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眉山市彭山区农业农村局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2-10-25     发文机构:区政府办

2021年度

眉山市彭山区农业农村局部门决算

目录

公开时间:2022年10月25日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4

二、机构设置 5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7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7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8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9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3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4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6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6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6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8

第四部分附件 23

第五部分附表 27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7

二、收入决算表 27

三、支出决算表 2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7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27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27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27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27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27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27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27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27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27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27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眉山市彭山区农业农村局是农业、畜牧、农机、农能、扶贫、农能等工作的职能部门,主管农业和畜牧业的工作部门,担负着土地流转,粮食、水果、蔬菜种植、水产畜禽养殖、农产品质量安全、扶贫开发、农村能源管理、动物疫病防控等工作。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农业发展的方针、政策;组织拟订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农业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组织拟订农业产业政策,引导农业资源的合理配置、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指导粮油等主要农产品生产;预测并发布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供求情况等农村经济信息。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扑灭的防控策略与技术措施的制定和实施,动物疫病防控物资的组织与供应,动物标识和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的实施;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的技术工作和控制效果评估,动物疫病的实验室免疫抗体检测与分析评估,动物产品安全相关技术检测;组织和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疫情预警、预报及疫情报告;承担本行政区域内兽医新技术推广应用指导和兽医专业技术培训等工作。

4.负责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拟订农产品质量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依法组织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生产基地认定、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

5.做好扶贫工作。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坚持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统揽,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要素优化配置为核心,以产业融合发展为抓手,全力推进农牧产业高质量发展。成功创建省级乡村振兴先进县,脱贫攻坚顺利通过检查验收。省农业农村厅、市农业局、市畜牧局多次莅彭调研指导工作,对我区农业产业园区建设、农村改革、现代农业发展等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做大做强优势特色产业。围绕晚熟柑橘、设施葡萄等主导产业,改造提升特色产业标准化基地。

二、机构设置

眉山市彭山区农业农村局2021年纳入部门预算汇编的独立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26个。2021年农业农村局单位在职职工208人,比2020年末减少22人;退休职工222人,比2020年末减少8人。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12353.01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3005.08万元,下降19.57%。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12353.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165.55万元,占66.1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78.36万元,占3.0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3809.10万元,占30.84%。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12156.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60.37万元,占34.22%;项目支出7995.80万元,占65.7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8543.91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6814.18万元,下降44.37%。主要变动原因是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减少。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165.5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57%。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6997.72万元,下降46.15%。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165.5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0.8万元,占0.5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37.59万元,占4.13%;卫生健康支出226.60万元,占2.78%;节能环保支出(类)119.82万元,占1.47%;农林水(类)支出7103.36万元,占86.99%;住房保障支出331.38万元,占4.06%;其他(类)支出6.00万元,占0.07%。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8165.55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40.8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44.1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5.9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1.9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决算为40.9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5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48.3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8.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78.2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9.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19.8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701.7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461.0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563.0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病虫害控制(项):支出决算为207.6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支出决算为73.5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生产发展(项):支出决算为169.3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田建设(项):支出决算为100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734.0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8.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109.0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9.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0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0.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支出决算为78.9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331.3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2.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支出决算为6.0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160.3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531.3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628.9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4.02万元,完成预算57.1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3.37万元,占55.6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0.65万元,占44.34%。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37万元,完成预算51.4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减少2.84万元,下降17.5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截至2021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6辆,其中:轿车3辆、越野车3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3.37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务出行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0.65万元,完成预算66.5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增加2.90万元,增长37.41%。主要原因是创建乡村振兴先进县、宅改工作等增加。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0.65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86批次,118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0.65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主要为观音街道厕所改造、农田建设等项目接待。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8.36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眉山市彭山区农业农村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28.99万元,比2020年减少84.47万元,下降11.84%。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等,导致机关运行经费相应变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眉山市彭山区农业农村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60.6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63.9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71.4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25.21万元。主要用于购买我局履职所需物品、项目建设所需工程物资及服务等。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060.6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974.7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5.83%。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眉山市彭山区农业农村局共有车辆6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其他业务执行使用。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1年度未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同时,本部门对2021年部门整体开展绩效自评,《2021年彭山区农业农村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第四部分)。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指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7.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节能环保方面的支出。

1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2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病虫害控制(项):反映用于病虫鼠害及疫情监测、预报、预防、控制、检疫、防疫所需的仪器、设施、药物、疫苗、种苗,疫畜(禽、鱼、植物)防治、扑杀补偿及劳务补助、菌(毒)种保藏及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检测等方面的支出。

2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反映用于农产品及其投入品的质量安全评估、监测、抽查、认证、应急处理,相关标准的制定、修订、实施、监督等方面的支出。

2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生产发展(项):反映用于耕地地力保护、适度规模经营、农机购置补贴、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畜牧水产发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等方面支出。

2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田建设(项):反映用于农田建设和田间水利相关工程建设的支出。

2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反映用于其他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26.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7.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28.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反映除化解债务支出以外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2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0.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3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

2021年彭山区农业农村局

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眉山市彭山区农业农村局属于财政拨款一级预算行政单位,为区政府部门。

(二)机构职能。

眉山市彭山区农业农村局是农业、畜牧、农机、农能、扶贫、农能等工作的职能部门,主管农业和畜牧业的工作部门,担负着土地流转,粮食、水果、蔬菜种植、水产畜禽养殖、农产品质量安全、扶贫开发、农村能源管理、动物疫病防控等工作。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农业发展的方针、政策;组织拟订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农业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组织拟订农业产业政策,引导农业资源的合理配置、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指导粮油等主要农产品生产;预测并发布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供求情况等农村经济信息。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扑灭的防控策略与技术措施的制定和实施,动物疫病防控物资的组织与供应,动物标识和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的实施;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的技术工作和控制效果评估,动物疫病的实验室免疫抗体检测与分析评估,动物产品安全相关技术检测;组织和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疫情预警、预报及疫情报告;承担本行政区域内兽医新技术推广应用指导和兽医专业技术培训等工作。

4.负责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拟订农产品质量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依法组织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生产基地认定、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

5.做好扶贫工作。

(三)人员概况。

2021年农业农村局单位在职职工208人,比2020年末减少22人;退休职工222人,比2020年末减少8人。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划入部分人员至岷江农业园区和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12353.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165.55万元,占66.1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78.36万元,占3.06%;其他收入3809.10万元,占30.84%。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12156.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60.37万元,占34.22%;项目支出7995.8万元,占65.78%。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管理。

农业农村局2021年开展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管理工作,从运行成本、管理效率、履职效能、社会效益、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实施了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管理,通过绩效管理将部门预算资金安排与部门单位整体履职情况相结合,进一步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结果应用情况。

农业农村局对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认真进行了自查自评,参照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统筹基本支出与项目支出需求,保障机构正常运转以及项目支出,强化绩效理念,推动我局部门整体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三)自评质量

我局高度重视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主要领导研究自评分工,分管领导指导具体经办人员开展自评,通过查阅上级任务完成进度通报文件、调取项目库数据等方式对当年项目绩效情况进行客观评价。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1年农业农村局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查自评结果良好,全年基本支出保证了部门的正常运行和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项目支出保障了重点工作的开展,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二)存在问题。

项目推进进度有待加强和提高,绩效目标设定有待更科学更合理。

(三)改进建议。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夯实预算基础工作,提高预算编制质量,科学设定绩效目标,力求科学合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附件【附件1: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农业农村局决算公开表.xls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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