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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2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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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彭山区公安分局负责对危害国家安全、扰乱治安秩序的刑事犯罪案件、治安案件的侦察和查处,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参与处置危害社会安定的聚众闹事和重大治安事件,负责全区禁毒、缉毒、戒毒工作,依法管理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和出入境工作;负责看守所、行政拘留所的看守、管理、教育和安全工作,负责完成上级交办的区境内公安警卫任务。
彭山区公安分局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局党委坚强领导下,以“再塑全国优秀公安局”为目标,持续推进创先争优工作作风。紧跟区委战略部署,紧扣市局党委总体部署,围绕庆祝建党100周年安保维稳工作这条主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全力以赴防风险、保平安、护稳定、促发展,全力维护了彭山政治社会大局持续稳定和治安大局持续平稳。始终以维护全区政治稳定为工作主线,全警作战,实现了“三个不发生”、“六个零”的硬目标。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期间,对辖区4名SZ重点人员、14名关注人员、36名邪教重点人员落实“一人一台帐”管理措施,坚决消除可能存在的隐患。
2021年度收、支总计10471.56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入总计减少1414.29万元,下降12%。主要变动原因是调整结转结余1364.68万元,收入合计减少49.61万元。支出总计减少1414.29万元,下降12%。主要变动原因是调减结转结余1556.93万元,支出合计增加142.64万元。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9492.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388.44万元,占9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4.12万元,占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9492.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09.68万元,占59%;项目支出3882.88万元,占4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2021年度收、支总计10471.56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入总计减少1414.29万元,下降12%。主要变动原因是调整结转结余1364.68万元,收入合计减少49.61万元。支出总计减少1414.29万元,下降12%。主要变动原因是调减结转结余1556.93万元,支出合计增加142.64万元。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388.4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8.52万元,增长0.41%。主要变动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120.62万元,项目支出减少82.1万元。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388.4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72万元,占0.01%;公共安全支出8332.40万元,占88.75%;教育支出(类)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80.64万元,占4.05%;卫生健康支出204.03万元,占2.17%;农林水支出6.49万元,占0.07%;住房保障支出458.16万元,占4.88%;其他支出6万元,占0.07%;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9388.44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0.72万元,完成预算100%。
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3441.96万元,完成预算100%。
3.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1706.66万元,完成预算100%。
4.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执法办案(项):支出决算为311.75万元,完成预算100%。
5.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特别业务(项):支出决算为139.84万元,完成预算100%。
6.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149.09万元,完成预算100%。
7.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283.32万元,完成预算100%。
8.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99.79万元,完成预算100%。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10.65万元,完成预算100%。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費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00.49万元,完成预算100%。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費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3.95万元,完成预算100%。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05万元,完成预算100%。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决算为21.07万元,完成预算100%。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4.2万元,完成预算100%。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24万元,完成预算100%。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50.49万元,完成预算100%。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53.54万元,完成预算100%。
18.农林水支出(类)扶貧(款)其他扶貧支出(项):支出决算为6.48万元,完成预算100%。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项):支出决算为458.16万元,完成预算100%。
20.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支出决算为6万元,完成预算100%。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388.4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600.0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009.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89.96万元,完成预算42.8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开支。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85.53万元,占95.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43万元,占4.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20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5.53万元,完成预算50.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减少64.46万元,下降42.9%。主要原因是强化管理,节约开支。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55辆,其中:执法执勤有车5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5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85.53万元。主要用于执法勤务、办案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4.43万元,完成预算11.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增加1.52万元,增长52.2%。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4.43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国内公务接待55批次,494人次,共计支出4.43万元。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4.12万元。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09.61万元,比2020年减少258.72万元,下降20.4%,主要原因是强化管理,节约开支。
2021年,眉山市公安局彭山区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734.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48.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095.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190.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734.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641.0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2.9%。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眉山市公安局彭山区分局共有车辆55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5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5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5(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2021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天网租赁经费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天网租赁经费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天网租赁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2021年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见附件(第四部分)。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4.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5.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7.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执法办案(项):指公安机关从事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及侦查办案等相关活动的支出。
8.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特别业务(项):指公安机关开展特别业务工作的相关支出。
9.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0.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安方面的支出。
11.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費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費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指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其他退役軍人事务管理支出(项):指其他用于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方面的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1.农林水支出(类)扶貧(款)其他扶貧支出(项):指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2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3.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指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2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6.“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一)机构组成。
眉山市公安局彭山区分局属一级预算单位,内设办公室、政治处、警务保障室等14个队、处、室,6个基层派出所,1个看守所和1个拘留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城市交通管理中心,核定事业编制10名,县局核定政法专项编制200,机关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10名。
(二)机构职能。
1.负责对危害国家安全、扰乱社会治安秩序的刑事犯罪案件、治安案件的侦查和查处,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参与处置危害社会安定的聚众闹事和重大治安事件、灾害事故。
2.负责全区禁毒、缉毒、戒毒工作。
3.依法管理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和出入境工作。
4.负责看守所、行政拘留所的看守、管理、教育和安全工作。5.维护全区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公民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以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
6.负责完成上级交办的区境内公安警卫任务。
7.负责组织实施全区消防监督、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对易燃易爆物品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8.负责协调武警中队参与执行公安防爆处突任务。
9.承担贯彻执行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章和指示、决定;研究经济发展中公安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
10.多个行政审批事项。
11.承办区委、区政府、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概况
眉山市公安局彭山区分局2021年年末实有行政人员229人。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9492.56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1年支出合计9492.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09.68万元,项目支出3882.88万元。
(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管理。
严格落实《预算法》和预算管理相关规定,各项支出按照批准的预算审核列支,严格控制在预算额度内使用,支出的范围和标准符合相关规定。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
(二)结果应用情况。
部门整体支出能有效按照预算要求基本执行,预算支出范围合理,预算支出项目细化,资金使用方向明确,管理合规,且决算工作精细到位,基本体现了部门整体支出情况的数据统筹性和宏观性。
我局整体支出重点用于项目经费支出,基本完成了当年度公安工作经费的拨付工作,有效对其实行了监管,确保了专项经费专款专用。对于基本支出也能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人员经费安排基本得当,业务工作与项目经费、人员经费安排配比率良好。
(三)自评质量
我局对2021年的整体绩效进行了全方位的自评,质量优。
(一)评价结论。通过对部门整体支出情况的概述和实际支出情况的分析,2021年度我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分值为98分,自评结论为“优”。
(二)存在问题。无
(一)项目基本情况。
“天网工程”是指为满足城市治安防控和城市管理需要,利用图像采集、传输、控制、显示等设备和控制软件组成,对社会公共区域进行图像信息采集、传输、控制、显示和存储的系统。自2015年以来,在彭山区人民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彭山区公安局全面推进城市治安电子防控系统“天网工程”的建设。该工程由中国电信彭山分公司承建,我局每年租用并付租赁费。目前,彭山区天网工程一期、二期、三期均已完工并投入使用。 彭山区天网工程一期应建设监控点150个,实际建设监控点150个,完成率100%;彭山区天网工程二期应建设监控点在原有的150个点的基础上新建100个,实际新建设监控点100个,完成率100%。天网工程三期应建设监控点100个,实际新建设监控点100个,完成率100%;在2018年底共完成了350个点位建设,预计在2021年建成313个点位。
(二)项目绩效目标。
天网工程实现社会视频图像信息共享平台,整合重点部位视频监控,最大限度地满足和实现各级各部门之间图像资源的应用及共享。天网工程是健全和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重要举措。天网工程在城市乡镇重点部位、交通路口、治安复杂的背街小巷以及公共交通工具内建设一批监控资源,搭建视频监控平台,强化专业队伍24小时值守监控,有效构建完善了“防控区域城乡覆盖、防控时空无缝对接、防范技术融合应用”的视频防控体系提升了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信息化水平,增强社会治安整体防控能力,提升了城市社会管理水平。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天网工程是关系民生的重点民生实事项目,时间紧,任务重。我局积极组织推进天网工程项目建设,基本上按照预期完成了工作目标,健全了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我局严格按合同规定分年支付该项目租赁费,既大大缓解了财政资金的支出压力,又对后期严格管理天网工程运行维护提供了保障,产生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该项目资金纳入2021年年初预算,属本级财政拨款。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该项目资金纳入2021年年初预算,在合同约定的付款时段内,财政拨款及时到位,在资金使用时专款专用,并及时足额支付。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总体评价该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一)项目完成情况。
天网工程共313个点位,每月每个点位租赁费1100元,2021年租赁费共计413.16万元。
(二)项目效益情况。
天网工程实现社会视频图像信息共享平台,整合重点部位视频监控,最大限度地满足和实现各级各部门之间图像资源的应用及共享。天网工程是健全和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重要举措。天网工程在城市乡镇重点部位、交通路口、治安复杂的背街小巷以及公共交通工具内建设一批监控资源,搭建视频监控平台,强化专业队伍24小时值守监控,有效构建完善了“防控区域城乡覆盖、防控时空无缝对接、防范技术融合应用”的视频防控体系提升了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信息化水平,增强社会治安整体防控能力,提升了城市社会管理水平。
我局对案件高发部位和人流高度集中区域采用高清红外摄像头,保证了夜间监控的效果,实现“人过留影,车过留牌”。“天网工程”已实现与应急联动指挥系统等公安应用系统的对接,建立了动态警务运行机制,全面提升巡防精准度,有效控压了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一旦发生突发警情,依托“天网工程”能迅速确定警情发生的准确位置,第一时间调度案发地周边警力,快速集结,多警联动,多点合围,有力震慑违法犯罪活动。
(一)评价结论。
根据对本项目的绩效评价,此次评价指标总分值100分,综合得分为95分,评价级次为优。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相关建议 无
主管部门及代码 |
实施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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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算 执行情况 (万元) |
预算数: |
413.16 |
执行数: |
393.8 |
|
其中: 财政拨款 |
413.16 |
其中: 财政拨款 |
39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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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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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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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个探头对社会公共区域实施24小时监控,发现并及时查处。 |
313个探头对社会公共区域实施24小时监控,发现并及时查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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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预期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完成 指标 |
数量指标 |
探头数量 |
313 |
313 |
|
质量指标 |
探头质量 |
高清 |
高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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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
成本指标 |
监控设备租赁成本 |
413.16 |
39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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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 指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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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 指标 |
天网租赁经费 |
好 |
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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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 指标 |
|||||
可持续影响 指标 |
|||||
满意 度指标 |
满意度 指标 |
社会满意度 |
85% |
8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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