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4
二、机构设置…………………………………………………………………6
第二部分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7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8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9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0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1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1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1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1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6
第四部分附件
附件1………………………………………………………………………18
附件2………………………………………………………………………22
第五部分附表…………………………………………………………………24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眉山市彭山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服务中心是主管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工作部门,主要有以下工作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省、市、区有关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
2负责省、市、区有关农村环境综合治理专项工作的组织实施。
3.负责制定全区农村环境综合治理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农村环境综合治理标准,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治理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
4.负责组织开展全区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示范创建工作。
5.负责督促指导全区乡镇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容貌秩序治理,并组织考核和评价。
6.负责指导督促乡镇(街道)开展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和无害化处理。
7.负责全区完善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制度建设、宣传教育工作。
8.承担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扎实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一是分类建立了村庄垃圾“240L塑料桶+燃油翻桶垃圾收集车”、主干道垃圾“集成式垃圾房+压缩转运车”、场镇垃圾“垃圾地库+压缩转运车”的多级收运模式,有效提升了农村垃圾收运作业效率。二是在村庄环卫设施实现全覆盖的基础上,由易渐难分类指导推进垃圾减量工作。指导42个村开展“易腐垃圾”“其他垃圾”减量分类,指导28个村开展生活垃圾“两次五分法”,实现村庄垃圾有效收集治理覆盖率达100%,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5%以上,垃圾减量20%以上的目标。为全区创建美丽宜居乡村提供良好的环境保障。
2.积极参与乡村振兴试点。我中心多次深入谢家、保胜、彭溪、武阳和黄丰5个试点镇(街道)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现场督查,并就垃圾分类和庭院整治、风貌改造、散滥标语整治等方面具体指导。同时,我中心还在兴崇村、泥湾村和丰华村开展生活污水和厕所污水一体化处理试点工作。
3.努力推进村容村貌提升行动。2019年,我中心牵头制定了《村容村貌提升行动方案》。全面开展村民不良习惯改变等“三清一改”活动。引导农户整齐堆放生产工具、生活用品、农用物资等物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快速推进乡村美化进程。“建成美丽.宜居乡村”达标村32个、创建市级及以上森林小镇1个、创建市级以上森林村庄7个、创建市级以上森林人家5个、民生工程路灯照明273盏、“保有四好农村示范路”100公里和“村道窄路基路面加宽”5公里,撤并建制村村道建设27公里、农村危房改造52户、农村土坯房改造500户。2019年,清理牛皮癣等散滥标语737处、乱堆乱放杂物324处,整治私拉乱建48处,拆除废弃且濒临坍塌建筑物13处,开展村庄绿化6175㎡,风貌塑造1019户,发放宣传资料29800份,张贴宣传标语334条。
4.加强王店河小流域治理。一是为进一步提升王店河彭山段水质,打造全市“最美河湖”,中心在王店河金鱼村新土桥处投入29余万元完成了景观节点打造项目;二是督促黄丰镇持续巩固农户生活垃圾“户分类、村收集、镇集中、区转运”模式,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率达95%以上;三是指导黄丰镇常态化开展巡河和河道漂浮物打捞工作,区镇村三级河长开展巡河460多次,处理问题57个,清理淤泥、垃圾3吨。
5.铁腕推进高铁沿线环境治理。我中心作为高铁沿线环境治理的牵头部门,积极联系铁路相关负责人,对照问题清单路地双方仔细排查,共发现环境安全隐患问题55个。拆除违法建筑和彩钢共3500平方米,彩钢棚加固3000平方米,整治塑料薄膜184540平方米,完成外墙立面改造2400平方米,拆除违规广告牌7块,整治危树70颗,整治存量垃圾56处46立方米。在全市率先完成问题整改,并得到市领导和市级部门肯定。
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服务中心无下属二级单位。
2019年度收、支总计677.94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603.21万元,下降48.08%。主要变动原因是业务变动。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677.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77.94万元,占10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677.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49万元,占14.82%;项目支出577.45万元,占85.18%。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77.94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603.21万元,下降48.08%。主要变动原因是业务变动。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77.9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187.82万元,下降21.69%。主要变动原因是业务变动。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77.9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78万元,占0.85%;卫生健康支出2.95万元,占0.43%;城乡社区支出660.18万元,占97.38%;农林水支出0.85万元,占0.14%;住房保障支出8.18万元,占1.2%。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677.94,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5.53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其他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支出决算为0.25万元,完成预算100%。
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13万元,完成预算100%。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0.82万元,完成预算100%。
5.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83.58万元,完成预算100%。
6.城乡社区(类)其他城乡社区(款)其他城乡社区(项):支出决算为576.6万元,完成预算100%。
7.农林水(类)扶贫(款)其他扶贫(项):支出决算为0.85万元,完成预算100%。
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8.18万元,完成预算100%。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0.4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9.5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0.9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2019年无“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完成预算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三公经费支出。
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2019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
2019年,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服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95万元,比2018年增加/减少145.72万元,下降99.35%。主要原因是业务变动。
2019年,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服务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96.13万元,全部为政府采购货物支出。主要用于采购农村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升级改造设备设施和办公家具、空调、电脑等。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96.1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96.1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服务中心无公用车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全区城乡环境事务支出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6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4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2019年我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查自评结果良好,全年基本支出保证了部门的正常运行和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项目支出保障了重点工作的开展,绩效目标得到了较好实现,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绩效指标体系逐渐丰富和完善。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1个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该项目资金按年初预算进度拨款,资金全部发放于各乡镇(街道)用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运行情况良好。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全区城乡环境事务支出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联系乡镇及脱贫攻坚”等2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全区城乡环境事务支出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576.6万元,执行数为576.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全区城乡环境事务管理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的升级改造。
(2)联系乡镇及脱贫攻坚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0.85万元,执行数为0.8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促进了帮扶村凤鸣街道易埝村的脱贫攻坚工作。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眉山市彭山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服务中心2019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全区城乡环境事务支出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全区城乡环境事务支出项目2019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2)。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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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全区城乡环境事务支出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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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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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576.6 |
执行数: |
576.6 |
|
其中-财政拨款: |
576.6 |
其中-财政拨款: |
57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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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资金: |
其它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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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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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城乡环境事务管理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的升级改造。 |
全区城乡环境事务管理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的升级改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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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全区城乡环境事务管理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的升级改造。 |
全区城乡环境事务管理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的升级改造。 |
|||
项目完成指标 |
全区城乡环境事务管理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的升级改造。 |
全区城乡环境事务管理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的升级改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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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全区城乡环境事务管理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的升级改造。 |
全区城乡环境事务管理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的升级改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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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满意 |
满意 |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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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联系乡镇及脱贫攻坚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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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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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0.85 |
执行数: |
0.85 |
|
其中-财政拨款: |
0.85 |
其中-财政拨款: |
0.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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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资金: |
其它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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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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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了帮扶村凤鸣街道易埝村的脱贫攻坚工作 |
促进了帮扶村凤鸣街道易埝村的脱贫攻坚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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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促进了帮扶村凤鸣街道易埝村的脱贫攻坚工作 |
促进了帮扶村凤鸣街道易埝村的脱贫攻坚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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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促进了帮扶村凤鸣街道易埝村的脱贫攻坚工作 |
促进了帮扶村凤鸣街道易埝村的脱贫攻坚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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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促进了帮扶村凤鸣街道易埝村的脱贫攻坚工作 |
促进了帮扶村凤鸣街道易埝村的脱贫攻坚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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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满意 |
满意 |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社会保障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指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3.社会保障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指单位职工除养老保险外其他社会保险支出。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缴费。
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单位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6.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项):指单位项目类资金。
7.城乡社区(类)其他城乡社区(款)其他城乡社区(项):指单位项目类资金。
8.城乡社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指单位基本运行类支出。
9.农林水(类)扶贫(款)其他扶贫(项):指对帮扶村脱贫攻坚支出。
1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单位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
1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附件
附件1
眉山市彭山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服务中心
2019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服务中心是区住建局下属正科级事业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
(二)机构职能
1.负责贯彻执行省、市、区有关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
2.负责省、市、区有关农村环境综合治理专项工作的组织实施。
3.负责制定全区农村环境综合治理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农村环境综合治理标准,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治理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
4.负责组织开展全区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示范创建工作。
5.负责督促指导全区乡镇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容貌秩序治理,并组织考核和评价。
6.负责指导督促乡镇(街道)开展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和无害化处理。
7.负责全区完善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制度建设、宣传教育工作。
8.承担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概况
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服务中心2019年末在职职工7人,其中6人为全额事业人员,1人为临聘人员。无离退休人员。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677.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77.94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677.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49万元,占14.82%;项目支出577.45万元,占85.1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2019年我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查自评结果良好,全年基本支出保证了部门的正常运行和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项目支出保障了重点工作的开展,绩效目标得到了较好实现,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绩效指标体系逐渐丰富和完善。
包括部门绩效目标制定、目标完成、预算编制准确、支出控制、预算动态调整、执行进度、预算完成情况和违规记录等情况。
(二)结果应用情况
包括部门自评质量、绩效目标公开和自评公开、评价结果整改和应用结果反馈等情况。
2019年彭山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服务中心整体支出绩效评分为100分,评价结果为好。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我中心对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认真进行了自查自评。绩效评价自查开展覆盖我办全部支出,将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参照项目年度预算执行情况,保障重点支出,调整支出结构,优化财政资金配置,不断强化绩效理念,推动我部门整体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二)存在问题
绩效目标设定有待更科学更合理。
(三)改进建议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进一步科学设定绩效目标,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一是改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夯实预算基础工作,提高预算编制质量;二是认真研究政策,加强项目绩效目标审核,力求科学合理;三是提早规划,提前实施,确保各项顺利实施,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附件2
全区城乡环境事务支出项目支出绩效
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全区城乡环境事务支出项目是按照《彭山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考核办法》,以乡镇为单位,按照各乡镇农村人口数(12元/人/年)及每季度乡镇考评结果为奖惩依据,按季度拨付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经费。
(二)项目绩效目标
全区城乡环境事务支出项目是每季度末由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服务中心牵头,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在全区10个乡镇(街道)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考评工作,评出优秀乡镇。区城乡环境服务中心再按照各乡镇农村人口数(12元/人/年)及考评结果,按季度拨付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经费。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说明项目绩效自评采用的组织实施步骤及方法。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该项目是2019年预算申报项目,预算资金321万元,预算批复321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该项目为本级预算资金,无中央、省、市(州)、项目单位自筹资金及其他渠道资金。都为区计划预算资金。
2.资金到位。资金到位率100%。到位及时。
3.资金使用。该项目资金按年初预算进度拨款,资金全部发放于各乡镇(街道)用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该项目严格执行事业财务管理制度、资金付款及时、会计核算严格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2019年各季度考核均圆满完成,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服务中心按照各乡镇农村人口数(12元/人/年)及季度考评结果为奖惩依据,按季度将该项目资金拨付给乡镇用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该项目完成情况良好。
(二)项目效益情况
2019年全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情况得到了进一步的提升。
五、评价结论
2019年彭山区城乡环境事务支出项目支出绩效评分为100分,评价结果为好。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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