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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各乡镇(街道)、区级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 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规定,组织编制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
(3)负责组织、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牵头组织编制综合应急防灾减灾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负责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并落实,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全区应对较大及以上灾害指挥部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负责组织较大及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提请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规定负责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防汛抗旱、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依法依规统筹指导各地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和应急保障能力建设。
(8)按照国家相关政策、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相关规定负责消防工作,组织和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9)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承担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指导协调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
(10)负责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和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上级下拨及区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承担区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区级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园区管委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协助上级部门做好中央和省属在彭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3)承担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
(14)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5)开展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和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
(16)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
施,会同区发展改革局(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7)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 织和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8)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承担区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9)承担防汛抗旱、减灾、抗震救灾、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相关职责。
(20)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重点工作及特色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时就我国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为准绳,确保不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确保不突破上级下达的安全生产事故控制指标,确保完成上级下达的重大事故整治任务。
1.强化隐患排查治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纵深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以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化、建筑工地、道路交通、城市消防、森林火灾、大型商场等24个重点行业领域为重点,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按照“五落实”要求动态更新问题和制度“两个清单”,限期整改、闭环管理,共排查出一般隐患问题2553个,完成整改问题2396个,157处限期整改中。同时加强公共隐患治理,上半年共投入资金391.4万元用于80处公共安全隐患治理。
2.狠抓行刑衔接,强化执法监察。以“一整治一减少三提升”为目标,扎实开展“创安2021”监管执法专项行动。全年监察执法生产经营单位35家,完成率146%;立案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案18件,同比增加100%;暂停设备和作业场所9处,同比增加350%;实施预防性罚款处罚40.09万元,同比增加28%。严格落实行刑衔接制度,向公安机关移送一起私自贩卖燃油案件(左某因危险作业罪被判处管制五个月)。该案为今年3月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以来全省首个向公安机关移交涉嫌危险作业罪案,被作为全省典型案例推送至应急部。
3.创新服务机制,提升监管效能。一是推行“管家服务”。从企业引进、建设、生产全过程参与、全时段服务,对新建企业“三同时”办理手续和换办证企业主动上门服务,实现企业“零跑路”,全力优化营商环境,建立企业“一企一档”,实行风险分级管控机制,靶向施策,2021年服务指导建成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4家。二是实行“专家会诊”。针对风险较高领域的企业面临的“痛点、重点、难点”问题,以“点对点”的方式,持续推进专家“会诊”和风险研判,累计协助、指导企业解决现实困难和问题46处,为企业分析和发现风险点位24处,提出相关防范措施31条。三是创新“联合执法”。开展多部门联合监管,由彭山经开区、应急、经信等部门组建联合执法队伍,采取“日常监管+专项执法”的模式开展联合执法。开展联合检查3次,发现隐患和问题146处全部整改完成,整改率100%。
眉山市彭山区应急管理局单位2021年纳入部门决算的独立预算单位共1个,彭山区应急管理局是行政单位,下属参公事业单位两个(区应急服务中心、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全额事业单位二个(区信息服务中心、区消防队),都未独立核算。2021年人员情况:在职在编人数41人,其中:行政9人、参公8人、机关工勤4人、事业20人。
2021年单位预算收入1156.04万元,比上年预算收入2100.7万元,减少44.97%。2021年预算支出1156.04万元,比上年预算支出2100.7万元,减少44.97%,主要原因是工作业务减少造成。
(数据以万元为单位,可能与报表数据存在四舍五入的差异)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2021年单位预算收入1156.0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92.44万元,占总收入的比重94.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3.6万元,占总收入的比重5.5%。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2021年预算支出1156.04万,比上年预算支出2100.7万减少44.97%,主要是业务变动。总支出为1156.04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62万元,占总支出的比重3.25%;卫生健康支出25.4万元,占总支出的比重2.2%;住房保障支出52.42万元,占总支出的比重4.5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888.84万元,占总支出的比重0.39%;其他支出151.76万元,占总支出的比重7.63%。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财政拨款收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92.44万,比上年2026.07万减少44.9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92.44万,其中基本支出667.8万,项目支出424.64万。具体为:工资福利支出520.86万,商品和服务支出505.87万,资本性支出65.7万。原因是基本支出、人员增加,项目支出减少。
(图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体情况)(柱状图)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92.44万元,比上年2100.7万元减少1008.26万元,降低48%。原因是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增加,业务活动经费减少。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柱状图)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92.44万,其中基本支出667.8万,项目支出424.64万。具体为:工资福利支出520.87万,比上年增加;商品和服务支出505.87万,比上年数减少;资本性支出65.7万比上年数减少。原因是业务调整,人员增加、业务活动经费减少。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柱状图)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092.44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6.93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0.69万元,完成预算100%。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8.35万元,完成预算100%。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7.06万元,完成预算100%。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52.42万元,完成预算100%。
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 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234.67万元,完成预算100%。
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74.34万元,完成预算100%。
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安全监管(项):支出决算为122.96万元,完成预算100%。
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 应急救援(项):支出决算为30万元,完成预算100%。
1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68.38万元完成预算100%。
1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支出决算为8.11万元,完成预算100%。
1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消防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49.31万元,完成预算100%。
1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防治(款)其他自然灾害防治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0.72万元,完成预算100%。
1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其他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项):支出决算为70.35万元,完成预算100%。
15.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支出决算为88.17万元,完成预算100%。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67.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20.8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公务员意义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46.9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三公”经费决算支出数为7.66万元,比上年决算支出数5.18万元增加47.88%。其中接待费支出2.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76万元。原因是工作业务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76万元,占62.2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9万元,占37.74%。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76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上年2.62万元增加81.92%,主要原因是业务增加。
3.公务接待费支出2.9万元,完成预算100%。与上年决算支出数2.56万元增加13.19%。原因是工作业务增加,上级检查增加。
其中: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9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住宿费、用餐费等。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2021年运行经费支出146.93万元,比上年增加。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作增加,机关运行费用增大。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8.1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0万元(大中型排涝设备、移动照明灯组、大范围强光工作灯、救生衣等)、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8.18万元(安全生产培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2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单位圆满完成年初预算项目设立的绩效目标: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按照“五落实”要求动态更新问题和制度“两个清单”,限期整改、闭环管理,共排查出一般隐患问题2553个,完成整改问题2396个,157处限期整改中。同时加强公共隐患治理,上半年共投入资金391.4万元用于80处公共安全隐患治理。
全年监察执法生产经营单位35家,完成率146%;立案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案18件,同比增加100%;暂停设备和作业场所9处,同比增加350%;实施预防性罚款处罚40.09万元,同比增加28%。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市委组织部转来的培训费结余部分。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指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 指反映其他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指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1年眉山市彭山区应急管理局
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一、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眉山市彭山区应急管理局单位2021年纳入部门决算的独立预算单位共1个,彭山区应急管理局是行政单位,下属参公事业单位两个(区应急服务中心、安全生产监督执法大队),全额事业单位二个(区信息服务中心、区消防队),都未独立核算。
(二)机构职能。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各乡镇(街道)、区
级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 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规定,组织编制应急
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
(3)负责组织、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
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牵头组织编制综合应急防灾减灾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负责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并落实,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
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全区应对较大及以上灾害指挥部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负责组织较大及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
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提请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规定负责消防、森林火灾扑救、
抗洪抢险、防汛抗旱、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依法依规统筹指导各地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和应急保障能力建设。
(8)按照国家相关政策、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
区委、区政府相关规定负责消防工作,组织和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9)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承担自然灾害综合
风险评估工作,指导协调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
(10)负责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和指导灾情核查、
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上级下拨及区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承担区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指导
协调、监督检查区级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园区管委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协助上级部门做好中央和省属在彭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3)承担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
品和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
(14)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
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5)开展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和合作,组织
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
(16)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
施,会同区发展改革局(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7)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
织和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8)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
服务便民化等工作。承担区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9)承担防汛抗旱、减灾、抗震救灾、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相关职责。
(20)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情况
2021年人员情况:在职在编人数41人,其中:行政9人、参公8人、机关工勤4人、事业20人。
二、单位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单位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眉山市彭山区应急管理局2021年预算收入1156.0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92.44万元,占总收入的比重94.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3.6万元,占总收入的比重5.5%。
(二)单位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眉山市彭山区应急管理局年初人员及公用经费预算1156.04万元,截至年底支付1156.04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基本完成预算目标。
三、单位财政支出管理及预算调整情况
(一)预算编制情况。
我单位严格执行全面预算管理制度,按照区财政的要求编制2021年的单位预算,预算内容与项目实施内容相符。
(二)预算执行管理情况。
我单位严格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规范会计核算,控制一般性行政经费支出。行政经费支出严格按照单位预算执行进度进行;人员经费按照组织、人事文件发放工资待遇;项目经费支出严格按照项目进度拨付款项。
(三)预算调整情况。
我单位无自主调整预算项目情况。
(四)整体绩效实现情况。
我单位恪尽职守、践行履责,上半年因疫情原因活动略有延迟,基本完成预算目标,圆满完成年初预算项目设立的绩效目标: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按照“五落实”要求动态更新问题和制度“两个清单”,限期整改、闭环管理,共排查出一般隐患问题2553个,完成整改问题2396个,157处限期整改中。同时加强公共隐患治理,上半年共投入资金391.4万元用于80处公共安全隐患治理。
全年监察执法生产经营单位35家,完成率146%;立案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案18件,同比增加100%;暂停设备和作业场所9处,同比增加350%;实施预防性罚款处罚40.09万元,同比增加28%。
四、评价结论及改进措施
(一)评价结论。
2021年整体支出评价结果良好。
(二)存在问题。
一是专业知识不足,绩效管理工作需改进。
二是因为疫情原因,部分项目经费支出进度较为缓慢。
(三)改进措施。
一是提升财务意识,加强财务专业知识学习,严谨、细致、精算。
二是严格预算编制,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强化服务保障,严控财务风险,不断提高财务工作的精准度和有效性。
眉山市彭山区应急管理局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附件1
防灾减灾培训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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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及代码 |
166101 |
实施单位 |
眉山市彭山区应急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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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算 执行情况 (万元) |
预算数: |
29 |
执行数: |
28.18 |
||
其中: 财政拨款 |
29 |
其中: 财政拨款 |
28.18 |
|||
其他资金 |
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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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完成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企业、烟花爆竹等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 |
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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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预期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
完成 指标 |
数量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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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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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合同规定时间内完成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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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预算内完成 |
100% |
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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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 指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
社会效益 指标 |
减少安全生产事故 |
100% |
95% |
|||
生态效益 指标 |
||||||
可持续影响 指标 |
提升安全生产意识 |
100% |
95% |
|||
满意 度指标 |
满意度 指标 |
人民群众满意 |
100% |
95% |
||
(注:有两个及以上100万元以上(含)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的,需分别开展绩效目标自评并填写附表,若本年没有100万以上项目,请单位自行选择较为重要的特定目标类或部门预算项目进行绩效目标自评)
备灾点防汛物资采购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166101 |
实施单位 |
眉山市彭山区应急管理局 |
|||
项目预算 执行情况 (万元) |
预算数: |
40 |
执行数: |
40 |
||
其中: 财政拨款 |
40 |
其中: 财政拨款 |
40 |
|||
其他资金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完成备灾点防汛物资采购 |
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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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预期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
完成 指标 |
数量指标 |
|||||
质量指标 |
设备完整好用 |
100% |
100% |
|||
时效指标 |
合同规定时间内完成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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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预算内完成 |
100% |
100% |
|||
效益 指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
社会效益 指标 |
减少汛期安全事故 |
100% |
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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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 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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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 指标 |
提升安全意识 |
100% |
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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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 度指标 |
满意度 指标 |
人民群众满意 |
100% |
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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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有两个及以上100万元以上(含)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的,需分别开展绩效目标自评并填写附表,若本年没有100万以上项目,请单位自行选择较为重要的特定目标类或部门预算项目进行绩效目标自评)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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