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服务中心单位决算
发布时间:2023-10-23     发文机构:区政府办

2022年度

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服务中心单位决算

目录

公开时间:2023年10月23日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1 

一、主要职责 1 

二、机构设置 2 

第二部分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2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3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8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9 

第四部分附件 12

第五部分附表 23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3 

二、收入决算表 23 

三、支出决算表 2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3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23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23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23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23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23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23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23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23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23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眉山市彭山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服务中心是主管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工作部门,主要有以下工作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省、市、区有关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

2.负责省、市、区有关农村环境综合治理专项工作的组织实施。

3.负责制定全区农村环境综合治理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农村环境综合治理标准,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治理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

4.负责组织开展全区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示范创建工作。

5.负责督促指导全区乡镇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容貌秩序治理,并组织考核和评价。

6.负责指导督促乡镇(街道)开展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和无害化处理。

7.负责全区完善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制度建设、宣传教育工作。

8.承担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常态长效管理方面的指挥调度、综合协调、检查评估等相关事务保障性工作。

9.承担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彭山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服务中心是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下属正科级事业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1,243.4万元。与2021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402.01万元,下降53%。主要变动原因是我中心2022年相关项目减少。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收入合计1,24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95.18万元,占31.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48.23万元,占68.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支出合计1,24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1.09万元,占9.7%;项目支出1,122.31万元,占90.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243.4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402.01万元,下降53%。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减少。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5.1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1.8%。与2021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65.57万元,增长19.9%。主要变动原因是主要变动原因是业务变动。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5.1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3万元,占0.1%;外交支出0万元,占0%;国防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占0%;教育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16万元,占2.8%;卫生健康支出5.18万元,占1.3%;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支出291.44万元,占73.7%;农林水支出78.28万元,占19.8%;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占0%;金融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支出8.82万元,占2.2%;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占0%;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0万元,占0%。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395.18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0.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7.64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02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0.31万元,完成预算100%。

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0.86万元,完成预算100%。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3.03万元,完成预算100%。

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1.29万元,完成预算100%。

8.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95.93万元,完成预算100%。

9.城乡社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 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支出决算为75.65万元,完成预算100%。

10.城乡社区(类)其他城乡社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95.5万元,完成预算100%。

11.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支出决算为78.28万元,完成预算100%。

12.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8.82万元,完成预算100%。

13.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 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支出决算为772.58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1.0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8.7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2.3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减少0.13万元,下降1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848.23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服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未使用机关运行经费相关科目,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为零。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服务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服务中心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2022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重点领域、重大活动环境整治经费项目、“双创”长效常态管理专项经费、西南物资储备中心周边环境整治项目经费(项目名称)等9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9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9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组织对9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绩效自评表详见第四部分附件。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项目资金。

3.社会保障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指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4.社会保障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指单位职工除养老保险外其他社会保险支出。

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缴费。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缴费。

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单位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8.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项):指单位项目类资金。

9.城乡社区(类)其他城乡社区(款)其他城乡社区(项):指单位项目类资金。

10.城乡社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指单位基本运行类支出。

11.城乡社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 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指单位项目类资金。

12.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单位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

13.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指单位项目类资金。

14.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 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指单位项目类资金。

1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附件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报表编号:510000_0013zp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项目名称

51140322T000000351285-2022年重点领域、重大活动环境整治经费

主管部门

眉山市彭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实施单位(盖章)

眉山市彭山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服务中心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全年项目支出合法合规,产出和效能满足需求。

全年项目支出合法合规,产出和效能满足需求。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本项目用于本单位重点领域的整治活动完成了铁路沿线环境整治工作;完成了区委区政府交办的临时工作。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200.00

194.50

75.65

38.89%

10

4

1.预算未达90%,其原因为年底财政预算收回,项目资金尚未支付。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调整为将重点领域、重大活动环境经费调整至乡镇指标

其中:财政资金

200.00

194.50

75.65

38.89%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验收不合格项目数量

1

0

15

15


质量指标

项目验收合格率

90

%

90

15

15


时效指标

在规定时限内保质保量完成项目。

定性

优良中低差


15

15


成本指标

总成本指标

200

万元

75.65

15

15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社会群众满意度

85

%

85

15

1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受惠群众满意度

85

%

85

15

15


合计

100

94


评价结论

本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分为94分,评价结果为好。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完成了相关重点领域的整治、重大活动的落实,支出合理合规,拨付及时,支付依据充分,管理较规范,执行率较低为财政预算收回。

存在问题

绩效目标设定有待更科学更合理,项目支出进度有待优化

改进措施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进一步科学设定绩效目标,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夯实预算编制基础,在下一步工作安排中,及时完成项目支付,及时向财政报送支付计划提高执行率。

项目负责人:伍宏伟

财务负责人:袁洪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项目名称

51140322T000000388668-乡村振兴及“双创”专项经费

主管部门

眉山市彭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实施单位(盖章)

眉山市彭山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服务中心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支出合理合规合法,产出和效果满足需求。

支出合理合规合法,产出和效果满足需求。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本项目用于乡村振兴及双创项目,项目实施用于“双创”包保区域的整治管理,以及按期定时对接本单位贫困户,及时进行慰问帮助。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5.00

2.17

2.17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5.00

2.17

2.17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总成本指标

5

万元

2.17

15

15


质量指标

保质保量完成乡村振兴及双创交办任务

定性

优良中低差


15

15


时效指标

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定性

优良中低差


15

15


成本指标

总成本指标

5

万元

2.17

15

15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群众满意度

85

%

95

15

1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受惠群众满意度

85

%

95

15

15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本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分为94分,评价结果为好。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支出合理合规,拨付及时,支付依据充分,管理较规范,执行率高。

存在问题

绩效目标设定有待更科学更合理。

改进措施

提早规划,提前实施,确保各项顺利实施,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项目负责人:伍宏伟

财务负责人:袁洪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项目名称

51140322T000000413135-“双创”长效常态管理专项经费

主管部门

眉山市彭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实施单位(盖章)

眉山市彭山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服务中心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支出合理合规合法,产出和效果满足需求。

支出合理合规合法,产出和效果满足需求。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本项目用于长效办日常管理经费及支出,保证长效办工作顺利落实,及时完成区委安排的临时工作。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300.00

284.17

146.18

51.44%

10

5

1.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原因为财政预算资金收回

其中:财政资金

300.00

284.17

146.18

51.44%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双创长效管理取得明显成效

定性

优良中低差


15

15


时效指标

双创长效管理取得明显成效

定性

优良中低差


15

15


成本指标

项目总成本

400

万元

146.18

15

15


效果指标

双创长效管理取得明显成效

定性

优良中低差


15

15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群众满意度

85

%

95

15

1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受惠群众满意度

85

%

95

15

15


合计

100

95


评价结论

本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分为95分,评价结果为好。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及时完成日常工作及临时工作,支出合理合规,拨付及时,支付依据充分,管理较规范,执行率较低为财政预算收回。

存在问题

绩效目标设定有待更科学更合理,项目支出进度有待优化

改进措施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进一步科学设定绩效目标,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夯实预算编制基础,在下一步工作安排中,及时完成项目支付,及时向财政报送支付计划提高执行率。

项目负责人:伍宏伟

财务负责人:袁洪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项目名称

51140322T000004925277-西南物资储备中心周边环境整治项目经费

主管部门

眉山市彭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实施单位(盖章)

眉山市彭山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服务中心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支出合理合规。

支出合理合规。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我中心接到区委交办工作任务后,依法组织了竞争性谈判,确定了施工单位。项目施工完毕,成立验收小组验收,并委托第三方公司对该项目进行了结算审计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18.92

18.92

18.92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18.92

18.92

18.92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群众满意度

85

%

95

45

4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受惠群众满意度

85

%

95

45

45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本项目自评得分100,该项目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了区委交办任务。项目验收合格率100%,资金使用率100%,社会公众满意度95%以上,预期目标与实现程度一致,无资金结余,无违规记录。

存在问题

绩效目标设定有待更科学更合理。

改进措施

认真研究政策,加强项目绩效目标审核,力求科学合理;提早规划,提前实施,确保各项顺利实施,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项目负责人:伍宏伟

财务负责人:袁洪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项目名称

51140322T000004925300-乡镇、农村人居环境评选奖励经费

主管部门

眉山市彭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实施单位(盖章)

眉山市彭山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服务中心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支出合理合规合法。

支出合理合规合法。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贯彻执行省、市、区有关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服务协调乡镇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容貌秩序治理、垃圾分类收集和无害化处理等专项工作。负责开展全区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示范建设工作。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按照2020年年终考评结果为奖励依据,将该项目资金拨付给镇(街道)、村(社区)。严禁虚报、挤占、挪用。项目过程中全部按照管理办法执行,无违反规定的行为发生。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126.00

19.70

0.00

0.00%

10

10

本预算调整金额为将相关奖励经费指标直接划拨给乡镇,剩余19.7万为年末尚未划拨2022年奖励经费,预算经费被收回指标

其中:财政资金

126.00

19.70

0.00

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每季度按时完成评选

4

4

15

15


质量指标

通过评选激励作用

定性

优良中低差


15

15


时效指标

在规定时间内评选

定性

优良中低差


15

15


成本指标

全年支出不超过预算数

126

万元

0

15

15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群众满意度

85

%

95

15

1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受惠群众满意度

85

%

95

15

15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该项目自评分90分,项目良好。该项目预算执行率由于财政资金指标收回使得未能支付,2023年年初已将该项目支付完毕资金实际支出率100%,资金分配合理率100%,社会公众满意度95%以上。

存在问题

绩效目标设定有待更科学更合理,项目支出进度有待优化

改进措施

一是改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夯实预算基础工作,提高预算编制质量;二是认真研究政策,加强项目绩效目标审核,力求科学合理;三是提早规划,提前实施,确保各项顺利实施,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项目负责人:伍宏伟

财务负责人:袁洪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项目名称

51140322T000005773043-彭山区乡村振兴大环线风貌改造工程(后期)资金

主管部门

眉山市彭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实施单位(盖章)

眉山市彭山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服务中心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按照区委规定完成山区乡村振兴大环线周边农房外墙风貌改造。

按照区委规定完成山区乡村振兴大环线周边农房外墙风貌改造。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中共眉山市彭山区委二届常委会第166次会议集体审议并原则同意区政府党组关于启动彭山区乡村振兴大环线周边农房外墙风貌改造的请示。会议议定由我中心负责,按政府采购招标程序组织实施。现该项目已按程序实施完成,项目过程中全部按照管理办法执行,无违反规定的行为发生。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0.00

772.58

772.58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0.00

772.58

772.58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群众满意度

85

%

95

45

4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受惠群众满意度

85

%

95

45

45


评价结论

本项目自评100分,项目绩效评价较好。按照相关项目标准组织实施,项目达到预期标准,完成度高,分配合理使用合规执行有效。

存在问题

绩效目标设定有待更科学更合理。

改进措施

一是改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夯实预算基础工作,提高预算编制质量;二是认真研究政策,加强项目绩效目标审核,力求科学合理;三是提早规划,提前实施,确保各项顺利实施,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项目负责人:伍宏伟

财务负责人:袁洪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项目名称

51140322T000007428681-彭山区迎宾大道风貌改造项目

主管部门

眉山市彭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实施单位(盖章)

眉山市彭山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服务中心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按照区委书记领导交办任务,完成迎宾大道周边风貌改造,支出合理合规,达到项目预期

完成迎宾大道周边风貌改造,支出合理合规,达到项目预期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按照区委领导的指示,按照政府采购规范流程,及时确定施工单位,提交财政评审,并按期完成迎宾大道两边农房风貌改造,项目支出合理合规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0.00

40.26

0.00

0.00%

10

0

1.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本项目执行为年末时间点,该节点财政资金预算执行收回,我单位无指标支付

其中:财政资金

0.00

40.26

0.00

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群众满意度

85

%

95

45

4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受惠群众满意度

85

%

95

45

45


合计

100

90


评价结论

项目自评总分90分,项目成效较好。该项目按照区委领导的指示,对迎宾大道周边农房进行风貌改造,提升了农村整理风貌,群众满意度较高。

存在问题

绩效目标设定有待更科学更合理,项目支出进度有待优化

改进措施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进一步科学设定绩效目标,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及时进行预算用款计划申请,保证指标及时使用

项目负责人:伍宏伟

财务负责人:袁洪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项目名称

51140322T000007428695-彭山区高速路出口至迎宾大道边坡绿化项目

主管部门

眉山市彭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实施单位(盖章)

眉山市彭山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服务中心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对高速路出口至迎宾大道边坡进行绿化养护管理等工作,达到区委领导要求标准

对高速路出口至迎宾大道边坡进行绿化养护管理等工作,达到区委领导要求标准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对彭山区高速路口至迎宾大道边坡处清除地被植物、种植土回填、整理绿化用地、栽植麦冬等。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0.00

35.14

0.00

0.00%

10

0

1.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本项目执行为年末时间点,该节点财政资金预算执行收回,我单位无指标支付

其中:财政资金

0.00

35.14

0.00

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群众满意度

85

%

95

45

4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受惠群众满意度

85

%

95

45

45


评价结论

本项目自评100分,项目绩效评价较好。按照相关项目标准组织实施,项目达到预期标准,完成度高,分配合理使用合规执行有效。

存在问题

绩效目标设定有待更科学更合理,项目支出进度有待优化

改进措施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进一步科学设定绩效目标,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及时进行预算用款计划申请,保证指标及时使用

项目负责人:伍宏伟

财务负责人:袁洪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项目名称

51140323T000007806562-2022年全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

主管部门

眉山市彭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实施单位(盖章)

眉山市彭山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服务中心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确保全区6个镇(街道)涉农村(社区)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正常运行。

确保全区6个镇(街道)涉农村(社区)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正常运行。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项目按照政府采购规范流程,确定中标单位后进行农村生活垃圾进行分类管理工作,每月度我中心对其进行考核评分。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0.00

76.28

76.12

99.78%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0.00

76.28

76.12

99.78%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群众满意度

95

%

95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本项目自评得分100,该项目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本项工作。项目验收合格率100%,资金使用率100%,社会公众满意度95%以上,预期目标与实现程度一致,无资金结余,无违规记录。

存在问题

绩效目标设定有待更科学更合理,项目支出进度有待优化

改进措施

一是改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夯实预算基础工作,提高预算编制质量;二是认真研究政策,加强项目绩效目标审核,力求科学合理;三是提早规划,提前实施,确保各项顺利实施,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项目负责人:伍宏伟

财务负责人:袁洪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附件【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服务中心.xls
附件【附件4.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x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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