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治理服务中心决算
目录
公开时间:2021年10月20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眉山市彭山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服务中心是主管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工作部门,主要有以下工作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省、市、区有关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
2.负责省、市、区有关农村环境综合治理专项工作的组织实施。
3.负责制定全区农村环境综合治理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农村环境综合治理标准,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治理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
4.负责组织开展全区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示范创建工作。
5.负责督促指导全区乡镇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容貌秩序治理,并组织考核和评价。
6.负责指导督促乡镇(街道)开展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和无害化处理。
7.负责全区完善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制度建设、宣传教育工作。
8.承担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深入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我中心严格按照《四川省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方案》和《关于推进全省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紧紧把握“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四个关键环节,在设施、标准、队伍、经费、督导五个方面持续发力,结合彭山实际推行农村生活垃圾“二次五分法”,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全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置推广率达50%以上。
2.扎实推进村容村貌提升。我中心牵头制定了《村容村貌提升行动方案》。全面开展村民不良习惯改变等“三清一改”和村庄清洁行动。引导农户整齐堆放生产工具、生活用品、农用物资等物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快速推进乡村美化进程。
3.扎实开展优、差村(社区)评选活动。中心紧紧抓住优、差村(社区)评选活动这一大好契机,狠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通过2020年评选活动的开展,全区已经形成了农村环境治理比学赶帮、你追我赶的良好态势,“脏乱差”现象大大减少,村容村貌得到很大提升。
4.认真组织开展“最美庭院”评选活动。全区2020年“最美庭院”的评选活动启动以来,各镇(街道)认真开展了宣传动员工作,积极组织广大群众参与创建活动。区治理服务中心会同区人居环境推进办深入部分农户家中,对庭院建设进行了精心指导。2020年,全区6个镇(街道)共打造“最美庭院”50户。
5.强力开展农村环境集中整治行动。
2020年,制发了《眉山市彭山区农村环境综合治理标准(试行)》,并在全区组织开展了彭山有史以来最大规模的以拆除违章建筑为重点的农村环境集中整治行动。整个行动持续半年,共拆除违章建筑30余万平方米。
6.开展铁路沿线环境整治。
一是开展安全隐患和卫生环境整治。共消除安全隐患68处,拆除彩钢28000平方米,砍除危树危竹214颗,清运垃圾62吨等,率先在全市完成铁路沿线环境整治任务。二是进行风貌提升。投资42.4万元对铁路两侧30户农房进行了风貌改造;投资44万元对竹韵廊公园铁路护沟处约11000平方米进行治理;投资17.2万元对高铁观保路口子和高铁团部口子两个景观节点进行打造;投资49.2万元对高铁彭山段蔡山社区前进路进行绿化景观改造。
二、机构设置
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服务中心为公益一类正科级事业单位,无下属二级单位。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1,012.3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34.36万元,增长49.32%。主要变动原因是业务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101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87.74万元,占67.9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6.96万元,占17.48%;其他收入147.6万元,占14.58%。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101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40万元,占9.22%;项目支出918.9万元,占90.7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864.70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86.76万元,增长27.55%。主要变动原因是业务变动。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87.7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7.94%。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9.8万元,增长1.44%。主要变动原因是业务变动。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87.7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65万元,占0.82%;卫生健康支出3.75万元,占0.55%;城乡社区支出672.38万元,占97.77%;住房保障支出5.96万元,占0.87%。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687.74,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65万元,完成预算100%。
2.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68万元,完成预算100%。
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1.07万元,完成预算100%。
4.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78.03万元,完成预算100%。
6.城乡社区(类)其他城乡社区(款)其他城乡社区(项):支出决算为594.34万元,完成预算100%。
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5.96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3.4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3.0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10.3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0.09万元,完成预算18%,较2019年增加0.09万元,原因是工作需要。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落实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9万元,占100%。
公务接待支出0.09万元,完成预算1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增加0.09万元。主要原因是工作需要。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9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14人次,共计支出0.09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176.96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服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2019年减少0.95万元。主要原因是业务变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服务中心无公用车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全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管理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3个项目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3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2020年我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查自评结果良好,全年基本支出保证了部门的正常运行和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项目支出保障了重点工作的开展,绩效目标得到了较好实现,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绩效指标体系逐渐丰富和完善。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竹韵廊公园护沟治理项目”“王店河彭山段景观节点打造”“乡镇季度测评奖惩经费”等3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竹韵廊公园护沟治理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45.66万元,执行数为45.6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进一步美化了铁路沿线环境,提高了社会满意度。
(2)王店河彭山段景观节点打造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9.95万元,执行数为29.9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提高了社会满意度。
(3)乡镇季度测评奖惩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60万元,执行数为6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促进了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
|||||
项目名称 |
竹韵廊公园护沟治理 |
||||
预算单位 |
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服务中心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45.66 |
执行数: |
45.66 |
|
其中-财政拨款: |
45.66 |
其中-财政拨款: |
45.66 |
||
其它资金: |
其它资金: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竹韵廊护沟治理。 |
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竹韵廊护沟治理。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竹韵廊护沟治理。 |
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竹韵廊护沟治理。 |
|||
效益指标 |
社会满意度85%以上。 |
社会满意度85%。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 |
满意 |
|||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
|||||
项目名称 |
王店河彭山段景观节点打造 |
||||
预算单位 |
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服务中心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29.95 |
执行数: |
29.95 |
|
其中-财政拨款: |
29.95 |
其中-财政拨款: |
29.95 |
||
其它资金: |
其它资金: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王店河彭山段景观节点打造。 |
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王店河彭山段景观节点打造。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王店河彭山段景观节点打造。 |
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王店河彭山段景观节点打造。 |
|||
效益指标 |
社会满意度85%以上。 |
社会满意度85%。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 |
满意 |
|||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
|||||
项目名称 |
乡镇季度测评奖惩经费 |
||||
预算单位 |
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服务中心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60 |
执行数: |
60 |
|
其中-财政拨款: |
60 |
其中-财政拨款: |
60 |
||
其它资金: |
其它资金: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完成四个季度乡镇奖惩测评。 |
完成四个季度乡镇奖惩测评。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完成四个季度乡镇奖惩测评。 |
完成四个季度乡镇奖惩测评。 |
|||
效益指标 |
社会满意度85%以上。 |
社会满意度85%。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 |
满意 |
|||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眉山市彭山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服务中心2020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社会保障就业 (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指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3.社会保障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指单位职工除养老保险外其他社会保险支出。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缴费。
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单位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6.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项):指单位项目类资金。
7.城乡社区(类)其他城乡社区(款)其他城乡社区(项):指单位项目类资金。
8.城乡社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指单位基本运行类支出。
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单位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眉山市彭山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服务中心
2020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服务中心是区住建局下属正科级事业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
(二)机构职能。
1.负责贯彻执行省、市、区有关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
2.负责省、市、区有关农村环境综合治理专项工作的组织实施。
3.负责制定全区农村环境综合治理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农村环境综合治理标准,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治理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
4.负责组织开展全区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示范创建工作。
5.负责督促指导全区乡镇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容貌秩序治理,并组织考核和评价。
6.负责指导督促乡镇(街道)开展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和无害化处理。
7.负责全区完善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制度建设、宣传教育工作。
8.承担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概况。
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服务中心2020年末在职职工8人,其中7人为全额事业人员,1人为临聘人员。无离退休人员。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1012.3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87.74万元,占67.9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6.96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147.6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1012.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4万元,占9.23%;项目支出918.9万元,占90.7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2020年我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查自评结果良好,全年基本支出保证了部门的正常运行和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项目支出保障了重点工作的开展,绩效目标得到了较好实现,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绩效指标体系逐渐丰富和完善。
包括部门绩效目标制定、目标完成、预算编制准确、支出控制、预算动态调整、执行进度、预算完成情况和违规记录等情况。
(二)结果应用情况。
包括部门自评质量、绩效目标公开和自评公开、评价结果整改和应用结果反馈等情况。
2020年彭山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服务中心整体支出绩效评分为100分,评价结果为好。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我中心对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认真进行了自查自评。绩效评价自查开展覆盖我中心全部支出,将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参照项目年度预算执行情况,保障重点支出,调整支出结构,优化财政资金配置,不断强化绩效理念,推动我部门整体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二)存在问题
绩效目标设定有待更科学更合理。
(三)改进建议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进一步科学设定绩效目标,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一是改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夯实预算基础工作,提高预算编制质量;二是认真研究政策,加强项目绩效目标审核,力求科学合理;三是提早规划,提前实施,确保各项顺利实施,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网站维护技术联系电话:028-3760355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8-37603556
网站标识码5114220003 蜀ICP备19026839号-1 川公网安备51142202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