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附件
附件1
附件2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注:请部门根据实际注明页码)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根据《眉山市彭山生态环境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眉彭委办〔2019〕66号)文件,彭山生态环境局的职能职责如下:
1.在市生态环境局的指导下建立健全彭山区生态环境基本制度。
2.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
3.负责监督管理减排目标的落实。
4.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5.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
6.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和协调。
7.负责辖区内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
8.负责生态环境统计和信息发布工作。
9.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
10.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辖区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
11.完成眉山市生态环境局,彭山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2.职能转变。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强化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污染防治监督管理。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保障生态安全。
二、机构设置
眉山市彭山生态环境局属于一级预算单位,下属环境监察大队、环境监测站、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3个二级预算单位,与局机关统一核算。内设办公室、环境法制与宣传教育股、污染控制股、城乡生态环境股、行政审批股5个股室。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2,002.07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4206.60万元,下降68%。主要变动原因是上级资金及项目资金减少。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2,002.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02.07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2,002.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92.22
万元,占45%;项目支出1,109.85万元,占5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002.07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4206.60万元,增长/下降68%。主要变动原因是上级资金及项目资金减少。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02.0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4206.60万元,下降68%。主要变动原因是上级资金及项目资金减少。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02.0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002.07万元,占100%;教育支出(类)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3.35万元,占0.04%;卫生健康支出28.11万元,占0.01%;住房保障支出64.22万元,占0.03%;节能环保支出1,661.95万元,占83%。农林水支出4.99万元,0.01%占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06.35万元,占0.05%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63.10万元,0.03%;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002.07,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73.35万元,完成预算100%。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8.11万元,完成预算99%,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28.11万元,完成预算85%。
3.节能环保(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661.9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减少。
4.农林水(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99万元,完成预算100%。
5.资源勘探信息(类)制造业(款)其他制造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06.35万元,完成预算100%。
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63.10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92.2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47.4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144.7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0.5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主要变动原因是我局加强内部财务管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制度,压减公务接待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5万元,占7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5万元,占27%。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8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
开支内容包括:…(团组名称、出访地点、取得成效)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2018年增持平。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和公车制度改革相关规定加强车辆管理,切实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金额0元。截至2019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8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 执法执勤用车8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环境监察与监测执法、检查、取样、送检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5.5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2018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局加强内部财务管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制度,压减公务接待开支。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具体项目、金额)。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具体项目)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生态环境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4.73万元,比2018年减少27.76万元,下降19%。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控制办公费用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生态环境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4.1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7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3.48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监测、监察专用仪器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环境监察执法与监测特种业务共有车辆8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8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水污染防治总体实施方案、重点小流域综合治理、城乡排水及污水处工程项目(项目名称)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3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3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2019年度区生态环境局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加快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回头看”问题整改,坚决打赢以水环境治理为核心的污污染防治“八大战役”,全面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努力实现环境质量持续好转,较好的完成了部门工作目标。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秸秆禁烧、省控重点污染监控、第二次污染源普查费用”等3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本单位部门项目绩效目标个数在5个以上的,选取5个项目进行公开,目标个数在5个以下的,全部进行公开,公开内容包括选取的全部项目完成情况综述和完成情况表)。
(1)秸秆禁烧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80万元,执行数为60万元,完成预算的75%。通过项目实施,保障提高环境空气质量。发现的主要问题:预算执行偏低。下一步改进措施:提高预算准确率,细化绩效指标。
(2)省控重点污染监控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00万元,执行数为97.54万元,完成预算的98%。通过项目实施,对重污企业管理监督治理进一步加强。
(3)第二次污染源普查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80万元,执行数为77.80万元,完成预算的97%。通过项目实施,掌握全区污染源排放及分布情况,为我区污染防治和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了有效数据支撑。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 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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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秸秆禁烧、省控重点污染源监控、第二次污染源普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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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生态环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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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260 |
执行数: |
235.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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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260 |
其中-财政拨款: |
235.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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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资金: |
其它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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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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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眉石化园区人工湿地项目;彭山区城乡排水及污水处理一期工程PPP项目;彭山区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改造项目PPP工程 |
按照实际实施方案,项目2017年-2019年计划完成子项目3个。截止绩效评价自评日,已完工1个,完工率为33.3%。在1个已完工子项目中,0个子项目通过验收,并达到绩效目标设定的验收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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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经济社会效益 |
项目在2019年基本达到预期经济社会效益目标值 |
3个已完工子项目已投入运行或试运行,已投入运行或试运行子项目中3个能够持续正常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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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生态效益 |
项目计划削减化学需氧量污染物108吨、氨氮污染物14吨,年度污染负荷削减量、相关水体类型实际各项水质指标全面达到预定目标。 |
已投入运行、试运行的子项目对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实现节能减排、改善环境质量等方面产生的环境效益显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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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可持续效益 |
相关项目实施单位建立了相关运行管护制度,项目运行维护资金、管护主体及管护机制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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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可持续效益 |
相关项目实施单位建立了相关运行管护制度,项目运行维护资金、管护主体及管护机制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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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受益群众对已完工子项目的实施效果满意率达100%,已完工子项目受益人口达到计划覆盖人口的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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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生态环境局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专项资金项目、成眉石化园区人工湿地项目,彭山区城乡排水及污水处理一期工程PPP项目,彭山区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改造项目PPP工程。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专项资金支出项目2019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2)。(非涉密部门均需公开部门整体支出评价报告,部门自行组织的绩效评价情况根据部门实际公开,若未组织项目绩效评价,则只需说明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款)…(项):指……。
10.外交(类)…(款)…(项):指……。
11.公共安全(类)…(款)…(项):指……。
12.教育(类)…(款)…(项):指……。
13.科学技术(类)…(款)…(项):指……。
14.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款)…(项):指……。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款)…(项):指……。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款)…(项):指……。
17.节能环保(类)…(款)…(项):指……。
18.城乡社区(类)…(款)…(项):指……。
19.农林水(类)…(款)…(项):指……。
20.交通运输(类)…(款)…(项):指……。
21.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款)…(项):指……。
22.商业服务业(类)…(款)…(项):指……。
23.金融(类)…(款)…(项):指……。
24.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款)…(项):指……。
25.住房保障(类)…(款)…(项):指……。
26.粮油物资储备(类)…(款)…(项):指……。
……
……
……
(解释本部门决算报表中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请参照《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增减内容。)
2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2.……。
(名词解释部分请根据各部门实际列支情况罗列,并根据本部门职责职能增减名词解释内容。)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眉山市彭山生态环境局
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组成
眉山市彭生态环境局属行政单位,内设5个股室(办公室、环境法制与宣传教育股、污染控制股、城乡生态环境股、行政审批股)。
眉山市彭山生态环境局下属事业单位3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
(一)机构职能:
1、在市生态环境局的指导下建立健全彭山区生态环境基本制度。
2、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
3、负责监督管理减排目标的落实。
4、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5、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
6、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和协调。
7、负责辖区内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
8、负责生态环境统计和信息发布工作。
9、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
10、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辖区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
11、完成眉山市生态环境局,彭山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2、职能转变。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强化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污染防治监督管理。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保障生态安全。
二、人员概况
2019年,部门编制人数46人,其中公务员4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编制17人,事业人员25人;年末在职人员实有人数39人,其中公务员6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9人,事业人员24人;年末退休人员10人。
三、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总额2002.07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002.07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额2002.07万元,其中按功能分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73.35万元、医疗卫生支出(类)28.11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111.34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63.10万元、节能环保1661.9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64.22万元;按支出性质分类,基本支出892.22万元,项目支出1109.85万元;按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677.72万元,商品服务支出245.19万元,资本性支出69.77万元,对企业补助1009.39万元。
四、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一是按照2019年部门预算编审要求,根据我局职能职责,结合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了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年度内履职所要达到的总体产出和效果,认真填报了我局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二是按照预算绩效运行管理要求,认真开展绩效管理工作,对预算执行、支出控制、预算完成各阶段完成情况进行动态跟踪监控,为有效使用财政资金,我局根据全局实际工作开展情况,盘活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障了全局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三是按照财政部门统一部署,我局于2019年3 月21日按要求公开了预算目标。
(二)专项预算管理
专项预算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大气污染防治、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散乱污”企业整治、农业农村污染治理项目,程序严密、规划合理、结果符合、分配科学、分配及时、专项预算绩效目标: 数量、质量、时效、成本指标完成较好,符合验收标准。无违规记录等情况。
(三)结果应用情况
我局对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认真进行了自查自评。绩效评价自查开展覆盖我局全部支出,将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参照项目年度预算执行情况,保障重点支出,调整支出结构,优化财政资金配置,不断强化绩效理念,推动我局部门整体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19年我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查自评结果良好,全年基本支出保证了部门的正常运行和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项目支出保障了重点工作的开展,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二)存在问题
绩效目标设定有待更科学、更规范、更合理。
(三)改进建议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进一步科学设定绩效目标,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一是改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夯实预算基础工作,提高预算编制质量;二是认真研究政策,加强项目绩效目标审核,力求科学合理;三是提早规划,提前实施,确保各项顺利实施,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附件2
眉山市彭山生态环境局
2019年度专项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内容
根据《眉山市水污染防治总体实施方案》,其中彭山项目为:成眉石化园区人工湿地项目,彭山区城乡排水及污水处理一期工程PPP项目,彭山区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改造项目PPP工程。
(二)项目绩效目标
到2020年,岷江干流眉山出境断面——悦来渡口断面总磷浓度控制在0.27mg/L以下,其他指标达到III类水质标准,彭山区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能力达到85%。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采用项目单位自评和主管部门自评相结合的方式。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项目申报时间为2017年9月,2018年3月通过专家评审,项目实施年度为2017-2019年。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方面。按照实际实施方案,项目2017年-2019年计划完成投资额39342.97万元。成眉石化园区人工湿地子项目,计划投入资金6361.97万元(其中:中央环保专项资金300万元,省级环保专项资金300万元,地方财政资金5761.97万元)。
2.资金到位方面。截止绩效评价自评日,该项目已完成投资36058.27万元(其中:省级生态环保专项资金3369万元,社会资本投资20131万元,地方投入资金12558.27万元)。成眉石化园区人工湿地子项目,实际到位资金6361.97万元(其中:中央环保专项资金300万元,省级环保专项资金300万元,地方财政资金5761.97万元)。
3.资金使用方面。彭山区制定了相关资金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健全规范。在资金支出方面,2019年,成眉石化园区人工湿地子项目已实际支出3200万元(其中:从省级环保专项资金中支出300万元,从地方财政资金中支出2900万元)。截止绩效评价日,彭山区人民政府制定了资金分配方案,资金分配紧密结合本地区水污染工作特点,并对支持重点流域、重点区域,良好水体、饮用水水源、地下水等的保护和治理具有较强针对性,但资金尚未拨付给项目承担单位。彭山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使用专项资金,建立了省级生态环保专项资金账簿,做到了专款专用,项目资金支付符合相关规定,项目开支标准符合相关规定的标准,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等违规情况。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管理情况。项目实施单位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管理制度,建立了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开资金分配使用、项目进度等信息;项目按要求进行批复、验收和报备;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主要设备采购依法依规;项目单位有效执行了资产管理制度。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调整。
(二)项目监管情况。彭山区建立了预算执行报告机制,建立了跟踪机制,及时开展预算执行监督检查、绩效评价工作,预算执行率满足序时进度要求。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1.目标任务量完成情况。按照实际实施方案,项目2017年-2019年计划完成子项目3个。截止绩效评价自评日,已完工1个,完工率为33.3%。
2.目标质量完成情况。在1个已完工子项目中,0个子项目通过验收,并达到绩效目标设定的验收标准。
3.目标进度完成情况。按照实际实施方案,项目2017年-2019年计划完成子项目3个。截止绩效评价自评日,前期准备0个,在建2个,已完工1个,已验收0个。
(二)项目效益情况
1.经济社会效益。3个已完工子项目已投入运行或试运行,已投入运行或试运行子项目中3个能够持续正常运行。根据2019年水污染防治专项实施方案及当年水污染防治专项绩效目标申报表,项目在2019年基本达到预期经济社会效益目标值。
2.生态效益。已投入运行、试运行的子项目对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实现节能减排、改善环境质量等方面产生的环境效益显著。项目计划削减化学需氧量污染物108吨、氨氮污染物14吨,年度污染负荷削减量、相关水体类型实际各项水质指标全面达到预定目标。
3.可持续效益。眉山市彭山区相关项目实施单位建立了相关运行管护制度,项目运行维护资金、管护主体及管护机制明确。
4.服务对象满意度。受益群众对已完工子项目的实施效果满意率达100%,已完工子项目受益人口达到计划覆盖人口的100%。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总体而言,项目资金分配科学合理,资金使用和资金管理规范,项目管理规范,环境效益明显,对促进彭山区水污染防治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但项目同时存在资金拨付进度缓慢、验收进度慢等问题。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资金拨付进度较慢,未按照工程进度拨付;二是已完工项目还处于试运行状态,尚未进行验收工作。
(三)相关建议
进一步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已完工项目督促项目施工方尽快完成验收,正式移交第三方运营,发挥项目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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