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眉山市公安局彭山区分局决算
(单位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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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4年10月25日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眉山市公安局彭山区分局负责对危害国家安全、扰乱治安秩序的刑事犯罪案件、治安案件的侦察和查处,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参与处置危害社会安定的聚众闹事和重大治安事件,负责全区禁毒、缉毒、戒毒工作,依法管理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和出入境工作;负责看守所、行政拘留所的看守、管理、教育和安全工作,负责完成上级交办的区境内公安警卫任务。
二、机构设置
眉山市公安局彭山区分局属一级预算单位,内设情指保障中心、政治处、机关党委、督察大队、法制大队、治安大队、经侦大队、刑警大队、网安大队、情报大队、禁毒大队、巡警大队、交警大队、看守所、拘留所,凤鸣派出所、谢家派出所、观音派出所、公义派出所、黄丰派出所、江口派出所共6个基层派出所。
第二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总收入10984.83万元,与2022年相比增加772.54万元,上升7.56%。本年总支出10984.83万元,与2022年相比增加772.54万元,上升7.56%。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财政拨款收入10984.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911.72万元,占99.3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3.11万元。占0.6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总支出10984.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16.51万元,占55.68%,项目支出4868.32万元,占44.3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0984.83万元,与2022年10212.29万元相比增加772.54万元,上升7.56%,2023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0984.83万元,与2022年10212.29万元相比增加772.54万元,上升7.56%,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75.22万元,项目支出增加697.3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911.72万元,占本年支出99.33%,与2022年的10167.45万元相比增加744.27万元,增长7.32%,主要原因是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911.7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2.91万元,占0.48%;公共安全支出9447.9万元,占86.58%,教育支出3.87万元,占0.0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61.07万元,占7.89%;卫生健康支出190.28万元,占1.74%;农林水支出6.9万元,占0.06%;住房保障支出348.79万元,占3.21%。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116.5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034.5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081.9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03.36万元,完成预算91.47%,较上年度增加9.23万元,上升4.98%。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99.88万元,占96.6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48万元,占3.3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9.88万元,完成预算99.8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度增加7.41万元,上升0.08%。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99.88万元。主要用于公安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3.48万元,完成预算26.7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度增加1.82万元,增长109.64%。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48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281人次(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3.48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3.11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2023年度,眉山市公安局彭山区分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81.92万元,比2022年度减少160.18万元,下降12.9%,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眉山市公安局彭山区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94.5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4.9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0.2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79.2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94.5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眉山市公安局彭山区分局共有车辆52辆为执法执勤用车。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5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3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天网租赁项目等3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23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资本资产、债券资金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了眉山市公安局彭山区分局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天网租赁项目等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眉山市公安局彭山区分局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6.3分,天网租赁项目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32分,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5.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事务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事务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其他宣传事务支出(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其他用于共产党宣传部门的事务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信息化建设(项):指各级公安机关用于非涉密的信息网络建设和运行维护相关支出。
1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执法办案(项):指公安机关从事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及侦查办案等相关活动的支出。
13.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4.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安方面的支出。
15.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16.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費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費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2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指其他用于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方面的支出。
22.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反映重大疾病、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2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6.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2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8.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项):指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2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2.“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眉山市公安局彭山区分局
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
眉山市公安局彭山区分局(后文简称“我分局”)属一级预算单位,内设指挥保障中心、政治处、机关党委、督察大队、法制大队、治安大队、经侦大队、刑警大队、网安大队、情报大队、禁毒大队、巡警大队、交警大队、看守所、拘留所,凤鸣派出所、谢家派出所、观音派出所、公义派出所、黄丰派出所、江口派出所共6个基层派出所。
(二)机构职能
眉山市公安局彭山区分局负责对危害国家安全、扰乱治安秩序的刑事犯罪案件、治安案件的侦察和查处,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参与处置危害社会安定的聚众闹事和重大治安事件,负责全区禁毒、缉毒、戒毒工作,依法管理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
份证和出入境工作;负责看守所、行政拘留所的看守、管理、教育和安全工作,负责完成上级交办的区境内公安警卫任务。
(三)人员概况
截至2023年末,纳入部门预算汇编的独立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在职职工220人。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
我分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10984.83万元,年初预算10174.09万元,追加预算810.74万元。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执行数为10984.83万元。
(二)支出情况
我分局2023年财政拨款支出10984.83万元,年初预算10174.09万元,追加预算810.74万元。
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2.91万元,公共安全支出9447.9万元;教育支出3.8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61.0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90.2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73.11万元;农林水支出6.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48.79万元。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为10984.83万元,财政拨款收入比2022年增加772.54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75.22万元,项目支出增加697.32万元。
(三)结余分配和结转结余情况
根据2023年决算报表,我分局无结余分配及结转结余情况。
三、部门预算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总体绩效分析
1.履职效能
为充分反映我分局2023年度部门职能履行成效,本次绩效自评根据眉彭财发〔2024〕20号《关于开展2024年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部门职能职责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选取了“政治理论学习、业务工作成果、执法规范水平、队伍建设质量”共4个绩效指标作为核心职能目标,各职能目标具体完成情况如下:
(1)政治理论学习
我分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专题学习研讨9次,召开会前学习、专题学习28次。结合主题教育,开展分局党委书记、班子成员、支部书记讲专题党课30场次。先后组织开展诵读红色家书等系列活动,发放学习读本1000余册。达到年度目标。
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不扣分,得4分。
(2)业务工作成果
2023年以来,彭山公安坚持“刀刃向内”,深入挖掘队伍中存在的问题隐患,先后开展廉政教育4次、专项督察4次,有2名民警被党纪政务处分。重要时间节点坚持实体化运行“风控办”,启动高等级勤务37次,累计时长136天,协同区级部门共同值守,全力抓好体系化推动重大风险预防化解,维护辖区平安稳定。因敏感节点风险防控成效突出,分局指挥保障中心被省公安厅授予“集体二等功”。在全市率先成立区县级合成作战中心,组建涉网犯罪工作专班,配套出台相应机制,搭建形成“一把手”挂帅督战、全局统筹保障支撑的合成作战体系,为打击破案提供了强大支撑,截至目前,共立刑事案件477件,同比下降25%,刑事拘留264人,同比上升34.7%,结案212件,同比下降5.4%,抓获网上逃犯56人;共立行政案件418件,同比下降31.8%,查处367件,同比下降19.34%,行政拘留359人,同比上升9.5%,其中重点行政案件193件245人。先后破获“8·25”开设赌场部督案、“8·30”公安部和中宣部双挂侵犯著作权部督案、“6·15”提供非法控制计算机系统工具部督案、“6·9”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省挂案等大要案。因打击破案成效突出,分局刑侦大队被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评为“四川省优秀公安基层单位”。达到年度目标。
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不扣分,得5分。
(3)执法规范水平
2023年度,我分局共行政拘留7名串联越级访、非法访的挑头人员,达到“打击一个,稳定多人”“打击一时,稳定长期”的效果。上报涉Z情报51篇、涉X情报152篇、反K情报42篇、涉非情报10篇、涉NGO情报3篇,开展各类在华渗透活动等专项侦察调查28次,为有效应对美西方敌对势力“逢会必闹”“逢会必扰”提供了有效情报支撑。全年共核查研判涉黑涉恶线索2条,通过综合治理,殴打他人发案率明显降低,较去年下降32.4%。紧盯侵犯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电信网络诈骗,推动全区各部门深入开展反诈工作,通过多种形式的反诈宣传,推广反诈APP安装,重拳打击电信诈骗犯罪。2023年以来,我区共立电信网络诈骗案件142起,万人发案数4.6起,较去年同期下降5.93%,损失1445万元,较去年同期基本持平。破获电诈案件37起,较去年同期增加4.62%,抓获犯罪嫌疑人72名,追回被骗款280余万元,解救被骗至缅北人员1名,收到群众送来的锦旗12面。
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不扣分,得5分。
(4)队伍建设质量
我分局在市公安局的指挥协调下,充分发挥区域联动机制作用,与成都青羊、高新等地信访、公安部门加强了情报预警共享,联动风险处置,建立了友好协作关系,先后多次成功处置融创业主群体到省住建厅、省政府集访的风险事件。出台《警种部门包联派出所制度》,新调整派出所主要负责人3人、中层干部6人,下沉3名新招录民警,选派34名民警下沉派出所,新增辅警27人,51个村(社区)100%配备警务助理,建成智慧平安小区96个,人口覆盖率66%,全市第1,社会化治安防控力量成倍增长。配备移动警务终端100台、执法记录仪80个,下放视频天网、人脸识别等技术权限,全面提升人、财、物、技术支撑基层警务工作的力度。充分依托联席会议机制,定期集中会商、集中研判,同检法机关保持了良好的协作机制,畅通了信息渠道,推动案件侦查工作顺利开展。达到年度目标。
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不扣分,得5分。
2.预算管理
(1)预算编制质量
根据预算报表和决算报表,我分局财政拨款年初预算数为10174.09万元,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数为10984.83万元,财政拨款预算偏离度=(10984.83-10174.09)/10174.09=7.97%。
根据2023年资产配置全年执行表,我分局资产配置预算执行数为10984.83万元,资产配置年初预算数为11991.1万元,资产配置预算偏离度=(10984.83-11991.1)/11991.1=8.39%。
根据政府采购情况表和决算报表,我分局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数为694.51万元,2023年政府采购年初预算数为261.94万元,政府采购预算偏离度=(694.51-261.94)/261.94=165.14%,政府采购预算偏离度过大,此项不得分。
综上,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得5.51分。
(2)支出执行进度
根据1-6月可执行情况表,我分局1至6月预算执行数为5685.09万元,根据决算报表,部门预算数为11991.10万元,根据1-6月支付预警红色预警查询表,1至6月无支出预警金额及支出违规金额。
根据1-10月可执行情况表,我分局1至10月预算执行数为8890.72万元,根据决算报表,部门预算数为11991.10万元,根据1-10月支付预警红色预警查询表,1至10月支出预警金额为74.8万元,1至10月无支出违规金额。
综上,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得5.68分。
(3)预算年终结余
根据决算报表,我分局2023年无预算结余金额及注销金额。
综上,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得2分。
(4)严控一般性支出
我分局“三公”经费、会议、培训、差旅、办节办展、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课题经费等8项一般性支出情况详见下表3-1。
表3-1 一般性支出情况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2022年度 |
2023年度 |
变动情况 |
2022年度 |
2023年度 |
变动情况 |
财政拨款年初预算数 |
财政拨款年初预算数 |
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数 |
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数 |
||||
1 |
“三公”经费 |
115.00 |
113.00 |
减少 |
94.13 |
103.36 |
增加 |
2 |
会议经费 |
/ |
/ |
1.27 |
/ |
减少 |
|
3 |
培训经费 |
/ |
/ |
2.72 |
4.77 |
增加 |
|
4 |
差旅经费 |
/ |
/ |
310.41 |
485.29 |
增加 |
|
5 |
办节办展 经费 |
/ |
/ |
/ |
/ |
/ |
/ |
6 |
办公设备 购置经费 |
/ |
/ |
/ |
/ |
65.90 |
增加 |
7 |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经费 |
31.50 |
/ |
/ |
/ |
/ |
|
8 |
课题经费 |
/ |
/ |
/ |
/ |
/ |
/ |
9 |
合计 |
146.5 |
113.00 |
减少 |
408.53 |
659.32 |
增加 |
我分局一般性支出2023年度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数较2022年度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数增加的主要原因如下: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23年“三公”经费支出103.3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9.88万元,公务接待费3.48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支出94.1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2.48万元,公务接待费1.66万元。
培训费支出情况:2023年培训费4.77万元,2022年培训费2.72万元,2023年与2022年相比增加2.05万元,增加率75.37%,原因警犬项目支出培训费2.5万元。
差旅费支出情况:2023年差旅费485.29万元,2022年差旅费310.41万元,增加56.34%,项目有增减支出有增减。
办公设备购置经费支出情况:2023年办公设备购置经费65.90万元,较上年增加65.9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有执法记录仪、装备购买等采购项目。
综上,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得2分。
3.财务管理
(1)财务管理制度
为加强和规范我分局内部控制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健全规范内部控制机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我分局在对预算、收支、政府采购、资产、建设项目、合同等各类经济业务活动流程梳理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015〕24号)等文件,编制了《彭山区公安分局财务管理办法》和《彭山区公安分局财务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文件,部门内部财务管理等制度机制建立健全,且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综上,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得4分。
(2)财务岗位设置
我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相关法律,合理设置单位财务岗位,明确各岗位职责权限,确保工作有序进行;在财务岗位实际设置过程中,做到会计与出纳、审核与执行等岗位分离,形成相互制约、监督的机制,进而增强了财务数据的准确性,提升了内部控制效能,确保了财务工作的高效与透明。
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不扣分,得2分。
(3)资金使用规范
我分局严格按照已制定的内部控制制度文件和国家财经法规要求使用资金,资金使用符合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对项目的重大开支进行评估论证,资金使用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不扣分,得4分。
4.资产管理
(1)人均资产变化率
根据决算报表和国有资产年报表,我分局2022年末实有人数为229人,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净值合计4328.00万元;根据决算报表和国有资产年报表,2023年末实有人数为220人,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净值合计3741.97万元。
根据评价标准,我分局2022年人均占有资产=4238.00 ÷229=18.51(万元/人),2023年人均占有资产=3741.97÷220=17.01(万元/人),2023年我分局人均资产变化率=(17.01-18.51)÷18.51×100.00%= -8.1%,小于2023年市直行政事业单位人均资产变化率7.22;2023年我分局人均资产增长率=(17.01-18.51)÷18.51×100.00%= -8.1%,小于2023年市级财政收入增长率6.76%。
综上,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得3分。
(2)资产利用率
根据资产存量明细查询表,我分局超最低使用年限的办公家具账面价值为0万元,办公家具超最低使用年限资产利用率为0%,小于2023年资产利用率的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平均值9.82%。
根据资产存量明细查询表,2023年办公设备超最低使用年限账面价值为0万元,办公设备超最低使用年限资产利用率为0%,大于2023年办公设备超最低使用年限资产利用率的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平均值为40%。
综上,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得0分。
(3)资产盘活率
根据资产存量明细查询表和国有资产报表,2022年度及2023年度均无闲置资产。
综上,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得3分。
5.采购管理
(1)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我分局已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并在采购预算中单独列示,根据决算报表,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为694.51万元。
综上,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得3分。
(2)采购执行率
我分局2023年政府采购项目15个,根据政府采购情况表和决算报表,我分局2023年政府采购实际支付总金额为694.51万元,产生节约金额为0万元。
综上,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得3分。
(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常年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36个,涉及预算总金额9606.28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92.72%,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16个。
阶段(一次性)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14个,涉及预算总金额2384.82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87.15%,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7个。
1.项目决策
(1)决策程序
根据眉山市事前绩效评估相关要求,2023年我分局部门预算阶段项目(含一次性项目)均履行事前评估程序,部门整体预算决策程序规范、完善。
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不扣分,得4分。
(2)目标设置
我分局预算阶段项目(含一次性项目)总数为14个,根据项目实施计划等资料,及时按照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相应匹配的要求设定绩效目标,按照高度关联、重点突出、量化易评的要求设置绩效指标,合理确定指标值,全面反映产出、效益和成本等绩效信息,项目绩效目标设置科学合理、规范完整、量化细化、预算匹配。无绩效目标与计划期内的任务量、预算安排不相匹配的部门预算阶段项目(含一次性项目)。
综上,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得4分。
(3)项目入库
我分局预算阶段项目(含一次性项目)总数为14个,均已在规定时间内纳入财政库。
综上,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得4分。
2.项目执行
(1)资金执行同向
我分局严格按照部门预算项目批复内容实施项目,项目资金使用符合预算批复用途,与项目总体绩效目标设置方向相符,没有相悖或不合理之处。
综上,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得4分。
(2)项目调整
我分局应采取收回预算、调整目标等处置措施的部门预算阶段项目(含一次性项目)个数为14个,均按程序进行预算收回和目标调整。
综上,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得4分。
(3)执行结果
我分局预算常年项目总数为36个,预算结余率小于10%的常年项目数量为20个。我分局预算一次性项目和阶段项目总数为7个,预算结余率小于10%的一次性项目和阶段项目数量为14个。
综上,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得2.11分。
3.目标实现
(1)目标完成
我分局预算阶段项目(含一次性项目)总数为14个,已完成绩效目标数量指标的部门预算阶段项目(含一次性项目)数量为7个。
综上,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得2分。
(2)目标偏离
我分局已完成预期指标值的数量指标中偏离度在30%内的指标个数为7,已完成预期指标值的数量指标个数为7。
综上,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得4分。
(3)实现效果
我分局预算阶段项目(含一次性项目)总数为14个,完成绩效目标效益指标的部门预算阶段项目(含一次性项目)数量为7个。
综上,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得2分。
(三)重点领域绩效分析
1.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绩效分析
我分局严格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在四川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对国有资产进行管理,按时将新购、满足固定资产登记条件的资产进行资产卡片新增。每月初按时填报资产月报,严格审核,确保数据准确、及时、完整性,有效夯实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基础工作。
2.政府采购绩效分析
我分局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管理相关规定,各部门按职责组织实施相关工作,并依法履行政府采购审计监督职责的原则,按照编制采购预算、申报采购计划、组织实施采购的程序进行采购。已完成采购项目,均在外网已备案采购合同,未完成采购项目,均在外网已申报采购计划或外网已公开采购意向,未发生违法违纪行为。
(四)绩效结果应用情况
我分局为进一步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规范内部控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在对预算、收支、政府采购、资产、建设项目、合同等各类经济业务活动流程梳理的基础上,明确业务环节,系统分析经济活动风险,确定风险点,选择应对策略,形成了内部控制制度手册,严格按照内控制度进行预算绩效管理,并按照相关要求将绩效信息随同预决算公开。在2023年度的绩效管理过程中,未发现我分局存在相关问题。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我分局履职效果和预算管理效果较好,财务管理、资产管理、采购管理规范,项目决策程序严格,项目执行进度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良好,严格按照《关于开展2024年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眉彭财发〔2024〕20号)要求,完成一般公共预算和阶段性(一次性)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的填报,完成自评工作,实现部门预算项目自评全覆盖。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分局2023年度自评得分为86.3分。
(二)存在问题
1.一般性支出压减力度不够
2023年度,我分局在年初预算编制数中,针对部门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做到了有效压减,但在一般性支出年初预算及预算执行方面,我分局2023年度所涉及的一般性支出年初预算编制整体压减率为-22.01%,较上年度执行数据有所增加,整体增加率为22.60%,其原因是2022年预算编制和执行基数较低,2023年疫情结束后,相应的支出增加,整体未做到有效压减。
2.预算编制精细化程度有待加强
部门预算编制整体科学合理、符合实际,但仍存在准确性不足、预测水平不够的问题,预算编制长远性谋划不足。
(三)改进建议
1.严控一般性支出
持续发扬厉行勤俭节约精神,结合部门实际情况,压减一般性支出。我分局后续将持续发扬过紧日子思想,坚持严预算、提绩效,压缩非急需非刚性支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重点保障民生、工资、运转等重点领域支出,进一步提高资金配置效率,全面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精确编制预算
加强对资产配置需求的调研分析,提高预算编制的精准性,结合我局发展规划和工作任务编制预算,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全面客观地评价整体绩效,为预算编制提供有力的参考依据。同时加强预算绩效管理队伍建设。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人员队伍建设,积极参与相关培训,提升岗位人员的能力水平。
附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眉山市公安局彭山区分局
2024年8月30日
附表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
||||||||
(2023年度) |
||||||||
单位:万元 |
||||||||
部门名称 |
眉山市公安局彭山区分局 |
|||||||
年度部门整体支出预算 |
资金总额 |
财政拨款 |
其他资金 |
|||||
10984.83 |
10984.83 |
0.00 |
||||||
年度总体 目标 |
危害国家安全、扰乱治安秩序的刑事犯罪案件、治安案件的侦察和查处,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参与处置危害社会安定的聚众闹事和重大治安事件,负责全区禁毒、缉毒、戒毒工作,依法管理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和出入境工作;负责看守所、行政拘留所的看守、管理、教育和安全 |
|||||||
年度主要 任务 |
任务名称 |
主要内容 |
||||||
全区禁毒、缉毒、戒毒工作 |
吸毒人员救助治疗,举报毒品违法犯罪奖励,污水检测,毛发检测,尿检 |
|||||||
维稳反恐特情和突发事件 |
做好维稳、反恐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
|||||||
两个派出所的修建 |
完成观音派出所、公义派出所扩建工作 |
|||||||
智能交通管理系统数据采集线路租用及运行维护 |
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有效预防交通事故发生 |
|||||||
道安办专项工作 |
“两站两员”进一步减少道路安全隐患,减少事故发生 |
|||||||
年度绩效 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绩效指标 性质 |
绩效 指标值 |
绩效度量单位 |
权重 |
实际完成 指标值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违法犯罪嫌疑人的信息采集率和合格率 |
≥ |
100 |
% |
15 |
100% |
|
“三实”信息率 |
≥ |
95 |
% |
15 |
95% |
|||
交通秩序管理良好 |
≥ |
90 |
% |
10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指标 |
社会治安评价 |
≥ |
90 |
% |
10 |
90% |
|
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 |
< |
0.8 |
‰ |
10 |
0.5 |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注:请单位根据实际注明页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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