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附件2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在市生态环境局的指导下建立健全彭山生态环境基本制度。
2、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
3、负责监督管理减排目标的落实。
4、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5、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
6、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和协调。
7、负责辖区内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
8、负责生态环境统计和信息发布工作。
9、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
10、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辖区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
11、完成眉山市生态环境局,彭山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2、职能转变。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强化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污染防治监督管理。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保障生态安全。
(二)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2020年,国、省考断面水质取得历史性突破,国考断面彭山岷江大桥首次达地表水Ⅱ类,省考断面毛河桥江桥从2017年的地表水劣Ⅴ类,一年攀升一个台阶、一年提升一个类别,水质首次达到地表水Ⅲ类;其余河流指标全面改善;集中式饮用水水质达标率持续稳定在100%。“十三五”以来,彭山区9条流域水环境质量实现“增四消五两达标”,增加4条优良水体(岷江、锦江、王店河、毛河);全面消除5条劣Ⅴ类水体(王店河、湄洲河、梓桐河、彭溪河、毛河);国考岷江大桥、省考毛河桥江桥达到且优于考核要求,国、省考流域水质达标率提升到100%。
2、大气环境质量大幅提升。2020年,PM2.5平均浓度29.5微克每立方米(市定目标为43.2微克每立方米),同比下降31.7%,改善率全省第二、全市第一,取得历史性突破,首次达标且质量排名全市第二。环境质量考核指标优良率达86.6%(市定目标为83.6%),超目标任务3个百分点,同比改善率全市第三。“十三五”以来,大气环境质量实现“一升一降三突破”。优良率逐年上升,PM2.5年均浓度逐年下降,实现环境空气质量六参数全面达标、重污染天气清零、PM2.5排名从全市倒数第一跃升至顺数第二的突破。
3、土壤污染防治稳步推进。2020年,全区秸秆综合利用率92%以上,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6.2%,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持续负增长。完成全区危险废物规范化测评19家,完成观音承接产业转移集中区水气土预警体系建设,建成废铅蓄电池收集网点1个,规范收集率达40%以上,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4、总量减排指标超额完成。实施彭祖新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中纺粮油淘汰燃煤锅炉等31个减排项目,削减化学需氧量31.9%、氨氮67.9%、二氧化硫15.6%、氮氧化物10.2%,超额完成总量减排目标任务。
5、“十三五”规划全面完成。我区“十三五”环境规划11项约束性指标全面完成,规划项目32个,完成27个,其余5个已划归眉山天府新区管辖。
二、机构设置
纳入2020年度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共1个,其中:
独立报送单户报表的单位1个,占单位总数的100%;比上年增加(减少)0个。
一级预算单位1个, 执行政府会计制度的单位1个。
1个机构,共有51人,其中在职人员41人,年初人数为41人,年末人数为51人,退休10人。机构人员无变化。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4480.77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478.70万元,增长55%。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资金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4480.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480.77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4480.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9.72万元,占14%;项目支出3851.05万元,占8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2: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480.77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478.70万元,增长55%。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资金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29.7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4%。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262.50万元,下降42%。主要变动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相关制度规定,规范各项开支。
(图3: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公开06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80.7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节能环保支出(类)支出4366.88万元,占9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4.17万元,占1%;卫生健康支出26.56万元,占0.1%;住房保障支出43.16万元,占1%。(罗列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类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4480.77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4.1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6.5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43.1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3.节能环保(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4366.8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29.7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22.8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206.8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主要变动原因是我局加强内部财务管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制度,压减公务接待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5万元,占8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万元,占17%。具体情况如下:
(图4:“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8年增加/减少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增加9万元,主要原因是环保工作量增加。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和公车制度改革相关规定加强车辆管理,切实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5万元。主要用于环境监察与监测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5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局加强内部财务管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制度,压减公务接待开支。
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60批次,58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5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具体项目)。主要用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2020年,生态环境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6.86万元,比2019年增加62.13万元,增长14%。主要原因是办公运行费增加。
2020年,生态环境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6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6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监测、监察专用仪器采购。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生态环境局共有车辆8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8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环境监察与监测执法、采样等;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水污染防治总体实施方案、重点小流域综合治理、城乡排水及污水处工程项目(项目名称)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3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3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2020年度生态环境局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加快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回头看”问题整改,坚决打赢以水环境治理为核心的污污染防治“八大战役”,全面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努力实现环境质量持续好转,较好的完成了部门工作目标。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空气自动监测站迁移、大气污染点网格监管平台、企业排污智能管控系统”等3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本单位部门项目绩效目标个数在5个以上的,选取5个项目进行公开,目标个数在5个以下的,全部进行公开,公开内容包括选取的全部项目完成情况综述和完成情况表)。
(1)空气自动监测站迁移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80万元,执行数为8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提高环境空气质量。提高预算准确率,细化绩效指标。
(2)大气污染点网格监管平台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00万元,执行数为1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对重污企业管理监督治理进一步加强。
(3)企业排污智能管控系统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0万元,执行数为3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掌握全区污染源排放及分布情况,为我区污染防治和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了有效数据支撑。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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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空气自动监测站迁移、大气污染点网格监管平台、企业排污智能管控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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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眉山市彭山生态环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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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210 |
执行数: |
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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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210 |
其中-财政拨款: |
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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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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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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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自动监测站迁移工作;进一步落实大气环境监管网格化责任,实现测管协同,精细化管控污染源起到积极作用。 |
建成了30个空气微站,实现镇(街道)全覆盖,为夯实基础设施建设,强化科技支撑,进一步落实大气环境网格化监管责任,实现测管协同,精细化管控污染源起到了积极作用。眉山市彭山区相关项目实施单位建立了相关运行管护制度,项目运行维护资金、管护主体及管护机制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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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经济社会效益 |
项目在2020年基本达到预期经济社会效益目标值 |
已完工子项目已投入运行或试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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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生态效益 |
项目计划削减化学需氧量污染物108吨、氨氮污染物14吨,年度污染负荷削减量、相关水体类型实际各项水质指标全面达到预定目标。 |
已投入运行、试运行的子项目对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实现节能减排、改善环境质量等方面产生的环境效益显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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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可持续效益 |
相关项目实施单位建立了相关运行管护制度,项目运行维护资金、管护主体及管护机制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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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可持续效益 |
相关项目实施单位建立了相关运行管护制度,项目运行维护资金、管护主体及管护机制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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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受益群众对已完工子项目的实施效果满意率达100%,已完工子项目受益人口达到计划覆盖人口的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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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1)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生态环境局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2)本部门自行组织对专项资金项目、环境空气质量网格化监管平台购买服务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专项资金支出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2)。(非涉密部门均需公开部门整体支出评价报告,部门自行组织的绩效评价情况根据部门实际公开,若未组织项目绩效评价,则只需说明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款)…(项):指……。
10.外交(类)…(款)…(项):指……。
11.公共安全(类)…(款)…(项):指……。
12.教育(类)…(款)…(项):指……。
13.科学技术(类)…(款)…(项):指……。
14.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款)…(项):指……。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款)…(项):指……。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款)…(项):指……。
17.节能环保(类)…(款)…(项):指……。
18.城乡社区(类)…(款)…(项):指……。
19.农林水(类)…(款)…(项):指……。
20.交通运输(类)…(款)…(项):指……。
21.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款)…(项):指……。
22.商业服务业(类)…(款)…(项):指……。
23.金融(类)…(款)…(项):指……。
24.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款)…(项):指……。
25.住房保障(类)…(款)…(项):指……。
26.粮油物资储备(类)…(款)…(项):指……。
……
……
……
(解释本部门决算报表中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请参照《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增减内容。)
2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2.……。
(名词解释部分请根据各部门实际列支情况罗列,并根据本部门职责职能增减名词解释内容。)
附件1
眉山市彭山生态环境局
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组成
眉山市彭生态环境局属行政单位,内设5个股室(办公室、环境法制与宣传教育股、污染控制股、城乡生态环境股、行政审批股)。
眉山市彭山生态环境局下属事业单位1个。
(二)机构职能:
1、在市生态环境局的指导下建立健全彭山区生态环境基本制度。
2、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
3、负责监督管理减排目标的落实。
4、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5、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
6、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和协调。
7、负责辖区内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
8、负责生态环境统计和信息发布工作。
9、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
10、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辖区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
11、完成眉山市生态环境局,彭山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2、职能转变。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强化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污染防治监督管理。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保障生态安全。
二、人员概况
2020年,部门编制人数54人,其中公务员7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编制17人,事业人员30人;年末在职人员实有人数41人,其中公务员7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7人,事业人员27人;年末退休人员10人。
三、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总额4480.77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4480.77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额4480.77万元,其中按功能分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44.16万元、医疗卫生支出(类)26.57万元、节能环保4366.8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43.16万元;按支出性质分类,基本支出629.72万元,项目支出3851.05万元;按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420.98万元,商品服务支出462.9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7万元,资本性支出62万元,对企业补助3533万元。
四、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一是按照2021年部门预算编审要求,根据我局职能职责,结合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了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年度内履职所要达到的总体产出和效果,认真填报了我局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二是按照预算绩效运行管理要求,认真开展绩效管理工作,对预算执行、支出控制、预算完成各阶段完成情况进行动态跟踪监控,为有效使用财政资金,我局根据全局实际工作开展情况,盘活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障了全局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三是按照财政部门统一部署,我局于2021年4 月31日按要求公开了预算目标。
(二)专项预算管理
专项预算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大气污染防治、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散乱污”企业整治、农业农村污染治理项目,程序严密、规划合理、结果符合、分配科学、分配及时、专项预算绩效目标: 数量、质量、时效、成本指标完成较好,符合验收标准。无违规记录等情况。
(三)结果应用情况
我局对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认真进行了自查自评。绩效评价自查开展覆盖我局全部支出,将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参照项目年度预算执行情况,保障重点支出,调整支出结构,优化财政资金配置,不断强化绩效理念,推动我局部门整体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0年我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查自评结果良好,全年基本支出保证了部门的正常运行和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项目支出保障了重点工作的开展,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二)存在问题
绩效目标设定有待更科学、更规范、更合理。
(三)改进建议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进一步科学设定绩效目标,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一是改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夯实预算基础工作,提高预算编制质量;二是认真研究政策,加强项目绩效目标审核,力求科学合理;三是提早规划,提前实施,确保各项顺利实施,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附件2
眉山市彭山生态环境局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为切实改善我区环境空气质量,进一步提高大气污染物精准监管效能,以购买三年服务的形式建设空气微站30个,包含三年期的服务,环境空气质量网格化监管平台购买服务项目已于2020年12月22日完成设备验收并投入运行。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采用项目单位自评和主管部门自评相结合的方式。
三、综合评价结论(附评分表)
总体而言,项目资金分配科学合理,资金使用和资金管理规范,项目管理规范,环境效益明显,对夯实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落实大气环境监管网格化责任,实现测管协同,精细化管控污染源起到了积极作用。
四、绩效评价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根据《眉山市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眉山市环境空气质量网格化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眉生态文明委办〔2019〕29号)文件要求,区县负责建设运行监测网格,并将网格化建设运行纳入年度财政预算。根据《眉山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眉山市蓝天保卫战2020年行动计划的通知》(眉污防攻坚办〔2020〕9号)和《中共眉山市彭山区委 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关于聚焦民生短板攻坚办好2020年30件民生实事的通知》(眉彭委〔2020〕85号)文件要求,我区2020年需建设空气微站30个。2020年8月3日,我局以眉彭环〔2020〕44号文向区政府提请关于启动环境空气质量网格化监管购买服务项目招投标工作的请示,2020年8月4日,彭山区人民政府以〔2020〕135号文同意启动环境空气网格化监管购买服务项目招投标工作,并将2021年、2022年余下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由彭山生态环境局负责,按程序组织实施。
(二)项目管理情况
项目实施单位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管理制度,建立了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开资金分配使用、项目进度等信息;项目按要求进行建设、验收和报备;项目设备采购依法依规;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调整。
(三)项目产出情况
建成30个微型空气质量监测站点(简称空气微站),通过眉山网格化监管APP对属地范围内污染源进行监管,对PM2.5、PM10、O3、NO2 等污染物浓度进行24小时无间断实时监控。平台设置专门的管理员,每天定期和不定期登录平台,查看网格化环境空气质量、预警、任务情况,及时调查、处理监管平台上的任务,并及时反馈上报。
(四)项目效益情况。
我区建成了30个空气微站,实现镇(街道)全覆盖,为夯实基础设施建设,强化科技支撑,进一步落实大气环境网格化监管责任,实现测管协同,精细化管控污染源起到了积极作用。眉山市彭山区相关项目实施单位建立了相关运行管护制度,项目运行维护资金、管护主体及管护机制明确。
五、存在主要问题
镇、街道大气环境网格化管理还不够到位,一线工作人员不足,有时会有不够及时到位的情况出现。
六、相关措施建议
加强人员监管平台的培训,补充技术力量,加强大气环境网格化管理,充分发挥项目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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