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眉山市彭山区龚家堰水库维护中心单位决算
发布时间:2024-10-21     发文机构:区水利局


目录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附件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负责龚家堰水库建设运行服务工作。

负责龚家堰水库运行安全及水域污染防治服务工作,龚家堰水库的日常检查、维护和防汛工作。

负责龚家堰水库水量调度工作。完成区水利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龚家堰水库维护中心为二级预算单位,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相较上年无变化。

第二部分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712.23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825.29万元,下降53.68%。主要变动原因是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712.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12.23万元,占10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712.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5.47万元,占45.70%;项目支出386.76万元,占54.3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712.23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49.28万元,增长26.52%。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调资。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12.2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49.28万元,增长26.52%。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调资。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12.2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06万元,占3.10%;农林水支出690.17万元,占96.90%。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712.23万元,完成预算90.31%。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0.2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决算为11.8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机关服务(项):支出决算为8.1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86.4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机关服务(项):支出决算为9.6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支出决算为318.76万元,完成预算99.7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日常公用经费”项目资金未使用完。

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67.22万元,完成预算73.2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龚家堰环境保护及水质应急处理经费”项目资金未使用完。

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25.4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81.1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44.3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专用燃料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54万元,完成预算54%,较上年度减少0.26万元,下降32.3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经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54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其他车型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54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度减少0.26万元,下降32.38%。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经费。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54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37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54万元,具体内容包括:

①龚家堰水库标准化管理首级评价,13人,金额1930元;

②长江委、省水利厅调研龚家堰水库标准化管理,10人,金额1450元;

③龚家堰水库标准化管理国家级初评,14人,金额2030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眉山市彭山区龚家堰水库维护中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眉山市彭山区龚家堰水库维护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眉山市彭山区龚家堰水库维护中心共有车辆1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23年眉山市彭山区龚家堰水库维护中心无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丧葬补助费以及烈士褒扬金。

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机关服务(项):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其他事业单位的支出,凡单独设置了项级科目的,在单独设置的项级科目中反映。未单设项级科目的,在“其他”项级科目中反映。

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机关服务(项):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其他事业单位的支出,凡单独设置了项级科目的,在单独设置的项级科目中反映。未单设项级科目的,在“其他”项级科目中反映。

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反映用于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方面的支出。有关业务包括制定政策、法规及行业标准、规程规范、进行水利宣传、审计监督检查、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农田水利管理、水利重大活动、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水利资金监督管理、水利国有资产监管、行政许可及监督管理等。

8.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附件

2023年眉山市彭山区龚家堰水库维护中心无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附件【2023年眉山市彭山区龚家堰水库维护中心单位决算公开编制说明(1).docx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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