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1、负责编制全区教育体育事业发展规划,拟订教育体育事业发展的重点、规模、速度和步骤,指导、协调教育体育规划和计划的实施;负责教育体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区教育体育综合改革。
2、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有关具体意见和办法并监督实施。
3、负责本系统党的建设、意识形态、纪检监察、信访稳定、依法行政等工作。
4、负责全区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网络教育、民办教育等的指导与协调;统筹协调高等教育发展服务工作;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按管理权限审批和指导管理全区民办学校;协调指导各乡(镇)政府的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
5、负责本部门经费的统筹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筹措教育体育经费、教育体育拨款、教育体育基建投资的政策和措施;指导监督全区教育体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指导全区教育体育援助、贷款和项目执行;管理和指导学生资助和学校后勤工作。
6、按管理权限统筹管理各级各类学校的招生工作,制定各级各类学校的招生政策并组织实施。
7、主管全区教师、教练员工作;负责规划全区教师、教练员队伍和校长队伍建设;负责实施教师、教练员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推荐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教体系统人事管理的有关政策和制度。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考核任免全区学校领导干部。
8、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普通话推广工作,承担上级布置的语言文字工作的具体工作。
9、管理直属单位(学校),指导有关教育学会、协会、研究会、基金会等教育社团组织的工作。
10、负责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组织实施全区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负责社会指导员的培训和资格认定工作,负责推进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指导和监督管理。
11、指导全区竞技体育工作;指导全区体育训练、体育竞赛和运动员队伍建设,负责组织参加市级综合性运动会和承办区级综合性运动会;负责全区学校体育和业余训练工作。
12、拟订全区体育产业发展政策,规范体育服务管理;依法查处体育经营活动和体育竞赛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13、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
14、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019年,彭山教育体育工作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中央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工作的指示要求,认真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全区教育大会部署,以人民满意为目标,强力推动彭山教育体育高质量发展。
一、积极开展成眉合作。与成都市新津县教育局建立教育同城化发展合作伙伴关系,举行了“教育同城化”发展学校结对签约仪式。两区县教育局以及两地10校签约结对,开展全面合作办学。
二、党建、廉政毫不松懈。全面实施“支部建设年”计划,着力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智慧化、品牌化水平。积极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了“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偏少、城区小学大班额、课后三点半难题、队伍作风”专项整治。落实了意识形态责任制,守好管好教育系统网站、“两微一端”、讲座、报告会、研讨会等意识形态阵地。做好“彭山e支部”、“学习强国”推广使用工作。完成“一卡通”各项政策、资金、人员信息清理等工作。配合经责审计组到学校检查经费收支情况、收费情况等。彭山一中党总支、云堡幼稚园党支部分别获省级、市级先进基层党组织。
三、教育质量再上台阶。2019年高考本科硬上线622人,其中重本235人,同比增加34人。区教体局荣获“普通高中教育质量管理区县集体一等奖”。新立市级课题10个,省级课题1个。4个市级课题完成研究并结题,彭山区15项教学科研成果荣获“眉山市第五届教学成果奖”,课题中期成果获省教科院二等奖2个、三等奖1个。鹏利小学教师在“全国规范化家长学校实践活动总结交流会”上作现场发言,成果全市推广。先后共18所学校创建为“全国规范化家长学校”,彭山区被评为“2015-2018年全国规范化家长学校实践基地”。 鹏利小学创建为“全国文明校园”,彭山四小创建为省级艺术特色学校,实验小学、江口小学积极创建市传统文化学校。承办了眉山市第18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获一等奖12个,二等奖38个,三等奖43个。获第三十四届四川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基层优秀组织奖”。 城区公办幼儿园实行公开摇号招生。学前教育工作被央视《焦点访谈》专题报道。
四、办学条件不断完善。完成2019年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1.6亿元。2019年固定资产投资入库目标任务2.4亿元,实际完成2.5亿元。积极推进城区学校布局调整,区新一中建成搬迁,投入4500万元,配备新一中教学、办公、生活等设备;区锦江幼儿园建成投入使用。原三中校舍并入一小,三中迁入原一中。完成一小、二小、鹏利小学、一中、二等5所城区学校厕所改造,完成一小、二小、三中等3所城区学校安全隐患整治和外观风貌改造。完成黄丰中学等的全面改薄工程。
五、队伍建设得到加强。召开全区教育大会。完成机构改革相关工作。公招教师19人,引进高层次人才3人,公开考调40余人,轮岗交流专任教师30人。新提拔校园长5人(含副职)、交流轮岗1人,交流校级干部3人,新提拔学校中层干部1人。完成各级各类培训2943人次。获评全国优秀教师1人(彭山一中张安强),市级优秀教师10人,市级优秀校长1人。培养省级名师4人,眉州名师4人,正高级教师1人。已认定省级骨干教师32人,市级137人,区级286人。建成市级“名师工作室”1个,区级18个。参加省、市级教学竞赛,获省级奖3人,市级奖20人。选派4名教师赴金川援藏,6名教师赴凉山州援彝。区职高团委书记刘琼获“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称号,眉山市唯一。
六、教育民生得到保障。全面完成入驻脱贫攻坚任务。协助彭山教育促进会成功举办“2019彭山第二届教育之春·新年音乐会”,共筹集爱心资金34万元。举行“李密奖学金”发放仪式,奖优奖学48.1万元。积极落实“三免一补”及建档立卡学生资助等教育惠民工作,全年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40472人次的学杂费、书本费、作业本费共1712.55万元;落实各级各类资助、补助、奖学金共计494.335万元。有就读能力的125名残疾儿童少年全部接收入学,外来务工经商随迁人员子女620人全部解决到公办学校就近入学。
努力按要求做好“三创”工作。区教体局、职高在市教体局工作推进会作经验交流,彭山一小、彭山四小、彭山二小、鹏利小学、彭山职高、彭山二中等学校经验做法在眉山市教育系统双创平台交流,“三创”工作得到各级领导的高度肯定。
七、体育工作成效显著。向上争取体育资金102万元。投入40万余元为2个政府部门、21个村(社区)和3个乡镇养老中心安装体育器材26套。区级体育场馆全年免费开放30万人次以上。成功承办四川省第二届全民健身运动会广播体操和工间操比赛、群众广场健身操舞比赛,彭山区被评为四川省第二届全民健身运动会“最佳赛区”。 组队参加2019年省青少年举重、乒乓球、羽毛球锦标赛比赛的参赛任务,羽毛球队员黄俊鑫与东坡区队员合作夺得男子乙组混双银牌;举重队获女子乙组64KG级第七名。承办了2019 “四川省门球公开赛”“彭祖杯全国钓鱼邀请赛”。举办区“四川省百万群众迎新登高健身活动”暨彭山区迎新健身活动、区第五届职工篮球赛竞赛。开展两期篮球、广场舞等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工作,参训人数达142余人次。完成2019年国民体质监测活动,采集数据3045人。组队参加市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市中小学生运动会和羽毛球比赛、首届群众篮球赛并取得好成绩。
八、抓细抓实安全稳定。严格落实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职责。强化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草拟了《彭山区学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经区政府第40次常务会通过实施。每月学校隐患排查做到了常态化,对查出的各类隐患进行了及时治理。定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和校周边环境治理,定期对校车及驾驶员开展了安全教育和车辆隐患检查。对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经营性游泳池进行了3次拉网式大检查。办理人民网“书记信箱”、“市长热线”、“区长信箱”、12345政府服务热线、“部门信箱”等64件,办结率100%,无省交办信访积案,无信访突出问题。彭山区第一小学被评为省级爱路护路示范学校;彭山区15所学校被评为安全先进单位。
二、机构设置
教育系统下属二级预算单位4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40个。事业单位主要包括:直属部门3个,少年体校1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职业高级中学1所,高级中学1所,完全中学1所,初级中学8所,九年一贯制学校4所,小学15所,幼儿园4所。
2019年度收、支总计45559.35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8792.12万元,减少16.2%。主要变动原因是新一中整体搬迁等项目已完成。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45,260.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3424.19万元,占95.9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0.89万元,占0.23%;事业收入1,735.47万元,占3.83%。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45,419.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610.82万元,占58.59%;项目支出18,808.35万元,占41.41%;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3525.08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8987.02万元,减少20.65%。主要变动原因是新一中整体搬迁等项目完成。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424.1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77%。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8786.12万元,减少20.23%。主要变动原因是修建项目已完工。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424.1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35,250.15万元,占比81.1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14.96万元,占比0.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79.47万元,占比10.55%;卫生健康支出1,729.51万元,占比3.98%;农林水支出10.00万元,占比0.02%;住房保障支出1,740.08万元,占比4.01%;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43,424.19万元,完成预算142.6%。其中:
1.教育支出(类)决算为35,250.16万元,完成预算140.61%。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114.96万元,完成预算154.69%。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4,579.47万元,完成预算158.61%。
4.医疗卫生支出(类)1,729.51万元,完成预算100%。
5.农林水支出(类)10万元,完成预算100%。
6.住房保障支出(类)1,740.08万元,完成预算100.53%。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716.7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3862.4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奖励金、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854.2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25万元,完成预算60.9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加强了“三公”经费的管理,管理出了成效。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25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团,无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因无公务用车,无费用。
3.公务接待费支出0.25万元,完成预算60.9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0.25万元,。主要原因产生的公务接待费。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100.89万元。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2019年,教育和体育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6.72万元,比2018年增加1.72万元,增加0.79%。主要原因是产生了维修维护费。
2019年,教育系统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522.1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522.14万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教育系统无各类车辆。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2019年,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加强教育体育设施建设;坚持统筹协调,促进各类教育持续发展,巩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果;坚持健康第一,推动体育事业全面发展;坚持教师为本,提升队伍素质;坚持立德树人,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坚持依法行政,确保系统安全稳定。
按照 2019 年部门预算编审要求,根据我局职能职责,结合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了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年度内履职所要达到的总体产出和效果,认真填报了我局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设定了年度绩效数量指标、成本指标、效益指标等,反映了相应项目工作任务、达成的效果。
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所属单位的绩效监控工作,对项目进度、预算执行、投入产出、各项效益的阶段完成情况进行动态跟踪监控,进一步明确项目完成目标可能性及时间。为有效使用财政资金,我局根据实际工作开展情况,与财政协调,进行预算算调整,盘活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障了全厅专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专项预算管理。
2019 年,本部门无专项预算。
(三)结果应用情况。
我局对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认真进行了自查自评。绩效评价自查开展覆盖下属单位及重点支出,将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保障重点支出,调整支出结构,优化财政资金配置,不断强化绩效理念,推动我局整体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5、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6、教育支出:是指一个国家用于教育方面的全部开支。包括:教育的基本建设投资、教育的经常费用、国家的财政拨款、社会团体和个人用于教育方面的支出等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9.农林水支出: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10.资源勘探信息支出:指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安全生产监管方面的支出。
11.住房保障支出: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教育系统下属二级预算单位4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40个。事业单位主要包括:直属部门3个,少年体校1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职业高级中学1所,高级中学1所,完全中学1所,初级中学8所,九年一贯制学校4所,小学15所,幼儿园4所。。
(二)机构职能。
1、负责编制全区教育体育事业发展规划,拟订教育体育事业发展的重点、规模、速度和步骤,指导、协调教育体育规划和计划的实施;负责教育体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区教育体育综合改革。
2、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有关具体意见和办法并监督实施。
3、负责本系统党的建设、意识形态、纪检监察、信访稳定、依法行政等工作。
4、负责全区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网络教育、民办教育等的指导与协调;统筹协调高等教育发展服务工作;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按管理权限审批和指导管理全区民办学校;协调指导各乡(镇)政府的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
5、负责本部门经费的统筹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筹措教育体育经费、教育体育拨款、教育体育基建投资的政策和措施;指导监督全区教育体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指导全区教育体育援助、贷款和项目执行;管理和指导学生资助和学校后勤工作。
6、按管理权限统筹管理各级各类学校的招生工作,制定各级各类学校的招生政策并组织实施。
7、主管全区教师、教练员工作;负责规划全区教师、教练员队伍和校长队伍建设;负责实施教师、教练员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推荐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教体系统人事管理的有关政策和制度。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考核任免全区学校领导干部。
8、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普通话推广工作,承担上级布置的语言文字工作的具体工作。
9、管理直属单位(学校),指导有关教育学会、协会、研究会、基金会等教育社团组织的工作。
10、负责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组织实施全区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负责社会指导员的培训和资格认定工作,负责推进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指导和监督管理。
11、指导全区竞技体育工作;指导全区体育训练、体育竞赛和运动员队伍建设,负责组织参加市级综合性运动会和承办区级综合性运动会;负责全区学校体育和业余训练工作。
12、拟订全区体育产业发展政策,规范体育服务管理;依法查处体育经营活动和体育竞赛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13、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
14、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概况。
年末,在职人员共计2063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45260.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3424.1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0.89万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收入299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9 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额52512.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1.教育支出(类)决算为35,250.16万元,完成预算140.61%。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114.96万元,完成预算154.69%。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4,579.47万元,完成预算158.61%。
4.医疗卫生支出(类)1,729.51万元,完成预算100%。
5.农林水支出(类)10万元,完成预算100%。
6.住房保障支出(类)1,740.08万元,完成预算100.53%。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2019年,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加强教育体育设施建设;坚持统筹协调,促进各类教育持续发展,巩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果;坚持健康第一,推动体育事业全面发展;坚持教师为本,提升队伍素质;坚持立德树人,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坚持依法行政,确保系统安全稳定。
按照 2019 年部门预算编审要求,根据我局职能职责,结合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了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年度内履职所要达到的总体产出和效果,认真填报了我局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设定了年度绩效数量指标、成本指标、效益指标等,反映了相应项目工作任务、达成的效果。
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所属单位的绩效监控工作,对项目进度、预算执行、投入产出、各项效益的阶段完成情况进行动态跟踪监控,进一步明确项目完成目标可能性及时间。为有效使用财政资金,我局根据实际工作开展情况,与财政协调,进行预算算调整,盘活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障了全厅专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专项预算管理。
2019 年,本部门无专项预算。
(三)结果应用情况。
我局对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认真进行了自查自评。绩效评价自查开展覆盖下属单位及重点支出,将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保障重点支出,调整支出结构,优化财政资金配置,不断强化绩效理念,推动我局整体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19 年我局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查自评结果良好,全年基本支出保证了部门的正常运行和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项目支出保障了重点工作的开展,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二)存在问题。
绩效目标设定有待更科学更合理。
(三)改进建议。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进一步科学设定绩效目标,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一是改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夯实预算基础工作,提高预算编制质量;二是认真研究政策,加强项目绩效目标审核,力求科学合理;三是认真研究重点项目的执行,特别是涉及政府采购的项目,提早规划,提前实施,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眉山市彭山区新一中土地款支出绩效
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主管部门:眉山市彭山区教育和体育局,组织、督促建设单位推进项目实施。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事项通知(第44次会议31号)进行申报。
3.制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专户管理、专项支出。
4.资金分配的原则:专款、专项、专用。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新一中建设土地专款。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有偿划拨土地35.422亩。
3.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按项目绩效自评实施方案,以相关资料为基础,认真开展自评工作。经过认真审核和核对,分析得出自评结果,形成自评结论。自评结果通报个项目股室、分管领导以及项目建设单位,并作为以后年度预算安排和调整的基本依据。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项目建设工程土地款资金10250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土地款计划安排2833.76万元。
2.资金到位:2833.76万元。
3.资金使用:支付新一中建设土地款2833.76万元。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资金实行专户建账、专户管理并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事项通知(第44次会议31号)组织实施。
(二)项目管理情况。无
(三)项目监管情况。无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已支付新一中建设土地资金2833.76万元
(二)项目效益情况。
项目实施完成,进一步提升了我区普通高中的办学条件和办学规模,为提高普通高中办学水平、提升办学质量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社会满意、群众满意、学生满意。满意度100%。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项目建设管理、质量、时效总体良好,资金支付按工程进度节点按时、实效支付,无拖欠。
(二)存在的问题:无
(三)相关建议:无
眉山市彭山区新一中建设项目(设备)
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主管部门:眉山市彭山区教育和体育局,组织、督促建设单位推进项目实施。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眉山市彭山区发展改革局批准立项,资金申报按彭山区人民政府《项目管理实施意见》之规定,按实施进度进行申报。
3.制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专户管理、专项支出。项目进度达到支付节点,由建设单位向主管单位申报,初审后报区财政审核,经区政府批复后按程序支付。
4.资金分配的原则:专款、专项、专用。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新建教学楼2栋、行政楼、艺术楼、讲学厅、食堂及学生公寓和附属工程。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教学楼2栋、行政楼、艺术楼、讲学厅、食堂及学生公寓合计建设面积8.78万平方米和附属设施。施工单位按项目实施进度计划执行。
3.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按项目绩效自评实施方案,以相关资料为基础,认真开展自评工作。经过认真审核和核对,分析得出自评结果,形成自评结论。自评结果通报个项目股室、分管领导以及项目建设单位,并作为以后年度预算安排和调整的基本依据。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项目建设设备款资金2779.7526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设备款计划安排2779.7526万元。
2.资金到位:2779.7526万元。
3.资金使用:支付新一中建设设备款2779.7526万元。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资金实行专户建账、专户管理并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按彭山区人民政府《项目管理实施意见》之规定组织实施。
(二)项目管理情况。项目建设按招投标法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三)项目监管情况。工程建设按程序招标工程建设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现场代表全权履行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项目建设于2019年8月竣工投用,完成教学楼2栋、行政楼、艺术楼、讲学厅、食堂及学生公寓合计建设面积8.78万平方米等附属工程。五方责任主体现场验收,建设质量合格。建设成本控制在1985.11067万元内。
(二)项目效益情况。
完成以下设备配置:
标准化考场系统采购项目 788.7928 万元
数字教学设备采购项目 507.7423万元
校园高清视频监控及大屏显示系统 146.98万元
微机室设备采购项目 221.982万元
课桌椅、床凳柜、办公及会议家具采购项目 747.6229 万元
专业教室设备采购项目 262.8049 万元
全自动录播教室及校园电视台设备采购项目 103.8277万元
合计 2779.7526万元 。
项目实施完成,进一步提升了我区普通高中的办学条件,为提高普通高中办学水平、提升办学质量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社会满意、群众满意、学生满意。满意度100%。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项目建设管理、质量、时效总体良好,资金支付按工程进度节点按时、实效支付,无拖欠。
(二)存在的问题:
(三)相关建议: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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