运和无害化处理工作,负责城区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运输、处理审批及处理费征收工作。负责城区的市容市貌及建筑物容貌管理,以及城区各类车辆的车容车貌管理工作。

(18)负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职称评定的管理工作。

(19)负责贯彻执行省、市、区有关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

(20)负责省、市、区有关农村环境综合治理专项工作的组织实施。

(21)负责制定全区农村环境综合治理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农村环境综合治理标准,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治理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

(22)负责组织开展全区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示范创建工作。

(23)负责指导督促乡镇(街道)开展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和无害化处理。

(24)负责全区完善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制度建设、宣传教育工作。

(25)承担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常态长效管理方面的指挥调度、综合协调、检查评估等相关事务保障性工作。

(26)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眉山市彭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纳入眉山市彭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眉山市彭山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8567.76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872.68万元,增长27.97%。主要变动原因是环卫市场化服务费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8567.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567.76万元,占10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8567.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03.02万元,占25.71%;项目支出6364.75万元,占74.29%。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8567.76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872.68万元,增长27.97%。主要变动原因是环卫市场化服务费增加。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567.7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325.55万元,增长101.96%。主要变动原因是2022年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567.7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87万元,占0.0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7.19万元,占3.47%;卫生健康支出97.15万元,占1.13%;城乡社区支出7981.94万元,占93.16%;农林水业支出5.62万元,占0.07%;节能环保支出26.70万元,占0.31%;住房保障支出153.30万元,占1.79%。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8567.76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201(类)组织事务20132(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3202(项): 支出决算为1.10万元,完成预算100%,一般公共服务201(类)宣传事务20133(款)其他宣传事务支出2013399(项): 支出决算为4.77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 (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8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项): 支出决算为189.40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 (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805(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80506(项):支出决算为98.46万元,完成预算1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 (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99(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9999(项):支出决算为9.34万元,完成预算100%;。

3.卫生健康支出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0111(款)行政单位医疗201101(项):支出决算为3.67万元,完成预算100%,卫生健康支出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0111(款)事业单位医疗201102(项):支出决算为63.36万元,完成预算100%,卫生健康支出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0111(款)公务员医疗补助201103(项):支出决算为30.12万元,完成预算100%。


4.节能环保支出211(类)自然生态保护21104(款)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2110499(项): 支出决算为26.70万元,完成预算100%。

5.城乡社区支出212(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21201(款)城管执法2120104(项): 支出决算为104.45万元,完成预算100%,城乡社区支出212(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21201(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2120199(项): 支出决算为7356.92万元,完成预算100%,城乡社区支出212(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21202(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2120201(项): 支出决算为1.70万元,完成预算100%,城乡社区支出212(类)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21206(款)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2120601(项): 支出决算为0.60万元,完成预算100%,城乡社区支出212(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21299(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2129999(项): 支出决算为518.27万元,完成预算100%,。

6.农林水支出213(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21305(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2130599(项): 支出决算为5.62万元,完成预算100%

7.住房保障支出221(类)住房改革支出22102(款)住房公积金2210201(项): 支出决算为153.30万元,完成预算100%。

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03.0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895.0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308.0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18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度减少0.63万元,下降77.78%。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8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22年无变化。开支内容: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2022年度无变化。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具体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18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度减少0.63万元,下降77.78%。主要原因是接待次数、人数减少。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18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用餐费。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15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18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眉山市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办公室来我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考核工作的餐费。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具体项目)。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眉山市彭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03.02万元,比2022年度增加62.64万元,增长2.93%。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眉山市彭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387.6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10.3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077.34万元。主要用于环卫市场化服务、五湖四海公园社会化管理服务、彭溪河公园社会化管理服务等。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5.6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2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眉山市彭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共有车辆95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95辆。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3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环卫市场化项目等13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21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6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资本资产、债券资金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环境卫生作业市场化运作项目等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4.53分,绩效自评综述:2023年综合行政执法局总体运行平稳,预算编制合理,在执行过程中有计划进行资金申报、使用,完善资金管理以及进一步加强了内部控制监督,确保财政资金合理、有效地运用,为全区的城市管理工作有供了有力的经费保障。

根据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局在2023年部门预算绩效评价得分为84.53分。分别为:总体绩效得50.15分,项目绩效得34.38分。环境卫生作业市场化运作项目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5分,绩效自评综述:该项目决策依据充分,组织实施有序,预算控制到位,资金使用基本规范。通过项目实施,彭山区城区环境卫生得到明显改善和提高,城市街面基本实现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垃圾收运、洒水降尘喷雾全覆盖,改善了城乡人居环境,提升了城市环境卫生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进一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探索出了政企分开,干管分离,统一管理,市场化专业营运新模式,项目总体得分95分。绩效等级为优。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部分。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职工职业年金单位部分。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职工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的单位部分。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部分。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部分。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

11. 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脱贫攻坚及双创巩固经费。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

13.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单位项目类资金。

1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眉山市彭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度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彭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属于一级预算单位,下属城市管理监察大队、环境卫生管理所、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服务中心3个事业单位。其中: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和环境卫生管理所经费由综合行政执法局统一收支、统一核算,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服务中心为财政独立核算单位。

(二)机构职能

主要负责市容、环境卫生日常管理、监督、执法工作,以及行使城市规划、城市绿化管理、市政管理、环境保护、工商行政管理、公安交通管理、公安治安管理、道路运输管理、食品安全管理、河道管理赋予我局的部分行政执法权,履行区人民政府根据城市发展需要相对集中并报经省人民政府决定的城市管理领域的其他行政处罚权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安排。

(三)人员概况截止202312月,我局现有在编在职正式职工114人(其中:公务员 7人,全额拨款事业人员37人,差额拨款12人,自收自支58人),临聘人员73人。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

2023年综合行政执法局收入合计8195.55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8195.5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

(二)支出情况

2023年综合行政执法局支出总额为8195.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56.15万元,项目支出6139.39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195.5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8.1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2.0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6.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7651.21万元,农林水支出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2.23万元。

(三)结余分配和结转结余情况

2023年综合行政执法局结余分配和结转结余为0

三、部门预算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总体绩效分析

1、履职效能。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发放、行政办公运行等,2023年基本支出2056.1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753.5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89.9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45万元,资本性支出1.19万元。

2、预算管理。积极组织财务人员编制预算、决算,依法有效地分配、使用财政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按照先预算再支出的原则,合理安排部门整体经费支出,严格执行中央厉行节约禁止铺张浪费的要求。对年度绩效目标进行季度梳理和年度分析,及时上报了相关报表,对专项预算提前细化,做到收支平衡。

3、财务管理。建立健全财务基础管理制度和约束机制,我局先后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物资(劳务)采购评审管理办法等相关财经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了经费支出的管理和监督。

4、资产管理。2023年我局自用固定资产1,820.66万元,

占账面固定资产总额的100%,闲置0.00万元,占账面固定资产总额的0%

   5、采购管理。我局严格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管理办法,2023年政府采购总预算数为7979.08万元,实际支付总金额5322.04万元。

(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我局的专项资金主要是保障全区市容和环卫工作的正常运作,为市民提供一个优美的人居环境。为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我局所有专项资金的预算和支出都提交党组会研究讨论,并召集相关股室负责人严格审核,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严格按照年初制度工作计划和财经纪律,按进度以及相关程序支出专项资金。

2023年我局项目资金支出6139.39万元,其中:商品服务支出5942.9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万元,资本性支出195.39万元。

(三)绩效结果应用情况

综合行政执法局财政拨款主要用于保障我局机构的正常运转和市容、环境卫生日常管理、监督、执法工作,以及行使城市规划、城市绿化管理、市政管理、环境保护、工商行政管理、公安交通管理、公安治安管理、道路运输管理、食品安全管理、河道管理赋予我局的部分行政执法权,履行区人民政府根据城市发展需要相对集中并报经省人民政府决定的城市管理领域的其他行政处罚权工作中所需要的经费保障,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安排所需要的经费保障。

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障综合行政执法局各机构的正常运转,包括基本工资、社会保障缴费、职工住房保障,以及日常办公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设施的维修、维护和购置等日常运转支出。

我局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秉承开源节流的宗旨,严格管控“三公经费支出。2023年我局公务车辆运行费用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支出0.18万元,因公出国出境支出0元。公务接待支出0.18万元,低于年初预算经费1.32万元。

项目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全区生活垃圾的清扫保洁、压缩转运、无害化焚烧处理、餐厨垃圾收运,以及市容和部分环卫设备设施的日常维修维护和购置等支出。2023年,清扫保洁、压缩转运、无害化焚烧处理全区生活垃圾8.4万余吨,切实做到了全区生活垃圾日产日清,购置和维护更新了部分环卫设备设施,为市民出行提供便利,为全区人民提供了一个优美的人居居住环境,为我区的蓝天白云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全年收转运餐厨垃圾1.1万余吨,实现城区、场镇餐厨垃圾(城区每天30吨,场镇每天5吨左右)收运处理全覆盖。

2023年我局商品和服务支出6232.87万元,其中:办公费31.80万元,印刷费0.18万元,水费7.01万元,电费5.11万元,邮电费24万元,物业管理费0.5万元,差旅费64.28万元,维修(护)费5.46万元,租赁费140.02万元,公务接待0.18万元,专用材料费0.8万元,被装购置费27.97万元,劳务费388.29万元,委托业务费支出5334.88万元,工会经费15.16万元,福利费14.24万元,其他交通费43.53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0.0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费支出129.4万元。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3年综合行政执法局总体运行平稳,预算编制合理,在执行过程中有计划进行资金申报、使用,完善资金管理以及进一步加强了内部控制监督,确保财政资金合理、有效地运用,为全区的城市管理工作有供了有力的经费保障。

根据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局在2023年部门预算绩效评价得分为84.53分。分别为:总体绩效得50.15分,项目绩效得34.38分。

(二)存在问题

1、预算编制精细化程度不够,支出控制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2、内部管理相关制度虽已建立,但管理上较为粗糙,需要进一步加强精细化管理。

   3、由于单位财务人员陆续退休后,我局财务相关专业人员严重缺乏,受单位人员编制限制,不能对外进行公开招聘财务相关方面的工作人员。目前暂只能使用财务零基础人员从事财务方面的具体业务工作,工作推进难度很大,并存在一定的风险。

(三)改进建议

1、对年初预算进一步细化,尽量减少预算资金的调整、结转和结余的情形。

2、建议相关部门出台相关政策,建立专职内部管理机构,进一步加强机构和人员的配备、培训,做到精细化管理。

   3、建议财政部门出台相关政策,在未公开招聘到财务专业人员前,允许以劳务购买的方式缓解财务工作的困局,推进财务工作的顺利开展。

眉山市彭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86


附表: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附件2

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2)



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附件【2023年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2).zip
附件【2023-174-眉山市彭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决算公开表.zip
附件【附表:2023年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x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网站维护技术联系电话:028-3760355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8-37603556

网站标识码5114220003  蜀ICP备19026839号-1  川公网安备51142202000001

本页面执行时间为0.04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