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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1年10月23日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附件
附件1
附件2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注:请部门根据实际注明页码)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能参照省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
单位全称:眉山市彭山区应急管理局,局长:李桂平,办公室电话:028-37622035。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各乡镇(街道)、区级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规定,组织编制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
(3)负责组织、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牵头组织编制综合应急防灾减灾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负责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并落实,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全区应对较大及以上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负责组织较大及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提请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规定负责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防汛抗旱、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依法依规统筹指导各地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和应急保障能力建设。
(8)按照国家相关政策、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相关规定负责消防工作,组织和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9)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承担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指导协调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
(10)负责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和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上级下拨及区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承担区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区级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园区管委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协助上级部门做好中央和省属在彭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3)承担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
(14)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5)开展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和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
(16)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
施,会同区发展改革局(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七)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和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8)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承担区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9)承担防汛抗旱、减灾、抗震救灾、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相关职责。
(20)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1)职能转变。加强、优化、统筹应急能力建设,构
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中国特色应急管理体制。一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全区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二)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推行清单制管理,力促履行职责零缺位。全面推行“清单制”管理,以“三张清单”压紧压实党委政府的属地责任、行业部门的监管责任和企业的主体责任,织牢织密安全生产责任网,确保人员不缺位,责任不推诿。2020年,全区共召开常委会4次、常务会8次,安委会及安委会扩大会议5次,对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森林防灭火等重点问题、重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
二是严格执法监管,力促风险管控全方位。围绕3个专题24个方面,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安全隐患拉网式排查整治工作。采取自查与专家服务相结合的形式,定期深入重点行业领域排查安全隐患,重点抓好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化、建筑工地、道路交通、城市消防、森林火灾、大型商场等事故高发领域的排查治理,对排查出的隐患建立台账清单,明确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逐个销号,闭环管理,确保隐患排查彻底,整治到位。全年排查出一般隐患问题2368个,完成整改问题2294个,发现重大隐患4处,督办4处,监督监察生产经营单位225次,处罚案件10起,总罚款44.8万元,其中事故性罚款1起24.3万元。
三是秉持服务理念,力促监管服务高质量。创新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由彭山经开区、应急、经信等部门组建联合执法队伍,采取“日常监管+专项执法+专家服务”的模式开展联合执法,为企业监管减负增效;开展执法先送法活动,积极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公开透明执法,增强企业履行主体责任的自觉性,不断优化企业“一企一档一策”;成立指导服务组70个,下沉企业一线,指导疫情期间复工复产,提供指导服务496人次,指导服务企业347家次;持续推进专家服务企业,每季度聘请专家到企业会诊,全年聘请省级化工专家57次,解决各类急难问题68起;积极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建成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1家、三级企业7家;积极推动社会服务管理创新,完成谢家街道省级安全社区复评。
四是强化应急能力建设,力促应急处置高效率。进一步修订完善全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开展各类专项演练300余次,应急培训800余人次,建成乡村避灾安置点66个,做好6000余名受灾群众今冬明春救助工作,争取资金400余万元,对全区因灾坍塌和受损房屋进行重建和修缮,对应急物资进行补充完善。加强应急装备物资建设和日常管理,增配科技化应急设备,持续提高应急保障能力;成功应对“8.11”和“8.16”洪灾,做到反映迅速、指挥得当、物资队伍调度有序,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五是狠抓森林防灭火专项整治,力促标本兼治出成效。成立森林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10个专项整治工作组,制定了全区森林防灭火的重大风险、突出问题、整改任务、完善制度“四张清单”,涵盖10个方面36项具体内容。排查森林防灭火安全隐患10处,整改10处。建成预警监测站、组建专业扑火和巡山护林队伍,积极开展演练,及时修订预案,建立巡山和隐患治理台账,增购灭火装备,全区森林防灭火专项整治成效显著。
六是统筹做好其他工作,确保全局工作顺利推进。按照区委、区政府安排部署,扎实开展党建、疫情防控、脱贫攻坚、生态环保、双创等各方面工作,完成了既定目标。同时,持之以恒反对“四风”,不断完善单位公务接待、公车管理、财务管理等各项制度,开展了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持续改善文风、会风,精减了工作群,有效整饬了形式主义。落实厉行节约相关规定,倡导低碳、绿色的生活方式,大力拒绝餐饮浪费,引导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光盘行动”,形成了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风气。
二、机构设置
彭山区应急管理局是行政单位,截止2020年底,下属参公事业单位两个(区应急服务中心、安全生产监督执法大队),全额事业单位二个(区信息服务中心、区消防队),都未独立核算。
3.人员情况。
截止2020年末,实有人数36人,其中:行政8人,参公6人,机关工勤4人:事业18人,其中:管理八级1人,管理九级5人,技术工二级3人,技术工三级7人,技术工四级1人,专业技术1人。
2020年度收、支总计2100.7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681.76万元,增长42%。主要变动原因是增加了自然灾害灾后重建补助支出和其他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及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210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26.07万元,占9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4.63万元,占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公开01表)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210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9.21万元,占29%;项目支出1406.86万元,占67%;抗疫特别国债安排支出74.63万元,占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公开03表)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2020年度收、支总计2100.7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681.76万元,增长42%。主要变动原因是增加了自然灾害灾后重建补助支出和其他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和抗疫特别国债安排支出。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公开04表)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00.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681.76万元,增长42%。主要变动原因是增加了自然灾害灾后重建补助支出和其他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和抗疫特别国债安排支出。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公开06表)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00.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925.5万元(行政运行320.96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42.48万元、安全监管50.9万元、应急救援106万元、事业运行146.77万元、其他应急管理支出215.89万元、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412.5万元、自然灾害救灾补助107万元、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3万元)占9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8.12万元,占1.5%;卫生健康支出23.04万元,占1%;住房保障支出39.42万元,占1.5%;抗疫特别国债安排支出74.63万元,占4%。(罗列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类级。)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公开06表)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026.07,完成预算100%。其中:
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925.5万元:支出决算为1925.5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决算为38.12万元,完成预算100%。
3.卫生健康:支出决算为23.04万元,完成预算100%。
4住房保障:支出决算为39.42万元,完成预算100%。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公开06表,罗列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上述“预算”口径为调整预算数,数据来源于财决07表。增减变动原因为决算数<项级>和调整预算数<项级>比较,与预算数持平可以不写原因。)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19.2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05.5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113.6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公开08表,根据本部门实际支出情况罗列全部经济分类科目。)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8万元,完成预算6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或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待减少,车辆运行费用减少。
(注:上述“预算”口径为调整预算数,包括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数据来源于财决公开Z10、Z12表)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62万元,占3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56万元,占32%。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62万元,完成预算5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2019年持平。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2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62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检查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2.56万元,完成预算8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增加1.51万元。主要原因是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省市相关部门工作检查增多。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56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30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2.56万元,
我单位无外事接待支出。
74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74.63万元。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2020年,应急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3.69万元,比2019年增加23.69万元,增长20%。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附03表)
2020年,应急管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9万元。主要用于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销售企业、烟花爆竹、应急救援、自然灾害、减灾救灾等培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8.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附03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应急管理局共有车辆2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注:数据来源财决附03表,按部门决算报表填报数据罗列车辆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省级安全社区建设、市化工企业专业救援队装备物资经费、培训费等3个项目(项目名称)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以上3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预算编制执行良好。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省级安全社区建设经费”“培训费”“市化工企业专业救援队装备物资经费”等3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省级安全社区建设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对安全生产及防灾减灾等知识的重要性认知,减少了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率。发现的主要问题:宣传力度还有待加强,个别群众对安全生产及防灾减灾认知还有待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宣传力度,组织更多人民群众学习安全生产及防灾减灾知识。
(2)培训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9万元,执行数为28.8万元,完成预算的99%。通过项目实施,提高了企业一线员工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减少了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率,发现的主要问题:个别企业和员工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程度不够。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加强企业员工培训,牢记责任意识、红线意识,加强企业“清单制”管理。
(3)市化工企业专业救援队装备物资运行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66万元,执行数为6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提高了化工企业专业救援队装备建设及快速反应能力,切实履行保一方平安职责。发现的主要问题:随着化工企业生产工艺及储存、销售方式的不断改变,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应相应做出改变。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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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培训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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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眉山市彭山区应急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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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29 |
执行数: |
28.8 |
|
其中-财政拨款: |
29 |
其中-财政拨款: |
2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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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资金: |
其它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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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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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全区危化、烟花爆竹、非煤矿山等企业员工进行培训,树立安全生产意识,牢记安全生产红线。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率。 |
已组织全区全区危化、烟花爆竹、非煤矿山等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及一线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岗位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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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全区所有危化企业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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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提出隐患及排查意见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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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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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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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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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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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减少风险隐患,提高企业本质安全。 |
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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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提升企业安全生产能力 |
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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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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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人民群众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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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应急管理局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省级安全社区建设经费项目、培训费项目、市化工企业专业救援队装备物资运行经费项目了绩效评价,见附件(附件2)。(非涉密部门均需公开部门整体支出评价报告,部门自行组织的绩效评价情况根据部门实际公开,若未组织项目绩效评价,则只需说明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未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名词解释部分请根据各部门实际列支情况罗列,并根据本部门职责职能增减名词解释内容。)
附件1
眉山市彭山区应急管理局
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报告范围包括机关和下属单位)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眉山市彭山区应急管理局一级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2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个。
1 眉山市彭山区应急管理局内设机构6个(办公室、基础股、危化股、行政审批股、应急指挥股、综合协调股),截止2020年底,应急管理局核定行政编制10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中层干部7名,机关工勤3名。
(二)机构职能。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各乡镇(街道)、区级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规定,组织编制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
(3)负责组织、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牵头组织编制综合应急防灾减灾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负责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并落实,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全区应对较大及以上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负责组织较大及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提请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规定负责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防汛抗旱、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依法依规统筹指导各地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和应急保障能力建设。
(8)按照国家相关政策、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相关规定负责消防工作,组织和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9)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承担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指导协调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
(10)负责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和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上级下拨及区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承担区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区级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园区管委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协助上级部门做好中央和省属在彭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3)承担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
(14)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5)开展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和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
(16)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
施,会同区发展改革局(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七)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和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8)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承担区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9)承担防汛抗旱、减灾、抗震救灾、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相关职责。
(20)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1)职能转变。加强、优化、统筹应急能力建设,构
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中国特色应急管理体制。一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全区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三)人员概况。
截止2020年末,实有人数36人,其中:行政8人,参公6人,机关工勤4人:事业18人,其中:管理八级1人,管理九级5人,技术工二级3人,技术工三级7人,技术工四级1人,专业技术1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0年度收、支总计2100.7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681.76万元,增长42%。主要变动原因是增加了自然灾害灾后重建补助支出和其他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及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210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9.21万元,占29%;项目支出1406.86万元,占67%;抗疫特别国债安排支出74.63万元,占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1.目标制定。2020年绩效目标编制要素完整,绩效指标细化量化;自查得分10分。
2.目标实现。2020年如期完成预算目标,组织安全生产培训6期,680人次,成立指导服务组70个,下沉企业一线,指导疫情期间复工复产,提供指导服务496人次,指导服务企业347家次;持续推进专家服务企业,每季度聘请专家到企业会诊,全年聘请省级化工专家57次,解决各类急难问题68起;积极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建成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1家、三级企业7家;积极推动社会服务管理创新,完成谢家街道省级安全社区复评。
3.支出控制。部门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中“办公费、邮电费、培训费、差旅费”等科目年初预算数与决算数偏差度系小于10%。自查得分10分。
4.动态调整。本部门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后,及时调整相关项目资金用款额度,取消额与结余注销额均为0。自查得分10分。
5.执行进度。本部门预算执行进度在6、9、11月执行进度分别为26%、46%、57%。自查得分6.75分。
6.预算完成。本部门预算项目12月预算执行进度为57%,自查得分5.7分。
7.违规记录。我局2020年度在预算管理方面不存在违规违纪问题,自查得分10分。
(二)专项预算管理。
本部门无专项预算。
(二)结果应用情况。
我局对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认真进行了自查自评。将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参照项目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统筹项目支出需求,保障重点支出,调整支出结构,优化财政资金配置,不断强化绩效理念,推动我局部门整体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包括部门自评质量、绩效目标公开和自评公开、评价结果整改和应用结果反馈等情况。我局已经按照要求将相关绩效信息同决算一并在规定网站和公示栏公开。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0 年我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查自评结果良好,全年基本支出保证了部门的正常运行和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项目支出保障了重点工作的开展,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三)存在问题。
绩效目标设定有待更科学更合理
(三)改进建议。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进一步科学设定绩效目标,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一是改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夯实预算基础工作,提高预算编制质量;二是认真研究政策,加强项目绩效目标审核,力求科学合理;三是认真研究重点项目的执行,特别是涉及政府采购的项目,提早规划,提前实施,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附件2
培训费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应急管理局培训费项目主要用于对全区全区危化、烟花爆竹、非煤矿山等企业员工进行培训,树立安全生产意识,牢记安全生产红线。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率。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项目资金的申报和批复,都是按相关规定办理,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二)项目绩效目标。
项目主要内容。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安全生产法,加大改革创新力度,严格依法履职尽责,确保安全生产工作全面开展。
1.资金计划及到位。我局资金都为本级预算资金无中央、省、市(州)、 项目单位自筹资金及其他渠道资金。均为区计划预算资金,资金到位率100%,到位及时。
2.资金使用。2020年度项目按年初预算和项目进度拨款等拨款方式为主,资金全部用于安全生产培训,预算执行率99%。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该项目严格执行政府会计管理制度、资金付款及时、会计核算严格规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项目均依法按程序完成招投标,并经相关会议审议通过,结果按照程序严格审核验收,工作顺利完成。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20年如期完成预算目标,组织安全生产培训6期,680人次,成立指导服务组70个,下沉企业一线,指导疫情期间复工复产,提供指导服务496人次,指导服务企业347家次;持续推进专家服务企业,每季度聘请专家到企业会诊,全年聘请省级化工专家57次,解决各类急难问题68起;积极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建成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1家、三级企业7家;积极推动社会服务管理创新,完成谢家街道省级安全社区复评。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部分企业管理人员及一线工作人员对安全生产工作认知还有待提高,希望在以后的培训中加强相关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
(二)相关建议。
持续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和宣传,加强管理人员和一线工作人员安全生产培训。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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