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时间:2022年10月24日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4
二、机构设置8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9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9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1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1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5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6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8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8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8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23
第四部分附件28
第五部分附表47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47
二、收入决算表47
三、支出决算表4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47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47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47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47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47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47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47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47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47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47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47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市有关工业经济、信息化和无线电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区有关工业经济、信息化和无线电管理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监测、分析全区工业经济运行态势和质量,承办年度工业经济目标责任考核。负责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龙头骨干企业的培育工作。
组织推动信息化、工业化和城镇化联动整合,负责推进全区工业结构调整,负责全区产业园区建设发展的牵头服务工作,指导产业园区合理布局、推进园区公共配套设施建设。
负责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节能降耗、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工作,负责电力、成品油、天然气等重要物资综合调控、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工作,制定工业发展资金使用计划。
负责全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协调和管理,协调全区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参与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重大事件。
产业发展量质双升。制定《彭山区2021年工业发展实施意见》《彭山区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眉山市彭山区企业做大做强扶持政策(2021年版)》等政策文件,为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政策支撑,今年以来奖励65户企业做大做强扶持奖励及疫情期间生产补助322.27万元。坚持“抓大、扶中、育小”思路,深入实施企业分类培育,目前超10亿元企业3户,亿元企业37户,相比同期分别增加2户、3户。做强做优传统产业,鼓励传统产业开展科技创新,实施以智能制造、绿色制造为主要方向的技术改造,向51户在产值规模、税收贡献、创新驱动等方面取得突破的企业兑现奖补资金共289万元。支持企业创新发展,组织和指导经开区申报省级绿色园区,华西德顿申报省级绿色工厂,南风洗涤申报省级两化融合贯标,泓华油气田、高绿平、中广建材3户企业申报省级“专精特新”企业,绿艺华福申报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依托和晟达电子、陶氏化学等龙头企业,加快培育湿电子化学品、化工新材料等新兴产业。预计全年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占比26%以上、增速36%以上。贯彻落实成德眉资同城化发展战略,加强与周边区域融合发展,编制《企业产品目录》向东彭仁新区域推广,思念食品、中纺粮油企业等进入《成德眉资名优产品》推广。
项目资金争取有力。推荐上报省级工业发展资金项目8个,审核通过乐凯新材、茵地乐、金高丽3个项目,争取到省级资金1054万元;争取到市级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资金和推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资金项目12个,共262万元;争取到发展建设、农网改造等电力方面项目资金2489万元。
项目建设有序推进。重大项目专题研究、专班推进,推动项目快建设、早竣工、早投产,形成经济增量。今年实施重点工业项目19个,总投资54.3亿元,截至目前新开工研一、金桐等工业项目6个,加快推进天途化工、汇淼科技等11个,竣工投产茵地乐、精事达等工业项目5个。我局牵头的区重点项目川北油气田项目已经竣工并投入使用。
要素保障更加充分。加强生产经营困难企业的指导帮扶,积极帮助企业解决好用电、用工、融资等方面的实际困难。抓好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的生产要素保障,协调解决蜀羊防水2500KVA用电需求和金桐化学电力专线建设,加快推进杉杉锂电项目220kv电源接线、10kv专线规划建设。专注用工难问题,积极协助思念食品、珂玛材料、驰阳饲料等企业招聘工人600余名。设立专人服务企业,联合区国资金融局、人行彭山支行等在彭银行机构开展“一对一”清单制金融服务,组织召开专题金融对接会3次,为72户企业投放信贷资金7.5亿元,将中纺粮油、思念食品等86户企业纳入市级应急转贷资金和贷款风险补偿基金白名单,为宏铭胶粘、蜀都老妈争取工业企业应急转贷资金1200余万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将全区水、电安装利润率控制在10%以下。强化重点用能企业节能工作,完成2021年度工业节能诊断服务。编制迎峰度冬有序电力方 案,大力倡导并带头节约用电,确保电力供应安全。
安全环保扎实有效。开展重大节日期间安全隐患排查、“安全生产月”专项检查、日常安全检查等,全年检查企业260多次,查出一般隐患938条,整改落实928条,整改完成率98.9%。深入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盐业执法宣传。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实现全年无森林火灾发生。把疫情防控摆在首要位置,通过企业群、实地走访等方式持续加强企业疫情防控工作宣传指导,编印简单易懂的操作流程图,指导企业及员工注册使用“天府健康通”,有效组织规上工业企业做好职工疫苗接种。抓好工业废气排放,建立“散乱污”整治长效监管机制,定期组织开展专项巡查。全面推进燃气锅炉的低碳燃烧改造,鼓励煤改电、煤改气。加大设备处置,全区加油站、油库已全部安装油气回收设备。建设共享喷涂车间,解决家具企业喷涂、晾干等污染工序“村村点火、户户冒烟”的问题,预计每年将减少1500吨危废的排放。高标准做好迎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加大迎检点位及沿途企业环保检查力度。严格落实河长制工作要求,采取掏沟排水方式疏通河道、排除积水,解决梓桐河老河道无活水易形成黑臭水体问题。聘请环保、安全专家为企业问诊把脉、保驾护航。
5G覆盖率明显提升。协调推进5G网络建设,编制了《眉山市彭山区5G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20-2030)》,启动5G汇聚机房建设。目前,已建设5G基站180个(移动70个、电信 58个、联通52个),5G汇聚机房9个。5G网络已覆盖中心城区、园区、重要镇、彭祖山风景区。
二、机构设置
眉山市彭山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是行政单位,下属二级单位2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
眉山市彭山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决算编制无二级预算单位。
2021年度收、支总计2485.52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469.16万元,下降37.15%。主要变动原因是2021年省级工业发展资金有所减少、疫情期间补助资金减少等支出。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2485.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04.32万元,占88.6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1.2万元,占11.3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2485.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6.74万元,占15.16%;项目支出2108.78万元,占84.8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4表,仅罗列本单位涉及的支出。)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485.52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减少1469.16万元,下降37.15%。主要变动原因是2021年省级工业发展资金有所减少、疫情期间补助资金减少等支出。(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1-1表)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04.3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8.69%。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861.81万元,下降28.11%。主要变动原因是2021年省级工业发展资金有所减少、疫情期间补助资金减少等支出。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04.3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16.62万元,占18.9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37.99万元,占1.72%;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15.45万元,占0.70%;农林水支出(类)支出2.97万元,占0.1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支出1467.07万元,占66.55%;住房保障支出(类)28.38万元,占1.2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42.47万元,占1.93%;其他支出(类)193.37万元,占8.78%。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1-1表,仅罗列本单位涉及的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类级。)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204.32,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16.3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0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0.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8.6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决算为18.9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0.3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9.3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6.0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9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制造业(款)其他制造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716.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39.2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374.8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39.3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9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其他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款)其他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项):支出决算为98.4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28.3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款)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2.4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8.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93.3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1-1表和财决08表,仅罗列本单位涉及的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上述“预算”口径为调整预算数。增减变动原因为决算数<项级>和调整预算数<项级>比较,与预算数持平可以不写原因。)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76.7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20.8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55.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7表和财决08-1表,仅罗列本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经济分类科目。)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02万元,完成预算0.7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局2021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制度,压减公务接待开支。
(注:上述“预算”口径为调整预算数,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2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20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2万元,完成预算0.7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减少0.34万元,下降94.44%。主要是我局2021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制度,压减公务接待开支。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2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5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02万元。具体内容包括:系统内上级主管单位到我局检查、调研、指导工作等。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1.2万元。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2021年,眉山市彭山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5.9万元,比2020年增加2.68万元,增长5.0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附03表)
2021年,眉山市彭山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9.4万元。主要用于编制彭山区十四五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规划服务。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附03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眉山市彭山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附03表,按单位决算报表填报数据罗列车辆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2021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脱贫攻坚及“双创”巩固经费、疫情期间补助企业电费项目、经信事务专项、管委会运行、烧结砖企业拆除奖补资金、兑现支持企业项目春节期间不停产不停工奖补资金、兑现2020年度企业扶持政策奖励资金等10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0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0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7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2021年我局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查自评结果良好全年基本支出保证了部门的正常运行和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项目支出保障了重点工作的开展,绩效目标得到了较好实现,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绩效指标体系逐渐丰富和完善。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7个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项目绩效运行情况良好,项目严格执行各项项目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21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疫情期间工业企业电费补贴、表彰2020年度纳税十强和十佳企业、兑现2020年度企业做大做强奖励、省级工业发展资金项目等11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兑现2020年度企业扶持政策奖励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54万元,执行数为15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我局对企业申报的项目的监控,高效利用财政资金。
(2)表彰2020年度纳税十强企业和十佳企业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50万元,执行数为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我局对企业申报的项目的监控,高效利用财政资金。
(3)四川航瑞恒和纸品包装有限公司等5户企业2019年第一批工业发展资金尾款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11.8万元,执行数为211.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我局对企业申报的项目的监控,高效利用财政资金。
(4)兑现支持企业项目春节期间不停产不停工奖补资金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3.3752万元,执行数为33.375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我局对企业申报的项目的监控,高效利用财政资金。
(5)陶氏化学(四川)有限公司2016年省级工业发展资金尾款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99万元,执行数为9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我局对企业申报的项目的监控,高效利用财政资金。
(6)疫情期间企业电费补贴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82.47万元,执行数为282.47万元,为2020年10-12月的电费补助,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我局对企业申报的项目的监控,高效利用财政资金。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眉山市彭山区经济和信息化局部门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兑现2020年度企业扶持政策奖励项目、表彰2020年度纳税十强企业和十佳企业经费项目、四川航瑞恒和纸品包装有限公司等5户企业2019年第一批工业发展资金尾款、兑现支持企业项目春节期间不停产不停工奖补资金项目、陶氏化学(四川)有限公司2016年省级工业发展资金尾款、疫情期间企业电费补贴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具体评价报告见第四部分附件。
(注:单位2021年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为本部门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中涉及本单位的附表)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 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6.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指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不包括市县级政府当年按规定用土地出让收入向中央和省级政府交纳的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的支出。
17.农林水(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18.资源勘探信息等(类)制造业(款)其他制造业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制造业方面的支出。
19.资源勘探信息等(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2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中小企业发展专项(款)其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方面的支出。
21.商品服务业等支出(类)其他商品服务业等支出(款)其他商品服务业等支出(项):指反映其他商品服务业等支出中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支出。
22.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款)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的支出。
24.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类)抗疫相关支出(款)其他抗疫相关支出(项):指反映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安排的其他抗疫相关支出。
2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7.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8.“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眉山市彭山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1年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眉山市彭山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是行政单位,下属二级单位2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眉山市彭山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决算编制无二级预算单位。
(二)机构职能。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市有关工业经济、信息化和无线电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区有关工业经济、信息化和无线电管理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监测、分析全区工业经济运行态势和质量,承办年度工业经济目标责任考核。负责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龙头骨干企业的培育工作。
组织推动信息化、工业化和城镇化联动整合,负责推进全区工业结构调整,负责全区产业园区建设发展的牵头服务工作,指导产业园区合理布局、推进园区公共配套设施建设。
负责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节能降耗、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工作,负责电力、成品油、天然气等重要物资综合调控、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工作,制定工业发展资金使用计划。
负责全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协调和管理,协调全区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参与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重大事件。
(三)人员概况。2021年,部门编制人数20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事业编制12人;年末在职人员实有人数23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事业编制12人,临聘2人,公益性岗位1人;年末退休人员16人,其中行政退休12人,事业退休4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1年经信局本年收入合计2485.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04.32万元,占88.6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1.2万元,占11.31%。2021年部门决算收支平衡,年终结余结转0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整体支出情况:2021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额2485.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6.74万元(人员经费支出320.84万元,占基本支出85.16%;公用经费支出55.90万元,占基本支出14.84%),占15.16%,主要是为保障行政机关管理工作正常运转而发生的必要费用;项目支出2108.78万元,占84.84%,主要是疫情期间工业企业电费补贴、表彰2020年度纳税十强和十佳企业、兑现2020年度企业做大做强奖励、省级工业发展资金项目等支出。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6万元,决算为0.02万元,完成预算0.7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2万元,完成预算0.77%。全年共接待1批次,共计5人次。与上年“三公”经费相比减少0.34万元,主要是我局2021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制度,压减公务接待开支。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04.3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2021年一般公共服务416.62万元,占18.9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99万元,占1.72%;卫生健康支出15.45万元,占0.70%;农林水支出2.97万元,占0.1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467.07万元,占66.55%;住房保障支出28.38万元,占1.2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2.47万元,占1.93%;其他支出193.37,占8.78%。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1.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城乡社区支出281.2万元,占100%,主要用于睿恒化工等5户企业2019年工业发展资金项目尾款、十四五制造业政府采购支出预付款支出、兑现表彰2020年度纳税十强和十佳企业奖励。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根据适用指标体系进行调整,涉及到有专项预算的部门,专项预算项目自评报告根据要求另行单独报送)
(一)部门预算管理。
按照眉山市彭山区目标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明确2021年度部门业务职能目标任务的通知》,我局2021年度重点目标、职能目标、争取目标、党建目标圆满完成。预决算均按规定时间和内容公开;2021年末,单位自有资金账户104.33万元,主要是天管委转青龙片区烧结砖企业拆除奖补资金及其评估费剩余资金、区委组织部转2020年度人才培育经费、备用金等。2021年部门决算固定资产原值45.01万元,严格按照《眉山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配置标准》《眉山市彭山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规定进行采购、资产处置。按照预算绩效运行管理要求,认真开展绩效管理工作,对预算执行、支出控制、预算完成各阶段完成情况进行动态跟踪监控,为有效使用财政资金,我局根据全局实际工作开展情况,盘活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障了全局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结果应用情况。
2021年,我局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下一步,我局将充分利用部门预算绩效评价结果,更加合理编制年初预算,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优化财政资金配置,不断强化绩效理念,推动我局部门整体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2021年我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查自评结果良好,全年基本支出保证了部门的正常运行和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项目支出保障了重点工作的开展,达到预期绩效目标。所有资金使用严格按审批程序办理、操作规范,会计核算结果真实、准确,各项支出严格按照各项制度执行。
(二)存在问题。一是绩效目标设定有待更科学更合理;二是内控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需进一步强化财务约束监督机制。
(三)改进建议。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进一步科学设定绩效目标,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一是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提高预算编制质量,加强预算支出的审核、跟踪及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提高预算编制严谨性和可控性;二是进一步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加强项目绩效目标审核,严格实行项目管理程序化,实现项目申报、实施、拨付、评价全流程监督与控制,提早规划,提前实施,确保各项顺利实施,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三是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提升管理效能。
附件
眉山市彭山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疫情期间企业电费补贴)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按照《关于印发眉山市彭山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二十三条措施的通知》(眉彭府办发〔2020〕4号)、《关于印发眉山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二十条措施的通知》(眉府办发〔2020〕5号)、《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对参与疫情防控相关中小企业实施临时电费补贴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0〕43号)、《关于明确纳入临时电费补贴企业名单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0〕137号)文件规定,按月收集汇总全区符合补助条件的企业,及时向区财政局申报补助资金,收到补助资金后及时拨付相关企业。疫情期间电费补助(2020年10-12月)资金共计282.47万元,整个项目严格按照程序及时向财政局申报资金,从项目资金申报到批复所有过程合规合法,项目资金到位及时。
(二)项目绩效目标。此项目主要是对符合补贴条件的企业进行补助,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向区财政局请款,项目资金到单位账户后及时拨付企业。2021年疫情期间企业电费补贴共计282.47万元,补助月份期间10月至12月。严格按照程序和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资金的拨付,涉及到的企业在整个项目过程中均满意。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该项目是严格按照文件规定及电力公司出具相关企业电费情况,计算汇总补助资金后及时向区财政局请款。我局收到补助资金后,严格按照申报名单及补助资金进行拨付。整个项目资金申报过程中,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完全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该项目资金是通过财政资金进行拨付,所涉及的资金均严格按照协议约定及企业申请下计划,资金项目总体计划得当且及时到位。
2.资金使用。截止评价时点项目资金的实际支出情况为:已支付282.47万元,补助期间为10月至12月。项目资金的实际支出是严格按照协议约定支付,支付依据是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该项目从申请拨款至拨付款项,严格按照企业申报的项目补助情况,收集汇总相关企业电费补助资料及时拨付。所有资金拨付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严格按照《关于印发眉山市彭山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二十三条措施的通知》(眉彭府办发〔2020〕4号)、《关于印发眉山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二十条措施的通知》(眉府办发〔2020〕5号)、《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对参与疫情防控相关中小企业实施临时电费补贴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0〕43号)、《关于明确纳入临时电费补贴企业名单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0〕137号)文件规定,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补助名单及电力公司出具相关企业电费使用情况,计算汇总报区财政局申报补助资金,收到资金后及时拨付企业。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此项目从接到文件通知后,按照补助企业名单及电力公司出具相关企业电费使用情况,收集汇总电费补助的企业,及时向区财政局请款,补助资金到位后立即收集相关企业补助资金拨付相关资料及票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已兑现完成2020年10月至12月的电费补贴,补助资金共计282.47万元。整个项目严格按照程序及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及时拨付,项目完成质量好。
(二)项目效益情况。补助疫情期间工业企业复工复产,有利于推动中小企业在疫情防控工作发挥重要作用,有利于中小企业在抗击疫情中渡过难关。获得疫情期间电费补助的企业对整个补助过程满意。
四、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绩效目标设定有待更科学更合理。
(二)相关建议。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进一步科学设定绩效目标,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一是改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夯实预算基础工作,提高预算编制质量;二是认真研究政策,加强项目绩效目标审核,力求科学合理;三是提早规划,提前实施,确保各项顺利实施,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眉山市彭山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兑现2020年度企业扶持政策奖励)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根据《眉山市彭山区企业做大做强扶持政策(2018年修订版)》(眉彭委办〔2018〕58号)、《眉山市彭山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重点服务业企业和限额以上批零住餐培育暂行办法的通知(2019修订版)》(眉彭委办〔2019〕77号),2021年年初以单位名义发布申报通知,收集汇总全区符合奖补条件的企业,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报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及时向区财政局申报奖补资金,收到奖补资金后及时拨付相关企业。2021年兑现2020年度企业扶持政策奖励资金共计154万元,其中工业企业64万元,商务服务业企业90万元。整个项目严格按照程序及时向财政局申报资金,从项目资金申报到批复所有过程合规合法,项目资金到位及时。
(二)项目绩效目标。此项目主要是对符合申报项目条件的企业进行奖补,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及时向区财政局请款,项目资金到单位账户后及时拨付企业。2021年兑现2020年度企业扶持政策奖励资金共计154万元,涉及企业31户。严格按照程序和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资金的拨付,涉及到的企业在整个项目过程中均满意。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该项目是严格经过相关部门审核后,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向区财政局请款。我局收到奖补资金后,严格按照申报名单及奖补资金进行拨付。整个项目资金申报过程中,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完全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该项目资金是通过财政资金进行拨付,所涉及的资金均严格按照协议约定及企业申请下计划,资金项目总体计划得当且及时到位。
2.资金使用。截止评价时点项目资金的实际支出情况为:已支付154万元,分别拨付至31户企业。项目资金的实际支出是严格按照协议约定支付,支付依据是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该项目从申请拨款至拨付款项,严格按照企业申报的项目奖补情况,汇总31户企业申请拨款资料,经党组会集体讨论通过后及时拨付。所有资金拨付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眉山市彭山区企业做大做强扶持政策(2018年修订版)》(眉彭委办〔2018〕58号)、《眉山市彭山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重点服务业企业和限额以上批零住餐培育暂行办法的通知(2019修订版)》(眉彭委办〔2019〕77号)文件规定,认真审核汇总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经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再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审议通过及时按照程序拨付企业。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此项目从2021年3月29日通过区政府审议后,及时向区财政局请款,奖励资金到位后立即通知企业上交申报项目相关资料及票据,并经党组会集体讨论议定后,于2021年4月完成兑现,共计31户企业,154万元。整个项目严格按照程序及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及时拨付,项目完成质量好。
(二)项目效益情况。兑现2020年度企业扶持政策奖励,进一步调动全区企业加快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励企业发展,有利于企业做大做强,促进我区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获得2020年度企业扶持政策奖励的企业对整个奖补过程满意。
四、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绩效目标设定有待更科学更合理。
(二)相关建议。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进一步科学设定绩效目标,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一是改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夯实预算基础工作,提高预算编制质量;二是认真研究政策,加强项目绩效目标审核,力求科学合理;三是提早规划,提前实施,确保各项顺利实施,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附表
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 (2021年度) |
|||||
项目名称 |
兑现2020年度企业扶持政策奖励 |
||||
预算单位 |
眉山市彭山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154万元 |
执行数: |
154万元 |
|
其中-财政拨款: |
154万元 |
其中-财政拨款: |
154万元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完成资金拨付工作 |
全部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全部达成预期指标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完成2020年度企业扶持政策奖励条件企业的资金拨付工作 |
完成154万元拨付工作 |
根据相关约定,完成154万元资金拨付工作。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拨付进度100% |
100 |
根据做大做强扶持政策奖励文件规定,圆满完成资金拨付工作。 |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拨付及时性 |
及时 |
及时 |
|
满意度指标 |
成本指标 |
企业满意度 |
满意 |
满意 |
|
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 (2021年度) |
|||||
项目名称 |
表彰2020年度纳税十强企业和十佳企业经费项目 |
||||
预算单位 |
眉山市彭山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50万元 |
执行数: |
50万元 |
|
其中-财政拨款: |
50万元 |
其中-财政拨款: |
50万元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完成资金拨付工作 |
全部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全部达成预期指标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完成2020年度纳税十强企业和十佳企业的表彰奖励资金拨付工作 |
完成50万元拨付工作 |
根据相关约定,完成50万元资金拨付工作。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拨付进度100% |
100 |
根据做大做强扶持政策奖励文件规定及表彰通报,圆满完成资金拨付工作。 |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拨付及时性 |
及时 |
及时 |
|
满意度指标 |
成本指标 |
企业满意度 |
满意 |
满意 |
|
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 (2021年度) |
|||||
项目名称 |
四川航瑞恒和纸品包装有限公司等5户企业2019年第一批工业发展资金尾款 |
||||
预算单位 |
眉山市彭山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211.8万元 |
执行数: |
211.8万元 |
|
其中-财政拨款: |
211.8万元 |
其中-财政拨款: |
211.8万元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完成资金拨付工作 |
全部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全部达成预期指标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完成四川航瑞恒和纸品包装有限公司等5户企业2019年第一批工业发展资金尾款的资金拨付工作 |
完成211.8万元拨付工作 |
根据相关约定,完成211.8万元资金拨付工作。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拨付进度100% |
100 |
根据上级资金文件及企业的申报项目进度,圆满完成资金拨付工作。 |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拨付及时性 |
及时 |
及时 |
|
满意度指标 |
成本指标 |
企业满意度 |
满意 |
满意 |
|
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 (2021年度) |
|||||
项目名称 |
兑现支持企业项目春节期间不停产不停工奖补资金项目 |
||||
预算单位 |
眉山市彭山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33.3752万元 |
执行数: |
33.3752万元 |
|
其中-财政拨款: |
33.3752万元 |
其中-财政拨款: |
33.3752万元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完成资金拨付工作 |
全部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全部达成预期指标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完成符合补助条件企业的资金拨付工作 |
完成33.3752万元拨付工作 |
根据相关约定,完成33.3752万元资金拨付工作。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拨付进度100% |
100 |
根据相关政策文件规定,圆满完成资金拨付工作。 |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拨付及时性 |
及时 |
及时 |
|
满意度指标 |
成本指标 |
企业满意度 |
满意 |
满意 |
|
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 (2021年度) |
|||||
项目名称 |
陶氏化学(四川)有限公司2016年省级工业发展资金尾款项目 |
||||
预算单位 |
眉山市彭山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99万元 |
执行数: |
99万元 |
|
其中-财政拨款: |
99万元 |
其中-财政拨款: |
99万元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完成资金拨付工作 |
全部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全部达成预期指标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完成陶氏化学(四川)有限公司2016年省级工业发展资金尾款的资金拨付工作 |
完成99万元拨付工作 |
根据相关约定,完成99万元资金拨付工作。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拨付进度100% |
100 |
根据上级资金文件及项目完成进度,圆满完成资金拨付工作。 |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拨付及时性 |
及时 |
及时 |
|
满意度指标 |
成本指标 |
企业满意度 |
满意 |
满意 |
|
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 (2021年度) |
|||||
项目名称 |
疫情期间企业电费补贴项目 |
||||
预算单位 |
眉山市彭山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282.47万元 |
执行数: |
282.47万元 |
|
其中-财政拨款: |
282.47万元 |
其中-财政拨款: |
282.47万元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完成资金拨付工作 |
全部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全部达成预期指标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完成2020.10-12月符合补助条件企业的资金拨付工作 |
完成282.47万元拨付工作 |
根据相关约定,完成282.47万元资金拨付工作。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拨付进度100% |
100 |
根据相关政策文件规定,圆满完成资金拨付工作。 |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拨付及时性 |
及时 |
及时 |
|
满意度指标 |
成本指标 |
企业满意度 |
满意 |
满意 |
|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网站维护技术联系电话:028-3760355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8-37603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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